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书中没有关于这次谈话的明显平行记载。
这一事件是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三阶段的一部分,被称为:彼拉多对耶稣的第二次面谈。
在这段经文中,彼拉多第二次面谈并调查了耶稣。第一次面谈发生在犹太人在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一阶段最初提出指控之后(约翰福音 18:33-38)。现在,他的民事审判已经进入第三阶段,也是最后一阶段,犹太人向越来越恼怒的彼拉多提出了对耶稣的新指控。
耶稣民事审判的三个阶段是:
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三阶段是在总督府,即彼拉多在耶路撒冷的总部(约翰福音 18:28, 19:9)。这一阶段开始于早晨,很可能是在早上 8:00 左右(根据马可福音 15:24, 耶稣在早上 9:00 被钉上十字架)。根据犹太历法,日期可能是尼散月 15 日——无酵节的第一天。按照罗马历法,那天是星期五。
要了解这些事件的时间和顺序,请参阅《圣经》中的“时间线:耶稣的最后 24 小时”。
犹太人向彼拉多提出的对耶稣的新指控是亵渎宗教罪:
“我们有法律,根据这条法律,他应该死,因为他自称是上帝之子。” (约翰福音 19:7b)
亵渎是宗教犯罪,违反犹太法律。它不是民事犯罪或罗马法律。亵渎是犹太人在该亚法的家中(马太福音 26:57-66, 马可福音 14:55-65)和公会议事厅(马太福音 27:1, 马可福音 15:1, 路加福音 22:66-71)对耶稣进行宗教审判时,非法判处耶稣犯有亵渎罪。
当彼拉多宣告耶稣无罪(第五次——约翰福音 19:6b)时,犹太人要么绝望,要么大胆(或两者兼而有之)转向了这一指控。最早的指控是:扰乱政治秩序;煽动叛乱;叛乱(路加福音 23:2)。
从犹太人的角度来看,亵渎是其他指控中最重要的指控。但从罗马人的角度来看,这只是一个宗教问题,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犹太人没有早点提出来。但由于彼拉多可能即将释放耶稣,他们现在迫切地转向了这一指控。
犹太人大胆地要求罗马统治者,异教徒彼拉多以犹太教信仰为由审判耶稣,判处耶稣死刑——尤其是他之前没有表现出对审议这一宗教案件的兴趣(约翰福音 18:31a)。彼拉多本人在第一次会见被告时向耶稣解释说:“我不是犹太人”(约翰福音 18:35),以此承认他没有资格解决犹太教信仰之间的争端。
如果犹太人在耶稣的民事审判早期就尝试采取如此大胆和绝望的手段,彼拉多可能会驳回他们的指控。但现在彼拉多显然犹豫不决,他宣布耶稣无罪但没有释放他,他的做法既不理性也不明智。他这么做是出于对自己政治利益的恐惧。犹太人利用了他明显的弱点。
所以彼拉多听见这话,更加害怕了(第 8 节)。
这个词:这句话,指的是犹太人大胆而绝望的控告:“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神的儿子”(约翰福音 19:7b)。
在他们说出这句话之前,彼拉多就已经很害怕了,但现在他更加害怕了。总督是出于恐惧才这么做的。而祭司长们则利用了他的恐惧心理。马太告诉我们他害怕的是什么。彼拉多害怕“要发生暴乱”(马太福音 27:24)。
犹大总督一职由罗马皇帝直接任命。皇帝希望他的总督们维持秩序。暴乱可能会造成大麻烦,甚至可能导致彼拉多被解职,尤其是如果他身处暴乱的中心并有能力阻止暴乱的话。
彼拉多本应遵守并执行罗马法律。如果他按照他统治的人民的意愿处决一名无辜者,那将对他的表现产生不良影响。然而,罗马不太可能会在意一名犹太人的非法死亡。但他们非常关心他们动荡的犹大省失去控制。
彼拉多的处境很危险——他不能容忍暴乱。现在犹太人似乎也知道这一点。祭司长们利用了彼拉多的恐惧,促使他们转向新的立场,这种立场演变为“提出我们的要求,否则我们将发动暴乱,你将向罗马负责。”
他们最终成功地利用了彼拉多的恐惧,迫使总督将耶稣交给他们,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决定性的时刻是,他们恶毒地告诉彼拉多,如果他释放耶稣,他就“不是凯撒的朋友”(约翰福音 19:12),即使他们自己也向彼拉多承认:“除了凯撒,我们没有王”(约翰福音 19:15)。
根据犹太律法,当祭司长和其他犹太人宣告这一点时,他们就犯了亵渎罪——他们错误地判处耶稣死刑的罪名也是亵渎罪。这又是一个邪恶的讽刺;犹太人犯下亵渎罪,是为了让耶稣因亵渎罪被钉上十字架。
但此时此刻,当彼拉多第一次听到新的指控时——“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为他自称是神的儿子”——他同意考虑,因为他害怕。他的恐惧促使他接受了新的指控,尽管彼拉多自己认为他不是犹太律法的专家(约翰福音 18:35)。也许彼拉多希望如果他按照犹太人自己的条件审判耶稣,那么也许他们会接受他的判决,不再管他。
新的指控需要新的调查,所以他再次进入衙门(第 9 节上)再次审问耶稣——这次是为了询问他有关违反犹太亵渎律法的指控。
这至少是彼拉多第三次带耶稣进入总督府。此前,总督曾就最初的指控询问耶稣(约翰福音 18:33-38);第二次彼拉多则鞭打耶稣(约翰福音 19:1)。
彼拉多第二次面见耶稣他们进了衙门,彼拉多就问耶稣:“你是哪里来的?” (9b节)
鉴于耶稣被指控亵渎地自称是上帝之子,州长的提问是合理的。
但耶稣没有回答他(第 9c 节)。
耶稣没有像第一次谈话那样回答总督的问题。他保持沉默。耶稣没有回答他,可能是因为他被鞭打后身体虚弱。也许在他们第一次谈话时,他已经给了彼拉多足够的答案和真相,而彼拉多对此嗤之以鼻——“真理是什么?”(约翰福音 18:38a),表明自己没有能力或不值得建设性地处理更多的真相(见马太福音 7:6, 13:13,约翰福音 8:47)。也许耶稣很精明。也许他没有回答他,原因不止上述一个。
无论耶稣保持沉默的动机是什么,他保持沉默的最重要原因是因为他在遵行父的旨意。耶稣总是按照父的旨意行事和说话(或不说话)(约翰福音 5:19, 5:30, 7:16)。
耶稣并没有直接回答彼拉多的问题: “你是哪里来的?”
彼拉多就对他说:“你不和我说话吗?你不知道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 (第 10 节)
总督试图恐吓囚犯回答问题。彼拉多用他的政治权力威胁耶稣的生死。彼拉多正在考虑是否利用他的政治权力释放耶稣或将他钉上十字架。
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第 11 节上)
虽然耶稣没有直接回答彼拉多最初的问题——你是哪里来的?——但他确实冷静而严肃地挑战了彼拉多所宣称的权威,以一种间接向总督表明他来自上层——即来自上帝的方式。
耶稣对彼拉多及其政治权力来源的断言清楚地表明,彼拉多的权力地位不是来自凯撒,而是来自上帝。此外,耶稣警告总督,他应该使用上天赋予他的权力来取悦授予权力的那位,而不是安抚群众或凯撒的突发奇想。
如果彼拉多有耳可听,耶稣就会为这位总督提供一条出路,让他摆脱在罗马法律和祭司长愤怒要求之间短视的“非此即彼”的困境。
一切权柄和统治都属于上帝(诗篇 62:11)。这包括一切世俗的权力和权威。
“至高者是人类王国的统治者,并赋予他所意欲的人权力并把最卑微的人放在其上。” (但以理书 4:17b)
保罗写信给罗马的信徒说:“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马书 13:1b)这特别包括政府的权柄(罗马书 13:1a)。上帝建立人类政府的目的是作为祂对付作恶者的愤怒的代理人(罗马书 13:4-5)。
政府的作用是威慑邪恶,支持善良行为(罗马书 13:3)。保罗劝告罗马的信徒遵守罗马法律,当时罗马皇帝是克劳狄一世或尼禄。尼禄滥用权力,残酷地处决基督徒,在他的统治下,保罗本人也被处决。
显然,人类权威可以利用上帝赋予他们的地位来伤害和剥削他人,而他们这样做是邪恶的,他们将在上帝面前承担责任。但我们仍然应该服从他们,只要他们没有命令我们做任何违背上帝旨意的事情(使徒行传 5:29)。
每当我们遭遇不公正或伤害时,我们都应该效仿耶稣的榜样,将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处境托付给上帝(以赛亚书 50:10, 彼得前书 3:14-15)。
有趣的是,考虑一下上帝如何选择让彼拉多成为犹大的统治者,特别是审判耶稣时。彼拉多对耶稣的权威是上天赋予他的。此时,彼拉多正在考虑他应该如何对耶稣行使这种权威,耶稣是上帝,他放弃了自己的神圣特权(腓立比书 2:6-7)。
换句话说,彼拉多正在考虑如何对那位即将被赋予“天上地下一切权柄”的人行使他的权柄(马太福音 28:18)。这又是一个巨大的讽刺——被赋予权柄的人正在决定如何对授予一切权柄的人行使权柄。
上帝知道彼拉多会将祂的儿子和仆人交出来钉上十字架(以赛亚书 53:6, 10a,约翰福音 3:16)。但即使上帝预知并将这权柄交给彼拉多,矛盾的是,彼拉多仍然有自由选择权,可以选择释放耶稣还是将祂钉上十字架。
要了解有关悖论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说》文章:“创始悖论”。
耶稣也知道彼拉多会把他交给人钉十字架(马太福音 20:18-19)。耶稣的理解似乎也体现在祂接下来告诉彼拉多的话中:
因此,把我交给你们的人,罪更重了(第 11b 节)。
耶稣向彼拉多解释说,他要对自己如何使用上天赋予他的权力负责——无论他使用这种权力是释放耶稣还是钉死耶稣。耶稣说彼拉多对耶稣的审判是有罪的,这表明他已经知道总督会选择钉死耶稣。然而,耶稣此时提到的彼拉多的罪可能是不公正地下令鞭打耶稣,尽管总督已经宣布耶稣无罪(路加福音 23:22)。耶稣提到的彼拉多的罪可能既是鞭打耶稣,也是下令钉死耶稣。
耶稣用这句话“把我交给你们的人罪更重”来教导一个原则,即有些罪比其他罪大或小。在彼拉多的例子中,他鞭打和/或把耶稣交给彼拉多钉十字架的罪比把耶稣交给彼拉多的人的罪要小。把我交给你们的人这句话很可能是指犹大,耶稣的门徒,他把耶稣出卖给了宗教当局;或者是指把耶稣交给彼拉多的大祭司该亚法。
把耶稣交给彼拉多的人所犯的罪比彼拉多的罪更重,原因可能是因为耶稣的门徒或犹太大祭司比身为外邦人的彼拉多有更深的认识,因此对他们的罪行负有更大的责任和罪责。尽管如此,彼拉多仍然要为他对耶稣的决定和对待方式负责,他没有选择正确的道路,而是选择了犯罪。
就巡抚而言,他至少对这些事情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们知道彼拉多部分地了解,因为约翰在下一节经文中透露:“彼拉多听了耶稣的话,就想要释放耶稣”(约翰福音 19:12a)。
要了解彼拉多再次努力释放耶稣的结果,请参阅下一部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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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圣经说
约翰福音 19:8-11 含义
福音书中没有关于这次谈话的明显平行记载。
这一事件是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三阶段的一部分,被称为:彼拉多对耶稣的第二次面谈。
在这段经文中,彼拉多第二次面谈并调查了耶稣。第一次面谈发生在犹太人在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一阶段最初提出指控之后(约翰福音 18:33-38)。现在,他的民事审判已经进入第三阶段,也是最后一阶段,犹太人向越来越恼怒的彼拉多提出了对耶稣的新指控。
耶稣民事审判的三个阶段是:
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三阶段是在总督府,即彼拉多在耶路撒冷的总部(约翰福音 18:28, 19:9)。这一阶段开始于早晨,很可能是在早上 8:00 左右(根据马可福音 15:24, 耶稣在早上 9:00 被钉上十字架)。根据犹太历法,日期可能是尼散月 15 日——无酵节的第一天。按照罗马历法,那天是星期五。
要了解这些事件的时间和顺序,请参阅《圣经》中的“时间线:耶稣的最后 24 小时”。
犹太人向彼拉多提出的对耶稣的新指控是亵渎宗教罪:
“我们有法律,根据这条法律,他应该死,因为他自称是上帝之子。”
(约翰福音 19:7b)
亵渎是宗教犯罪,违反犹太法律。它不是民事犯罪或罗马法律。亵渎是犹太人在该亚法的家中(马太福音 26:57-66, 马可福音 14:55-65)和公会议事厅(马太福音 27:1, 马可福音 15:1, 路加福音 22:66-71)对耶稣进行宗教审判时,非法判处耶稣犯有亵渎罪。
当彼拉多宣告耶稣无罪(第五次——约翰福音 19:6b)时,犹太人要么绝望,要么大胆(或两者兼而有之)转向了这一指控。最早的指控是:扰乱政治秩序;煽动叛乱;叛乱(路加福音 23:2)。
从犹太人的角度来看,亵渎是其他指控中最重要的指控。但从罗马人的角度来看,这只是一个宗教问题,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犹太人没有早点提出来。但由于彼拉多可能即将释放耶稣,他们现在迫切地转向了这一指控。
犹太人大胆地要求罗马统治者,异教徒彼拉多以犹太教信仰为由审判耶稣,判处耶稣死刑——尤其是他之前没有表现出对审议这一宗教案件的兴趣(约翰福音 18:31a)。彼拉多本人在第一次会见被告时向耶稣解释说:“我不是犹太人”(约翰福音 18:35),以此承认他没有资格解决犹太教信仰之间的争端。
如果犹太人在耶稣的民事审判早期就尝试采取如此大胆和绝望的手段,彼拉多可能会驳回他们的指控。但现在彼拉多显然犹豫不决,他宣布耶稣无罪但没有释放他,他的做法既不理性也不明智。他这么做是出于对自己政治利益的恐惧。犹太人利用了他明显的弱点。
所以彼拉多听见这话,更加害怕了(第 8 节)。
这个词:这句话,指的是犹太人大胆而绝望的控告:“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神的儿子”(约翰福音 19:7b)。
在他们说出这句话之前,彼拉多就已经很害怕了,但现在他更加害怕了。总督是出于恐惧才这么做的。而祭司长们则利用了他的恐惧心理。马太告诉我们他害怕的是什么。彼拉多害怕“要发生暴乱”(马太福音 27:24)。
犹大总督一职由罗马皇帝直接任命。皇帝希望他的总督们维持秩序。暴乱可能会造成大麻烦,甚至可能导致彼拉多被解职,尤其是如果他身处暴乱的中心并有能力阻止暴乱的话。
彼拉多本应遵守并执行罗马法律。如果他按照他统治的人民的意愿处决一名无辜者,那将对他的表现产生不良影响。然而,罗马不太可能会在意一名犹太人的非法死亡。但他们非常关心他们动荡的犹大省失去控制。
彼拉多的处境很危险——他不能容忍暴乱。现在犹太人似乎也知道这一点。祭司长们利用了彼拉多的恐惧,促使他们转向新的立场,这种立场演变为“提出我们的要求,否则我们将发动暴乱,你将向罗马负责。”
他们最终成功地利用了彼拉多的恐惧,迫使总督将耶稣交给他们,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决定性的时刻是,他们恶毒地告诉彼拉多,如果他释放耶稣,他就“不是凯撒的朋友”(约翰福音 19:12),即使他们自己也向彼拉多承认:“除了凯撒,我们没有王”(约翰福音 19:15)。
根据犹太律法,当祭司长和其他犹太人宣告这一点时,他们就犯了亵渎罪——他们错误地判处耶稣死刑的罪名也是亵渎罪。这又是一个邪恶的讽刺;犹太人犯下亵渎罪,是为了让耶稣因亵渎罪被钉上十字架。
但此时此刻,当彼拉多第一次听到新的指控时——“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为他自称是神的儿子”——他同意考虑,因为他害怕。他的恐惧促使他接受了新的指控,尽管彼拉多自己认为他不是犹太律法的专家(约翰福音 18:35)。也许彼拉多希望如果他按照犹太人自己的条件审判耶稣,那么也许他们会接受他的判决,不再管他。
新的指控需要新的调查,所以他再次进入衙门(第 9 节上)再次审问耶稣——这次是为了询问他有关违反犹太亵渎律法的指控。
这至少是彼拉多第三次带耶稣进入总督府。此前,总督曾就最初的指控询问耶稣(约翰福音 18:33-38);第二次彼拉多则鞭打耶稣(约翰福音 19:1)。
彼拉多第二次面见耶稣
他们进了衙门,彼拉多就问耶稣:“你是哪里来的?” (9b节)
鉴于耶稣被指控亵渎地自称是上帝之子,州长的提问是合理的。
但耶稣没有回答他(第 9c 节)。
耶稣没有像第一次谈话那样回答总督的问题。他保持沉默。耶稣没有回答他,可能是因为他被鞭打后身体虚弱。也许在他们第一次谈话时,他已经给了彼拉多足够的答案和真相,而彼拉多对此嗤之以鼻——“真理是什么?”(约翰福音 18:38a),表明自己没有能力或不值得建设性地处理更多的真相(见马太福音 7:6, 13:13,约翰福音 8:47)。也许耶稣很精明。也许他没有回答他,原因不止上述一个。
无论耶稣保持沉默的动机是什么,他保持沉默的最重要原因是因为他在遵行父的旨意。耶稣总是按照父的旨意行事和说话(或不说话)(约翰福音 5:19, 5:30, 7:16)。
耶稣并没有直接回答彼拉多的问题: “你是哪里来的?”
彼拉多就对他说:“你不和我说话吗?你不知道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 (第 10 节)
总督试图恐吓囚犯回答问题。彼拉多用他的政治权力威胁耶稣的生死。彼拉多正在考虑是否利用他的政治权力释放耶稣或将他钉上十字架。
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第 11 节上)
虽然耶稣没有直接回答彼拉多最初的问题——你是哪里来的?——但他确实冷静而严肃地挑战了彼拉多所宣称的权威,以一种间接向总督表明他来自上层——即来自上帝的方式。
耶稣对彼拉多及其政治权力来源的断言清楚地表明,彼拉多的权力地位不是来自凯撒,而是来自上帝。此外,耶稣警告总督,他应该使用上天赋予他的权力来取悦授予权力的那位,而不是安抚群众或凯撒的突发奇想。
如果彼拉多有耳可听,耶稣就会为这位总督提供一条出路,让他摆脱在罗马法律和祭司长愤怒要求之间短视的“非此即彼”的困境。
一切权柄和统治都属于上帝(诗篇 62:11)。这包括一切世俗的权力和权威。
“至高者是人类王国的统治者,
并赋予他所意欲的人权力
并把最卑微的人放在其上。”
(但以理书 4:17b)
保罗写信给罗马的信徒说:“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马书 13:1b)这特别包括政府的权柄(罗马书 13:1a)。上帝建立人类政府的目的是作为祂对付作恶者的愤怒的代理人(罗马书 13:4-5)。
政府的作用是威慑邪恶,支持善良行为(罗马书 13:3)。保罗劝告罗马的信徒遵守罗马法律,当时罗马皇帝是克劳狄一世或尼禄。尼禄滥用权力,残酷地处决基督徒,在他的统治下,保罗本人也被处决。
显然,人类权威可以利用上帝赋予他们的地位来伤害和剥削他人,而他们这样做是邪恶的,他们将在上帝面前承担责任。但我们仍然应该服从他们,只要他们没有命令我们做任何违背上帝旨意的事情(使徒行传 5:29)。
每当我们遭遇不公正或伤害时,我们都应该效仿耶稣的榜样,将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处境托付给上帝(以赛亚书 50:10, 彼得前书 3:14-15)。
有趣的是,考虑一下上帝如何选择让彼拉多成为犹大的统治者,特别是审判耶稣时。彼拉多对耶稣的权威是上天赋予他的。此时,彼拉多正在考虑他应该如何对耶稣行使这种权威,耶稣是上帝,他放弃了自己的神圣特权(腓立比书 2:6-7)。
换句话说,彼拉多正在考虑如何对那位即将被赋予“天上地下一切权柄”的人行使他的权柄(马太福音 28:18)。这又是一个巨大的讽刺——被赋予权柄的人正在决定如何对授予一切权柄的人行使权柄。
上帝知道彼拉多会将祂的儿子和仆人交出来钉上十字架(以赛亚书 53:6, 10a,约翰福音 3:16)。但即使上帝预知并将这权柄交给彼拉多,矛盾的是,彼拉多仍然有自由选择权,可以选择释放耶稣还是将祂钉上十字架。
要了解有关悖论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说》文章:“创始悖论”。
耶稣也知道彼拉多会把他交给人钉十字架(马太福音 20:18-19)。耶稣的理解似乎也体现在祂接下来告诉彼拉多的话中:
因此,把我交给你们的人,罪更重了(第 11b 节)。
耶稣向彼拉多解释说,他要对自己如何使用上天赋予他的权力负责——无论他使用这种权力是释放耶稣还是钉死耶稣。耶稣说彼拉多对耶稣的审判是有罪的,这表明他已经知道总督会选择钉死耶稣。然而,耶稣此时提到的彼拉多的罪可能是不公正地下令鞭打耶稣,尽管总督已经宣布耶稣无罪(路加福音 23:22)。耶稣提到的彼拉多的罪可能既是鞭打耶稣,也是下令钉死耶稣。
耶稣用这句话“把我交给你们的人罪更重”来教导一个原则,即有些罪比其他罪大或小。在彼拉多的例子中,他鞭打和/或把耶稣交给彼拉多钉十字架的罪比把耶稣交给彼拉多的人的罪要小。把我交给你们的人这句话很可能是指犹大,耶稣的门徒,他把耶稣出卖给了宗教当局;或者是指把耶稣交给彼拉多的大祭司该亚法。
把耶稣交给彼拉多的人所犯的罪比彼拉多的罪更重,原因可能是因为耶稣的门徒或犹太大祭司比身为外邦人的彼拉多有更深的认识,因此对他们的罪行负有更大的责任和罪责。尽管如此,彼拉多仍然要为他对耶稣的决定和对待方式负责,他没有选择正确的道路,而是选择了犯罪。
就巡抚而言,他至少对这些事情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们知道彼拉多部分地了解,因为约翰在下一节经文中透露:“彼拉多听了耶稣的话,就想要释放耶稣”(约翰福音 19:12a)。
要了解彼拉多再次努力释放耶稣的结果,请参阅下一部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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