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 15:6-7, 路加福音 23:17, 23:19 和 约翰福音 18:40b 是福音书对这一事件的平行记载。
马太中断了他对耶稣民事审判的总结,并做了一个重要的插话。福音书作者巧妙地将这个插话放在他对耶稣民事审判第一阶段的叙述和他对耶稣民事审判第三阶段的叙述之间。马太,马可和约翰都跳过了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二阶段,即他在希律安提帕面前的听证会——只有路加福音详细记录了第二阶段(路加福音 23:8-12)。
耶稣民事审判的三个阶段是:
马太插话道:每逢节期,巡抚有一个习惯,就是释放百姓所要的囚犯。当时他们关押着一个臭名昭著的囚犯,名叫巴拉巴(第 15-16 节)。
马太告诉读者,他用“现在”这个词是在作感叹词。
他在节日中的表述指的是犹太人庆祝逾越节和无酵饼节,而这两天正好是审判当天。
要了解有关逾越节和无酵饼节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说》文章“最初的逾越节”。
在逾越节/无酵饼节期间,罗马的犹太总督习惯于为犹太人释放他们想要的任何一名囚犯。
路加也曾发表过类似的言论,证实了这一习俗:“每逢这节期,总督必须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路加福音 23:17)。马可也发表了类似的感叹(马可福音 15:6-7)。约翰福音记载,彼拉多是描述这一习俗的人(约翰福音 18:38)。
在提到罗马人在无酵饼节上对犹太人民表现出善意这一传统之后,马太接着提到了当时存在的一个关键事实,这个事实在耶稣民事审判的最后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个关键事实是:当时他们关押着一个臭名昭著的囚犯,名叫巴拉巴。
这句话中的代词“他们”指的是罗马当局。罗马当局关押着一名臭名昭著的囚犯。臭名昭著的意思是众所周知的和非常不受欢迎的。马太没有解释为什么这个囚犯是臭名昭著的或被监禁的——他只是评论说他是臭名昭著的。
其他福音书确实提到了这名囚犯的臭名昭著的罪行。约翰说这名臭名昭著的囚犯是“强盗”(约翰福音 18:40)。马可写道,这名臭名昭著的囚犯“曾与作乱杀人的同囚”(马可福音 15:7)。路加评论说:“他因城中作乱杀人被下在监里”(路加福音 23:19)。总而言之,这名囚犯是一名作乱者,还犯有谋杀和抢劫罪,他的罪行为人们所熟知,他们非常讨厌他。
讽刺的是,这个臭名昭著的囚犯犯有叛乱罪——耶稣被指控犯有同样的罪行(路加福音 23:2),但彼拉多和希律安提帕都宣布他无罪(路加福音 23:14-15)。
马太接着告诉我们,这个臭名昭著的囚犯名叫巴拉巴。
目前尚不清楚巴拉巴是这名囚犯的真实姓名,绰号,还是福音书作者对他的称呼。
巴拉巴这个词源于阿拉姆语,意为“父亲的儿子”( Bar =“儿子”; Abbas =“父亲的”)。巴拉巴的名字和含义有两种解释。
他的名字可以解释为与耶稣等同的一种东西。耶稣是天父之子,所以巴拉巴实际上与耶稣有相同的头衔,即“天父之子”。福音书的作者,尤其是以赎罪日为主题的马太福音,似乎将耶稣和巴拉巴在人性方面描绘成相同的人物,尽管他们在正义方面将他们进行了对比。耶稣是无辜的,完全正义。巴拉巴是一个罪犯,犯有叛乱罪——耶稣将因这一罪行被处死。
巴拉巴这个名字的第二种理解方式是,它是一种普通人。从当时犹太人的记录来看,巴拉巴是一个普通的名字。尽管它的意思是“父亲的儿子”,但它的含义很模糊,因为它没有具体说明这个儿子的父亲是谁。
每个儿子都是某个父亲的儿子,但巴拉巴的名字中没有指明父亲的身份,这使他成为一个可以象征每个人的人物。此外,巴拉巴这个罪孽深重的罪犯和每个人一样,都犯了罪,背叛了(叛乱)上帝及其善良的权威。
因此,巴拉巴既是一种与耶稣基督等同的人物;又作为一个罪犯,代表了堕落和有罪的每个人。
有趣的是,教会传统认为巴拉巴只是一个头衔,而这个臭名昭著的囚犯的名字是“耶稣”。早期教会领袖,如奥利金,声称巴拉巴的名字是“耶稣”。马太福音 27:16 和 27:17 的一些晚期希腊手稿写成:Ἰησοῦν Βαραββᾶν(“耶稣,巴拉巴”)。
如果这个传统是正确的,那么臭名昭著的囚犯和弥赛亚都有相同的名字和头衔:“耶稣,父之子”。如果彼拉多的两个囚犯(臭名昭著的叛乱分子和弥赛亚)都拥有相同的名字——“耶稣”,那么马太写下囚犯名叫巴拉巴就说得通了。这也进一步揭示了彼拉多向人民提出建议时的表情。巡抚问道:“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巴拉巴呢?还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马太福音 27:17)。
换句话说,彼拉多可能在问人们:“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耶稣给你们:称作巴拉巴的耶稣?还是称作弥赛亚的耶稣?”
在插入这个重要的插话之后——每逢节期,巡抚有一个规矩,随百姓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当时他们关押着一个臭名昭著的囚犯,名叫巴拉巴(第 15 节)——在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之间,马太继续解释这些事情在彼拉多,百姓,耶稣和名叫巴拉巴的囚犯之间是如何发生的(马太福音 27: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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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27:15-16 含义
马可福音 15:6-7, 路加福音 23:17, 23:19 和 约翰福音 18:40b 是福音书对这一事件的平行记载。
马太中断了他对耶稣民事审判的总结,并做了一个重要的插话。福音书作者巧妙地将这个插话放在他对耶稣民事审判第一阶段的叙述和他对耶稣民事审判第三阶段的叙述之间。马太,马可和约翰都跳过了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二阶段,即他在希律安提帕面前的听证会——只有路加福音详细记录了第二阶段(路加福音 23:8-12)。
耶稣民事审判的三个阶段是:
(马太福音 27:1-2, 11-14,马可福音 15:1-5, 路加福音 23:1-7, 约翰福音 18:28-38)
(路加福音 23:8-12)
(马太福音 27:15-26, 马可福音 15:6-15, 路加福音 23:13-25, 约翰福音 18:38 - 19:16)
马太插话道:每逢节期,巡抚有一个习惯,就是释放百姓所要的囚犯。当时他们关押着一个臭名昭著的囚犯,名叫巴拉巴(第 15-16 节)。
马太告诉读者,他用“现在”这个词是在作感叹词。
他在节日中的表述指的是犹太人庆祝逾越节和无酵饼节,而这两天正好是审判当天。
要了解有关逾越节和无酵饼节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说》文章“最初的逾越节”。
在逾越节/无酵饼节期间,罗马的犹太总督习惯于为犹太人释放他们想要的任何一名囚犯。
路加也曾发表过类似的言论,证实了这一习俗:“每逢这节期,总督必须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路加福音 23:17)。马可也发表了类似的感叹(马可福音 15:6-7)。约翰福音记载,彼拉多是描述这一习俗的人(约翰福音 18:38)。
在提到罗马人在无酵饼节上对犹太人民表现出善意这一传统之后,马太接着提到了当时存在的一个关键事实,这个事实在耶稣民事审判的最后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个关键事实是:当时他们关押着一个臭名昭著的囚犯,名叫巴拉巴。
这句话中的代词“他们”指的是罗马当局。罗马当局关押着一名臭名昭著的囚犯。臭名昭著的意思是众所周知的和非常不受欢迎的。马太没有解释为什么这个囚犯是臭名昭著的或被监禁的——他只是评论说他是臭名昭著的。
其他福音书确实提到了这名囚犯的臭名昭著的罪行。约翰说这名臭名昭著的囚犯是“强盗”(约翰福音 18:40)。马可写道,这名臭名昭著的囚犯“曾与作乱杀人的同囚”(马可福音 15:7)。路加评论说:“他因城中作乱杀人被下在监里”(路加福音 23:19)。总而言之,这名囚犯是一名作乱者,还犯有谋杀和抢劫罪,他的罪行为人们所熟知,他们非常讨厌他。
讽刺的是,这个臭名昭著的囚犯犯有叛乱罪——耶稣被指控犯有同样的罪行(路加福音 23:2),但彼拉多和希律安提帕都宣布他无罪(路加福音 23:14-15)。
马太接着告诉我们,这个臭名昭著的囚犯名叫巴拉巴。
目前尚不清楚巴拉巴是这名囚犯的真实姓名,绰号,还是福音书作者对他的称呼。
巴拉巴这个词源于阿拉姆语,意为“父亲的儿子”( Bar =“儿子”; Abbas =“父亲的”)。巴拉巴的名字和含义有两种解释。
他的名字可以解释为与耶稣等同的一种东西。耶稣是天父之子,所以巴拉巴实际上与耶稣有相同的头衔,即“天父之子”。福音书的作者,尤其是以赎罪日为主题的马太福音,似乎将耶稣和巴拉巴在人性方面描绘成相同的人物,尽管他们在正义方面将他们进行了对比。耶稣是无辜的,完全正义。巴拉巴是一个罪犯,犯有叛乱罪——耶稣将因这一罪行被处死。
巴拉巴这个名字的第二种理解方式是,它是一种普通人。从当时犹太人的记录来看,巴拉巴是一个普通的名字。尽管它的意思是“父亲的儿子”,但它的含义很模糊,因为它没有具体说明这个儿子的父亲是谁。
每个儿子都是某个父亲的儿子,但巴拉巴的名字中没有指明父亲的身份,这使他成为一个可以象征每个人的人物。此外,巴拉巴这个罪孽深重的罪犯和每个人一样,都犯了罪,背叛了(叛乱)上帝及其善良的权威。
因此,巴拉巴既是一种与耶稣基督等同的人物;又作为一个罪犯,代表了堕落和有罪的每个人。
有趣的是,教会传统认为巴拉巴只是一个头衔,而这个臭名昭著的囚犯的名字是“耶稣”。早期教会领袖,如奥利金,声称巴拉巴的名字是“耶稣”。马太福音 27:16 和 27:17 的一些晚期希腊手稿写成:Ἰησοῦν Βαραββᾶν(“耶稣,巴拉巴”)。
如果这个传统是正确的,那么臭名昭著的囚犯和弥赛亚都有相同的名字和头衔:“耶稣,父之子”。如果彼拉多的两个囚犯(臭名昭著的叛乱分子和弥赛亚)都拥有相同的名字——“耶稣”,那么马太写下囚犯名叫巴拉巴就说得通了。这也进一步揭示了彼拉多向人民提出建议时的表情。巡抚问道:“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巴拉巴呢?还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马太福音 27:17)。
换句话说,彼拉多可能在问人们:“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耶稣给你们:称作巴拉巴的耶稣?还是称作弥赛亚的耶稣?”
在插入这个重要的插话之后——每逢节期,巡抚有一个规矩,随百姓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当时他们关押着一个臭名昭著的囚犯,名叫巴拉巴(第 15 节)——在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之间,马太继续解释这些事情在彼拉多,百姓,耶稣和名叫巴拉巴的囚犯之间是如何发生的(马太福音 27: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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