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一事件的平行福音记载可以在马可福音 15:1, 路加福音 22:66 - 23:1 和 约翰福音 18:28 中找到。
要查看违反规则的完整列表,请参阅《圣经说》文章:耶稣的审判,第一部分。宗教领袖所违反的法律:摘要。
马太讲完了彼得三次不认耶稣的事迹(马太福音 26:69-75),接着又讲了大祭司该亚法和犹太公会判耶稣亵渎罪,并在夜间审判耶稣时将他处死之后耶稣所发生的事情(马太福音 26:57-66)。他们定耶稣有罪后,便开始殴打耶稣,并残忍地嘲弄他(马太福音 26:67-68)。
在这段经文中,马太总结了耶稣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宗教审判,这次审判正式判处他死刑。这次审判被称为耶稣在公会前的日出审判。路加对日出审判的叙述比马太的总结更为详细(路加福音 22:66-71)。
耶稣在议会面前接受日出审判是在黎明时分进行的,时间大概是尼散月 15 日(罗马计算法中为星期五早上)早上5 点半到 6 点之间。
要了解这些事件的时间和顺序,请参阅《圣经》中的“时间线:耶稣的最后 24 小时” 。
从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凌晨被捕(马太福音 26:47-56)到黎明后不久被交给彼拉多(马太福音 27:2;马可福音 15:1;路加福音 23:1;约翰福音 18:28),他一共经历了三次宗教审判。这三次审判是:
要了解有关耶稣的初步审判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对约翰福音 18:12-14的评论。
要了解更多有关耶稣在该亚法家中接受第二次宗教审判的信息,请参阅马太福音 26:57-58开头的《圣经说》评论。
要了解更多有关路加对耶稣第三次宗教审判的记述,请参阅《圣经说》评论页中的路加福音 22:66-71 。
只有约翰描述了第一次审判。马太和马可描述了第二次审判,而路加和约翰提到或暗示了第二次审判。路加描述了第三次审判,马太和马可则对其进行了简要概述。没有一部福音书详细描述了耶稣的三次宗教审判。但福音书的叙述相互补充,完整地描述了耶稣被捕后和被交给罗马人进行民事审判之前发生的事情。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事件的顺序,请参阅《圣经说》的文章 “耶稣的审判,第 3 部分。耶稣宗教迫害的 5 个阶段”。
马太对耶稣第三次宗教审判的总结包括两句话。
第一句话描述了审判的时间和目的:到了早晨,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都在一起商议要治死耶稣(第 1 节)。
第二句话描述了结果:他们把他捆绑,带走,交给巡抚彼拉多(第 2 节)。
马太之所以总结这次审判,可能是因为它几乎逐字逐句地遵循了该亚法在第二次审判中的控方论点(路加福音 22:66-71)。因此,重复细节对马太来说并不重要。马太提到这次审判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是官方记录的审判。
马太用一个简单的短语转移了先前耶稣第二次受审和彼得否认的场景: “天亮了。 ”
这句话也表明了法律的重要性。根据犹太法律,涉及死刑的审判禁止在夜间进行。马太通过评论耶稣的第三次审判发生在早晨来临时,提醒他的犹太听众,耶稣之前的两次审判是非法的,因为它们发生在夜间[规则 5:非法时间]。这个简短的介绍也向他的听众解释了耶稣第三次审判的法律必要性。
马可记载,这次审判发生在“清晨”(马可福音 15:1)。公会还在“还很早的时候”将耶稣交给罗马当局(约翰福音 18:28)。这表明这次正式审判持续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可能更短。
当我们考虑到耶稣在罗马的审判持续了大约三个小时,并且马可告诉我们耶稣在早上 9 点就被钉在十字架上(马可福音 15:25)时,这表明这场日出审判可能发生在早上 5:30 到 6:00 之间。早晨已经到来,但才刚刚开始。
路加还告诉我们,耶稣的第三次审判是在公会的“议事厅”进行的(路加福音 22:66)。公会的议事厅被称为“凿石厅”,位于圣殿内。这是法律认可的审判地点,据说可以在此作出裁决。
通过将耶稣的正式审判转移到这里,祭司长和民间长老们遵循了这条规则,而他们在前两次审判中都违反了这条规则。将审判转移到议事厅并等到第二天早上,公会默认了他们的夜间审判是非法的[规则 5:非法时间;规则 6:非法地点]。
尽管对耶稣进行正式审判的地点是在其授权的场所,但审判时间在两个方面仍然是非法的。
因此,即使从技术上讲耶稣的正式审判是在白天进行的,但它仍然违反了有关审判时间的多项法律[规则 6:非法时间]。
马太对审判的总结解释说,所有的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分别是坐在议会中的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一起商议要将耶稣处死。
本摘要显示了多项违反犹太司法法的行为,包括:
路加对耶稣第三次宗教审判的详细描述还揭示了为了达到邪恶结果而违反的其他法律。
此外,他们的做法违反了多项犹太法律。
而且耶稣的正式审判也是因犹大的背叛和支付三十块银子而实现的(马太福音 26:14-16),这使其成为非法行为[规则 4:贿赂]。
判决和定罪来得很快。耶稣将因亵渎宗教罪被处死(路加福音 22:69-71)。宗教当局之所以如此匆忙,很可能是因为他们希望尽快将耶稣钉上十字架,以便在安息日之前将他杀死(约翰福音 19:31),此外,他们还急于在针对耶稣的阴谋被公开之前除掉耶稣。
他们所要做的事(一同商议要处死耶稣)做完了之后,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就把耶稣捆绑,解去交给巡抚彼拉多。
尽管他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却还是未能判定耶稣亵渎圣殿(马太福音 26:59-62;马可福音 14:55-60),而罗马人授予他们审判和执行死刑的管辖权,所以,如果要处死耶稣,议会必须征得罗马人的批准。
这就是为什么在罗马总督彼拉多被宗教法庭正式定罪后,他们直接去找他。
马太在马太福音 27:11-26 中叙述了耶稣在彼拉多面前接受政治审判的经过。但在福音书的下一部分中,马太又叙述并解释了背叛耶稣的犹大的遭遇(马太福音 27:3-10)。
有关耶稣受审期间所违背的原则的详细说明,请参阅《圣经说》文章: 耶稣的审判,第四部分。被违反的司法原则。
有关耶稣受审期间所违反的其他律法的详细说明,请参阅《圣经说》文章: 耶稣的受审,第五部分。被违反的实践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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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27:1-2 含义
关于这一事件的平行福音记载可以在马可福音 15:1, 路加福音 22:66 - 23:1 和 约翰福音 18:28 中找到。
要查看违反规则的完整列表,请参阅《圣经说》文章:耶稣的审判,第一部分。宗教领袖所违反的法律:摘要。
马太讲完了彼得三次不认耶稣的事迹(马太福音 26:69-75),接着又讲了大祭司该亚法和犹太公会判耶稣亵渎罪,并在夜间审判耶稣时将他处死之后耶稣所发生的事情(马太福音 26:57-66)。他们定耶稣有罪后,便开始殴打耶稣,并残忍地嘲弄他(马太福音 26:67-68)。
在这段经文中,马太总结了耶稣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宗教审判,这次审判正式判处他死刑。这次审判被称为耶稣在公会前的日出审判。路加对日出审判的叙述比马太的总结更为详细(路加福音 22:66-71)。
耶稣在议会面前接受日出审判是在黎明时分进行的,时间大概是尼散月 15 日(罗马计算法中为星期五早上)早上5 点半到 6 点之间。
要了解这些事件的时间和顺序,请参阅《圣经》中的“时间线:耶稣的最后 24 小时” 。
从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凌晨被捕(马太福音 26:47-56)到黎明后不久被交给彼拉多(马太福音 27:2;马可福音 15:1;路加福音 23:1;约翰福音 18:28),他一共经历了三次宗教审判。这三次审判是:
(约翰福音 18:12-14, 19-24)
(马太福音 26:57-68;马可福音 14:53-65;路加福音 22:54;约翰福音 18:24)
(马太福音 27:1-2;马可福音 15:1;路加福音 22:66-71)
要了解有关耶稣的初步审判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对约翰福音 18:12-14的评论。
要了解更多有关耶稣在该亚法家中接受第二次宗教审判的信息,请参阅马太福音 26:57-58开头的《圣经说》评论。
要了解更多有关路加对耶稣第三次宗教审判的记述,请参阅《圣经说》评论页中的路加福音 22:66-71 。
只有约翰描述了第一次审判。马太和马可描述了第二次审判,而路加和约翰提到或暗示了第二次审判。路加描述了第三次审判,马太和马可则对其进行了简要概述。没有一部福音书详细描述了耶稣的三次宗教审判。但福音书的叙述相互补充,完整地描述了耶稣被捕后和被交给罗马人进行民事审判之前发生的事情。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事件的顺序,请参阅《圣经说》的文章 “耶稣的审判,第 3 部分。耶稣宗教迫害的 5 个阶段”。
马太对耶稣第三次宗教审判的总结包括两句话。
第一句话描述了审判的时间和目的:到了早晨,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都在一起商议要治死耶稣(第 1 节)。
第二句话描述了结果:他们把他捆绑,带走,交给巡抚彼拉多(第 2 节)。
马太之所以总结这次审判,可能是因为它几乎逐字逐句地遵循了该亚法在第二次审判中的控方论点(路加福音 22:66-71)。因此,重复细节对马太来说并不重要。马太提到这次审判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是官方记录的审判。
马太用一个简单的短语转移了先前耶稣第二次受审和彼得否认的场景: “天亮了。 ”
这句话也表明了法律的重要性。根据犹太法律,涉及死刑的审判禁止在夜间进行。马太通过评论耶稣的第三次审判发生在早晨来临时,提醒他的犹太听众,耶稣之前的两次审判是非法的,因为它们发生在夜间[规则 5:非法时间]。这个简短的介绍也向他的听众解释了耶稣第三次审判的法律必要性。
马可记载,这次审判发生在“清晨”(马可福音 15:1)。公会还在“还很早的时候”将耶稣交给罗马当局(约翰福音 18:28)。这表明这次正式审判持续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可能更短。
当我们考虑到耶稣在罗马的审判持续了大约三个小时,并且马可告诉我们耶稣在早上 9 点就被钉在十字架上(马可福音 15:25)时,这表明这场日出审判可能发生在早上 5:30 到 6:00 之间。早晨已经到来,但才刚刚开始。
路加还告诉我们,耶稣的第三次审判是在公会的“议事厅”进行的(路加福音 22:66)。公会的议事厅被称为“凿石厅”,位于圣殿内。这是法律认可的审判地点,据说可以在此作出裁决。
通过将耶稣的正式审判转移到这里,祭司长和民间长老们遵循了这条规则,而他们在前两次审判中都违反了这条规则。将审判转移到议事厅并等到第二天早上,公会默认了他们的夜间审判是非法的[规则 5:非法时间;规则 6:非法地点]。
尽管对耶稣进行正式审判的地点是在其授权的场所,但审判时间在两个方面仍然是非法的。
因此,即使从技术上讲耶稣的正式审判是在白天进行的,但它仍然违反了有关审判时间的多项法律[规则 6:非法时间]。
马太对审判的总结解释说,所有的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分别是坐在议会中的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一起商议要将耶稣处死。
本摘要显示了多项违反犹太司法法的行为,包括:
路加对耶稣第三次宗教审判的详细描述还揭示了为了达到邪恶结果而违反的其他法律。
此外,他们的做法违反了多项犹太法律。
而且耶稣的正式审判也是因犹大的背叛和支付三十块银子而实现的(马太福音 26:14-16),这使其成为非法行为[规则 4:贿赂]。
判决和定罪来得很快。耶稣将因亵渎宗教罪被处死(路加福音 22:69-71)。宗教当局之所以如此匆忙,很可能是因为他们希望尽快将耶稣钉上十字架,以便在安息日之前将他杀死(约翰福音 19:31),此外,他们还急于在针对耶稣的阴谋被公开之前除掉耶稣。
他们所要做的事(一同商议要处死耶稣)做完了之后,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就把耶稣捆绑,解去交给巡抚彼拉多。
尽管他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却还是未能判定耶稣亵渎圣殿(马太福音 26:59-62;马可福音 14:55-60),而罗马人授予他们审判和执行死刑的管辖权,所以,如果要处死耶稣,议会必须征得罗马人的批准。
这就是为什么在罗马总督彼拉多被宗教法庭正式定罪后,他们直接去找他。
马太在马太福音 27:11-26 中叙述了耶稣在彼拉多面前接受政治审判的经过。但在福音书的下一部分中,马太又叙述并解释了背叛耶稣的犹大的遭遇(马太福音 27:3-10)。
有关耶稣受审期间所违背的原则的详细说明,请参阅《圣经说》文章: 耶稣的审判,第四部分。被违反的司法原则。
有关耶稣受审期间所违反的其他律法的详细说明,请参阅《圣经说》文章: 耶稣的受审,第五部分。被违反的实践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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