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 3:1-6 首先解释了上帝让某些国家留在那片土地上的目的:这些国家是耶和华留下的,为要试验以色列人(就是所有没有经历过迦南战争的人) (第 1 节)。
约书亚死后,迦南剩下的民族是对以色列的神圣考验。上帝并没有完全消灭这些民族,而是允许它们存在,以便让以色列的新一代有机会忠于他。这项考验专门针对那些没有经历过迦南战争的人(第 1 节)。新一代人没有看到上帝在征服应许之地时赐予的奇迹般的胜利(士师记 2:10),他们需要学会在面对考验时依靠上帝。
进一步明确指出,这一行为只是为了让以色列子民的后代能够学习战争,那些以前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第 2 节)。
让外邦人留在这片土地上的实际原因是要教会以色列人战争的艺术。上一代人依靠上帝赢得战斗,但新一代人需要积累战争经验。这是一堂身体和精神上的课程,教会他们信靠上帝的重要性,同时也让他们为保卫土地的现实做好准备。
第 3 节列出了剩下的具体国家:这些国家是:非利士人的五个首领和所有迦南人,西顿人以及住在黎巴嫩山的希未人,从巴力黑门山到哈马口(第 3 节)。 (见地图)
非利士人的五个首领(第 3 节)代表非利士人的五个主要城邦。非利士人是航海原始希腊民族的后裔,他们于公元前12世纪定居在迦南南部海岸大部分地区(有些人似乎更早就定居在那里,可以追溯到亚伯拉罕时代 - 创世记 21:34)。他们可能是来自克里特岛的米诺斯人;先知耶利米将他们的起源追溯到克里特岛,称他们为“迦斐托沿海剩下的人”(耶利米书 47:4)。“迦斐托”在希伯来语中是“克里特”的意思。在整个旧约中,非利士人都是以色列的宿敌(士师记 14:4, 阿摩司书 1:8, 以赛亚书 2:6, 撒母耳记上 17:19)。
迦南人,西顿人和希未人(第 3 节)是居住在周边地区的其他族群。这些民族非常强大,有着根深蒂固的文化和宗教习俗,常常诱使以色列人背离他们与上帝的约定。
这些国家是为了考验以色列,看看他们是否会遵守耶和华的诫命,即他通过摩西吩咐他们祖先的诫命(第 4 节)。这些国家的存在是对以色列是否遵守上帝诫命的考验。处于危险之中的主要诫命是禁止偶像崇拜和与异教国家通婚(出埃及记 34:12-16;申命记 7:1-5)。以色列人应该保持与上帝的独特和忠诚,拒绝周边国家的宗教习俗。
尽管有明确的诫命,但第 5 节揭示了以色列的失败:以色列人住在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中间(第 5 节)。以色列人没有驱逐这些民族,而是定居在他们中间,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文化和宗教交流。与这些民族近距离生活使以色列人接触到他们的偶像崇拜习俗,并破坏了他们对上帝诫命的承诺。
这种同居的结果总结在第 6 节中: “他们娶他们的女儿为妻,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并侍奉他们的神(第 6 节)” 。
以色列人与这些国家的人通婚,直接违反了上帝保持独立性的命令。这种通婚导致以色列人信奉周边国家的神,导致偶像崇拜盛行。侍奉这些神代表着他们完全背离了与以色列的上帝耶和华的约定。迦南人崇拜的一些异教神灵包括巴力,亚舍拉和大衮(列王纪上 16:31, 申命记 16:21)。
以色列人未能遵守上帝的诫命。他们没有按照上帝的命令驱逐敌人,而是继续违抗上帝,允许自己的孩子与拜偶像的人通婚。这种懒惰最终导致他们彻底拒绝上帝,崇拜其他国家的神。由于妥协和陷入偶像崇拜,以色列人开始失去作为上帝选民的独特身份。他们的行为为整个士师记中反复出现的偶像崇拜,压迫和拯救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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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师记 3:1-6 含义
士师记 3:1-6 首先解释了上帝让某些国家留在那片土地上的目的:这些国家是耶和华留下的,为要试验以色列人(就是所有没有经历过迦南战争的人) (第 1 节)。
约书亚死后,迦南剩下的民族是对以色列的神圣考验。上帝并没有完全消灭这些民族,而是允许它们存在,以便让以色列的新一代有机会忠于他。这项考验专门针对那些没有经历过迦南战争的人(第 1 节)。新一代人没有看到上帝在征服应许之地时赐予的奇迹般的胜利(士师记 2:10),他们需要学会在面对考验时依靠上帝。
进一步明确指出,这一行为只是为了让以色列子民的后代能够学习战争,那些以前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第 2 节)。
让外邦人留在这片土地上的实际原因是要教会以色列人战争的艺术。上一代人依靠上帝赢得战斗,但新一代人需要积累战争经验。这是一堂身体和精神上的课程,教会他们信靠上帝的重要性,同时也让他们为保卫土地的现实做好准备。
第 3 节列出了剩下的具体国家:这些国家是:非利士人的五个首领和所有迦南人,西顿人以及住在黎巴嫩山的希未人,从巴力黑门山到哈马口(第 3 节)。 (见地图)
非利士人的五个首领(第 3 节)代表非利士人的五个主要城邦。非利士人是航海原始希腊民族的后裔,他们于公元前12世纪定居在迦南南部海岸大部分地区(有些人似乎更早就定居在那里,可以追溯到亚伯拉罕时代 - 创世记 21:34)。他们可能是来自克里特岛的米诺斯人;先知耶利米将他们的起源追溯到克里特岛,称他们为“迦斐托沿海剩下的人”(耶利米书 47:4)。“迦斐托”在希伯来语中是“克里特”的意思。在整个旧约中,非利士人都是以色列的宿敌(士师记 14:4, 阿摩司书 1:8, 以赛亚书 2:6, 撒母耳记上 17:19)。
迦南人,西顿人和希未人(第 3 节)是居住在周边地区的其他族群。这些民族非常强大,有着根深蒂固的文化和宗教习俗,常常诱使以色列人背离他们与上帝的约定。
这些国家是为了考验以色列,看看他们是否会遵守耶和华的诫命,即他通过摩西吩咐他们祖先的诫命(第 4 节)。这些国家的存在是对以色列是否遵守上帝诫命的考验。处于危险之中的主要诫命是禁止偶像崇拜和与异教国家通婚(出埃及记 34:12-16;申命记 7:1-5)。以色列人应该保持与上帝的独特和忠诚,拒绝周边国家的宗教习俗。
尽管有明确的诫命,但第 5 节揭示了以色列的失败:以色列人住在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中间(第 5 节)。以色列人没有驱逐这些民族,而是定居在他们中间,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文化和宗教交流。与这些民族近距离生活使以色列人接触到他们的偶像崇拜习俗,并破坏了他们对上帝诫命的承诺。
这种同居的结果总结在第 6 节中: “他们娶他们的女儿为妻,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并侍奉他们的神(第 6 节)” 。
以色列人与这些国家的人通婚,直接违反了上帝保持独立性的命令。这种通婚导致以色列人信奉周边国家的神,导致偶像崇拜盛行。侍奉这些神代表着他们完全背离了与以色列的上帝耶和华的约定。迦南人崇拜的一些异教神灵包括巴力,亚舍拉和大衮(列王纪上 16:31, 申命记 16:21)。
以色列人未能遵守上帝的诫命。他们没有按照上帝的命令驱逐敌人,而是继续违抗上帝,允许自己的孩子与拜偶像的人通婚。这种懒惰最终导致他们彻底拒绝上帝,崇拜其他国家的神。由于妥协和陷入偶像崇拜,以色列人开始失去作为上帝选民的独特身份。他们的行为为整个士师记中反复出现的偶像崇拜,压迫和拯救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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