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书中没有明显与马太福音 23:16-22 相对应的经文,但马太福音 23:16 的劝诫与耶稣在马太福音 15:14 和 路加福音 6:39 中的教导相似。耶稣在 23:17-22 中的教导与他在马太福音 5:33-37 中的教导相似。
马太福音 23 章中的第四个祸灾与合法的谎言有关。它没有具体指名道姓地针对文士和法利赛人。它针对的是“你们这瞎眼领路的,你们说…… ”(第 16 节)。这个祸灾广泛适用于任何按照其愚蠢的说法或行为行事的人。但第四个祸灾仍然可能针对法利赛人和文士,原因有三。
在前一章中,耶稣一直在讨论文士和法利赛人的邪教(马太福音 23:1-15),在本章的其余部分中,他仍然在继续讨论(马太福音 23:23-36)。
耶稣说,你们这些瞎眼领路的有祸了(第 16 节)。他之前至少用过一次“瞎眼领路的”这个标签来形容法利赛人(马太福音 15:14)。结合周围的环境和这个标签,耶稣在下一个祸患中将文士和法利赛人描述为“瞎眼领路的” (马太福音 23:24)。
耶稣在这段经文中谴责的法律玩意,带有文士的律师花招的味道,他们为违背自己的诺言寻找理由,同时却要求其他人信守诺言。
盲人向导很无助,更别提很危险了!盲人向导自以为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别人可能会跟着他们,但他们不知道自己要把人们带到哪里。他们是傻瓜。
这些盲人向导教导其他人如何更巧妙地欺骗。他们声称知道说谎的正确方法,而不会犯说谎的罪。这当然是胡说八道,这就是为什么耶稣称他们为傻瓜。如果你违反了“不可……行诡诈,彼此说谎”(利未记 19:11)这条诫命,你就犯了说谎的罪,并因此而有罪。你是一个骗子——无论你如何说服自己不是这样。任何这样做的人都是骗子,即使盲人向导向他们保证他们是正直的。
这些盲目向导误导人们撒谎的方式是通过一种虚假的誓言。发誓意味着如果你违背诺言,你将面临损失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是在上帝面前。《旧约》明确指出,发誓或许愿但没有遵守会招致上帝的审判。《传道书》中就有一个例子:
“当你向上帝许愿时,不可迟延偿还,因为他不喜欢愚昧的人。你要偿还你所许的愿! 宁可不发誓,也不要发誓而不偿还。” (传道书 5:4-5)
盲人向导向追随者保证,凡指着圣殿起誓的人(第 16 节)没有义务遵守诺言。指着圣殿起誓毫无意义——这些诺言无需遵守。他们教导说,违背这些圣殿起誓不会对宗教造成伤害。
但凡指着圣殿金子起誓的人,就必须信守诺言(第 16 节)。因此,这些盲目的向导教导他们的追随者如何撒谎,并据说可以逃脱惩罚,同时又让其他人遵守诺言。
当然,事实并非如此。这种许诺的做法是愚蠢和虚伪的,这就是为什么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教导他的门徒:“你们的话,只要说:‘是,就说是’,或‘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恶。”(马太福音 5:37)耶稣教导他的门徒要诚实守信,而法利赛人则教导他们的门徒如何许下誓言,却不打算真正去履行。
在这第四个灾祸中,耶稣揭露了这个骗局。
即使在他们扭曲的逻辑中,他们的体系也是荒谬的。耶稣用一个反问句揭穿了他们的谎言,哪个更重要:金子还是使金子成圣的圣殿? (第 17 节)。答案是圣殿比装饰它的金子更重要。言外之意是,即使对着东西发誓的虚假誓言做法有某种合法性(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些盲目的向导仍然搞错了方向。应该是用金子发誓的誓言是可以违背的,而不是上帝的圣殿。当然,最好是诚实地说真话,根本不需要对着东西发誓。
盲目的向导也教导了同样混乱的模式来描述祭坛上的物品和祭品:
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的供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瞎子们哪,供物呢?还是叫供物成圣的坛呢? (18-19节)
耶稣说,凡指着坛起誓的,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赐的起誓(20节)。换句话说,你若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上的供物起誓,并且你指着坛和供物的主人起誓——是神。所以,你有义务信守诺言。耶稣这样说,揭穿了法利赛人为作假誓辩护的扭曲逻辑。
耶稣继续说: “凡指着殿起誓的,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 (21节)。换句话说,如果你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那住在殿里的——神起誓。因此,你必须信守诺言。在每一种情况下,耶稣都使用逻辑结构来证明法利赛人的推理是错误的,即使他们的前提被接受。
耶稣又举了第三个例子,说明盲人向导的混乱逻辑应该如何应用: “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 (第 22 节)。同样,这个逻辑表明,如果你做出了承诺,无论你指着什么起誓或不指着什么起誓——你都有义务遵守。不要做傻瓜。上帝命令你做一个说真话的人。
任何提出其他建议的傻瓜都会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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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23:16-22 含义
福音书中没有明显与马太福音 23:16-22 相对应的经文,但马太福音 23:16 的劝诫与耶稣在马太福音 15:14 和 路加福音 6:39 中的教导相似。耶稣在 23:17-22 中的教导与他在马太福音 5:33-37 中的教导相似。
马太福音 23 章中的第四个祸灾与合法的谎言有关。它没有具体指名道姓地针对文士和法利赛人。它针对的是“你们这瞎眼领路的,你们说…… ”(第 16 节)。这个祸灾广泛适用于任何按照其愚蠢的说法或行为行事的人。但第四个祸灾仍然可能针对法利赛人和文士,原因有三。
在前一章中,耶稣一直在讨论文士和法利赛人的邪教(马太福音 23:1-15),在本章的其余部分中,他仍然在继续讨论(马太福音 23:23-36)。
耶稣说,你们这些瞎眼领路的有祸了(第 16 节)。他之前至少用过一次“瞎眼领路的”这个标签来形容法利赛人(马太福音 15:14)。结合周围的环境和这个标签,耶稣在下一个祸患中将文士和法利赛人描述为“瞎眼领路的” (马太福音 23:24)。
耶稣在这段经文中谴责的法律玩意,带有文士的律师花招的味道,他们为违背自己的诺言寻找理由,同时却要求其他人信守诺言。
盲人向导很无助,更别提很危险了!盲人向导自以为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别人可能会跟着他们,但他们不知道自己要把人们带到哪里。他们是傻瓜。
这些盲人向导教导其他人如何更巧妙地欺骗。他们声称知道说谎的正确方法,而不会犯说谎的罪。这当然是胡说八道,这就是为什么耶稣称他们为傻瓜。如果你违反了“不可……行诡诈,彼此说谎”(利未记 19:11)这条诫命,你就犯了说谎的罪,并因此而有罪。你是一个骗子——无论你如何说服自己不是这样。任何这样做的人都是骗子,即使盲人向导向他们保证他们是正直的。
这些盲目向导误导人们撒谎的方式是通过一种虚假的誓言。发誓意味着如果你违背诺言,你将面临损失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是在上帝面前。《旧约》明确指出,发誓或许愿但没有遵守会招致上帝的审判。《传道书》中就有一个例子:
“当你向上帝许愿时,不可迟延偿还,因为他不喜欢愚昧的人。你要偿还你所许的愿! 宁可不发誓,也不要发誓而不偿还。”
(传道书 5:4-5)
盲人向导向追随者保证,凡指着圣殿起誓的人(第 16 节)没有义务遵守诺言。指着圣殿起誓毫无意义——这些诺言无需遵守。他们教导说,违背这些圣殿起誓不会对宗教造成伤害。
但凡指着圣殿金子起誓的人,就必须信守诺言(第 16 节)。因此,这些盲目的向导教导他们的追随者如何撒谎,并据说可以逃脱惩罚,同时又让其他人遵守诺言。
当然,事实并非如此。这种许诺的做法是愚蠢和虚伪的,这就是为什么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教导他的门徒:“你们的话,只要说:‘是,就说是’,或‘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恶。”(马太福音 5:37)耶稣教导他的门徒要诚实守信,而法利赛人则教导他们的门徒如何许下誓言,却不打算真正去履行。
在这第四个灾祸中,耶稣揭露了这个骗局。
即使在他们扭曲的逻辑中,他们的体系也是荒谬的。耶稣用一个反问句揭穿了他们的谎言,哪个更重要:金子还是使金子成圣的圣殿? (第 17 节)。答案是圣殿比装饰它的金子更重要。言外之意是,即使对着东西发誓的虚假誓言做法有某种合法性(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些盲目的向导仍然搞错了方向。应该是用金子发誓的誓言是可以违背的,而不是上帝的圣殿。当然,最好是诚实地说真话,根本不需要对着东西发誓。
盲目的向导也教导了同样混乱的模式来描述祭坛上的物品和祭品:
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的供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瞎子们哪,供物呢?还是叫供物成圣的坛呢? (18-19节)
耶稣说,凡指着坛起誓的,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赐的起誓(20节)。换句话说,你若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上的供物起誓,并且你指着坛和供物的主人起誓——是神。所以,你有义务信守诺言。耶稣这样说,揭穿了法利赛人为作假誓辩护的扭曲逻辑。
耶稣继续说: “凡指着殿起誓的,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 (21节)。换句话说,如果你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那住在殿里的——神起誓。因此,你必须信守诺言。在每一种情况下,耶稣都使用逻辑结构来证明法利赛人的推理是错误的,即使他们的前提被接受。
耶稣又举了第三个例子,说明盲人向导的混乱逻辑应该如何应用: “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 (第 22 节)。同样,这个逻辑表明,如果你做出了承诺,无论你指着什么起誓或不指着什么起誓——你都有义务遵守。不要做傻瓜。上帝命令你做一个说真话的人。
任何提出其他建议的傻瓜都会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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