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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32:34-35 含义

宗主上帝对以色列的敌人宣判了审判,因为他们误解了上帝的行为。他们认为自己很强大,因为他们打败了以色列,但正是上帝因为他们的不服从而放弃了以色列。复仇属于上帝。

摩西继续为以色列人唱摩西之歌,让他们记住与他的约定。这发生在摩西去世之前,约书亚将带领人民渡过约旦河,进入应许之地。

这两节经文似乎是主直接传达的信息,祂说“这一切不是都为我存留吗?”所有人的一切行为都被记录下来并被铭记。

上帝的反问——这不是积蓄在我这里,封闭在我府库中吗? (第 34 节)隐含的答案是“是”。这个词的是前一节第 28-33 节中描述的以色列邪恶行为的记录。

主在这里说,他一直在收集行为记录,并将它们封存在安全的地方,以备日后使用。这个记录不会被拿走,因为它被封存在上帝的宝库中,并受到他力量的保护。这表明发生的一切都被记录下来。我们可以在启示录中看到这一点,其中“书卷”被打开来审判行为,表明所有的行为都被记录下来(启示录 20:12)。重点是所有的事情都会得到纠正。上帝将确保正义得以统治。

由此可以推断,以色列敌人的恶行也将被铭记和记录下来(《申命记》32:32-33)。以色列的敌人国家不惧怕真正的上帝。他们对以色列的虐待并非出于正义感。因此,宗主(统治者)上帝将对他们施以正义,即使他们将被用作上帝惩戒以色列的工具。这是贯穿圣经的主题,即上帝会惩罚人类为他人所做的一切。上帝奖励那些爱他人的人,惩罚那些剥削他人的人。

在上帝揭示他的计划之前,以色列的敌人认为他们打败以色列时很强大。然而,以色列被打败是上帝的主权计划,因为他们违背了上帝的盟约法律。以色列的敌人是确保条约/盟约中关于不服从的规定得到执行的工具(申命记 8:19-20)。但由于以色列属于上帝,上帝会为他的敌人的骄傲和傲慢报仇。上帝利用他们对以色列的敌对意图来实现他的目的,但他们仍将因入侵以色列而受到审判。他们也将看到正义。

宗主上帝宣告,伸冤在我,报应在我(第 35 节)。希伯来语文本中“我”一词排在第一位,强调是耶和华利用列国对他的子民施行审判。列国可能以为他们选择惩罚以色列,但这是耶和华的手。以色列承担了他们自己行为的后果。他们同意与他们的盟约之神耶和华签订条约(出埃及记 19:8)。条约明确规定,如果他们转向异教的剥削方式,而不是爱邻国,他们将遭受特定的惩罚,包括落入外国之手(申命记 8:19-20)。

然而,因为耶和华是公义和信实的宗主,除了通过执行条约条款来伸张正义之外,祂还会为祂的盟约子民伸张正义,对抗他们的敌人。这将在下一节中介绍(申命记 32:36-38)。

复仇(希伯来语“nāqām”)一词有报复错误的意思。上帝的复仇必须从他的完整性格来理解,包括上帝是正义的本质。如果主不对那些犯下恶行的人实施报复,那么他的正义就毫无意义。如果没有正义,怜悯和爱就不存在。它们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如果上帝对邪恶视而不见,不将其绳之以法,那么他就是违背了自己的品格。上帝如此爱世人,以至于他派他的儿子为世人而死(约翰福音 3:16)。但耶稣死的原因是为了为所有人的罪付出代价,以满足正义(歌罗西书 2:14;罗马书 3:20-26)。上帝是仁慈的上帝,但仁慈要求有正义。

此外,复仇只属于上帝。事实上,圣经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进行个人复仇(利未记 19:18)。这一原则也适用于新约信徒,如罗马书 12:19希伯来书 10:30 所示。上帝委托人类政府代表他执行复仇,而不是个人之间的正义。

上帝最初在洪水之后赋予了这一权力,授权人类夺取杀人者的性命,这是对杀人者的应有惩罚。他这样做是为了阻止暴力,让世界不再像诺亚洪水之前那样充满暴力(创世记 9:6, 6:11)。新约罗马书指出,上帝已授权人类权威(政府)执行他的愤怒,以惩罚邪恶(罗马书 13:1-7)。

从本章和圣经其他地方应该可以清楚地看出,尽管上帝有时会委托人类代表他执行正义,但当他们这样做不公正时,他们也会受到正义的审判。这是哈巴谷书的主要观点之一,上帝明确表示,他总是审判骄傲的人,但会给那些凭信心行事的人恩典(哈巴谷书 2:4)。

上帝明确表示,到时候他们的脚就会滑跌。滑跌的脚是一个比喻性的表达,意思是变得不稳定,偏离自己想要走的道路。摩西之歌主要用过去时态来表达,以表明预言必然会实现。在这种情况下,这句话是从未来预言的角度做出的。以色列会在适当的时候违背条约,意思是“最终”。这首歌会提醒每一代人,最终都会有失败,但他们有机会决定不会是他们;每一代人都可以决定忠于条约/契约,爱邻居而不是剥削邻居。

顺便提一下,申命记 32:35 的部分内容曾被用作著名布道“愤怒的上帝手中的罪人”的文本——“他们的脚将在适当的时候滑倒”。由于这适用于上帝的子民,因此这节经文最好用来扩大新约教义,即上帝管教自己的子民。例如,这节经文:

“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
他鞭打他所接纳的每一个儿子。”
希伯来书 12:6

希伯来书的这节经文引用了箴言 13:11。因此,这是贯穿整本圣经的原则。启示录中耶稣的口中也出现了这样的记载:

“凡我(耶稣)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他,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
启示录 3:19

上帝在这里明确表示,他要求他的子民遵守一个标准。如果他们不按照上帝的命令生活,不爱邻居,不坚持真理,他们就会受到惩罚。这与上帝自称“父”让我们了解他的性格的形象是一致的。

惩罚将是一场灾难。灾难时刻总是近在眼前,因为当以色列决定开始走异教徒剥削的道路时,灾难必将发生:因为他们灾难的日子已经临近。这又从过去时态(表明这个预言一定会实现)转变为从现在谈论未来。重点是上帝的惩罚迫在眉睫;如果以色列不遵守条约的条款,惩罚就会迅速到来。

“迫近的事临到他们”这句话用不同的方式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强调了上帝对以色列的审判是确定的和迅速的。有趣的是,几个世纪后,先知哈巴谷会问上帝,为什么他因为犹大(以色列南部)的邪恶而推迟对他们施行审判。这与圣经的主题一致,即许多事情迫在眉睫,但似乎需要很长时间。这适用于上帝的审判以及基督的第二次回归。使徒彼得谈到了这一点,他指出,在末日,人们会说耶稣不会再回来了,因为它花了这么长时间(彼得后书 3:4)。彼得回答说:

“亲爱的,有一件事你们不可忘记,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
彼得后书 3:8-9

以色列肯定会受到审判。但他们的敌人也会受到审判,这一点将在下一部分中讨论。

由谷歌翻译自动从英语翻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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