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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 15:5-6 含义

亚伯兰相信上帝的承诺,并且由于他的信仰,上帝称他为义人。

上帝把亚伯兰从帐篷里领出来,对他说,你向天上看,数点众星,看你能数得清吗?上帝向亚伯兰展示了众星,表明他的后裔众多(申命记 1:10)。换句话说,他的后裔将是无数的,多得数不过来。人不可能“数”星星,但上帝可以数出它们的名字(诗篇 147:4;以赛亚书 40:26)。所以,你的后裔将是——创世记 13:16 中,上帝曾应许你的后裔多如尘土,而在这节经文中,应许你的后裔多如星辰。

亚伯兰因信而得到回报。但现在在第 6 节中,亚伯兰对未来应许的信仰被视为正义。上帝应许你的后裔也将如此,指的是无数的星星。亚伯兰相信上帝;他心里相信上帝说的话是真的。上帝认为亚伯兰是正义的,或者说在他眼中算他为义,完全是因为信仰。这是没有行动的信仰,只是相信上帝会实现他的应许。

没有提到信仰的外部证据。没有提到未来行动的要求。亚伯兰当场被宣告为义人,仅仅是因为他相信。我们作为旁观者,只知道亚伯兰在故事的这个时刻相信上帝的承诺,因为上帝告诉我们亚伯兰的心。如果我们没有得到这种洞察力,我们就不会知道。但上帝不遗余力地不仅告诉我们亚伯兰的心,还告诉我们上帝对亚伯兰心的回应:在他眼中宣告亚伯兰为义人。使徒保罗引用了这个承诺来展示亚伯兰信仰的本质,“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仍有指望信,因此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罗马书 4:18)。亚伯兰尽管经历了人类的经历,但仍然相信。

在保罗写给罗马人的信中,他用创世记 15:6 来支持他的主张,即在上帝眼中,正义完全是信仰的问题,这与犹太“权威”的观点形成鲜明对比,后者认为,在上帝眼中,遵守犹太律法也是正义的必要条件(罗马书 4:2-4)。保罗强调,亚伯兰此时的信仰与行为的奖励无关(罗马书 4:4)。与本段开头亚伯兰因行为而获得奖励(创世记 15:1)不同,这里他被认为是正义的。

保罗在写给加拉太人的信中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在加拉太书 3:6 中引用了创世记 15:6。保罗断言,所有像亚伯拉罕一样相信的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拉太书 3:7)。这包括外邦人,他们相信时未受割礼,就像亚伯拉罕在创世记故事中此时未受割礼一样。保罗进一步指出,在上帝眼中被视为义人与律法无关。因为此时律法仍是四百年后的事(加拉太书 3:17-18)。保罗的著作呼应了对信仰行为的奖励和在上帝眼中被视为义人的区别,后者仅基于信仰。因此,根据亚伯拉罕的故事和保罗的著作,上帝纯粹因为他们的信仰而将人们视为义人,与行为无关。但是,他确实奖励行动中的信仰。我们因着我们的信仰而被算为义人,当我们活出信仰时,我们就会得到奖赏。根据使徒行传第 7 章中司提反的讲道,亚伯拉罕第一次相信上帝并在上帝眼中被视为义人很可能是在他还在吾珥的时候。

创世记 15:6 是圣经中最重要的经文之一。有人说这是整个旧约的关键经文。它在新约中被引用了四次。已经提到了两次(罗马书 4:3加拉太书 3:6)。罗马书 4:22雅各书 2:23 也引用了这节经文。本章开头谈到了恐惧和担忧,但在这里我们有一个坚定的声明,即亚伯兰对上帝的信仰坚定不移。亚伯兰相信主能够并且会做到他说的话 “相信”这个词是希伯来语aman ,意思是充满信心地信任。它是一种动词形式,表示已完成的动作;已经开始和结束的事情。亚伯兰不需要其他任何东西就可以在上帝眼中成为义人。亚伯兰相信,上帝宣告,交易已经完成。

希伯来语“Chashab”有时被翻译成英文,意为“算计”,“记入”或“计算”。意思是赋予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上帝赋予亚伯兰的信仰以正义的价值。“正义”一词在希伯来语中是tsâdaqah ,意思是“无可指责的行为”或与上帝“站在同一立场”的人。换句话说,就是“行为无可指责,符合既定标准的人”。正义通常以道德行为来定义。这是在人类面前过着正义的生活。例如,以西结书 18:5, “如果一个人是正义的,并且做合法和正确的事。”接下来,摩西五经(旧约的前五本书)中列出了禁止义人做的行为(以西结书 18:6-9)。但这里并没有描述亚伯兰“做”正义的事。这种正义不在人类面前,因为亚伯兰什么也没做。他只是相信上帝所说的话。相反,他相信上帝应许的信心被视为正义。上帝眼中的正义是无法挣得的。只有通过相信,上帝才会接受他。在上帝眼中成为正义是我们通过信仰获得的,而不是我们应得的。

亚伯兰与神的关系,是因他对神的信心而建立的。神接纳他为义人,因为亚伯兰相信。只有这样,人类才能被神接纳

上帝接纳我们,是无条件的,不需要行为。另一方面,取悦上帝并获得上帝的奖赏需要将我们的信仰付诸行动(希伯来书 11:6)。相信上帝并凭着信仰按照信仰行事一直是取悦上帝的方式。该隐让上帝不悦,而亚伯却让上帝喜悦,因为他的行为根植于信仰(希伯来书 11:4)。想想诺亚,他“成为信义的继承人”,因为他忠实地建造了方舟(希伯来书 11:7)。虽然上帝的接纳完全是上帝根据内心而给予的,但取悦上帝需要将信仰付诸行动。亚伯拉罕因将信仰付诸行动而得到奖励。但亚伯拉罕被宣告为义,仅仅是因为他相信,没有任何行为。

在上帝眼中,正义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礼物,而不是人类挣得或实现的东西。圣经在以弗所书中向我们展示了这一点:“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 2:8-9)。但是,要过上公义的生活,让众人看到,就需要将信仰付诸行动。以弗所书的下一节经文表明了这一点:“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以弗所书 2:10)。上帝无条件地接受我们,使我们成为基督里的新造物,我们凭着信心接受这份奇妙的礼物。我们作为新造物的目的是行善,这是上帝为我们预备的。尽管上帝预备了善行,但他承诺,如果我们忠实地履行善行,就会得到丰厚的回报。这种模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都是一致的。

在诺亚和亚伯兰的例子中,他们因信而被称为义人。像亚伯兰一样,诺亚因信而得到主的恩惠或青睐(创世记 6:8)。但他们在人的眼中也被视为义人,并因其行为而获得丰厚的回报。诺亚听从了上帝的旨意,建造了方舟。亚伯兰听从了上帝的旨意,愿意牺牲以撒。在每种情况下,他们在行为之前都被视为义人。

值得注意的是,亚伯兰的信心在他亲自接受割礼作为与上帝立约的标志之前,以及在他后代获得律法的 400 多年之前,就被视为义人。在亚伯兰通过自己的行为或遵守律法证明自己是义人之前,他因着信心而被算为义人。因此,割礼和律法都与亚伯兰的义无关。归根结底,所有属于基督的人都是亚伯兰的属灵后代。“有信心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拉太书 3:7)。

由谷歌翻译自动从英语翻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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