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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3:29-30 解释

没有人因遵行律法而被称义;任何人,无论他们遵行律法与否,都可以因信称义。

犹太民族给人类带来的伟大礼物之一就是律法,以及作为文明基础的法治。神在西奈山将律法赐给新成立的以色列民族,作为形成新成立民族的首要和最基本的行动之一。神指定犹太人为自己所拣选的器皿,向世界示范如何有建设性地生活。十诫有两个基本部分。前四条诫命清楚地表明,律法是神制定的,只有神。人们声称为自己的缘故或其它权力 (偶像) 制定法律,但这无法替代只有神是最终立法者的现实。后六条诫命清楚地表明,神希望我们去做的要事是用自己希望被对待的方式对待他人,彼此间相互建立。这就建立了社会,为所有人带来了生命。自私和嫉妒是破坏者,给社会带来暴力和腐败,而暴力和腐败给社会带来毁灭。

神清楚地表明,祂的意图是要祝福世上的所有人。甚至在最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中,祂就提到了这一概念,即因他的后裔,世上的万族都要蒙福。所以,只有一位造物主神,这位造物主神是全人类的神。

为什么保罗要提出这一点呢?因为他的听众可能是世上最有影响力的外邦信徒 (罗马书 1:8),而有些犹太 "权威" 与保罗竞争,毁谤他的福音信息 (8 节),要推翻他 "在神面前称义是白白的恩赐,与律法无关" 的观点。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坚持,在神面前的称义要求罗马外邦信徒遵行犹太风俗。一生都维护犹太风俗的使徒保罗 (使徒行传 28:17) 坚信使徒行传 15 章大会所明确决定的内容:在神面前的称义完全只靠恩典。

保罗重复了使徒行传 15 章大会的结论,其中提出并回答的基本问题就是,外邦人是否必须受割礼并遵行犹太风俗才能得救。有很多争论,有些信主的法利赛人坚持有必要让外邦人受割礼 (使徒行传 15:5)。

然而,使徒彼得说出了大会的决定性话语,并强调他亲眼见证神将圣灵赐给并没有受割礼的外邦人 (使徒行传 15:8-9)。此外,使徒彼得也提到犹太人从未很好地遵行律法,在末日,人人都要按相同的方式在神面前称义:本乎恩,因着信 (使徒行传 15:10-11)。

教会权威,使徒们和耶路撒冷的长老们都同意这一结论,而且保罗在书信中也做出了这一论点,劝诫他们接受 "受割礼和遵行某一宗教规条并不是在神面前称义的必要条件" 的观点。在神面前称义,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透过耶稣所做的工,白白地赐下,通过信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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