这段经文从 2:1 保罗转换听众开始。保罗没有直接讲给那些信心传遍天下的罗马信徒 (1:8),而是转向了那些论断他人,自己却行相同或相似事情的人。他已经清楚地表明,神知道真实发生的事情是什么,也会在审判的日子暴露隐藏的事 (比如,内心的动机)。所以,这些审判官 (1 节中的 "你这…人" ) 不会逃离自己伪善当受的惩罚。
现在,保罗揭示了他心中的一些特定人群,就是那些论断他人,自己却行相同之事的假冒为善之人:一群自称忠心遵行神律法的犹太人。保罗所传讲的听众,即在罗马 "信德传遍天下" 的信徒 (1:8),主要是外邦人,正如我们在 1:13 所看到的,保罗说他想要来拜访这些信徒,在他们中间得些果子,正如他 "在其他外邦人中" 一样。这并不排除罗马教会中犹太人的存在 (事实上,在使徒行传 2:10 中有来自罗马的犹太拜访者在场)。但是,这里和第三章清楚地表明,所指的特定犹太人是一群宣称权柄超过保罗,攻击他福音和好消息的人。保罗现在引用这些犹太人论自己的话,他们 "倚靠律法,且指着神夸口"。我们很快就看到这些言论的空洞之处。
保罗继续引用犹太人自称拥有高过保罗之权柄的说辞。在罗马书 2:17, 他们宣称倚靠律法。这里他们说,受律法教训和指导来分别善恶。这些犹太人要说的核心主张是他们代表律法,且因律法称义,而保罗试图推翻律法,因此它是错的,是不义的。但是保罗是在建立他们的论点,这样他就可以拆解它。
在贯穿 2:17-21 的这一控告中很清楚地说明,保罗的诽谤者是犹太人 (17 节),而且他们坚持认为自己是圣经方面的权威,尤其是圣经律法 (18-20 节)。
之后也会很清楚地看到,保罗的诽谤者是假冒为善的人,他们反对保罗和他本乎恩因着信的福音信息。这些犹太领袖在与保罗竞争圣经权威,而且保罗给罗马人的这封信就是一场合法的角力,要看对人如何称义和如何活出义而言,圣经实际上所说的是什么。
保罗继续引用宣称权柄在他以上之犹太人的言论。因为这些犹太人受训于律法,就宣称自己看到真理,拥有亮光。这些竞争的犹太 "权柄" 认为所有不按他们的方式看待事情的人都在 "黑暗中"。他们声称要通过自己对律法的知识和教导,带领人进入光明。保罗很快就要击溃这一说法。
值得注意的是,保罗没有在任何地方质疑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在圣经上的丰富知识,但保罗将要争辩的是,这些竞争的犹太 "权威" 并不明白圣经。知识可以营造骄傲,但不能确保理解 (哥林多前书 8:1)。对圣经的真正理解会带来谦卑,而非骄傲。我们也会在保罗身上看到这样的谦卑。在驳倒竞争的犹太 "权威" 时,保罗清楚地表明,他并不比他们好——他每天都在依靠神的恩典。
保罗没有质疑律法实际上包括知识和真理的概念。在他系统化地拆解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的各种指控和诽谤时,保罗会驱散他完全反对律法的谎言。在罗马书 3:31 中,保罗回答了信心废除律法的指控,"断乎不是!",而是信心坚固律法。
在罗马书 7:7 中,保罗回答了另一个指控,即他的教导引致律法是罪的结论。保罗再一次回答说,"断乎不是!"律法让人知罪是没错的;律法是我们的朋友,它展示了什么是罪,而且任何与之相关的一切都是好的,是有益的。
在罗马书 2:1, 2:3 中,保罗转换了听众,开始对 "你这论断人的" 讲话 (3 节)。然后,在罗马书 2:17-20, 我们看到,论断他人的具体人群是那些自认为是智慧的老师和优秀的律法遵行者之人。现在,保罗开始公开挑战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指控他们违背他们自称所代表的律法,就是他们用来论断和评判他人的律法。保罗继续在罗马书 2:24 将自己的批判推向了高潮,说他们违背律法使得神的名誉受损,受到了亵渎。
今天,人们经常以假冒为善的基督徒为由,不愿跟随神。因为这正是保罗所面对的,所以很明显,日光之下没有新事 (传道书 1:9)。保罗问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权威",他们是否教导自己,显然答案是否定的。他们告诉别人做那些自己拒绝去做的事情。
然后,保罗开始他的控诉,是有关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权威"违背反对偷窃之律法的具体规则。显然,保罗指控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违背偷窃的律法,它是十诫中的一条。保罗没有说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以何种方式偷窃,但他显然期待罗马外邦信徒 (他们的信心是天下皆知的,1:8) 可以认识到这一点。
耶稣曾以相似的方式对宗教领袖讲话,并在马太福音 23:14 说法利赛人侵吞寡妇的房子,或许这就是保罗在问 "自己还偷窃吗" 时所想的内容。宗教权柄使用他们的地位来欺诈穷人,以支持自己奢侈的生活习惯,这的确是一种偷窃的方式。滥用职权是强制征行的一种形式。同样,在马太福音 23:25 中,耶稣也说法利赛人满了勒索和放荡。
询问圣经说
罗马书 2:17-21 含义
这段经文从 2:1 保罗转换听众开始。保罗没有直接讲给那些信心传遍天下的罗马信徒 (1:8),而是转向了那些论断他人,自己却行相同或相似事情的人。他已经清楚地表明,神知道真实发生的事情是什么,也会在审判的日子暴露隐藏的事 (比如,内心的动机)。所以,这些审判官 (1 节中的 "你这…人" ) 不会逃离自己伪善当受的惩罚。
现在,保罗揭示了他心中的一些特定人群,就是那些论断他人,自己却行相同之事的假冒为善之人:一群自称忠心遵行神律法的犹太人。保罗所传讲的听众,即在罗马 "信德传遍天下" 的信徒 (1:8),主要是外邦人,正如我们在 1:13 所看到的,保罗说他想要来拜访这些信徒,在他们中间得些果子,正如他 "在其他外邦人中" 一样。这并不排除罗马教会中犹太人的存在 (事实上,在使徒行传 2:10 中有来自罗马的犹太拜访者在场)。但是,这里和第三章清楚地表明,所指的特定犹太人是一群宣称权柄超过保罗,攻击他福音和好消息的人。保罗现在引用这些犹太人论自己的话,他们 "倚靠律法,且指着神夸口"。我们很快就看到这些言论的空洞之处。
保罗继续引用犹太人自称拥有高过保罗之权柄的说辞。在罗马书 2:17, 他们宣称倚靠律法。这里他们说,受律法教训和指导来分别善恶。这些犹太人要说的核心主张是他们代表律法,且因律法称义,而保罗试图推翻律法,因此它是错的,是不义的。但是保罗是在建立他们的论点,这样他就可以拆解它。
在贯穿 2:17-21 的这一控告中很清楚地说明,保罗的诽谤者是犹太人 (17 节),而且他们坚持认为自己是圣经方面的权威,尤其是圣经律法 (18-20 节)。
之后也会很清楚地看到,保罗的诽谤者是假冒为善的人,他们反对保罗和他本乎恩因着信的福音信息。这些犹太领袖在与保罗竞争圣经权威,而且保罗给罗马人的这封信就是一场合法的角力,要看对人如何称义和如何活出义而言,圣经实际上所说的是什么。
保罗继续引用宣称权柄在他以上之犹太人的言论。因为这些犹太人受训于律法,就宣称自己看到真理,拥有亮光。这些竞争的犹太 "权柄" 认为所有不按他们的方式看待事情的人都在 "黑暗中"。他们声称要通过自己对律法的知识和教导,带领人进入光明。保罗很快就要击溃这一说法。
值得注意的是,保罗没有在任何地方质疑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在圣经上的丰富知识,但保罗将要争辩的是,这些竞争的犹太 "权威" 并不明白圣经。知识可以营造骄傲,但不能确保理解 (哥林多前书 8:1)。对圣经的真正理解会带来谦卑,而非骄傲。我们也会在保罗身上看到这样的谦卑。在驳倒竞争的犹太 "权威" 时,保罗清楚地表明,他并不比他们好——他每天都在依靠神的恩典。
保罗没有质疑律法实际上包括知识和真理的概念。在他系统化地拆解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的各种指控和诽谤时,保罗会驱散他完全反对律法的谎言。在罗马书 3:31 中,保罗回答了信心废除律法的指控,"断乎不是!",而是信心坚固律法。
在罗马书 7:7 中,保罗回答了另一个指控,即他的教导引致律法是罪的结论。保罗再一次回答说,"断乎不是!"律法让人知罪是没错的;律法是我们的朋友,它展示了什么是罪,而且任何与之相关的一切都是好的,是有益的。
在罗马书 2:1, 2:3 中,保罗转换了听众,开始对 "你这论断人的" 讲话 (3 节)。然后,在罗马书 2:17-20, 我们看到,论断他人的具体人群是那些自认为是智慧的老师和优秀的律法遵行者之人。现在,保罗开始公开挑战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指控他们违背他们自称所代表的律法,就是他们用来论断和评判他人的律法。保罗继续在罗马书 2:24 将自己的批判推向了高潮,说他们违背律法使得神的名誉受损,受到了亵渎。
今天,人们经常以假冒为善的基督徒为由,不愿跟随神。因为这正是保罗所面对的,所以很明显,日光之下没有新事 (传道书 1:9)。保罗问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权威",他们是否教导自己,显然答案是否定的。他们告诉别人做那些自己拒绝去做的事情。
然后,保罗开始他的控诉,是有关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权威"违背反对偷窃之律法的具体规则。显然,保罗指控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违背偷窃的律法,它是十诫中的一条。保罗没有说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以何种方式偷窃,但他显然期待罗马外邦信徒 (他们的信心是天下皆知的,1:8) 可以认识到这一点。
耶稣曾以相似的方式对宗教领袖讲话,并在马太福音 23:14 说法利赛人侵吞寡妇的房子,或许这就是保罗在问 "自己还偷窃吗" 时所想的内容。宗教权柄使用他们的地位来欺诈穷人,以支持自己奢侈的生活习惯,这的确是一种偷窃的方式。滥用职权是强制征行的一种形式。同样,在马太福音 23:25 中,耶稣也说法利赛人满了勒索和放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