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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 39:27-29 含义

所要制作的是大祭司穿的其它衣服。这些衣服包括内袍、冠冕、裹头巾、裤子和腰带,其设计记载在出埃及记 28:39-43。

做完袍子后,织工们用织成的细麻布为亚伦和他的儿子做内袍。因为内袍是用细麻布做,所以很可能是作为内袍穿的。这些衣服不只是给大祭司亚伦穿,也给普通的祭司,亚伦的儿子们穿。

所有的祭司都戴:

  • 用细麻布做冠冕,是一种头巾。
  • 华美的裹头巾。它也是细麻布所做 (希伯来文 "shesh" ) ,是从埃及单词派生而来,指的是高质量的白色亚麻布。这华美的裹头巾显然是一种与冠冕/头巾不一样的物品。
  • 用捻的细麻布做裤子。这些 "裤子" (希伯来文 "miknasayim" ) 像马裤一样。有些翻译认为 "裤子" 指的是内衣。
  • 又用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以绣花的手工做腰带。这也是绣花作品,由染色的羊毛和亚麻交织而成,与帐幕和其它许多物品一样。

与先前一样,他们制作这些物品是严格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指示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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