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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巴底亚书 1:10-14 含义

耶和华将审判以东,因为她对犹大的毁灭幸灾乐祸,并积极参与犹大的毁灭。

在前面几节中,耶和华宣告了对以东的审判(第 2-9 节)。在这一节中,他列举了以东对犹大的罪行,并阐述了审判的原因。他首先说:“因为你对你兄弟雅各施暴。”

这里用来表示暴力的词语范围从邪恶到谋杀。兄弟一词用来提醒以东他与犹大之间的家族关系。以东人是雅各兄弟以扫的后裔(创世记 25)。雅各是以色列国(包括犹大支派)之父。因此,以东和犹大是亲戚。

雅各这个名字代表犹大国。耶和华用雅各这个名字来指出以东罪孽的恶劣性质。兄弟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他们应该表现出兄弟般的爱。但以东却没有向犹大表现出爱和同情,因为他对犹大施暴。暴力是一件很严重的事,因为人类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的(创世记 1:26; 9:6)。但对兄弟施暴则更糟糕。因此,上帝对以东说,你将蒙羞。

以东骄傲自大。现在,耶和华要打败她,让她谦卑下来。但比羞辱更糟糕的是,以东将被永远消灭。这意味着以东将灭绝。她将不再是一个国家。由于以东是以色列的对手,她也是上帝的敌人,因为以色列是上帝的盟约国家(出埃及记 19:4-6)。因此,以东的最终命运是毁灭。

耶和华现在开始列举他将惩罚以东的具体罪行。第一项罪行是以东袖手旁观,这意味着当犹大需要帮助时,她袖手旁观或无动于衷。经文写道,当陌生人夺走他的财富,外邦人进入他的城门,为耶路撒冷抽签时,你却袖手旁观

”一词指的是某件事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时间。代词“他的”用于指代雅各,雅各代表犹大国(第 10 节)。这节经文告诉我们,当外来者打破保护他的城门夺走他的财富时,以东拒绝在犹大生命中的困难时期帮助他。

在古代,大门的锁定系统通常包括一个木制或金属制的门闩,可以滑入门柱的开口。这根门闩可以保持大门关闭,防止有人进入伤害他人。为了确保大门安全,人们有时会使用“铜或铁”制成的支架,使大门更难被突破(申命记 33:25)。然而,犹大的侵略者坚持不懈,直到他们打破了门闩。进入犹大国后,外来者获得了该国的财富因此,他们为犹大的首都耶路撒冷抽签

抽签就像抽稻草或掷骰子一样。这是一种随机选择。在圣经时代,抽签的人相信结果反映了神的旨意。在旧约中,以色列人在各种情况下都使用这种做法,包括(1)分配迦南地的部落遗产(民数记 26:55-56),(2)祭司的顺序和他们的职责(历代志上 24:5-19;尼希米记 10:34),以及(3)确定罪责(约书亚记 7:14-18;箴言 18:18)。在我们的经文中,犹大的敌人用抽签来决定谁将拥有犹大的俘虏。

这一切都发生在以东的眼前。以东非但没有向犹大提供帮助,反而眼睁睁地看着外邦人掠夺犹大。当外邦人抽签决定耶路撒冷的战利品归属时,以东却袖手旁观(约珥书 3:3)。以东在犹大遭遇不幸时表现出的被动态度,使她自己也成为了侵略者之一。正如耶和华所说, “你也是其中一员。”这句话很恰当,因为拒绝帮助就是助长暴力。

以下经文由一系列八个负面命令组成,每个命令都以“不要”开头。这些禁令表明,以东不仅目睹犹大失败,还嘲笑和反对她。因此,耶和华发出这些负面命令是为了惩罚以东对她兄弟犹大的恶劣态度。

前三项禁令构成了第 12 节:

  • 不要对你兄弟的不幸幸灾乐祸。
  • 犹大人被灭的日子,不要因他们欢乐。
  • 是的,不要 他们遭难的日子夸耀

幸灾乐祸的意思是,对某人的灾难深思,为他们的痛苦而高兴。以东本应该帮助犹大,却为犹大的不幸而高兴。

兄弟”一词再次强调了以东行为的恶劣性质。当侵略者摧毁犹大国时,以东非但没有帮助犹大,反而感到高兴。以东夸耀(字面意思是“他们大张嘴”)犹大的灾难。 “在他们毁灭/痛苦/灾难的日子”这个短语贯穿了整个章节。它让以东想起了历史上他虐待兄弟犹大的那个特定时刻。

从第 13 节开始,以东从单纯的内部态度发展到外在行为。因此,神在这里又颁布了三项禁令:

  • 当我的子民遭遇灾难的日子,不要进入他们的城门
  • 是的,他们遭难的日子,你不可幸免于他们的灾难
  • 他们遭难的日子,不要抢夺他们的财富

以东不仅对犹大的不幸感到幸灾乐祸,还积极参与毁灭犹大的任务。

进门就是进城。抢劫就是从某处偷走财物,尤其是在战争期间。这节经文中的动词“幸灾乐祸”让人想起上一节经文(第 12 节)。在那里,以东远远地看着犹大,为她的不幸而幸灾乐祸。然而,在这里,以东走近了,先是嘲笑犹大,然后在她遭难的那天偷走了她的财富。上帝命令以东停止玩这个游戏,并提醒她犹大是我的子民。他选择犹大(和以色列)作为他的“在万民中的子民”(出埃及记 19:5)。因此,他保留了为他们报仇的权利。

本节的最后一节继续列举以东对犹大的恶行。它包含另外两个负面命令:

  • 不要站在岔路口,砍杀他们的逃犯;
  • 他们遭难的日子,不要把幸存的人囚禁在监狱里

“站在岔路口”这个表达指的是道路分叉并通向两个方向的地方。以东不仅幸灾乐祸地看着犹大遭受灾难,并参与抢劫耶路撒冷,而且还埋伏起来杀死逃亡的难民,并将俘虏交给敌人。通过这样做,以东给犹大造成了更多的侮辱。

因此,上帝对她的审判将是严厉的,但也是适当的(第 2-9 节)。上帝将给予以东她希望犹大得到的。

这一切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这可能指的是犹大王约兰统治期间发生的一件事,当时“非利士人和阿拉伯人”入侵犹大,“夺去了王宫里所有的财物,连同他的儿女和妻子,除了他最小的儿子约哈斯,没有留下一个儿子”(历代志下 21:16-17;俄巴底亚书 1:11)。作为一个与犹大关系密切的国家,以东本应帮助犹大,但却没有这样做。就在这一事件发生之前,以东“背叛了犹大的统治,并自立为王”(历代志下 21:8)。

因此,以东可能将犹大的灭亡视为自己的利益,上帝明确表示这是极其短视的。有人将耶罗安的统治时期定为公元前 853-841 年。

关于这一事件发生时间的另一种说法是公元前 586 年巴比伦人洗劫耶路撒冷。(有关俄巴底亚书可能发生时间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引言)。

由谷歌翻译自动从英语翻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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