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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3:4 解释

只因人对神不忠心,并不代表神不信实。

保罗再一次指向了圣经,就是他所说的 "经上所记"。保罗时期的圣经是我们称之为旧约的经文,这里所引用的是诗篇 51:4诗篇 51 篇是大卫王的诗,写于先知拿单因大卫与拔示巴犯奸淫而质问他之后。在经文中,大卫向神倾心吐意,寻求饶恕。大卫表达了这一真理,即当神差拿单质问大卫的罪时,神的审判是真实且正确的,而且神的审判总是真实且正确的。这是神对大卫说他是合神心意之人的原因。尽管大卫所做之事极其错误,但当大卫面对真理的质问时,欣然承认神的道路总是正确的,并在神前谦卑自己。

保罗借助这一观点来证明,如果犹太人不顺服神,这绝不会使神的审判或神的真理失去权威。大卫是犹太人的王,而且当他犯罪时,他承认神在审判中的公义。神总是真实的,即或当人坐在权威的宝座上远离神的道路时,也是如此。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宣称代表神,实际上却在悖逆祂的事实正像大卫与拔示巴犯罪一样。问题不在于神,而是这些 "权威" 对神真理的悖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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