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继续了第 7 节开始的谴责。先知在这里列举了耶和华审判以色列的其他几个原因。以色列的文化已经变得憎恨真理和正直。阿摩司呼吁他们,说,他们恨恶在城门口责备人的,憎恶说正直话的人。
城门是以色列的法官或统治者经常执行正义的地方。一些以色列领袖,如长老,通常会聚集在城门口听取证人证言,并决定采取正确的惩戒措施。申命记 21:18-21 中就有一个例子,其中告诉父母要把叛逆的儿子带到城门口的长老那里。法官的工作是按照法律,根据真实和正确进行公正的审判(申命记 16:18-20)。
但此时正义被蔑视。人们不寻求真理。他们憎恨在城门口责备的人。他们只想按自己的方式行事。他们接受贿赂,却憎恨真理。他们接受谎言,却憎恨说话诚实的人。如果有人让他们遵守真理的标准,这些领导人就会憎恨他。
此外,压迫以色列的人开始向穷人征收高额租金,并向他们索要粮食。盟约法要求他们以己度人,爱邻如己(利未记 18:19)。这种虐待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他们所同意的盟约。上帝与以色列的盟约中有许多规定,要求公平对待穷人。各种法律旨在防止出现永久的下层阶级,其中一项规定要求那些变得如此贫困而沦为奴隶的人在六年后获得自由,并获得种子资金重新开始(申命记 15:12-13)。法律规定:
“因为穷人必定会在这片土地上不断出现;因此我吩咐你们说:‘你们要向你们的弟兄,就是你们土地上贫穷和贫穷的人,慷慨地伸出你们的手。’ (申命记 15:11)
法律承认总会有人倒霉。但不应压制他们,而应提拔他们。不应存在永久的下层阶级。应该有一条重回繁荣的道路。但这条契约法也被违反了。向穷人征收高额租金使他们永远处于贫困状态。他们没有重新开始,而是被剥削。
富人向他们索要谷物贡品。当时的国王习惯让被征服的王国每年缴纳贡品,以免被他们击败。创世记 14 章就是一个例子。当约旦河谷的五个国王“叛变”停止缴纳贡品时,他们遭到了他们一直向其缴纳贡品的国王及其盟友的攻击(创世记 14:4-9)。这幅图景可能是富人对待邻居就像是压迫被征服人民的暴君一样。他们压迫穷人,而不是像上帝的圣约法所要求的那样爱邻如己,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征服的国王希望将被征服的王国留在他的统治之下,这样他就可以继续从他们身上榨取财富。以色列的富人也同样对待以色列的穷人。然后他们用不义之财建造了精雕细琢的石头房子。
上帝的契约法明确规定,财富来自相互合作,而不是剥削。上帝希望以色列繁荣昌盛。但他禁止嫉妒和剥削。法律要求每个人爱邻如己,以自己希望被对待的方式对待他人。这种剥削与上帝的命令背道而驰。“正义”是万事万物按照设计共同运作。富人违反了上帝契约的设计。契约旨在展示合作(爱)比剥削(仇恨)具有巨大的优势。以色列将成为其他国家的祭司国家,向他们展示这一点。但他们未能履行契约任务。他们现在正在剥削穷人为自己建造凿石房屋。
在古代以色列,许多房屋都是用粗糙的野外石头(也称方石)建造的。方石是指六面都经过切割和修整的石头,通常呈长方体。地基通常是石头,而上层建筑则是晒干的泥砖。只有以色列最富有的人才能建造出这种优雅的建筑。但他们并没有止步于用不义之财为自己购买奢华的住所。
除了建造那些华丽的房屋外,阿摩司时代的富人还利用穷人种植宜人的葡萄园。但是,由于这些富人以牺牲穷人的利益为代价获得了凿石房屋和宜人的葡萄园,他们现在将受到审判。上帝将剥夺他们不义之财的奢侈品。他们不会住在那些房子里,也不会喝那些酒(申命记 28:30)。上帝会看到他们给别人带来的压迫会回到他们自己的头上。
阿摩司代表上帝发言,继续控告压迫者,他说: “我知道你们的过犯很多,你们的罪恶很大。”先知将过犯(叛逆)和罪恶这两个词放在一起,强调压迫者对上帝犯下了大罪。他们知道该怎么做;他们有上帝的圣约律法。他们知道他们应该让穷人有机会重新站起来。但他们压制穷人,拒绝遵循上帝圣约律法的正义之路。
阿摩司接着列举了三种罪恶——每一种都清楚地表明了以色列所发展起来的邪恶文化。第一种罪恶是压迫无辜者。阿摩司说,你们这些使义人受苦的人。你们使任何真正义人受苦。阿摩司在第 10 节中提到,以色列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他们恨恶那在城门口责备人的,憎恶那说正直话的人。他们憎恨任何愿意说真话,遵循上帝之道的人。当他们遇到那些说真话或寻求正义的人时,他们试图给这些义人带来苦难。
以色列经济和政治权力者犯下的第二宗罪是收受贿赂。收受贿赂意味着接受贿赂以做出不公平的决定。在《申命记》中,摩西警告以色列的士师不要收受贿赂,因为“贿赂能使智慧人的眼瞎,使义人的话颠倒”(《申命记》16:19)。在阿摩司时代,以色列的领导人把这条诫命视为理所当然。他们不断歪曲正义,将无辜的人定罪,偏袒那些有能力行贿的人。这三宗罪中的第二宗罪与第一宗罪相伴而生,因为任何正义的人,只要站出来维护正义,就会对恶人的不义之财构成威胁。因此,恶人会想利用他们的权力来折磨义人,让他们闭嘴,但他们却乐于收受贿赂,歪曲正义。
阿摩司列举的最后一项罪是以色列在城门口拒绝穷人。他们拒绝让穷人在法官面前得到公正的审理(阿摩司书 2:7)。他们阻止穷人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这支持了他们的其他罪行。如果穷人可以诉诸上帝圣约律法中禁止他们受到不公正对待的规定,那么他们可能会得到救济,并中断富人虐待者的收入。因此,富人看到穷人在寻求正义时被拒绝。要么他们上法庭的日子被拒绝,要么他们的案件被歪曲。通过这样做,这些邪恶的人将通过贿赂和压迫来维持他们的收入来源。
阿摩司在结束这部分时说道,所以在这样的时辰,通达人就闭口不言,因为这是邪恶的时辰。腐败的程度已经变得如此严重,以至于公义的人,通达人,那些有良好意识和洞察力的人,拒绝为弱势群体说话,因为他们认为 a) 这样做不会带来任何好处,并且 b) 这样做的代价太高了。当情况变得如此糟糕时,当通达人保持沉默,不说出真相时,这就是邪恶的时辰。第 12 节告诉我们,任何愿意说出来的人都会遭受苦难。阿摩司是个例外,因为他勇敢地谴责以色列土地上的邪恶和邪恶,因为他是被上帝召唤这样做的。
这是一个邪恶的时代,有权势的人压迫无权势的人。真理被憎恨,贿赂和谎言被喜爱。这是一个邪恶的时代,经济以压迫而不是相互合作为中心。以色列就像他们的邻国一样,发展出了一种压迫文化。上帝与他们立约,引导他们自治。互相尊重。尊重邻居的财产和人身。尊重和照顾他们的家人,就像对待自己的家人一样。爱人如己。以色列本应是一个祭司国家。他们应该为其他国家树立榜样,引导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但现在他们却成了压迫者。
上帝曾警告以色列人,如果他们效仿他们驱逐的国家的压迫生活方式,那么他们自己也会被驱逐出境(申命记 4:25-27)。阿摩司向他们发出了最后一次警告。可悲的是,他们不会听从这个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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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书 5:10-13 含义
这一段继续了第 7 节开始的谴责。先知在这里列举了耶和华审判以色列的其他几个原因。以色列的文化已经变得憎恨真理和正直。阿摩司呼吁他们,说,他们恨恶在城门口责备人的,憎恶说正直话的人。
城门是以色列的法官或统治者经常执行正义的地方。一些以色列领袖,如长老,通常会聚集在城门口听取证人证言,并决定采取正确的惩戒措施。申命记 21:18-21 中就有一个例子,其中告诉父母要把叛逆的儿子带到城门口的长老那里。法官的工作是按照法律,根据真实和正确进行公正的审判(申命记 16:18-20)。
但此时正义被蔑视。人们不寻求真理。他们憎恨在城门口责备的人。他们只想按自己的方式行事。他们接受贿赂,却憎恨真理。他们接受谎言,却憎恨说话诚实的人。如果有人让他们遵守真理的标准,这些领导人就会憎恨他。
此外,压迫以色列的人开始向穷人征收高额租金,并向他们索要粮食。盟约法要求他们以己度人,爱邻如己(利未记 18:19)。这种虐待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他们所同意的盟约。上帝与以色列的盟约中有许多规定,要求公平对待穷人。各种法律旨在防止出现永久的下层阶级,其中一项规定要求那些变得如此贫困而沦为奴隶的人在六年后获得自由,并获得种子资金重新开始(申命记 15:12-13)。法律规定:
“因为穷人必定会在这片土地上不断出现;因此我吩咐你们说:‘你们要向你们的弟兄,就是你们土地上贫穷和贫穷的人,慷慨地伸出你们的手。’
(申命记 15:11)
法律承认总会有人倒霉。但不应压制他们,而应提拔他们。不应存在永久的下层阶级。应该有一条重回繁荣的道路。但这条契约法也被违反了。向穷人征收高额租金使他们永远处于贫困状态。他们没有重新开始,而是被剥削。
富人向他们索要谷物贡品。当时的国王习惯让被征服的王国每年缴纳贡品,以免被他们击败。创世记 14 章就是一个例子。当约旦河谷的五个国王“叛变”停止缴纳贡品时,他们遭到了他们一直向其缴纳贡品的国王及其盟友的攻击(创世记 14:4-9)。这幅图景可能是富人对待邻居就像是压迫被征服人民的暴君一样。他们压迫穷人,而不是像上帝的圣约法所要求的那样爱邻如己,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征服的国王希望将被征服的王国留在他的统治之下,这样他就可以继续从他们身上榨取财富。以色列的富人也同样对待以色列的穷人。然后他们用不义之财建造了精雕细琢的石头房子。
上帝的契约法明确规定,财富来自相互合作,而不是剥削。上帝希望以色列繁荣昌盛。但他禁止嫉妒和剥削。法律要求每个人爱邻如己,以自己希望被对待的方式对待他人。这种剥削与上帝的命令背道而驰。“正义”是万事万物按照设计共同运作。富人违反了上帝契约的设计。契约旨在展示合作(爱)比剥削(仇恨)具有巨大的优势。以色列将成为其他国家的祭司国家,向他们展示这一点。但他们未能履行契约任务。他们现在正在剥削穷人为自己建造凿石房屋。
在古代以色列,许多房屋都是用粗糙的野外石头(也称方石)建造的。方石是指六面都经过切割和修整的石头,通常呈长方体。地基通常是石头,而上层建筑则是晒干的泥砖。只有以色列最富有的人才能建造出这种优雅的建筑。但他们并没有止步于用不义之财为自己购买奢华的住所。
除了建造那些华丽的房屋外,阿摩司时代的富人还利用穷人种植宜人的葡萄园。但是,由于这些富人以牺牲穷人的利益为代价获得了凿石房屋和宜人的葡萄园,他们现在将受到审判。上帝将剥夺他们不义之财的奢侈品。他们不会住在那些房子里,也不会喝那些酒(申命记 28:30)。上帝会看到他们给别人带来的压迫会回到他们自己的头上。
阿摩司代表上帝发言,继续控告压迫者,他说: “我知道你们的过犯很多,你们的罪恶很大。”先知将过犯(叛逆)和罪恶这两个词放在一起,强调压迫者对上帝犯下了大罪。他们知道该怎么做;他们有上帝的圣约律法。他们知道他们应该让穷人有机会重新站起来。但他们压制穷人,拒绝遵循上帝圣约律法的正义之路。
阿摩司接着列举了三种罪恶——每一种都清楚地表明了以色列所发展起来的邪恶文化。第一种罪恶是压迫无辜者。阿摩司说,你们这些使义人受苦的人。你们使任何真正义人受苦。阿摩司在第 10 节中提到,以色列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他们恨恶那在城门口责备人的,憎恶那说正直话的人。他们憎恨任何愿意说真话,遵循上帝之道的人。当他们遇到那些说真话或寻求正义的人时,他们试图给这些义人带来苦难。
以色列经济和政治权力者犯下的第二宗罪是收受贿赂。收受贿赂意味着接受贿赂以做出不公平的决定。在《申命记》中,摩西警告以色列的士师不要收受贿赂,因为“贿赂能使智慧人的眼瞎,使义人的话颠倒”(《申命记》16:19)。在阿摩司时代,以色列的领导人把这条诫命视为理所当然。他们不断歪曲正义,将无辜的人定罪,偏袒那些有能力行贿的人。这三宗罪中的第二宗罪与第一宗罪相伴而生,因为任何正义的人,只要站出来维护正义,就会对恶人的不义之财构成威胁。因此,恶人会想利用他们的权力来折磨义人,让他们闭嘴,但他们却乐于收受贿赂,歪曲正义。
阿摩司列举的最后一项罪是以色列在城门口拒绝穷人。他们拒绝让穷人在法官面前得到公正的审理(阿摩司书 2:7)。他们阻止穷人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这支持了他们的其他罪行。如果穷人可以诉诸上帝圣约律法中禁止他们受到不公正对待的规定,那么他们可能会得到救济,并中断富人虐待者的收入。因此,富人看到穷人在寻求正义时被拒绝。要么他们上法庭的日子被拒绝,要么他们的案件被歪曲。通过这样做,这些邪恶的人将通过贿赂和压迫来维持他们的收入来源。
阿摩司在结束这部分时说道,所以在这样的时辰,通达人就闭口不言,因为这是邪恶的时辰。腐败的程度已经变得如此严重,以至于公义的人,通达人,那些有良好意识和洞察力的人,拒绝为弱势群体说话,因为他们认为 a) 这样做不会带来任何好处,并且 b) 这样做的代价太高了。当情况变得如此糟糕时,当通达人保持沉默,不说出真相时,这就是邪恶的时辰。第 12 节告诉我们,任何愿意说出来的人都会遭受苦难。阿摩司是个例外,因为他勇敢地谴责以色列土地上的邪恶和邪恶,因为他是被上帝召唤这样做的。
这是一个邪恶的时代,有权势的人压迫无权势的人。真理被憎恨,贿赂和谎言被喜爱。这是一个邪恶的时代,经济以压迫而不是相互合作为中心。以色列就像他们的邻国一样,发展出了一种压迫文化。上帝与他们立约,引导他们自治。互相尊重。尊重邻居的财产和人身。尊重和照顾他们的家人,就像对待自己的家人一样。爱人如己。以色列本应是一个祭司国家。他们应该为其他国家树立榜样,引导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但现在他们却成了压迫者。
上帝曾警告以色列人,如果他们效仿他们驱逐的国家的压迫生活方式,那么他们自己也会被驱逐出境(申命记 4:25-27)。阿摩司向他们发出了最后一次警告。可悲的是,他们不会听从这个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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