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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9:19-21 解释

保罗再次预料有人会回应,“那么,神为什么指责人呢?因为没有人可以拒绝神的旨意。” 保罗给了一个深奥的回答,“你只是一个受造的人,不能与神你的创造主争论。”

保罗预料会有一个反驳,"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呢?" 所暗示的是:神不能审判人,因为是祂在掌权。在此,保罗的意思很明确。他实际上在说,"让我们把事情搞清楚。神是神,而我们不是。" 保罗在整封罗马书信中宣称,神会审判 (其中一个例子就是罗马书 2:16)。审判的是神,不是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也不是保罗。我们都要为自己的行为向神负责。

但是,保罗是在反问,所以他自己可以回答这个错误的指控,即如果神在掌管我们是如何被造的,那祂怎能审判我们呢?保罗的回答是,我们不能与神争论,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我们是受造体,而祂是创造主。

保罗在这里做了一个类比,陶匠将泥土制成不同类型的器皿。一个器皿被造是具有特殊目的的,而另一个具有普通目的。保罗说,如果受造之物抬头看着造他的,并要求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这岂不是太疯狂了吗?是陶匠在造陶器。如果陶匠做了一个杯子,杯子就是杯子,它不能问陶匠,为什么它是杯子。既或它可以问这个问题,杯子还是杯子。同样,是神造了我们,而且神是掌管我们生命的,是眷顾我们的 (罗马书 8:28)。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我们不能问神,他为什么做这些事。神不回答我们的问题。

圣经中的许多基本原则都是建基于悖论之上,而世界上的许多事都是由西方的,希腊的思想过程所引导,这些思想都受到逻辑系统的约束,记得这一点对我们理解圣经是有益的。我们受的教导是:以希腊和罗马的方式来思考就可以知道一切,并且逻辑系统有许多正面的东西;保罗正在使用逻辑来捍卫他的福音。然而,我们通常以 "我可以知道" 为前提,但圣经含有我们无法完全明白的奥秘。我们通常认为奥秘是我们还不了解的事物;在我们了解之前,这只是暂时的。然而,这并不是圣经呈现与神相关之事的方式。在圣经中,不可知的奥秘是神的位格。保罗使用逻辑,但在 9-11 章结束时,他宣告神奇妙,深奥的方式是超过认知的,荣耀归给神 (罗马书 11:33-36)。

圣经中永恒的悖论/奥秘是:神可以同时为两种情况。比如说,神在时间之内,还是在时间之外?两者都是。神是人,还是灵?神是人,还是超自然存在?答案是:两者都是。耶稣基督既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 (希伯来书 2:5-18)。

在罗马书第 9 章的悖论是:是神掌权,还是神给我们自由意志?答案是:两者都是。圣经的开头并不是:起初,我当知道,而是:起初神。起初,神创造了。对我们受造体而言,神是充满悖论的。但神并不是一个自我矛盾体,因为神是神。所有事物的存在都是因神造了它们。神是 "我是"——存在本体,而非被造。神造了一切受造物,而且万物都是靠祂而立 (歌罗西书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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