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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18:39-40 含义

“逾越节赦免”:彼拉多第二次试图释放耶稣:彼拉多向群众提议,他将释放耶稣,作为他惯常的“逾越节赦免”一名囚犯的一部分。但令他惊讶的是,他们不仅拒绝了,还要求彼拉多释放强盗巴拉巴。这一事件开始了约翰对耶稣民事审判第三阶段的描述。这一阶段被称为“彼拉多的审判”。

关于这一事件的平行福音记载是马太福音 27:17-18, 马太福音 27:20-22, 马可福音 15:8-13路加福音 23:18-21

约翰的叙述从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一阶段直接跳到了第三阶段。约翰叙述彼拉多在采访耶稣后回到总督府外,对犹太人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约翰福音 18:38),之后就直接跳到了第三阶段。

彼拉多在约翰福音 18:38 中宣布耶稣无罪,是在耶稣民事审判第一阶段即将结束时说的。彼拉多在下一节,即约翰福音 18:39 中的提议几乎肯定是在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三阶段提出的。因此,约翰的时间跳跃在第 38 节和第 39 节之间。

综合所有福音书的记载,耶稣的民事审判分为三个阶段:

  1. 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马太福音 27:1-2, 11-14,马可福音 15:1-5, 路加福音 23:1-7, 约翰福音 18:28-38
  2. 耶稣在希律安提帕面前觐见(路加福音 23:8-12
  3. 彼拉多的审判(马太福音 27:15-26, 马可福音 15:6-15, 路加福音 23:13-25, 约翰福音 18:38 - 19:16

如果没有马太,马可,尤其是路加,我们可能不知道约翰在第 38 节和第 39 节之间跳跃了时间。正如约翰福音中经常出现的情况一样,约翰关注的是对话——言语和思想的交流——而不是外部环境。当他叙述耶稣的民事审判时,情况似乎就是这样。除其他内容外,约翰主要给我们的是彼拉多和耶稣之间的两次延长采访,这补充了其他三本福音书的叙述。

在我们跳到约翰在约翰福音 18:39 中描述的那一刻之前,我们首先来看看约翰在第 38 节和第 39 节之间忽略的事件,而其他三本福音书都记录了这些事件。如果你想跳到这些经文的具体评论,请向下滚动到约翰对彼拉多第二次试图释放耶稣的叙述

约翰福音 18:38约翰福音 18:39 之间发生的耶稣民事审判事件

彼拉多亲自审问耶稣,询问犹太人对他的指控(约翰福音 18:33-38a),然后宣布耶稣“无罪”(约翰福音 18:38b)。审判本应立即结束,耶稣应被释放。显然,这并没有发生。

祭司长和长老们抗议彼拉多的判决,继续大声指责耶稣。他们这样做的时候,耶稣保持沉默,这让罗马总督大为惊讶(马太福音 27:12-14, 马可福音 15:3-5)。路加告诉我们,祭司长们一直坚持认为耶稣从加利利开始,就一直在犹太各地煽动民众传道(路加福音 23:5)。这让彼拉多想出了一个主意,把耶稣送到加利利地区的分封王希律安提帕那里,让他裁决此事。这就是彼拉多所做的(路加福音 23:6-7)。这结束了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一阶段。

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二阶段在希律王的法庭上进行。起初希律王很高兴见到耶稣,因为他听说过很多关于耶稣的事迹。这位分封王想看他行一个奇迹(路加福音 23:8)。但耶稣在斩首他的表弟施洗约翰的统治者面前保持沉默(路加福音 23:9)。站在那里的祭司和文士继续指控他(路加福音 23:10),希律王开始嘲笑耶稣,给他穿上一件华丽的长袍,看起来像是等待继承人的服装,然后把耶稣送回彼拉多那里(路加福音 23:11)。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二阶段就此结束。

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三阶段在彼拉多驻守的总督府重新开始,时间大概是早上 8 点左右(马可福音 15:25 写道,耶稣在早上 9 点被钉在十字架上)。根据犹太历法,审判日期可能是尼散月 15 日——除酵节的第一天。按照罗马历法,审判日可能是星期五。

要了解这些事件的时间和顺序,请参阅《圣经》中的“时间线:耶稣生命的最后 24 小时”。

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三阶段始于彼拉多在众人面前总结前两个阶段及其结果(路加福音 23:13-14a),审判范围现已扩大到包括许多普通犹太人,他们注意到这么早的审判程序不同寻常。彼拉多提醒所有人,他作为犹太总督,以及加利利分封王希律,都认为耶稣没有错(路加福音 23:14a-15)。再一次,耶稣的民事审判本应以彼拉多释放耶稣而结束。再一次,审判仍在继续。

彼拉多似乎意识到耶稣的控告者不会满足于总督简单地释放他。因此,他做出了一个非同寻常的举动来安抚他们。彼拉多提出要用罗马鞭刑来惩罚耶稣,然后才释放他,尽管耶稣曾三次被宣告无罪(路加福音 23:16)。显然,犹太人拒绝了彼拉多非同寻常(且非法)的举动。

这个残酷惩罚无辜者的非凡举动是彼拉多第一次试图释放耶稣

彼拉多第二次试图释放耶稣的主意似乎是从人群中的一些人那里得来的(马可福音 15:8),这些人可能同情耶稣。他们似乎要求总督使用他惯常的“逾越节赦免”来释放耶稣。而正是在这时,约翰似乎继续讲述耶稣的民事审判。

约翰记述彼拉多第二次试图释放耶稣

彼拉多考虑后决定尝试一下群众的建议,以释放耶稣,因为他已经宣布耶稣无罪(马可福音 15:8)。建议他使用总督在除酵节期间释放犹太人囚犯的惯例(马太福音 27:15)。

彼拉多对众人说:但你们有个规矩,在逾越节要我给你们释放一个人,难道你们愿意我给你们释放犹太人的王吗? (第 39 节)

彼拉多嘲弄地称耶稣为“犹太人的王” 。这个称号是针对耶稣的指控的一部分(路加福音 23:2),也是彼拉多采访耶稣时最关心的问题(约翰福音 18:33, 37)。耶稣可能还穿着希律为他穿上的“王袍”,这使他很容易成为嘲笑的对象。彼拉多的表情也可能是想讽刺那些指控耶稣的祭司长和长老们。

当彼拉多问出这个问题时,显然是希望那些向他提出这个想法的人群能够大声支持他释放耶稣,同时将祭司们的愤怒转移到其他人身上,而不仅仅是自己。

马太告诉我们,在宣布这一习俗并提出这一提议后,彼拉多坐下来让众人考虑一下。但是,“当他坐在审判台上的时候,他的妻子打发人来”,警告她的丈夫“不要管那义人的事,因为我昨夜在梦中为他受了不少苦。”(马太福音 27:19

要了解有关彼拉多妻子的请求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对马太福音 27:19 的注释

这种拖延和干扰显然给了耶稣的敌人足够的时间来回击。祭司长和长老们劝说群众要求释放另一个囚犯(马太福音 27:20, 马可福音 15:11)。当彼拉多终于听取群众的回答时,他并没有得到他所期待的答案:

他们又喊着说:“不要这人,要巴拉巴!” (第 40 节上)

群众对彼拉多说,他们不想释放彼拉多所供奉的这个人——耶稣。相反,他们想让他为他们释放另一个囚犯,名叫巴拉巴。(稍后会详细介绍巴拉巴)。路加也这样描述了群众的反应:“除掉这个人,释放巴拉巴给我们!”(路加福音 23:18

值得一提的是,约翰福音中唯一一次提到巴拉巴,要么是叙述者提到,要么是群众提到——但从未提到彼拉多。(约翰福音 18:40)。马可福音中也是如此(马可福音 15:7, 15:11, 15:15)。巴拉巴的名字在路加福音中只出现过一次,是在群众的回答中(路加福音 23:18)。这似乎表明,彼拉多第一次提出释放耶稣作为他的“逾越节赦免”时,他从未打算释放巴拉巴。是群众重新表述了彼拉多的提议,将巴拉巴也包括在内。彼拉多显然对他们的回答措手不及,接受了他们的重新表述,并要求他们重新表述他们的答案。

“总督问他们说:‘这两个人中,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呢?’
他们说:‘巴拉巴。’”
(马太福音 27:21)

人群要求彼拉多释放巴拉巴,而不是耶稣。

然而,彼拉多仍然“想要释放耶稣”,并且他“又对他们说了一番话”(路加福音 23:20)。

马太和马可似乎记录了总督再次向他们讲话时说的话:

“彼拉多说:‘那么,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该怎么办呢?’”
(马太福音 27:22上)

“彼拉多说:‘那么,你们所称的犹太人之王,我该怎么办呢?’”
马可福音 15:12

路加记录了人群的反应: 他们不断喊着说,‘钉他在十字架上,钉他在十字架上!’(路加福音 23:21)——另见马太福音 27:22b马可福音 15:13)。

福音书中对人群要求的描述——“钉死他,钉死他!”(路加福音 23:21)——似乎并不是统一的呼喊,而是四面八方的呼喊和尖叫,要求彼拉多钉死耶稣。“钉死他,钉死他!”——他们不停地喊着。他们的愤怒和“钉死他,钉死他!”的喊声充斥着彼拉多的耳朵,动摇了他的神经。

人群不断高喊“把他钉在十字架上!”,要求彼拉多采用罗马式十字架刑来处死耶稣。

罗马的钉十字架刑是将受刑者的手腕(通常用钉子)绑在一根高高的木梁上,然后挂在那里直到他们死去。考古学证据还表明,有时脚踝不是一起钉在十字架的前面,而是分别钉在主梁的两侧。钉十字架是在公共场所进行的,每个罪犯的罪行都张贴出来供所有人查看,以此来阻止未来的犯罪。罪犯有时会在十字架上痛苦地折磨数天,然后死于窒息,脱水或心脏骤停。整个过程旨在折磨和羞辱犯人,并起到阻止违反罗马法律的作用。

要了解更多有关这种残酷处决方式的信息,请参阅《圣经说》文章“背负十字架:探索难以想象的钉十字架之苦”。

巴拉巴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巴拉巴的形象上

约翰通过一个简短的插话提供了关于巴拉巴的最少的信息:

巴拉巴是个强盗(40b 节)。

他因在城里发动叛乱和谋杀而被关进监狱(第 19 节)。

马太将巴拉巴称为“臭名昭著的囚犯”(马太福音 27:16)。马可写道,巴拉巴“与作乱的人一同被囚,就是作乱时杀人的人”(马可福音 15:7)。路加说:“他因城中作乱,又因杀人,被下在监里”(路加福音 23:19)。总之,巴拉巴一名被定罪的作乱者,还犯有谋杀和抢劫罪。他的罪行为人们所熟知,他们非常讨厌他。

巴拉巴可能不是这名囚犯的真实姓名。这可能是一个绰号,或者用来描述他的其他术语。

巴拉巴(Barabbas)这个词源于阿拉姆语,意思是“父亲的儿子”( Bar =“儿子”; Abbas =“父亲的”)。

因此,这个臭名昭著的囚犯被称为“巴拉巴”(马太福音 27:16)——与耶稣同名,与每个未得救的人处于相同的地位。巴拉巴同时是一个象征性的“普通人”,也与耶稣有着相似的描述

  • 巴拉巴——“天父之子”,就像耶稣一样,耶稣是“天父之子”。
  • 巴拉巴——“父亲的儿子”是代表每一个罪人的普通人。

有趣的是,教会传统认为巴拉巴的名字是“耶稣”(例如,早期教父之一奥利金就曾这样教导)。马太福音 27:1627:17 的一些晚期希腊手稿写成:Ἰησοῦν Βαραββᾶν(“耶稣,巴拉巴”)。

如果这个传统是正确的,那么臭名昭著的囚犯和弥赛亚都有相同的名字和头衔:“耶稣,父之子。”如果彼拉多的两个囚犯(臭名昭著的叛乱分子和弥赛亚)都共享同一个名字——“耶稣”——那么马太写下“一个臭名昭著的囚犯,名叫巴拉巴”就说得通了(马太福音 27:16)。

这也进一步揭示了彼拉多在向人民提出建议时对耶稣的长篇描述。总督问道:“你们要我释放谁?巴拉巴,还是称为基督的耶稣?”(马太福音 27:17)。同样,这节经文的一些希腊文手稿直译为:“耶稣巴拉巴,还是称为基督的耶稣?”

彼拉多可能正在问人们:“你们希望我释放哪一个耶稣给你们:被称为巴拉巴的耶稣?还是被称为基督的耶稣

此外,巴拉巴犯有叛乱罪,耶稣虽然被判无罪,但仍然被判有罪并被钉在十字架上。

反抗上帝的统治也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路西法在试图登上至高者的宝座时堕落了(以赛亚书 14:12-14)。亚当和夏娃看到禁果会让他们变得像上帝一样,于是他们反抗了上帝的良好命令(创世记 3:5-6)。每当我们顺从自己的罪性而不是服从上帝完美的统治时,我们就会犯下同样的反抗和不法的基本罪行(约翰一书 3:4)。

当彼拉多释放巴拉巴马太福音 27:26a,马可福音 15:15a,路加福音 23:25a),巴拉巴的生命在身体和法律意义上都得到了拯救。他从罗马监狱获释是因为耶稣代替他并因他的罪行受到惩罚。从这个意义上说,巴拉巴(犯有叛乱罪)成为一个有形的例证,表明耶稣(无辜并被诬告叛乱)被派来拯救罪人。

耶稣(世界的救世主)代替罪犯而死,这是很恰当的。巴拉巴被赦免的那一刻,他立即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物,代表了耶稣通过给予新生而从精神上拯救了人们(约翰福音 3:3)。巴拉巴在世上肉体的救赎生动地描绘了每一个人,他们从罪的惩罚中得到拯救——精神死亡和与上帝的分离——通过耶稣的死,耶稣代替我们而死(哥林多后书 5:21)。

马太对这些事件的主题叙述将彼拉多在耶稣和巴拉巴之间的提议与赎罪日的两只山羊联系起来。

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一主题的联系,请参阅《圣经说》文章: “耶稣和巴拉巴:马太将彼拉多的献祭与赎罪日的主题联系在一起。”

人群已经做出了选择:释放巴拉巴,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

在使徒行传中,彼得说,犹太人要求将弥赛亚钉在十字架上时,“他们所作的,和你们的官长一样,是出于无知”(使徒行传 3:17)。他们的无知并不能使他们无罪,但是犹太人就像钉死耶稣的士兵一样,他们要求彼拉多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时,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耶稣也说,人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请求他的父原谅他们(路加福音 23:34)。

下一部分经文详细描述了彼拉多的残酷反应(约翰福音 19:1-4)。

由谷歌翻译自动从英语翻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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