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17 节总结了本章前面描述的三个年度朝圣节日。摩西告诉人民,你们所有的男丁,一年三次,要在耶和华你们的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他。摩西明确表示,所有以色列男丁都必须参加这些节日。男性必须参加这三个节日,但女性也受到欢迎,甚至被鼓励参加(申命记 16:11, 14)。
摩西接着列出了三个节日:除酵节,七七节和住棚节。第一个年度节日是除酵节,从正月十五日开始,持续七天(申命记 16:2-9;利未记 23:6;民数记 23:17)。它把逾越节献祭和除酵节结合在一起。第二个年度节日是七七节,庆祝谷物收获(第 9-12 节)。它在逾越节/除酵节庆祝活动五十天后庆祝。第三个年度节日是住棚节,在秋收期间,新酒和谷物收储后庆祝。
摩西接着强调,任何人都不能空手朝见耶和华。也就是说,他们要把宗主(统治者)耶和华赐给他们的东西的一部分归还给他。耶和华使他们兴旺发达,把一部分归还给他是一种感恩(承认)的行为。一般来说,所献的祭物用于支持庆祝活动,并被参加节日的人食用,或者用于支持参加会幕崇拜的祭司和利未人的生计。
摩西告诉他们奉献的性质——每个人都应该按照自己的能力奉献。这些节日的奉献不受十分之一规则(什一税要求)的约束。申命记 14:22-29 中提到了两个什一税要求。第一个什一税是每年一次,可以是农产品,牲畜或羊群。这十分之一必须在神选择的地方城墙内使用。下一个什一税发生在每 3 年年底,被称为穷人什一税。它将分散给利未人,孤儿,寡妇和无父之人。这个奉献超出了什一税,并且要基于每个以色列人尽其所能地奉献。
每个人都要按照耶和华你神赐给你的福分奉献。他们要尽可能地奉献给他,而不要成为负担。耶和华是赐福给他子民的人,他按照自己的意愿这样做。有些人拥有更多,有些人拥有更少。每个人都要在心里决定自己的慷慨程度。这一原则延续到了新约。例如,保罗引用了几段旧约中关于奉献的经文,并告诉哥林多的信徒,上帝喜爱乐意奉献的人(哥林多后书 8:12-15, 9:6-8)。
这种定期向宗主神献祭的要求与古代近东条约(尤其是赫梯条约)相似,申命记与赫梯条约有许多共同之处。在一些赫梯条约文件中,附庸(或小)国王必须定期前往宗主(统治者或大)国王处,以重申他的忠诚。这包括缴纳年度贡品。在申命记中,附庸不是一位国王,而是一个名叫“以色列”的整个国家。宗主(统治者)是耶和华,他选择了自己的附庸(以色列)与他建立盟约关系。
因此,耶和华要求以色列人每年三次在中央圣所朝见他。在那里,他们会与宗主神交流,并感谢他为来年提供的一切。与人类宗主不同,宗主神会积累贡品,或用它来扩大自己的权力,而宗主神没有这样的需要。相反,上帝所期望的贡品被用来支持人们彼此享受的节日,以及支持那些倾向于崇拜的人。宗主神的愿望是让人们只崇拜他,而这种崇拜的主要活动是爱邻如己。这些年度节日和耶和华要求的“贡品”与这两个主要目标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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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16:16-17 含义
第 16-17 节总结了本章前面描述的三个年度朝圣节日。摩西告诉人民,你们所有的男丁,一年三次,要在耶和华你们的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他。摩西明确表示,所有以色列男丁都必须参加这些节日。男性必须参加这三个节日,但女性也受到欢迎,甚至被鼓励参加(申命记 16:11, 14)。
摩西接着列出了三个节日:除酵节,七七节和住棚节。第一个年度节日是除酵节,从正月十五日开始,持续七天(申命记 16:2-9;利未记 23:6;民数记 23:17)。它把逾越节献祭和除酵节结合在一起。第二个年度节日是七七节,庆祝谷物收获(第 9-12 节)。它在逾越节/除酵节庆祝活动五十天后庆祝。第三个年度节日是住棚节,在秋收期间,新酒和谷物收储后庆祝。
摩西接着强调,任何人都不能空手朝见耶和华。也就是说,他们要把宗主(统治者)耶和华赐给他们的东西的一部分归还给他。耶和华使他们兴旺发达,把一部分归还给他是一种感恩(承认)的行为。一般来说,所献的祭物用于支持庆祝活动,并被参加节日的人食用,或者用于支持参加会幕崇拜的祭司和利未人的生计。
摩西告诉他们奉献的性质——每个人都应该按照自己的能力奉献。这些节日的奉献不受十分之一规则(什一税要求)的约束。申命记 14:22-29 中提到了两个什一税要求。第一个什一税是每年一次,可以是农产品,牲畜或羊群。这十分之一必须在神选择的地方城墙内使用。下一个什一税发生在每 3 年年底,被称为穷人什一税。它将分散给利未人,孤儿,寡妇和无父之人。这个奉献超出了什一税,并且要基于每个以色列人尽其所能地奉献。
每个人都要按照耶和华你神赐给你的福分奉献。他们要尽可能地奉献给他,而不要成为负担。耶和华是赐福给他子民的人,他按照自己的意愿这样做。有些人拥有更多,有些人拥有更少。每个人都要在心里决定自己的慷慨程度。这一原则延续到了新约。例如,保罗引用了几段旧约中关于奉献的经文,并告诉哥林多的信徒,上帝喜爱乐意奉献的人(哥林多后书 8:12-15, 9:6-8)。
这种定期向宗主神献祭的要求与古代近东条约(尤其是赫梯条约)相似,申命记与赫梯条约有许多共同之处。在一些赫梯条约文件中,附庸(或小)国王必须定期前往宗主(统治者或大)国王处,以重申他的忠诚。这包括缴纳年度贡品。在申命记中,附庸不是一位国王,而是一个名叫“以色列”的整个国家。宗主(统治者)是耶和华,他选择了自己的附庸(以色列)与他建立盟约关系。
因此,耶和华要求以色列人每年三次在中央圣所朝见他。在那里,他们会与宗主神交流,并感谢他为来年提供的一切。与人类宗主不同,宗主神会积累贡品,或用它来扩大自己的权力,而宗主神没有这样的需要。相反,上帝所期望的贡品被用来支持人们彼此享受的节日,以及支持那些倾向于崇拜的人。宗主神的愿望是让人们只崇拜他,而这种崇拜的主要活动是爱邻如己。这些年度节日和耶和华要求的“贡品”与这两个主要目标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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