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的第五个异象与前四个不同。在之前的异象中,宗主(统治者)上帝“向”阿摩司“展示”了象征祂审判的物体,例如蝗虫,火或夏天的果子(阿摩司书 7:1, 4, 7, 8:1)。然而,在第五个异象中,没有出现这种性质的事物。先知只是说他看见主站在祭坛旁边(第 1a 节),并报告了主在那里所说的话(第 1b-15 节)。
虽然先知没有具体说明祭坛的位置,但他很可能想到的是位于伯特利主殿堂的祭坛,因为他在“祭坛”一词前使用了定冠词“the”。通过使用定冠词,阿摩司似乎将听众引向伯特利的皇家圣所,那里是以色列伪善和虚假宗教崇拜的典型代表(阿摩司书 3:14)。如果是这样,那么耶和华在伯特利的存在将使他的盟约人民期待他的祝福。但事实恰恰相反:上帝站在伯特利的祭坛旁边,对他不顺服的人民宣判审判。根据以色列与他们的宗主(统治者)上帝所立的约的规定,上帝将对他们不顺服的行为宣判诅咒(申命记 28:14-68, 30:19)。
因此,耶和华说,要击打柱顶,使门槛震动。击打的意思是猛击。在这里,耶和华下令击打柱顶,指的是支撑建筑物屋顶的柱子的顶部。击打柱顶的目的是使门槛或地基震动。整个建筑物从上到下都成了目标。上帝下令,在即将到来的入侵中,敬拜的地方将被摧毁。这将履行申命记 28 章中关于不服从的诅咒的约定,以色列理解并同意了这些规定:
“耶和华必从远方,从地极领一国的民来攻击你,如同鹰飞下来,你听不懂那国的言语。” (申命记 28:49)
“它必将你困在一切城邑中,直到你所倚靠的高大坚固的城墙被攻陷,它必将你困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一切城邑中。” (申命记 28:52)
上帝还命令将柱顶和门槛打碎在所有人头上。这意味着,圣殿倒塌时,圣殿内的大多数以色列敬拜者都会被杀死。如果他们中有人逃脱,宗主上帝会用剑杀死其余的人。他们不会有逃亡者或逃难者逃脱,因为上帝的审判将是广泛而彻底的。
上帝的审判将是广泛而彻底的,这在接下来的两节经文中得到了体现,其中上帝使用了两组极端:1)阴间和天堂;2)迦密山顶和海底(第 2-3 节)。
耶和华说,他们虽然挖到阴间,我的手却要从那里把他们抓出来。阴间这个词代表坟墓,代表着可以想象到的最低最深的地方。它是地下世界,是死者的国度(申命记 32:22)。如果以色列人为了逃避审判而挖到阴间的深处,耶和华就会伸出他的手来救他们。
然后,主用与阴间完全相反的词来解释祂审判的严重性。祂说,他们虽然升到天上,我却要从那里把他们带下来。“天”这个词是宗主或统治者上帝“建立宝座”的地方(诗篇 103:19)。上帝用这两个极端(阴间和天上)告诉祂的盟约子民,祂的审判是不可避免的。无论上帝的子民试图在哪里躲避祂的审判,祂都会找到他们,因为祂无处不在(诗篇 139:7-10)。
此外,耶和华宣告说: “他们虽藏在迦密山上,我必寻出他们来,从那里带走他们。”迦密山是一座山脊,山上有茂密的树林,鲜花和葡萄园(阿摩司书 1:2)。它海拔一千八百英尺,由于山上有多个洞穴,通常被视为避难所。耶和华告诉他的子民,在审判之日,迦密山的高处,茂密的树林和洞穴都不能为他们提供避难所。
和上一节经文一样,主在这里用了另一个词“海”来与迦密山相对,以解释祂审判的严重性。祂说,虽然他们在海底躲避我的视线,但我必从那里吩咐蛇咬他们。从迦密山顶到海底,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神的子民躲避祂。即使在海底,神也可以吩咐蛇咬任何试图逃避祂审判的人。
死亡是以色列人所同意的盟约中对不服从条款的诅咒的一部分:
“耶和华必使你败在仇敌面前。你从一条路出去攻击他们,必从七条路逃跑。你必在天下万国中,作惊吓的鉴戒。你的尸首必给空中一切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并无人惊吓。” (申命记 28:25-26)
最后,上帝告诉他的子民,他们不能通过流放来逃避他的审判:虽然他们在敌人面前被掳,但我必吩咐刀剑杀了他们。那些受到上帝死亡审判的人,即使他们的敌人俘虏他们并把他们赶出以色列地,他们也无法逃脱。这清楚地表明,上帝的审判不是流放,而是死亡。在这种情况下,面对流放这样的不同审判并不能平息上帝的愤怒。所以,即使他们逃离了自己的土地,他们也会被刀剑杀死。
不顺服的以色列人一贯利用穷人,向耶和华献上虚假的崇拜,他们将受到严厉的审判,因为耶和华会将他的目光投向他们,伤害他们,而不是给他们带来好处。早在阿摩司书中,耶和华就要求他的盟约人民寻求善,而不是邪恶,这样他们才能生存(阿摩司书 5:14)。但以色列人拒绝听从上帝的警告,继续伤害穷人,并向上帝献上虚伪的崇拜。
因此,耶和华的手将攻击他们,使他们遭受伤害。上帝将援引圣约的规定,对不顺服的人施以诅咒,这要求他的不顺服的子民经历死亡和毁灭。上帝本想祝福他们,但他没有这个机会,因为他们没有忠于他的圣约律法。圣约律法的本质包含在两大诫命中,即爱上帝(申命记 6:5)和爱邻如己(利未记 19:18)。以色列的统治者不爱他们的邻居,反而剥削他们本应服务的人。
正如本章的其余部分所表明的那样,并非所有以色列人都会死亡。这段话可以理解为强调大量死亡的必然性。它也可以专门适用于剥削穷人的以色列领导人,明确表示他们都会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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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书 9:1-4 含义
阿摩司的第五个异象与前四个不同。在之前的异象中,宗主(统治者)上帝“向”阿摩司“展示”了象征祂审判的物体,例如蝗虫,火或夏天的果子(阿摩司书 7:1, 4, 7, 8:1)。然而,在第五个异象中,没有出现这种性质的事物。先知只是说他看见主站在祭坛旁边(第 1a 节),并报告了主在那里所说的话(第 1b-15 节)。
虽然先知没有具体说明祭坛的位置,但他很可能想到的是位于伯特利主殿堂的祭坛,因为他在“祭坛”一词前使用了定冠词“the”。通过使用定冠词,阿摩司似乎将听众引向伯特利的皇家圣所,那里是以色列伪善和虚假宗教崇拜的典型代表(阿摩司书 3:14)。如果是这样,那么耶和华在伯特利的存在将使他的盟约人民期待他的祝福。但事实恰恰相反:上帝站在伯特利的祭坛旁边,对他不顺服的人民宣判审判。根据以色列与他们的宗主(统治者)上帝所立的约的规定,上帝将对他们不顺服的行为宣判诅咒(申命记 28:14-68, 30:19)。
因此,耶和华说,要击打柱顶,使门槛震动。击打的意思是猛击。在这里,耶和华下令击打柱顶,指的是支撑建筑物屋顶的柱子的顶部。击打柱顶的目的是使门槛或地基震动。整个建筑物从上到下都成了目标。上帝下令,在即将到来的入侵中,敬拜的地方将被摧毁。这将履行申命记 28 章中关于不服从的诅咒的约定,以色列理解并同意了这些规定:
“耶和华必从远方,从地极领一国的民来攻击你,如同鹰飞下来,你听不懂那国的言语。”
(申命记 28:49)
“它必将你困在一切城邑中,直到你所倚靠的高大坚固的城墙被攻陷,它必将你困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一切城邑中。”
(申命记 28:52)
上帝还命令将柱顶和门槛打碎在所有人头上。这意味着,圣殿倒塌时,圣殿内的大多数以色列敬拜者都会被杀死。如果他们中有人逃脱,宗主上帝会用剑杀死其余的人。他们不会有逃亡者或逃难者逃脱,因为上帝的审判将是广泛而彻底的。
上帝的审判将是广泛而彻底的,这在接下来的两节经文中得到了体现,其中上帝使用了两组极端:1)阴间和天堂;2)迦密山顶和海底(第 2-3 节)。
耶和华说,他们虽然挖到阴间,我的手却要从那里把他们抓出来。阴间这个词代表坟墓,代表着可以想象到的最低最深的地方。它是地下世界,是死者的国度(申命记 32:22)。如果以色列人为了逃避审判而挖到阴间的深处,耶和华就会伸出他的手来救他们。
然后,主用与阴间完全相反的词来解释祂审判的严重性。祂说,他们虽然升到天上,我却要从那里把他们带下来。“天”这个词是宗主或统治者上帝“建立宝座”的地方(诗篇 103:19)。上帝用这两个极端(阴间和天上)告诉祂的盟约子民,祂的审判是不可避免的。无论上帝的子民试图在哪里躲避祂的审判,祂都会找到他们,因为祂无处不在(诗篇 139:7-10)。
此外,耶和华宣告说: “他们虽藏在迦密山上,我必寻出他们来,从那里带走他们。”迦密山是一座山脊,山上有茂密的树林,鲜花和葡萄园(阿摩司书 1:2)。它海拔一千八百英尺,由于山上有多个洞穴,通常被视为避难所。耶和华告诉他的子民,在审判之日,迦密山的高处,茂密的树林和洞穴都不能为他们提供避难所。
和上一节经文一样,主在这里用了另一个词“海”来与迦密山相对,以解释祂审判的严重性。祂说,虽然他们在海底躲避我的视线,但我必从那里吩咐蛇咬他们。从迦密山顶到海底,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神的子民躲避祂。即使在海底,神也可以吩咐蛇咬任何试图逃避祂审判的人。
死亡是以色列人所同意的盟约中对不服从条款的诅咒的一部分:
“耶和华必使你败在仇敌面前。你从一条路出去攻击他们,必从七条路逃跑。你必在天下万国中,作惊吓的鉴戒。你的尸首必给空中一切飞鸟和地上的野兽作食物,并无人惊吓。”
(申命记 28:25-26)
最后,上帝告诉他的子民,他们不能通过流放来逃避他的审判:虽然他们在敌人面前被掳,但我必吩咐刀剑杀了他们。那些受到上帝死亡审判的人,即使他们的敌人俘虏他们并把他们赶出以色列地,他们也无法逃脱。这清楚地表明,上帝的审判不是流放,而是死亡。在这种情况下,面对流放这样的不同审判并不能平息上帝的愤怒。所以,即使他们逃离了自己的土地,他们也会被刀剑杀死。
不顺服的以色列人一贯利用穷人,向耶和华献上虚假的崇拜,他们将受到严厉的审判,因为耶和华会将他的目光投向他们,伤害他们,而不是给他们带来好处。早在阿摩司书中,耶和华就要求他的盟约人民寻求善,而不是邪恶,这样他们才能生存(阿摩司书 5:14)。但以色列人拒绝听从上帝的警告,继续伤害穷人,并向上帝献上虚伪的崇拜。
因此,耶和华的手将攻击他们,使他们遭受伤害。上帝将援引圣约的规定,对不顺服的人施以诅咒,这要求他的不顺服的子民经历死亡和毁灭。上帝本想祝福他们,但他没有这个机会,因为他们没有忠于他的圣约律法。圣约律法的本质包含在两大诫命中,即爱上帝(申命记 6:5)和爱邻如己(利未记 19:18)。以色列的统治者不爱他们的邻居,反而剥削他们本应服务的人。
正如本章的其余部分所表明的那样,并非所有以色列人都会死亡。这段话可以理解为强调大量死亡的必然性。它也可以专门适用于剥削穷人的以色列领导人,明确表示他们都会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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