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部分,我们了解到约拿的不顺服以及不顺服的后果。耶和华指派约拿前往尼尼微,但他却乘船去往相反的方向,前往地中海最西边的他施,为要逃避他的任务。耶和华使海上起了大风,阻止约拿前往他施。水手们卸下货物,以防止船下沉,并且向他们的神祷告。船主叫醒沉睡中约拿,并且要求他求告他的神。
随后,水手们通过掣签来决定谁要为这次风暴负责。签落到约拿身上,他就告诉水手们把他抛在海中,以平静风暴。水手们尽了最大努力,为要返回陆地,但他们却不能,因为海变得越发翻腾,击打他们。最终,他们把约拿抛在海中,海的狂浪就突然平息了。因此,水手们就敬畏耶和华,并且敬拜祂(约拿书1:1-16)。
在希伯来文圣经中,第17节是第二章的开头,继续第15节的故事,即水手们把约拿抛在海中。水手们可能认为约拿会死在海中,但耶和华却拯救了祂先知的性命。祂以神迹的方式行了这事,安排一条大鱼吞了约拿。
安排一词来自希伯来文动词"mānâ",可以译成"指派"或者"分派"。该词在约拿书中出现过三次,每次都是以神作为主语(4:6,7,8)。它所有的出现,其特征都表达了一种更高权威的命令权力。但以理书使用这个动词来指巴比伦诸王作为人类最高权威的处置权(但以理书1:5, 2:24, 49, 3:12)。在约拿书中,该动词在此显明,唯独神拥有随祂旨意行事的能力。耶和华的能力超越人类的理解和可能性。因此,祂差遣一条大鱼来完成祂的旨意。
鱼一词可以指任何一种海栖生物,包括鲸在内。不管怎样,叙述者告诉我们,这条鱼是一个庞大的海洋生物。尽管在鱼腹中约拿可能会觉得不舒服,但他的生命是安全的。吞了约拿的大鱼是拯救他的工具。神给约拿的计划不是要他死在海中,而是要他前往尼尼微宣讲悔改的信息。所以,神派了一个海洋生物来吞了约拿,为要救他免于溺水。
动词吞的意思是用嘴叼取某物,并顺着食道匆匆吞下,指的是进食和吞食。例如在约伯记20章中,琐法论及恶人说:"他的食物在肚里却要化为酸,在他里面成为虺蛇的恶毒。他吞了财宝,还要吐出;神要从他腹中掏出来"(约伯记20:14-15)。在约拿书这里,耶和华预备的这条鱼,不是要吃约拿,而是要给他提供安全保护。
这条鱼不像约拿违背了耶和华要他前往尼尼微的命令,而是顺服地回应了造物主的声音。这样的回应呼应了耶和华在以赛亚书中的陈述,当时神把以色列民与家畜做比较:"牛认识主人,驴认识主人的槽,以色列却不认识;我的民却不留意"(以赛亚书1:3)。这条鱼毫不犹豫地顺服了耶和华,吞下了先知。所以,约拿在鱼腹中三日三夜。
三日三夜指的是那条鱼到达要吐出约拿之地点所需要的时间,并不要求一定是精准的72小时(以斯帖记4:16)。在古代世界里,这是一个习惯用法,用来指三个日历日中的任何时间段。这个词也出现在撒母耳记上,描述一位不知名的埃及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所度过的时间,直到大卫的军队在田野里发现了他,并且喂养他(撒母耳记上30:12)。
在马太的福音中,耶稣把约拿在鱼腹中的经历与他自己在坟墓里的经历做了比较:"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马太福音12:40)。耶稣死于逾越节前一天的第九个小时,可能在一个周五的下午3点(马可福音15:34-37)。他在三天后,一周的第一天清晨复活(马可福音16:2)。因为他周五去世周日复活,所以他被描述成第三天复活,尽管耶稣可能在坟墓里只待了大约40个小时。所以,这条鱼游到把约拿吐到陆地上所用的时间,可能与之类似,或者更长。
虽然约拿在大鱼中的日趋衰弱与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类似,但两者在某些方面还是有所不同。首先,约拿在鱼腹中依然活着,直到第三天,而耶稣去到了乐园,直到第三天复活(路加福音23:43;哥林多前书15:3-4)。其次,约拿在鱼腹中是因为他的不顺服;然而,耶稣在坟墓里是因为他对天父完全的顺服(约翰福音6:38)。看起来,至少在某种程度上,神在这种情况下拣选约拿来执行祂的命令,是要为以色列的弥赛亚提供一个说明性的预言,弥赛亚要在坟墓里度过三天,然后在第三天复活。
询问圣经说
约拿书1:17 解释
在前面的部分,我们了解到约拿的不顺服以及不顺服的后果。耶和华指派约拿前往尼尼微,但他却乘船去往相反的方向,前往地中海最西边的他施,为要逃避他的任务。耶和华使海上起了大风,阻止约拿前往他施。水手们卸下货物,以防止船下沉,并且向他们的神祷告。船主叫醒沉睡中约拿,并且要求他求告他的神。
随后,水手们通过掣签来决定谁要为这次风暴负责。签落到约拿身上,他就告诉水手们把他抛在海中,以平静风暴。水手们尽了最大努力,为要返回陆地,但他们却不能,因为海变得越发翻腾,击打他们。最终,他们把约拿抛在海中,海的狂浪就突然平息了。因此,水手们就敬畏耶和华,并且敬拜祂(约拿书1:1-16)。
在希伯来文圣经中,第17节是第二章的开头,继续第15节的故事,即水手们把约拿抛在海中。水手们可能认为约拿会死在海中,但耶和华却拯救了祂先知的性命。祂以神迹的方式行了这事,安排一条大鱼吞了约拿。
安排一词来自希伯来文动词"mānâ",可以译成"指派"或者"分派"。该词在约拿书中出现过三次,每次都是以神作为主语(4:6,7,8)。它所有的出现,其特征都表达了一种更高权威的命令权力。但以理书使用这个动词来指巴比伦诸王作为人类最高权威的处置权(但以理书1:5, 2:24, 49, 3:12)。在约拿书中,该动词在此显明,唯独神拥有随祂旨意行事的能力。耶和华的能力超越人类的理解和可能性。因此,祂差遣一条大鱼来完成祂的旨意。
鱼一词可以指任何一种海栖生物,包括鲸在内。不管怎样,叙述者告诉我们,这条鱼是一个庞大的海洋生物。尽管在鱼腹中约拿可能会觉得不舒服,但他的生命是安全的。吞了约拿的大鱼是拯救他的工具。神给约拿的计划不是要他死在海中,而是要他前往尼尼微宣讲悔改的信息。所以,神派了一个海洋生物来吞了约拿,为要救他免于溺水。
动词吞的意思是用嘴叼取某物,并顺着食道匆匆吞下,指的是进食和吞食。例如在约伯记20章中,琐法论及恶人说:"他的食物在肚里却要化为酸,在他里面成为虺蛇的恶毒。他吞了财宝,还要吐出;神要从他腹中掏出来"(约伯记20:14-15)。在约拿书这里,耶和华预备的这条鱼,不是要吃约拿,而是要给他提供安全保护。
这条鱼不像约拿违背了耶和华要他前往尼尼微的命令,而是顺服地回应了造物主的声音。这样的回应呼应了耶和华在以赛亚书中的陈述,当时神把以色列民与家畜做比较:"牛认识主人,驴认识主人的槽,以色列却不认识;我的民却不留意"(以赛亚书1:3)。这条鱼毫不犹豫地顺服了耶和华,吞下了先知。所以,约拿在鱼腹中三日三夜。
三日三夜指的是那条鱼到达要吐出约拿之地点所需要的时间,并不要求一定是精准的72小时(以斯帖记4:16)。在古代世界里,这是一个习惯用法,用来指三个日历日中的任何时间段。这个词也出现在撒母耳记上,描述一位不知名的埃及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所度过的时间,直到大卫的军队在田野里发现了他,并且喂养他(撒母耳记上30:12)。
在马太的福音中,耶稣把约拿在鱼腹中的经历与他自己在坟墓里的经历做了比较:"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马太福音12:40)。耶稣死于逾越节前一天的第九个小时,可能在一个周五的下午3点(马可福音15:34-37)。他在三天后,一周的第一天清晨复活(马可福音16:2)。因为他周五去世周日复活,所以他被描述成第三天复活,尽管耶稣可能在坟墓里只待了大约40个小时。所以,这条鱼游到把约拿吐到陆地上所用的时间,可能与之类似,或者更长。
虽然约拿在大鱼中的日趋衰弱与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类似,但两者在某些方面还是有所不同。首先,约拿在鱼腹中依然活着,直到第三天,而耶稣去到了乐园,直到第三天复活(路加福音23:43;哥林多前书15:3-4)。其次,约拿在鱼腹中是因为他的不顺服;然而,耶稣在坟墓里是因为他对天父完全的顺服(约翰福音6:38)。看起来,至少在某种程度上,神在这种情况下拣选约拿来执行祂的命令,是要为以色列的弥赛亚提供一个说明性的预言,弥赛亚要在坟墓里度过三天,然后在第三天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