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命记 29:2-8 中,摩西提醒以色列人他们亲眼目睹的有关耶和华的事。他们看到耶和华行神迹(灾祸)迫使埃及释放他们脱离奴役。他们看到他使用其他伟大的神迹和奇事来保护他们,并在他们前往应许之地的 40 年旅程中为他们提供所需。他还让他们战胜了敌人,占领了敌人的土地。
在上一节(申命记 29:9-15)劝诫全体以色列人遵守约定之后,摩西接着用历史来提醒当代以色列人,当他们在前往应许之地的路上与居住在该地的不同民族对抗时,他们所经历的上帝的力量和拯救。
他首先告诉他们埃及人是如何生活的,他们是如何穿越他们所经过的国家的(第 16 节)。在以色列人从埃及前往摩押平原的旅途中,他们遇到了几个异教国家,偶尔会将以色列人的宗教与这些国家的宗教混合在一起。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以色列人与摩押妇女犯下的性罪和偶像崇拜(民数记 25:1-9;申命记 4:1-4)。这明显违反了第一条诫命(申命记 5:7)。
摩西继续提醒以色列人,他们也看到了他们身上那些令人憎恶的偶像,以及他们随身携带的木,石,银,金偶像(第 17 节)。他们在外国也看到过这些东西,但不应该被它们分散注意力。令人憎恶的事物(希伯来语“shiqqūṣ”)是指在上帝眼中令人憎恶或令人厌恶的事物(申命记 7:25)。第二条诫命(申命记 5:7-8)禁止上帝的子民制造或崇拜这些物品,因为这些物品是“人手所造的,是木石所造,不能看,不能听,不能吃,不能闻”(申命记 4:28)。
上帝与以色列在何烈山(西奈)所立的第一个约以及这个附加约都是基于法治原则,即上帝制定规则的理念。上帝创造了因果,无论人类追求什么样的愚蠢行为,后果终归是后果。
这些历史教训旨在警告人民,以免你们中间,无论男女,无论宗族,无论支派,今日心中离弃耶和华我们的上帝(第 18 节)。任何个人(无论男女)或团体(无论家族或支派)都不得转离他们的心(一个人的本质)不敬拜耶和华,也不得转离他。此外,任何人都不得去侍奉他们遇到的那些国家的神。转离耶和华而侍奉其他异教神是公然违反与耶和华的约定。
上帝选择以色列作为他的子民,因为他爱他们(申命记 4:7; 7:7)。但上帝与以色列的约定允许他们自己选择是遵循上帝明确阐述的方式并获得祝福,还是遵循自己的欲望并获得诅咒。因此,这个附加的约定,作为第一个约定的补充,也适用了被统治者同意的原则。人们自己决定,并根据他们的选择明确规定后果。在这里,上帝告诫他们要明智地选择。
宗主(统治者)耶和华是无可匹敌的。他是天上地下的神,除他以外,再无别神(申命记 4:39)。以色列人遇到的其他神只是人手所造的偶像(申命记 4:28)。它们不是真实的。它们基本上是追随欲望的借口(雅各书 1:13-14)。
因此,作为上帝的盟约子民,以色列人需要完全顺服真神,这样他们中间才不会有生出毒果和苦艾的根。根可能指的是以色列人周围的偶像崇拜,他们在异教文化(埃及)中生活了四百多年。从埃及到应许之地的路上,他们一直接触着各种各样的偶像崇拜,他们受到这种偶像崇拜的影响可以从金牛犊的故事中看出(出埃及记 32)。
毒果大概是指容忍群体偶像崇拜的毒性作用,其结果会蔓延到其他人,使他们背离上帝,去侍奉无能为力的神,从而在以色列群体中产生并进一步传播偶像崇拜的邪恶。
但这种果实就是苦艾(希伯来语“la'ănâ”),一种能产生非常苦涩的油的植物。在一些经文中,苦艾与毒药同时使用(阿摩司书 6:12),有时会导致死亡(启示录 8:11)。可以说,每个人都可以选择喝什么。但上帝警告以色列,如果他们喝了偶像崇拜的毒药,他们将遭受严重的不良后果。这种古老的异教信仰基本上是强者剥削弱者的借口,也是追随卑鄙欲望的道德理由。显然,一个剥削的社会将远远不如一个以爱邻如己为基础的社会,而爱邻如己是上帝之约的主要重点(利未记 19:18)。
摩西继续解释以色列任何叛逆的偶像崇拜者将遭受的诅咒。他说, “他听见这咒诅的话,就夸口说:‘我行事固执,却有平安,我要将旱地和水地一同毁灭。’”(第 19 节)。过着偶像崇拜生活的人可能倾向于相信他或她不会遭受契约中描述的诅咒。
尽管他过着偶像崇拜的生活,但这个人可能认为自己是被祝福的。然而,这种邪恶的生活方式可能会感染整个以色列会众,用干旱的土地毁灭水源(或“无辜的人和有罪的人”)。这种叛逆精神的人的核心态度是按照他们内心的顽固行事。这个想法是“我将决定什么是正确和最好的,不会听从任何神。”这种人无视上帝关于什么真正有效,什么无效的指示,并寻求他们自己的,独立的方式。
因此,摩西解释说,耶和华绝不会愿意宽恕这样一个恶人(第 20 节)。希伯来语文本中的“绝不会愿意”一词非常强烈,强调了偶像崇拜的罪在耶和华眼中是多么可憎。这表明,当有人采取这种态度时,上帝将允许其后果发生。他不会掩盖它。这与使徒保罗对上帝的愤怒如何倾泻在那些无视他并追随自己欲望的人身上的描述相似;上帝逐渐让他们沉溺于自己的欲望。他们上瘾,最终无法正常思考(罗马书 1:24,, 2628)。
上帝不会通过减轻其负面影响来纵容这种罪恶。相反,耶和华的愤怒和嫉妒会向那人燃烧,这本书上所写的所有诅咒都会落在他身上。上帝在他的契约中规定的所有罪恶后果都将落在他们身上。这清楚地表明,这样的结果是肯定的。
此外,上帝会将偶像崇拜者的名字从天下抹去。抹去(希伯来语“ māḥâ”)这个表达的意思是“彻底抹去”或“抹去”一个人的名字。在这里,它可能是一个比喻性的表达,意思是在地球上不留下任何关于这个名字的口头或书面痕迹。这将使这个人没有后代,也没有纪念。这可能包括肉体死亡。
这是主想要对付那些在听从并同意忠实遵守盟约的所有话语后陷入偶像崇拜的以色列人所做的事情。虽然宗主(统治者)上帝是仁慈和富有同情心的,但他绝不会放过有罪的人(出埃及记 34:6-7)。上帝在这里处理的是故意的不服从。这是故意犯罪。上帝经常并持续地忽视无意识的罪(约翰一书 1:7)。但上帝严厉对待故意的不服从(马太福音 6:14;约翰一书 1:9;希伯来书 10:26-27)。
摩西在本节的结尾说道: “耶和华必从以色列众支派中将他分别出来,使他遭灾(希伯来语“ rā'â”,“灾祸”,“痛苦”)”(第 21 节)。这里似乎上帝承诺要严厉审判这个叛逆的人,以保护他的子民免受毒害。他在这里承诺要迅速除掉他们。上帝在创立早期教会时似乎遵循了这一原则,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因欺骗圣灵而死(使徒行传 5:1-11)。
宗主(统治者)上帝会挑出作恶者,并根据律法书中所记载的盟约的所有诅咒来审判他。上帝的审判永远是公平公正的,因为他已将盟约律法赐予他的盟约子民,以造福他们(申命记 10:13)。他已向他们发出这些命令,以便他们能够以自治的方式行事,爱邻如己,并获得这种生活方式带来的巨大祝福。他们已同意遵守盟约。在这一部分中,上帝承诺审判个别叛乱者,以免他们毒害整个国家。后来上帝将明确表示,当叛乱变得足够广泛时,诅咒/负面后果将适用于整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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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29:16-21 含义
在申命记 29:2-8 中,摩西提醒以色列人他们亲眼目睹的有关耶和华的事。他们看到耶和华行神迹(灾祸)迫使埃及释放他们脱离奴役。他们看到他使用其他伟大的神迹和奇事来保护他们,并在他们前往应许之地的 40 年旅程中为他们提供所需。他还让他们战胜了敌人,占领了敌人的土地。
在上一节(申命记 29:9-15)劝诫全体以色列人遵守约定之后,摩西接着用历史来提醒当代以色列人,当他们在前往应许之地的路上与居住在该地的不同民族对抗时,他们所经历的上帝的力量和拯救。
他首先告诉他们埃及人是如何生活的,他们是如何穿越他们所经过的国家的(第 16 节)。在以色列人从埃及前往摩押平原的旅途中,他们遇到了几个异教国家,偶尔会将以色列人的宗教与这些国家的宗教混合在一起。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以色列人与摩押妇女犯下的性罪和偶像崇拜(民数记 25:1-9;申命记 4:1-4)。这明显违反了第一条诫命(申命记 5:7)。
摩西继续提醒以色列人,他们也看到了他们身上那些令人憎恶的偶像,以及他们随身携带的木,石,银,金偶像(第 17 节)。他们在外国也看到过这些东西,但不应该被它们分散注意力。令人憎恶的事物(希伯来语“shiqqūṣ”)是指在上帝眼中令人憎恶或令人厌恶的事物(申命记 7:25)。第二条诫命(申命记 5:7-8)禁止上帝的子民制造或崇拜这些物品,因为这些物品是“人手所造的,是木石所造,不能看,不能听,不能吃,不能闻”(申命记 4:28)。
上帝与以色列在何烈山(西奈)所立的第一个约以及这个附加约都是基于法治原则,即上帝制定规则的理念。上帝创造了因果,无论人类追求什么样的愚蠢行为,后果终归是后果。
这些历史教训旨在警告人民,以免你们中间,无论男女,无论宗族,无论支派,今日心中离弃耶和华我们的上帝(第 18 节)。任何个人(无论男女)或团体(无论家族或支派)都不得转离他们的心(一个人的本质)不敬拜耶和华,也不得转离他。此外,任何人都不得去侍奉他们遇到的那些国家的神。转离耶和华而侍奉其他异教神是公然违反与耶和华的约定。
上帝选择以色列作为他的子民,因为他爱他们(申命记 4:7; 7:7)。但上帝与以色列的约定允许他们自己选择是遵循上帝明确阐述的方式并获得祝福,还是遵循自己的欲望并获得诅咒。因此,这个附加的约定,作为第一个约定的补充,也适用了被统治者同意的原则。人们自己决定,并根据他们的选择明确规定后果。在这里,上帝告诫他们要明智地选择。
宗主(统治者)耶和华是无可匹敌的。他是天上地下的神,除他以外,再无别神(申命记 4:39)。以色列人遇到的其他神只是人手所造的偶像(申命记 4:28)。它们不是真实的。它们基本上是追随欲望的借口(雅各书 1:13-14)。
因此,作为上帝的盟约子民,以色列人需要完全顺服真神,这样他们中间才不会有生出毒果和苦艾的根。根可能指的是以色列人周围的偶像崇拜,他们在异教文化(埃及)中生活了四百多年。从埃及到应许之地的路上,他们一直接触着各种各样的偶像崇拜,他们受到这种偶像崇拜的影响可以从金牛犊的故事中看出(出埃及记 32)。
毒果大概是指容忍群体偶像崇拜的毒性作用,其结果会蔓延到其他人,使他们背离上帝,去侍奉无能为力的神,从而在以色列群体中产生并进一步传播偶像崇拜的邪恶。
但这种果实就是苦艾(希伯来语“la'ănâ”),一种能产生非常苦涩的油的植物。在一些经文中,苦艾与毒药同时使用(阿摩司书 6:12),有时会导致死亡(启示录 8:11)。可以说,每个人都可以选择喝什么。但上帝警告以色列,如果他们喝了偶像崇拜的毒药,他们将遭受严重的不良后果。这种古老的异教信仰基本上是强者剥削弱者的借口,也是追随卑鄙欲望的道德理由。显然,一个剥削的社会将远远不如一个以爱邻如己为基础的社会,而爱邻如己是上帝之约的主要重点(利未记 19:18)。
摩西继续解释以色列任何叛逆的偶像崇拜者将遭受的诅咒。他说, “他听见这咒诅的话,就夸口说:‘我行事固执,却有平安,我要将旱地和水地一同毁灭。’”(第 19 节)。过着偶像崇拜生活的人可能倾向于相信他或她不会遭受契约中描述的诅咒。
尽管他过着偶像崇拜的生活,但这个人可能认为自己是被祝福的。然而,这种邪恶的生活方式可能会感染整个以色列会众,用干旱的土地毁灭水源(或“无辜的人和有罪的人”)。这种叛逆精神的人的核心态度是按照他们内心的顽固行事。这个想法是“我将决定什么是正确和最好的,不会听从任何神。”这种人无视上帝关于什么真正有效,什么无效的指示,并寻求他们自己的,独立的方式。
因此,摩西解释说,耶和华绝不会愿意宽恕这样一个恶人(第 20 节)。希伯来语文本中的“绝不会愿意”一词非常强烈,强调了偶像崇拜的罪在耶和华眼中是多么可憎。这表明,当有人采取这种态度时,上帝将允许其后果发生。他不会掩盖它。这与使徒保罗对上帝的愤怒如何倾泻在那些无视他并追随自己欲望的人身上的描述相似;上帝逐渐让他们沉溺于自己的欲望。他们上瘾,最终无法正常思考(罗马书 1:24,, 2628)。
上帝不会通过减轻其负面影响来纵容这种罪恶。相反,耶和华的愤怒和嫉妒会向那人燃烧,这本书上所写的所有诅咒都会落在他身上。上帝在他的契约中规定的所有罪恶后果都将落在他们身上。这清楚地表明,这样的结果是肯定的。
此外,上帝会将偶像崇拜者的名字从天下抹去。抹去(希伯来语“ māḥâ”)这个表达的意思是“彻底抹去”或“抹去”一个人的名字。在这里,它可能是一个比喻性的表达,意思是在地球上不留下任何关于这个名字的口头或书面痕迹。这将使这个人没有后代,也没有纪念。这可能包括肉体死亡。
这是主想要对付那些在听从并同意忠实遵守盟约的所有话语后陷入偶像崇拜的以色列人所做的事情。虽然宗主(统治者)上帝是仁慈和富有同情心的,但他绝不会放过有罪的人(出埃及记 34:6-7)。上帝在这里处理的是故意的不服从。这是故意犯罪。上帝经常并持续地忽视无意识的罪(约翰一书 1:7)。但上帝严厉对待故意的不服从(马太福音 6:14;约翰一书 1:9;希伯来书 10:26-27)。
摩西在本节的结尾说道: “耶和华必从以色列众支派中将他分别出来,使他遭灾(希伯来语“ rā'â”,“灾祸”,“痛苦”)”(第 21 节)。这里似乎上帝承诺要严厉审判这个叛逆的人,以保护他的子民免受毒害。他在这里承诺要迅速除掉他们。上帝在创立早期教会时似乎遵循了这一原则,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因欺骗圣灵而死(使徒行传 5:1-11)。
宗主(统治者)上帝会挑出作恶者,并根据律法书中所记载的盟约的所有诅咒来审判他。上帝的审判永远是公平公正的,因为他已将盟约律法赐予他的盟约子民,以造福他们(申命记 10:13)。他已向他们发出这些命令,以便他们能够以自治的方式行事,爱邻如己,并获得这种生活方式带来的巨大祝福。他们已同意遵守盟约。在这一部分中,上帝承诺审判个别叛乱者,以免他们毒害整个国家。后来上帝将明确表示,当叛乱变得足够广泛时,诅咒/负面后果将适用于整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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