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献给耶和华的日子期满后,拿细耳人要遵行以下条例。他要被带到会幕门口, 14 在那里献给耶和华一只毫无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一只毫无残疾、一岁母羊羔作赎罪祭,一只毫无残疾的公绵羊作平安祭, 15 一篮调油的无酵细面饼和涂油的无酵薄饼,以及素祭和奠祭。 16 祭司要把这些祭物带到耶和华面前,为他献上赎罪祭和燔祭, 17 然后把公绵羊和无酵饼献给耶和华作平安祭,再献上素祭和奠祭。 18 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掉作为奉献记号的头发,把头发放在平安祭的火里烧掉。 19 拿细耳人剃头以后,祭司要取出一条煮好的公绵羊前腿,再从篮中拿出一块无酵饼和一块无酵薄饼,放在拿细耳人手中。 20 然后,祭司要把这些祭物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些祭物与作摇祭的胸肉和作举祭的腿肉一样,都是归给祭司的圣物。此后,拿细耳人便可以喝酒。
民数记 6:13-20 含义
当誓言履行完毕后,必须举行仪式,其中包括许多牺牲和祭品。一旦这些完成,这个人就不再受誓言规定的约束。
本节涉及拿细耳人离俗的日子满了之后的律法(第 13 节)。该人必须将供品带到会幕门口。这样做是为了将该供品献给耶和华(第 14 节)。
“祭品”包括:
这些祭物被带到圣幕后,祭司要将它们献在耶和华面前,并要献上赎罪祭和燔祭(16节)。然后,祭司要把公绵羊和一筐无酵饼一起献给耶和华,作为平安祭(17节)。最后,祭司要献上素祭和奠祭。
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复杂,繁琐且可能花费不菲的仪式,用来结束某人的拿细耳誓言。然而,它表明了某人承诺献身于侍奉耶和华的誓言的珍贵性。就像撒母耳的母亲哈拿的情况一样,这段特别奉献的服务时间可能是为了作为一种特殊的形式向上帝祈求。哈拿向上帝发誓,如果他能给她一个儿子,她会让她的儿子终生侍奉上帝(撒母耳记上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