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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2:22-24 解释

那些教导律法却不遵守的假冒为善者不只玷辱神,还给神的见证和祂的话造成亏损,因为那些自称是跟随者的人,反而是论断他人,自己却行相同行为的有罪的伪善者。

保罗延续罗马书 2:21, 继续责备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就是那些自认为是智慧的老师和优秀的律法遵行者,却违背自称所代表之律法的人。他们用这律法论断他人,却不应用于自己。在罗马书 2:24, 保罗将他的批判推向了高潮,说他们违背律法,使神的名被亵渎。

在此,他说他们犯了奸淫。虽然保罗并没有给出具体细节,但我们可以知道他可能指的是什么,那应该是足够普遍的认知,以至无需提起细节。在马太福音 19:3-9, 耶稣对法利赛人讲说为 "任何理由" 离婚的事。有些人说,对于法利赛人,只要他们宣布离婚,就可以休妻,之后他们就可以自由地娶另外的女人。耶稣清楚地说,这只是在试图使奸淫合理化。

保罗接着说,这些犹太 "权威" 宣称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在此的第一个例子中,显然保罗认为需要细节来证实自己的指控。偷窃庙中之物如何与拜偶像同等呢?"偷窃庙中之物" 是希腊文单词 hierosyleō 的翻译,意思是亵渎神灵。偷窃庙中之物就是亵渎了那个神灵。保罗并未在此解释他所指的是什么。但是,我们可以从耶稣洁净圣殿之事获取一些洞见。他说,宗教权威将圣殿变成了贼窝。历史学家说,圣殿权威造了圣殿钱财,人必须使用这些前来购买 "合格" 的祭物;当然这些权威会在兑换中私藏可观的利润。耶稣似乎将其视为对神圣殿的亵渎,而且还特别提到耶稣掀了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

保罗提了一个反问句,下一节他会用一个响亮的 "是" 做出回答。罗马书 2:23, "你们…玷辱神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当宗教权威言行不一时,神的名就被玷辱了。在整本罗马书中,保罗系统地回答了对他福音的具体反对,但是他对犹太 "权威" 的第一个反驳是 "你们的确并不遵行自己所说的"。

接下来,在回答他们针对自己的具体指控前,保罗正在藉着指出他们的假冒为善,而削弱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的信誉。

保罗在书信开始的第一章引用了哈巴谷书 2:4 为他的主题经文,宣称义源于信心,"义人因信得生" (1:16-17)。保罗也清楚地表明,骄傲的生活带来非常不利的后果。在第 2 章,保罗第一次介绍律法 (12 节),而且现在强烈地宣称,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自称藉着教导律法给人带来义,事实上他们是违背律法之人。在 2:24,我们看到他们不仅是律法的破坏者,还是使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他们的假冒为善而受了亵渎。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依然是保罗写给在罗马外邦信徒 (他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 书信的一部分,但是在第 2 章,保罗将注意力转向了别处。他说,"你这论断人的 (但不评判自己) "。然后,我们在 2:17 得知,保罗具体指的是那些自称是律法的智慧老师之人,这律法是神的恩赐,指引人朝向神的光。保罗说,问题是他们做的恰恰相反。他们因自己的假冒为善,使外邦人亵渎神,而非跟随神。

24 节中,"正如经上所记的" 意思是保罗在引用圣经,这圣经当时主要是我们称为旧约的经文。保罗在此所说的是以西结书 36:19-21 的信息摘要。这表示此事是有先例的,像这样的假冒为善之前在以色列中间发生过,神并不喜悦;以色列的任务之一是向其它民族作见证,而他们的假冒为善却引起了负面见证。

保罗显然是在破坏这些与之竞争之犹太 "权威" 的教导。这是很关键的,因为这些 "权威" 正在诽谤保罗的教导,试图阻挠他在世界中心罗马的事工,就是因他们的信心而知名的信徒中间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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