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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11:28-32 解释

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我们都是罪人。我们选择犯罪。外邦人并不比以色列人强。然而,神向外邦人显明恩典,而且现在祂将拒绝祂的百姓搁置。但这并不意味着祂抛弃了他们。神允许我们有选择的自由,但祂也向我们显明无限的恩典和饶恕。

使徒行传 26:17, 保罗清楚地表明,犹太人是他的仇敌。事实上,使徒行传 26 章的故事包括设法埋伏和谋杀保罗的犹太人。而且保罗自己的见证说,他自己曾是那遵循 "这道" 之人的仇敌,这道就是耶稣。他在去往大马士革的路上遇到了耶稣,耶稣问他,"你为什么逼迫我?"——因为保罗当时正在逼迫耶稣的跟随者。保罗,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曾是福音的仇敌,后来成为宣讲福音的人,就着福音说,他们 (不信的犹太人) 为你们 (外邦人)的缘故是仇敌

以色列人已经拒绝了神,他们违背神,但这并不意味着神不爱以色列;就着拣选说,他们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神依然爱他们,因为祂曾爱他们的先祖,应许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大卫。这些应许都会信守。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是一份礼物,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

正如保罗在 9-11 章所辩论的一样,神的主权允许外邦人藉着犹太人的拒绝与神和好。外邦人从前不顺服神。因犹太领袖并不接受基督为以色列的王,耶稣就死在了十字架上,为世人的罪付上赎价,包括外邦人在内。如今因他们 (犹太人) 的不顺服,你们 (外邦人) 倒蒙了怜恤。神扩展了祂的怜悯。祂向自己所拣选的人施怜悯 (罗马书 9:15)。外邦人与犹太人没有区别。他们蒙了怜恤,因着施给你们 (外邦人) 的怜恤,现在 [犹太人] 也就蒙怜恤。神允许悖逆存在,好向我们显明怜恤,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神和救恩的悖论是: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我们有远离祂的自由,好像我们依然可以犯罪,但神呼召我们,向我们显明怜恤,赐恩典和救我们脱离罪恶的过去和罪性。我们可以犯罪;犹太人现在正处于罪中,拒绝了他们的神,但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不可撤销的。祂的恩典永远丰富,祂的怜恤永远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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