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一直在回应对他使徒权威的挑战。有人批评他不依赖金钱支持来资助他的福音事工。到目前为止,保罗已经为福音传道人接受支持以进行事工的做法进行了广泛的辩护。他从实用性的角度,律法的规定和利未祭司的做法来论证这一点。但现在他宣称,但我没有使用过这些东西。他有权利。他支持这些做法。但他放弃了行使这一权利。
保罗随后明确表示,他现在并没有打算开始获得这样的支持。他说,我写这些话,不是要别人为我这样做。他并没有主张有权得到支持。他现在没有要求得到支持。保罗并不是想让任何人感到内疚。事实上,他说了一句令人吃惊的话,他说,我宁可死了,也不叫人使我的夸口落空。夸口这个词也可以翻译为“荣耀”。保罗会明确表示,他的目标是赢得荣耀,赢得耶稣的赞许,因为他忠实地奔跑生命之路。保罗非常小心,避免让任何人挡住他的路,使他想要以一种获得大奖的方式奔跑生命之路的夸口落空(第 24 节)。事实上,保罗会为福音而死(提摩太后书 4:6)。
保罗现在提出了他的内在逻辑,即他选择放弃接受报酬以支持福音事工的权利的理由。他会告诉我们,他相信这样做会使他的事工更有效。但首先我们会发现,他放弃接受经济支持是因为他自己的软弱。保罗不想冒着滥用权力和失去奖赏的风险。
他说:我传福音原没有什么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耶稣呼召保罗传福音(使徒行传 9)。保罗认识到耶稣是他的救主,如果他不顺从耶稣的呼召,他就会陷入大麻烦。他自己对自己拒绝传福音地位的评估是: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保罗在这封信的前面明确表示,他希望自己的工作能永垂不朽(哥林多前书 3:11-17)。他知道他的工作可能像“草木,禾秸”一样,在耶稣的审判之火中烧毁。他也知道,多给谁,就向谁多取(路加福音 12:48)。他明白,如果决定不传福音,他将遭受巨大损失。
如果他不传福音,保罗就会像外面黑暗中的天国之子一样,当耶稣进入他的国度时,被排除在荣誉宴会之外,而表现出伟大信仰的外邦人将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一起坐在荣誉的餐桌上(马太福音 8:10-12)。他在第 3 章中明确表示,那些没有妥善管理他们在世上的时间的人将遭受巨大损失(哥林多前书 3:11-15)。保罗将这一原则应用到自己身上,并认为在他的情况下,如果他不传福音,他将遭受巨大损失。很明显,他的眼光远不止于此生。用自己的双手工作,而不是筹集资金,并不能让他的生活更轻松。保罗将在第 24-27 节中明确说明这一点。
保罗认为,放弃获得传道资金支持的权利,可以大大增强他从基督那里得到奖赏的希望。他说: “我若甘心作这事,就必得赏赐。”保罗花了大量时间捍卫这一原则,即福音传道人应该像士兵,农民或牧场主一样,以资金支持的形式获得对他们劳动的现成奖励。每个人都希望得到资金支持形式的奖赏(哥林多前书 9:7-12)。但现在保罗认为,他渴望的奖赏远不止资金支持。他渴望从耶稣那里得到奖赏。他认为,获得更大奖赏的方法是自愿服从耶稣。翻译为“自愿”的词也可以翻译为“心甘情愿”。在上下文中,这个想法似乎是“热情地”而不是勉强地。
之前,保罗说他被迫去传福音。但这里很清楚,这种强迫源自他自己对决策风险和回报的评估。显然,他知道他有权选择是否遵循耶稣的命令去传福音。他可以拒绝这样做——耶稣给了他这种权力,即选择的权力。但保罗评估了利害关系的现实,发现答案是明确而令人信服的。服从耶稣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保罗被迫这样做是因为存在着因果关系的现实。
保罗认识到他可以不情愿地传福音。他说,但如果违背我的意愿,我有托付给我的管家职责。保罗可以只传道说“我做了你所要求的”,然后他就会履行耶稣托付给他的管家职责。他会完成他的工作。仅仅做他的工作的结果将远比拒绝传福音而“我有祸了”的结果要好得多。但保罗想要的不仅仅是做最低限度的事情。
当耶稣在马太福音 25 章中讲述才干的比喻时,他指出,如果仆人得到一千才干,只是把它存入银行,那么他所做的就是最低限度的。保罗认为他可以这样做。但保罗想要更大的回报。他相信最大的回报来自心甘情愿地服从耶稣。保罗告诉我们他最深切的动机,他想赢得生命中最大的奖赏(第 24-27 节)。他现在问并回答了这个问题“那么这对我有什么好处?”保罗拒绝了传福音的经济支持。对他来说,这种拒绝是获得更大回报的一部分。这种回报源于自愿或心甘情愿地传福音。保罗决定努力工作,自给自足,使自己处于一种愿意的心态,这样他就可以以更高的水平服从服务。
保罗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必然是针对他使徒身份的指控和攻击,并公开阐述了他的动机。他问道:那么我的回报是什么?保罗并没有试图假装他没有私利的动机。圣经清楚地认识到,私利是所有人类都追求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第二大诫命告诉人类要像他们希望被爱一样去爱他人(马太福音 22:39)。耶稣这句话的假设是,我们所有人都自然而然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保罗公开承认他追求自己的利益。保罗现在对他的动机做了进一步的解释。
他开始解释他的动机,说“当我传福音的时候,我可以免费提供福音,这样就不会充分利用我在福音中的权利。”保罗继续解释说,对他来说,这样做会让他进入一种心态,从而导致更大的服从和更大的回报。
“充分利用我在福音上的权利”这句话显然与他决定免费传福音有关。这句话在某些翻译中被译为“不要滥用我在福音上的权威”。保罗可能有足够的自知之明,知道从他服务的人那里收取资金会成为他的绊脚石;这会妨碍他自愿传福音,从而导致他获得更大的回报。
在给提摩太的第一封信中,保罗提到了一些滥用教师身份的教师,“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摩太前书 6:5)。这些教师实际上并没有引导人们走向敬虔,而是“为言辞争辩,由此就生出嫉妒,纷争,毁谤,妄疑”(提摩太前书 6:4)。保罗在这里似乎在说:“我甚至不想让自己处于一个被诱惑滥用福音教师权威的境地。”
保罗告诉我们,他自我反省(哥林多前书 4:4)。他鼓励其他人自我反省,以确保他们没有资格赢得生命的竞赛,获得生命中最大的奖赏(哥林多后书 13:5)。也许他了解自己,想通过自费来谦卑自己。他很快就会告诉我们,他不想向别人传道,结果却发现自己没有资格赢得最大的奖赏(第 27 节)。他似乎认为接受经济资助是一种风险,所以他决定放弃福音中的这一权利。
保罗接下来会告诉我们他选择放弃传福音的权利而接受经济资助的其他原因——他相信这会让他的事工更有效。这反过来又增加了他所寻求的潜在回报;一个持久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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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 9:15-18 含义
保罗一直在回应对他使徒权威的挑战。有人批评他不依赖金钱支持来资助他的福音事工。到目前为止,保罗已经为福音传道人接受支持以进行事工的做法进行了广泛的辩护。他从实用性的角度,律法的规定和利未祭司的做法来论证这一点。但现在他宣称,但我没有使用过这些东西。他有权利。他支持这些做法。但他放弃了行使这一权利。
保罗随后明确表示,他现在并没有打算开始获得这样的支持。他说,我写这些话,不是要别人为我这样做。他并没有主张有权得到支持。他现在没有要求得到支持。保罗并不是想让任何人感到内疚。事实上,他说了一句令人吃惊的话,他说,我宁可死了,也不叫人使我的夸口落空。夸口这个词也可以翻译为“荣耀”。保罗会明确表示,他的目标是赢得荣耀,赢得耶稣的赞许,因为他忠实地奔跑生命之路。保罗非常小心,避免让任何人挡住他的路,使他想要以一种获得大奖的方式奔跑生命之路的夸口落空(第 24 节)。事实上,保罗会为福音而死(提摩太后书 4:6)。
保罗现在提出了他的内在逻辑,即他选择放弃接受报酬以支持福音事工的权利的理由。他会告诉我们,他相信这样做会使他的事工更有效。但首先我们会发现,他放弃接受经济支持是因为他自己的软弱。保罗不想冒着滥用权力和失去奖赏的风险。
他说:我传福音原没有什么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耶稣呼召保罗传福音(使徒行传 9)。保罗认识到耶稣是他的救主,如果他不顺从耶稣的呼召,他就会陷入大麻烦。他自己对自己拒绝传福音地位的评估是: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保罗在这封信的前面明确表示,他希望自己的工作能永垂不朽(哥林多前书 3:11-17)。他知道他的工作可能像“草木,禾秸”一样,在耶稣的审判之火中烧毁。他也知道,多给谁,就向谁多取(路加福音 12:48)。他明白,如果决定不传福音,他将遭受巨大损失。
如果他不传福音,保罗就会像外面黑暗中的天国之子一样,当耶稣进入他的国度时,被排除在荣誉宴会之外,而表现出伟大信仰的外邦人将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一起坐在荣誉的餐桌上(马太福音 8:10-12)。他在第 3 章中明确表示,那些没有妥善管理他们在世上的时间的人将遭受巨大损失(哥林多前书 3:11-15)。保罗将这一原则应用到自己身上,并认为在他的情况下,如果他不传福音,他将遭受巨大损失。很明显,他的眼光远不止于此生。用自己的双手工作,而不是筹集资金,并不能让他的生活更轻松。保罗将在第 24-27 节中明确说明这一点。
保罗认为,放弃获得传道资金支持的权利,可以大大增强他从基督那里得到奖赏的希望。他说: “我若甘心作这事,就必得赏赐。”保罗花了大量时间捍卫这一原则,即福音传道人应该像士兵,农民或牧场主一样,以资金支持的形式获得对他们劳动的现成奖励。每个人都希望得到资金支持形式的奖赏(哥林多前书 9:7-12)。但现在保罗认为,他渴望的奖赏远不止资金支持。他渴望从耶稣那里得到奖赏。他认为,获得更大奖赏的方法是自愿服从耶稣。翻译为“自愿”的词也可以翻译为“心甘情愿”。在上下文中,这个想法似乎是“热情地”而不是勉强地。
之前,保罗说他被迫去传福音。但这里很清楚,这种强迫源自他自己对决策风险和回报的评估。显然,他知道他有权选择是否遵循耶稣的命令去传福音。他可以拒绝这样做——耶稣给了他这种权力,即选择的权力。但保罗评估了利害关系的现实,发现答案是明确而令人信服的。服从耶稣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保罗被迫这样做是因为存在着因果关系的现实。
保罗认识到他可以不情愿地传福音。他说,但如果违背我的意愿,我有托付给我的管家职责。保罗可以只传道说“我做了你所要求的”,然后他就会履行耶稣托付给他的管家职责。他会完成他的工作。仅仅做他的工作的结果将远比拒绝传福音而“我有祸了”的结果要好得多。但保罗想要的不仅仅是做最低限度的事情。
当耶稣在马太福音 25 章中讲述才干的比喻时,他指出,如果仆人得到一千才干,只是把它存入银行,那么他所做的就是最低限度的。保罗认为他可以这样做。但保罗想要更大的回报。他相信最大的回报来自心甘情愿地服从耶稣。保罗告诉我们他最深切的动机,他想赢得生命中最大的奖赏(第 24-27 节)。他现在问并回答了这个问题“那么这对我有什么好处?”保罗拒绝了传福音的经济支持。对他来说,这种拒绝是获得更大回报的一部分。这种回报源于自愿或心甘情愿地传福音。保罗决定努力工作,自给自足,使自己处于一种愿意的心态,这样他就可以以更高的水平服从服务。
保罗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必然是针对他使徒身份的指控和攻击,并公开阐述了他的动机。他问道:那么我的回报是什么?保罗并没有试图假装他没有私利的动机。圣经清楚地认识到,私利是所有人类都追求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第二大诫命告诉人类要像他们希望被爱一样去爱他人(马太福音 22:39)。耶稣这句话的假设是,我们所有人都自然而然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保罗公开承认他追求自己的利益。保罗现在对他的动机做了进一步的解释。
他开始解释他的动机,说“当我传福音的时候,我可以免费提供福音,这样就不会充分利用我在福音中的权利。”保罗继续解释说,对他来说,这样做会让他进入一种心态,从而导致更大的服从和更大的回报。
“充分利用我在福音上的权利”这句话显然与他决定免费传福音有关。这句话在某些翻译中被译为“不要滥用我在福音上的权威”。保罗可能有足够的自知之明,知道从他服务的人那里收取资金会成为他的绊脚石;这会妨碍他自愿传福音,从而导致他获得更大的回报。
在给提摩太的第一封信中,保罗提到了一些滥用教师身份的教师,“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摩太前书 6:5)。这些教师实际上并没有引导人们走向敬虔,而是“为言辞争辩,由此就生出嫉妒,纷争,毁谤,妄疑”(提摩太前书 6:4)。保罗在这里似乎在说:“我甚至不想让自己处于一个被诱惑滥用福音教师权威的境地。”
保罗告诉我们,他自我反省(哥林多前书 4:4)。他鼓励其他人自我反省,以确保他们没有资格赢得生命的竞赛,获得生命中最大的奖赏(哥林多后书 13:5)。也许他了解自己,想通过自费来谦卑自己。他很快就会告诉我们,他不想向别人传道,结果却发现自己没有资格赢得最大的奖赏(第 27 节)。他似乎认为接受经济资助是一种风险,所以他决定放弃福音中的这一权利。
保罗接下来会告诉我们他选择放弃传福音的权利而接受经济资助的其他原因——他相信这会让他的事工更有效。这反过来又增加了他所寻求的潜在回报;一个持久的回报。
由谷歌翻译自动从英语翻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