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诫命
偶像崇拜在古代近东国家(如美索不达米亚,叙利亚,巴勒斯坦和埃及)很常见。这些偶像是人造的形象。但它们往往与生育崇拜有关,其中“崇拜”包括性滥交。例如,对巴力和亚斯他录的崇拜包括卖淫和仪式性行为。经文中提到的亚斯他录柱可能指的是阳具象征(阴茎形状)。这些已经被考古学发现,今天可以看到。所以,偶像崇拜的诱惑不仅仅是一种获得精神力量以“得到我想要的东西”的愿望。它也是一个借口,将不道德的行为合理化为神圣而美好的事物,服务于宗教目的。对摩洛的崇拜也许是这种崇拜的顶峰,将焚烧儿童作为一种宗教仪式来辩护(利未记 18:21, 列王纪下 23:10)。
利未记 18 记载了埃及和迦南常见的性行为,包括多种形式的滥交和乱伦,甚至与动物交配。以色列人被警告不要做他们在埃及看到的一切,也不要做他们在迦南将会看到的一切。
当以色列因金牛犊而犯罪时,以色列很可能反映了这种文化。看到新造的偶像后,以色列人宣称:“以色列啊,这是领你出埃及地的神”(出埃及记 32:4)。第二天他们大吃大喝,然后“起来玩耍”(出埃及记 32:6),这可能指的是埃及人的性习俗。因此,偶像崇拜的诱惑之一就是以牺牲他人为代价寻求快乐的理由。一个坏行为会导致另一个坏行为。
偶像崇拜也滋生了这样一种观念:“只要我安抚偶像,我就能得到我想要的东西。”这是自私自利的另一种形式。这种心态在圣经中随处可见。其中一处很容易观察到,它发生在很久以后的一件事中,当时先知耶利米和以色列人民就他们对“天后”的崇拜发生了争执。人民声称他们对假神的崇拜带来了繁荣,他们对耶利米说:
“至于你奉耶和华的名向我们所说的话,我们必不听从你。我们定要遵行我们口中所说的一切话,向天后烧香,浇奠祭,像我们,我们的祖先,君王,领袖在犹大城邑和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一样;因为那时我们粮食充足,生活富足,未遇灾祸。自从我们停止向天后烧香,浇奠祭后,我们就一无所有,并因刀剑和饥荒灭亡了。”(耶利米书44:16-18)
耶利米回答他们说事实恰恰相反,他说:“因为你们烧祭,得罪耶和华,没有听从他的话,没有遵行他的律法,律例,法度,所以你们遭遇今日这样的灾祸。”(耶利米书 44:23)
在这种偶像崇拜盛行的背景下,真神向他的子民发出了第二条诫命来警告他们:“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偶像”一词源于动词“凿成形状”。这个动词被用来描述上帝在其上写下十诫的石板(出埃及记 34:1, 4;申命记 10:1, 3)。因此,偶像是人类用木头或石头凿成的东西,如哈巴谷书 2:18 中所述,或用金属凿成的东西,如士师记 17:3 中所述。
上帝禁止以色列人崇拜偶像或任何天上,地下和地下水中的形象。这些形象会歪曲上帝,取代对上帝及其律法的依赖。制造这些形象来代表造物主上帝会将他降低到他所造之物的水平。“天上”,“地下”和“地下水中”这些短语包括了所有事物。这堵住了任何漏洞——所有偶像都是被禁止的。没有理由将自私自利的偶像崇拜道德化。只有当人们服从上帝的命令,为他人谋求最大利益时,上帝的自治社会才有可能实现。
此外,上帝还说:“你们不可敬拜它们,也不可侍奉它们。”动词“敬拜”也可以翻译为“鞠躬”或“俯伏”。意思是在上级面前鞠躬以表示对他的尊敬。在古代,这种行为有时包括将脸贴在地上,如创世记 18:2; 19:1 和 以赛亚书 49:23。
“事奉”这个动词指的是向神献祭以表示敬意的行为(出埃及记 10:26;以赛亚书 19:21)。上帝用这两个动词禁止他的子民在任何偶像前俯伏,无论它是真神的代表还是其他神的代表。如前所述,这种崇拜很可能是一种出于自私的行为,为了获得利益而讨好偶像。
上帝禁止他的子民崇拜偶像的原因是,他是一位嫉妒的上帝。形容词“嫉妒”的意思是上帝想要保留属于他的东西(以赛亚书 42:8; 48:11)。以色列与宗主(统治者)上帝建立了盟约关系,他曾将他的附庸从埃及的奴役中解救出来。作为器皿的人民“签署”了契约,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都会实现”。这样做,他们承诺要成为忠诚的仆人,一起侍奉上帝。上帝坚持认为,只有忠于他,只侍奉他,他们才能履行自己的承诺。显然,如果他们像其他国家一样,他们将无法履行上帝为他们指定的祭司职责。
上帝经常把以色列描绘成他的新娘。从偶像那里寻求保护和利益是对上帝的不忠行为。在《以西结书》第 16 章和《何西阿书》等经文中,上帝将对他的不顺从描述为通奸的不忠妻子。上帝的嫉妒就像丈夫寻求对妻子的忠诚,或者妻子寻求对丈夫的忠诚一样。
不服从上帝的命令总是会带来负面的后果。因此,作为崇拜偶像的后果,嫉妒的上帝会将父亲的罪孽报应在孩子身上,以及那些恨他的人的第三代和第四代。将父亲的罪孽报应在孩子身上意味着将他们的过错惩罚到他们的后代身上。这样的惩罚并不会让孩子为他们父亲的罪孽负责,因为圣经说,“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 24:16;另见以西结书 18:20)。相反,这句话显示了上帝的仁慈,他会等待三到四代人,让那些恨上帝的人有时间悔改,然后再惩罚他们的罪孽,因为他们不服从上帝的命令,不去爱别人,不去谋求私利。
与不服从带来的负面后果相反,耶和华会奖励那些忠于他的人。摩西说,嫉妒的上帝向那些爱他,遵守他诫命的人施行慈爱,直到千代。翻译为“慈爱”的词指的是上帝对那些与他立约,忠于他诫命的人的奖励(申命记 7:9)。这种慈爱指的是盟约协议,其中对服从给予祝福。上帝向成千上万的人展示忠诚和爱,这些人明白他的仁慈优于所有其他选择。那些忠于他的盟约的人。
第三和第四个单词“代”在 NASB 文本中以斜体显示,因为它没有出现在希伯来语原文中,而是隐含的。它可能也隐含在祝福千代人的对比陈述中。这意味着上帝会看到,对于那些顺从的人来说,顺从所带来的祝福将持续许多代。
从圣经的这一时期开始,偶像崇拜就一直是圣经中的问题,直到新约时代。新约时代的希腊人也崇拜偶像,使徒保罗在对外邦人传道时也谈到了这一点(使徒行传 17:16-31)。保罗在哥林多前书 8:4 中说:“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世上没有偶像,神只有一位。”保罗的陈述反映了他对旧约的理解。
其他新约作者也禁止崇拜偶像。例如,约翰在约翰一书 5:21 中说:“小子们哪,你们要谨慎,远避偶像。”今天的信徒不太可能受到向偶像下拜的诱惑。然而,偶像崇拜包括任何将自私行为合理化的行为。耶稣的主要命令是彼此相爱。自私自利与为他人谋求利益是不相容的。我们为了合理化自私而诉诸的任何东西,都与古代世界的偶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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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5:8-10 含义
第二条诫命
偶像崇拜在古代近东国家(如美索不达米亚,叙利亚,巴勒斯坦和埃及)很常见。这些偶像是人造的形象。但它们往往与生育崇拜有关,其中“崇拜”包括性滥交。例如,对巴力和亚斯他录的崇拜包括卖淫和仪式性行为。经文中提到的亚斯他录柱可能指的是阳具象征(阴茎形状)。这些已经被考古学发现,今天可以看到。所以,偶像崇拜的诱惑不仅仅是一种获得精神力量以“得到我想要的东西”的愿望。它也是一个借口,将不道德的行为合理化为神圣而美好的事物,服务于宗教目的。对摩洛的崇拜也许是这种崇拜的顶峰,将焚烧儿童作为一种宗教仪式来辩护(利未记 18:21, 列王纪下 23:10)。
利未记 18 记载了埃及和迦南常见的性行为,包括多种形式的滥交和乱伦,甚至与动物交配。以色列人被警告不要做他们在埃及看到的一切,也不要做他们在迦南将会看到的一切。
当以色列因金牛犊而犯罪时,以色列很可能反映了这种文化。看到新造的偶像后,以色列人宣称:“以色列啊,这是领你出埃及地的神”(出埃及记 32:4)。第二天他们大吃大喝,然后“起来玩耍”(出埃及记 32:6),这可能指的是埃及人的性习俗。因此,偶像崇拜的诱惑之一就是以牺牲他人为代价寻求快乐的理由。一个坏行为会导致另一个坏行为。
偶像崇拜也滋生了这样一种观念:“只要我安抚偶像,我就能得到我想要的东西。”这是自私自利的另一种形式。这种心态在圣经中随处可见。其中一处很容易观察到,它发生在很久以后的一件事中,当时先知耶利米和以色列人民就他们对“天后”的崇拜发生了争执。人民声称他们对假神的崇拜带来了繁荣,他们对耶利米说:
“至于你奉耶和华的名向我们所说的话,我们必不听从你。我们定要遵行我们口中所说的一切话,向天后烧香,浇奠祭,像我们,我们的祖先,君王,领袖在犹大城邑和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一样;因为那时我们粮食充足,生活富足,未遇灾祸。自从我们停止向天后烧香,浇奠祭后,我们就一无所有,并因刀剑和饥荒灭亡了。”(耶利米书44:16-18)
耶利米回答他们说事实恰恰相反,他说:“因为你们烧祭,得罪耶和华,没有听从他的话,没有遵行他的律法,律例,法度,所以你们遭遇今日这样的灾祸。”(耶利米书 44:23)
在这种偶像崇拜盛行的背景下,真神向他的子民发出了第二条诫命来警告他们:“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偶像”一词源于动词“凿成形状”。这个动词被用来描述上帝在其上写下十诫的石板(出埃及记 34:1, 4;申命记 10:1, 3)。因此,偶像是人类用木头或石头凿成的东西,如哈巴谷书 2:18 中所述,或用金属凿成的东西,如士师记 17:3 中所述。
上帝禁止以色列人崇拜偶像或任何天上,地下和地下水中的形象。这些形象会歪曲上帝,取代对上帝及其律法的依赖。制造这些形象来代表造物主上帝会将他降低到他所造之物的水平。“天上”,“地下”和“地下水中”这些短语包括了所有事物。这堵住了任何漏洞——所有偶像都是被禁止的。没有理由将自私自利的偶像崇拜道德化。只有当人们服从上帝的命令,为他人谋求最大利益时,上帝的自治社会才有可能实现。
此外,上帝还说:“你们不可敬拜它们,也不可侍奉它们。”动词“敬拜”也可以翻译为“鞠躬”或“俯伏”。意思是在上级面前鞠躬以表示对他的尊敬。在古代,这种行为有时包括将脸贴在地上,如创世记 18:2; 19:1 和 以赛亚书 49:23。
“事奉”这个动词指的是向神献祭以表示敬意的行为(出埃及记 10:26;以赛亚书 19:21)。上帝用这两个动词禁止他的子民在任何偶像前俯伏,无论它是真神的代表还是其他神的代表。如前所述,这种崇拜很可能是一种出于自私的行为,为了获得利益而讨好偶像。
上帝禁止他的子民崇拜偶像的原因是,他是一位嫉妒的上帝。形容词“嫉妒”的意思是上帝想要保留属于他的东西(以赛亚书 42:8; 48:11)。以色列与宗主(统治者)上帝建立了盟约关系,他曾将他的附庸从埃及的奴役中解救出来。作为器皿的人民“签署”了契约,说“耶和华所说的一切都会实现”。这样做,他们承诺要成为忠诚的仆人,一起侍奉上帝。上帝坚持认为,只有忠于他,只侍奉他,他们才能履行自己的承诺。显然,如果他们像其他国家一样,他们将无法履行上帝为他们指定的祭司职责。
上帝经常把以色列描绘成他的新娘。从偶像那里寻求保护和利益是对上帝的不忠行为。在《以西结书》第 16 章和《何西阿书》等经文中,上帝将对他的不顺从描述为通奸的不忠妻子。上帝的嫉妒就像丈夫寻求对妻子的忠诚,或者妻子寻求对丈夫的忠诚一样。
不服从上帝的命令总是会带来负面的后果。因此,作为崇拜偶像的后果,嫉妒的上帝会将父亲的罪孽报应在孩子身上,以及那些恨他的人的第三代和第四代。将父亲的罪孽报应在孩子身上意味着将他们的过错惩罚到他们的后代身上。这样的惩罚并不会让孩子为他们父亲的罪孽负责,因为圣经说,“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 24:16;另见以西结书 18:20)。相反,这句话显示了上帝的仁慈,他会等待三到四代人,让那些恨上帝的人有时间悔改,然后再惩罚他们的罪孽,因为他们不服从上帝的命令,不去爱别人,不去谋求私利。
与不服从带来的负面后果相反,耶和华会奖励那些忠于他的人。摩西说,嫉妒的上帝向那些爱他,遵守他诫命的人施行慈爱,直到千代。翻译为“慈爱”的词指的是上帝对那些与他立约,忠于他诫命的人的奖励(申命记 7:9)。这种慈爱指的是盟约协议,其中对服从给予祝福。上帝向成千上万的人展示忠诚和爱,这些人明白他的仁慈优于所有其他选择。那些忠于他的盟约的人。
第三和第四个单词“代”在 NASB 文本中以斜体显示,因为它没有出现在希伯来语原文中,而是隐含的。它可能也隐含在祝福千代人的对比陈述中。这意味着上帝会看到,对于那些顺从的人来说,顺从所带来的祝福将持续许多代。
从圣经的这一时期开始,偶像崇拜就一直是圣经中的问题,直到新约时代。新约时代的希腊人也崇拜偶像,使徒保罗在对外邦人传道时也谈到了这一点(使徒行传 17:16-31)。保罗在哥林多前书 8:4 中说:“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世上没有偶像,神只有一位。”保罗的陈述反映了他对旧约的理解。
其他新约作者也禁止崇拜偶像。例如,约翰在约翰一书 5:21 中说:“小子们哪,你们要谨慎,远避偶像。”今天的信徒不太可能受到向偶像下拜的诱惑。然而,偶像崇拜包括任何将自私行为合理化的行为。耶稣的主要命令是彼此相爱。自私自利与为他人谋求利益是不相容的。我们为了合理化自私而诉诸的任何东西,都与古代世界的偶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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