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书中对这一事件的平行记载是马太福音 27:26, 马可福音 15:15 和 路加福音 23:24-25。
大祭司们亵渎神明的回答“除了凯撒,我们没有王”(约翰福音 19:15)逼得彼拉多走投无路,他屈服于犹太领袖精明的政治手腕,答应了群众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的要求。彼拉多本想释放耶稣(使徒行传 3:13b),但他觉得这样做会引发骚乱。如果发生骚乱,他可能会失去职位,所以他选择“满足群众的要求”(马可福音 15:15a)。
“彼拉多见说这话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马太福音 27:24)
彼拉多洗手要么是第六次也是最后一次释放耶稣的尝试,要么是为了在交出耶稣时先发制人地赦免自己即将犯下的罪行—— 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
要了解更多关于彼拉多洗手的意义以及人群的血腥反应,请参阅《圣经说》对马太福音 27:24-25 的注释。
人群对他即将满足他们的要求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这让这位忧心忡忡的州长放心了。
“众人都说:‘他的血要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马太福音 27:25)
四十年后,他们就要宣誓效忠罗马,公元 70 年,罗马摧毁了耶路撒冷,并摧毁了圣殿。据目睹耶路撒冷陷落的古代历史学家约瑟夫斯说,当圣殿被火烧毁时,人们会以为圣殿山本身也在燃烧,因为“圣殿山的每一部分都充满了火”,但“血比火还多”(约瑟夫斯。《犹太人的战争》。VI.271)。由于耶路撒冷围城发生在逾越节期间,约瑟夫斯估计有 110 万犹太人丧生,另有 9.7 万人被俘(约瑟夫斯。《犹太人的战争》。VI.420)。
犹太人“大声恳求,求把耶稣钉十字架。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路加福音 23:23)
于是他(彼拉多)将他(耶稣)交给他们钉十字架(第 16 节) 。彼拉多是负责维护罗马法律的总督,他为了保住自己的政治地位,违反了罗马法律,将一个他宣称无罪的人钉在十字架上。犹太祭司宣誓只侍奉上帝,不侍奉任何国王,他们亵渎了上帝,宣称凯撒是他们的国王,以维护自己的地位(约翰福音 19:15)。
罗马的钉十字架刑是将受刑者的手腕(通常用钉子)绑在一根高高的木梁上,然后挂在那里直到他们死去。考古学证据还表明,有时脚踝不是一起钉在十字架的前面,而是分别钉在主梁的两侧。钉十字架是在公共场所进行的,罪行张贴出来让每个人都能看到,以此来阻止未来的犯罪行为。罪犯有时会在十字架上痛苦地折磨数天,直到因窒息,脱水或心脏骤停而死亡。整个过程被设计成一种折磨和羞辱,以阻止违反罗马法律的人。
要了解更多有关这种残酷处决方式的信息,请参阅《圣经说》文章“背负十字架:探索难以想象的钉十字架之苦”。
因此,在经历了许多险恶的曲折和意想不到的转折之后,宗教领袖们谋杀耶稣的阴谋终于得逞了。犹大惊动了祭司们,说耶稣在十二小时前就认出他是阴谋的一部分,于是他们争先恐后地逮捕耶稣;秘密非法地聚集在一起进行夜间审判;用连枷寻找罪名;编造“罪行”来定他的罪;在日出时重审他;把他带到彼拉多面前;跟着他到希律的法庭;并无情地向彼拉多施压,让他钉死耶稣——这一切终于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结果。耶稣被处死,这样祭司和长老们才能保住他们在国家中的地位(约翰福音 11:49-50)。
这个结果一点也没有让耶稣感到惊讶。
他曾预言自己将被交出并钉上十字架(马太福音 20:18-19)。
这一切都没有令上帝感到惊讶。
上帝在创世之前就已经预知了这一切的发生(启示录 13:8)。亚当和夏娃犯罪时,上帝就预言了这一点(创世记 3:15)。以赛亚明确表示,耶稣被杀是主的计划,意愿和愿望:
“但耶和华喜悦粉碎他。” (以赛亚书 53:10)
“神从前藉着众先知的口所预言的,基督将要受害,就这样应验了。” (使徒行传 3:18)
上帝差他的儿子来到世上,为世人的罪而死(约翰福音 3:16)。
随着彼拉多将耶稣交给人钉上十字架,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三阶段也是最后一阶段结束了。
耶稣民事审判分为三个阶段:
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三阶段是在总督府,即彼拉多在耶路撒冷的总部(约翰福音 18:28, 19:9)。这一阶段从早上开始,很可能是在早上 8:00 左右,可能在早上 8:30 左右结束(根据马可福音 15:24, 耶稣在早上 9:00 被钉在十字架上)。根据犹太历法,日期可能是尼散月 15 日——无酵节的第一天。根据罗马历法,这一天是星期五。
要了解这些事件的时间和顺序,请参阅圣经“时间线:耶稣的最后 24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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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19:16 含义
福音书中对这一事件的平行记载是马太福音 27:26, 马可福音 15:15 和 路加福音 23:24-25。
大祭司们亵渎神明的回答“除了凯撒,我们没有王”(约翰福音 19:15)逼得彼拉多走投无路,他屈服于犹太领袖精明的政治手腕,答应了群众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的要求。彼拉多本想释放耶稣(使徒行传 3:13b),但他觉得这样做会引发骚乱。如果发生骚乱,他可能会失去职位,所以他选择“满足群众的要求”(马可福音 15:15a)。
“彼拉多见说这话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马太福音 27:24)
彼拉多洗手要么是第六次也是最后一次释放耶稣的尝试,要么是为了在交出耶稣时先发制人地赦免自己即将犯下的罪行—— 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
要了解更多关于彼拉多洗手的意义以及人群的血腥反应,请参阅《圣经说》对马太福音 27:24-25 的注释。
人群对他即将满足他们的要求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这让这位忧心忡忡的州长放心了。
“众人都说:‘他的血要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马太福音 27:25)
四十年后,他们就要宣誓效忠罗马,公元 70 年,罗马摧毁了耶路撒冷,并摧毁了圣殿。据目睹耶路撒冷陷落的古代历史学家约瑟夫斯说,当圣殿被火烧毁时,人们会以为圣殿山本身也在燃烧,因为“圣殿山的每一部分都充满了火”,但“血比火还多”(约瑟夫斯。《犹太人的战争》。VI.271)。由于耶路撒冷围城发生在逾越节期间,约瑟夫斯估计有 110 万犹太人丧生,另有 9.7 万人被俘(约瑟夫斯。《犹太人的战争》。VI.420)。
犹太人“大声恳求,求把耶稣钉十字架。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路加福音 23:23)
于是他(彼拉多)将他(耶稣)交给他们钉十字架(第 16 节) 。彼拉多是负责维护罗马法律的总督,他为了保住自己的政治地位,违反了罗马法律,将一个他宣称无罪的人钉在十字架上。犹太祭司宣誓只侍奉上帝,不侍奉任何国王,他们亵渎了上帝,宣称凯撒是他们的国王,以维护自己的地位(约翰福音 19:15)。
罗马的钉十字架刑是将受刑者的手腕(通常用钉子)绑在一根高高的木梁上,然后挂在那里直到他们死去。考古学证据还表明,有时脚踝不是一起钉在十字架的前面,而是分别钉在主梁的两侧。钉十字架是在公共场所进行的,罪行张贴出来让每个人都能看到,以此来阻止未来的犯罪行为。罪犯有时会在十字架上痛苦地折磨数天,直到因窒息,脱水或心脏骤停而死亡。整个过程被设计成一种折磨和羞辱,以阻止违反罗马法律的人。
要了解更多有关这种残酷处决方式的信息,请参阅《圣经说》文章“背负十字架:探索难以想象的钉十字架之苦”。
因此,在经历了许多险恶的曲折和意想不到的转折之后,宗教领袖们谋杀耶稣的阴谋终于得逞了。犹大惊动了祭司们,说耶稣在十二小时前就认出他是阴谋的一部分,于是他们争先恐后地逮捕耶稣;秘密非法地聚集在一起进行夜间审判;用连枷寻找罪名;编造“罪行”来定他的罪;在日出时重审他;把他带到彼拉多面前;跟着他到希律的法庭;并无情地向彼拉多施压,让他钉死耶稣——这一切终于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结果。耶稣被处死,这样祭司和长老们才能保住他们在国家中的地位(约翰福音 11:49-50)。
这个结果一点也没有让耶稣感到惊讶。
他曾预言自己将被交出并钉上十字架(马太福音 20:18-19)。
这一切都没有令上帝感到惊讶。
上帝在创世之前就已经预知了这一切的发生(启示录 13:8)。亚当和夏娃犯罪时,上帝就预言了这一点(创世记 3:15)。以赛亚明确表示,耶稣被杀是主的计划,意愿和愿望:
“但耶和华喜悦
粉碎他。”
(以赛亚书 53:10)
“神从前藉着众先知的口所预言的,基督将要受害,就这样应验了。”
(使徒行传 3:18)
上帝差他的儿子来到世上,为世人的罪而死(约翰福音 3:16)。
随着彼拉多将耶稣交给人钉上十字架,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三阶段也是最后一阶段结束了。
耶稣民事审判分为三个阶段:
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三阶段是在总督府,即彼拉多在耶路撒冷的总部(约翰福音 18:28, 19:9)。这一阶段从早上开始,很可能是在早上 8:00 左右,可能在早上 8:30 左右结束(根据马可福音 15:24, 耶稣在早上 9:00 被钉在十字架上)。根据犹太历法,日期可能是尼散月 15 日——无酵节的第一天。根据罗马历法,这一天是星期五。
要了解这些事件的时间和顺序,请参阅圣经“时间线:耶稣的最后 24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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