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在此重点关注的是,什么样的生活能提供最好的 "利益"。第 22 节清楚地指出我们最大的利益在哪里,就是逃避死亡,活出生命。他问信徒们,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保罗总结道,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任何已婚人士都可以犯奸淫,但这会毁了他们的婚姻;他们都可以自私,但这会破坏他们的关系。任何人都可以敲诈勒索,但这会毁了他们的事业和自由。这些事的结局是死亡。
保罗已经证实,作罪的奴仆导致死亡。在 22 节,保罗说,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但现今" 是现在时态,罗马信徒如今从罪中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保罗再次演示了每一个基督徒必须选择的能力。从罪里得释放,成为神的奴仆。罗马基督徒已经将自己委身于神,作神的奴仆,这正是保罗所称赞的 (罗马书 1:8, 6:17)。
对所有基督徒而言,要做的选择是,"此时,谁是我的主人?" 我们有一个真正的选择,因为我们已经被赋予了圣灵的力量,使我们战胜罪性。你的主人会是你的罪性,世界,撒但吗?他们都属于同一个联盟。还是你的主人会是基督和他放在你里面的圣灵呢 (罗马书 5:5)?你已经从罪中得了释放。为什么你想要回到要你命的地方呢?你可以,但是你有不这样做的能力。为什么不运用这能力呢?保罗劝诫他的读者。
保罗反驳声称他教导 "犯罪是可以的,因为基督徒在恩典之下" 的指控 (罗马书 3:8)。在罗马有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保罗在回答他们,以捍卫他事工的真理,并向罗马信徒表明,他并不支持犯罪。他向书信的读者解释,虽然基督徒是在神恩典之下,而非律法之下,但为什么犯罪仍然是极其有害和具有自我毁灭性的呢?他说明,罪使得我们不能过和谐的生活,而且带领我们经历死亡。
保罗已经感谢神 (17 节),因为罗马基督徒如今活在顺服神的生活中,并成为神的奴仆,拒绝罪恶的生活。在 22 节中,保罗表达了他们顺服的奇妙结果,即当一个人成为神的奴仆时,会发生什么: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永生 (在希腊文中为 aiōnios zōē) 用来代表礼物:当我们相信耶稣时,永生就根植在我们里面。同样的词也用于结果,是我们凭信生活时所拥有的利益,这正是保罗在此所说的。它也用于罗马书 2:7, 作为给那些 "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 之人的奖赏 "就有永生报应他们"。
在本段经文中,永生是奖赏。它指神所计划的生活,与为自己而活的死亡相对立 (罗马书 1:28-32)。
保罗在谈论益处,是当我们过着神所赐给我们的生命时,我们在今世行为的结果。这复活的新生命 (4 节),当我们活出它的时候,我们实际上就拥有了所计设计的生命。
23 节通常用作描述人最初相信耶稣,并在神面前称义的经文;这是本节经文的合理应用,但在给罗马信徒书信的上下文中,保罗正在讲我们如何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公义地生活。罪的工价是死,一直都是。无论这死亡是非信徒的与神永远隔离,还是信徒的与配偶或朋友间关系的破坏,对于任何以罪为其主人的人而言,罪都会导致某种形式的死亡。
在第 6 章整章中,保罗阐明了他写信对象之基督徒的现状:我们必须选择服侍点什么。我们想要服侍自己有罪的私欲,并成为它的奴仆,或是服侍这世上的体系,也就是这世界告诉我们必须行的事?还是我们想要成为耶稣基督的奴仆,他创造了世界,将我们的最佳利益放在心上,赐我们胜过罪的能力?对于罗马基督徒而言,正如 17 节所示,保罗为他们按接受的教导,顺服行事,成为义的奴仆而感恩。
这是保罗的论点:我们可以犯罪吗?当然可以,而且我们的确犯罪。恩典会显多吗?当然。那么,我们就应该这样行吗?不,那太疯狂了!我们拥有耶稣的复活生命,使我们可以活着。它引导我们远离死亡,进入生命。我们为什么不做出这一选择呢?
询问圣经说
罗马书 6:21-23 解释
保罗在此重点关注的是,什么样的生活能提供最好的 "利益"。第 22 节清楚地指出我们最大的利益在哪里,就是逃避死亡,活出生命。他问信徒们,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保罗总结道,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任何已婚人士都可以犯奸淫,但这会毁了他们的婚姻;他们都可以自私,但这会破坏他们的关系。任何人都可以敲诈勒索,但这会毁了他们的事业和自由。这些事的结局是死亡。
保罗已经证实,作罪的奴仆导致死亡。在 22 节,保罗说,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但现今" 是现在时态,罗马信徒如今从罪中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保罗再次演示了每一个基督徒必须选择的能力。从罪里得释放,成为神的奴仆。罗马基督徒已经将自己委身于神,作神的奴仆,这正是保罗所称赞的 (罗马书 1:8, 6:17)。
对所有基督徒而言,要做的选择是,"此时,谁是我的主人?" 我们有一个真正的选择,因为我们已经被赋予了圣灵的力量,使我们战胜罪性。你的主人会是你的罪性,世界,撒但吗?他们都属于同一个联盟。还是你的主人会是基督和他放在你里面的圣灵呢 (罗马书 5:5)?你已经从罪中得了释放。为什么你想要回到要你命的地方呢?你可以,但是你有不这样做的能力。为什么不运用这能力呢?保罗劝诫他的读者。
保罗反驳声称他教导 "犯罪是可以的,因为基督徒在恩典之下" 的指控 (罗马书 3:8)。在罗马有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保罗在回答他们,以捍卫他事工的真理,并向罗马信徒表明,他并不支持犯罪。他向书信的读者解释,虽然基督徒是在神恩典之下,而非律法之下,但为什么犯罪仍然是极其有害和具有自我毁灭性的呢?他说明,罪使得我们不能过和谐的生活,而且带领我们经历死亡。
保罗已经感谢神 (17 节),因为罗马基督徒如今活在顺服神的生活中,并成为神的奴仆,拒绝罪恶的生活。在 22 节中,保罗表达了他们顺服的奇妙结果,即当一个人成为神的奴仆时,会发生什么: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永生 (在希腊文中为 aiōnios zōē) 用来代表礼物:当我们相信耶稣时,永生就根植在我们里面。同样的词也用于结果,是我们凭信生活时所拥有的利益,这正是保罗在此所说的。它也用于罗马书 2:7, 作为给那些 "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 之人的奖赏 "就有永生报应他们"。
在本段经文中,永生是奖赏。它指神所计划的生活,与为自己而活的死亡相对立 (罗马书 1:28-32)。
保罗在谈论益处,是当我们过着神所赐给我们的生命时,我们在今世行为的结果。这复活的新生命 (4 节),当我们活出它的时候,我们实际上就拥有了所计设计的生命。
23 节通常用作描述人最初相信耶稣,并在神面前称义的经文;这是本节经文的合理应用,但在给罗马信徒书信的上下文中,保罗正在讲我们如何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公义地生活。罪的工价是死,一直都是。无论这死亡是非信徒的与神永远隔离,还是信徒的与配偶或朋友间关系的破坏,对于任何以罪为其主人的人而言,罪都会导致某种形式的死亡。
在第 6 章整章中,保罗阐明了他写信对象之基督徒的现状:我们必须选择服侍点什么。我们想要服侍自己有罪的私欲,并成为它的奴仆,或是服侍这世上的体系,也就是这世界告诉我们必须行的事?还是我们想要成为耶稣基督的奴仆,他创造了世界,将我们的最佳利益放在心上,赐我们胜过罪的能力?对于罗马基督徒而言,正如 17 节所示,保罗为他们按接受的教导,顺服行事,成为义的奴仆而感恩。
这是保罗的论点:我们可以犯罪吗?当然可以,而且我们的确犯罪。恩典会显多吗?当然。那么,我们就应该这样行吗?不,那太疯狂了!我们拥有耶稣的复活生命,使我们可以活着。它引导我们远离死亡,进入生命。我们为什么不做出这一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