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因自己的罪孽受到斥责后,继续他的忏悔诗篇(悲伤,悔改):与拔示巴通奸,并安排杀死她的丈夫乌利亚,正如撒母耳记下第 11 章第 1 节至第 12 章第 25 节所描述的那样。
大卫进一步承认,一切罪孽最终都是违背上帝的。
我得罪了你,唯独得罪了你行你眼中看为恶的事,叫你有理当你说话时当你审判的时候,你是无可指责的(第 4 节)。
当我们阅读撒母耳记下第 11 章和第 12 章的上下文时,我们可能会想知道大卫怎么能说出“我向你犯了罪,唯独得罪了你”这样的话。
大卫显然得罪了拔示巴,乌利亚,甚至得罪了以色列人民,而他是以色列的君王。先知拿单在撒母耳记下 12:9 中质问大卫,说:
“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你用刀杀了赫人乌利亚,娶了他的妻为妻,又用亚扪人的刀杀了他。”
大卫看到他所做的是罪,而罪从最深的层次来说就是得罪上帝:“我向你犯了罪,唯独得罪了你。”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利赛人心里的推理是正确的:“除了神以外,谁能赦罪呢?”(马可福音 2:6-7),因为耶稣赦免了瘫痪者的罪(马可福音 2:5)。讽刺的是,他们自己的罪使他们看不见耶稣是神。因为所有的罪最终都是对神的,只有神才有能力完全消除我们的罪。
正如我们在这篇诗篇中看到的,大卫正在与自己心中的罪根作斗争,因此他得出结论,任何对人的罪首先就是对上帝的罪。在上帝眼中,所有的罪都是邪恶的。我们可以认为某些罪比其他罪更严重,而且,根据罪的性质,世俗的后果确实会有所不同。然而,与圣洁上帝的公义之光相比,所有的罪都是黑暗。我们可以在约翰一书中看到这一点:“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是: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约翰一书 1:5)
当大卫说“我向你犯罪,唯独向你犯罪”时,他意识到罪的最大后果就是破坏我们与父神之间的团契。正如我们在约翰一书中读到的,如果我们在黑暗中行走(罪),我们与父神之间的团契就会被破坏。罪不仅仅是违反律法,在上帝眼中,罪是邪恶的。
这不会减轻一个人对自己或他人犯下的罪孽的严重性和后果。相反,这只是对罪孽的一种自我中心观的一次戏剧性重新聚焦。这种以他人为中心的观点——从上帝的角度来看——使我们能够感知并应对罪孽的现实所带来的更大,更有害的后果。罪孽,邪恶,违法,不服从最终最深刻地导致了至高无上的公义的造物主上帝与上帝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创造的生物之间的裂痕。因此,从最小的事情到最大的事情,涉及自己的罪孽或针对他人的罪孽实际上最不可避免的是对上帝的罪孽。
当我们与上帝的关系破裂时,我们的整个生活都会受到影响。与上帝的关系破裂必然会导致与他人的关系破裂。在大卫的例子中,这包括死亡的后果。
重新与神建立团契,行走在光明中,与神和人团契的道路的起点,就是同意神的观点,承认我们犯了罪。“所以你责备人的时候是有理的,你审判人的时候是有罪的”这句话,是承认神的道路是正确的,或是正确的道路。这是神的道路,不是我们的道路。这里没有任何合理化。
上帝是无可指责的,当他做出判断时,他是正确的,因为他的方式与他对所有创造物的(良好)设计一致。当我们远离并扭曲上帝的(良好)设计时,我们就会与他的(良好)设计产生分离——这就是死亡(死亡就是分离)。这些分离之一就是团契的分离。承认(真相)是恢复团契的一种方式。
当我们同意上帝的观点,承认自己得罪了他时,忏悔就开始了。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是按照上帝的旨意来到上帝面前的。我们可以(而且经常这样做)试图为我们的罪辩护,使我们的行为合理化。或者我们告诉自己,上帝没有理由认为某些行为或态度是罪。但上帝说的每句话都是有理的。
当我们审视这个世界时,我们也会欺骗自己。也许社会曾经认为是罪恶的事情现在却“正常化”了。有些人认为人类正在进化或开化,并认为接受罪恶是“进步”。然而,上帝是不会改变的。正如希伯来书 13:8 所说:“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
这似乎令人不安,因为我们周围的世界似乎每天都在变化。但我们不变的上帝和他的律法是坚实的基础,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建造我们生活的“房子”(马太福音 7:24)。上帝是无限的,万物都在他里面。约翰福音 1:3 宣称:“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
那些相信耶稣的人被赋予了与基督建立鲜活,充满活力的关系的天赋。所有信徒都被收养到上帝的家庭中,上帝是他们永恒的遗产。信徒的关系(作为上帝的孩子)是永久的,不变的(罗马书 11:29)。但就像人际关系一样,持续的个人团契不仅仅是静态的。我们的关系团契是动态的,有机会成长和繁荣。当大卫向上帝忏悔时,他正在恢复团契,并重新开始这种动态关系的发展。
当新约的信徒信仰耶稣时,我们被赋予了新的本性: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哥林多后书 5:17)
这是个好消息,因为我们需要被赋予一种新的本性。这是因为我们与生俱来的本性是堕落的:
看哪,我是在罪孽里生的,我母亲怀了我,就有了罪孽(第 5 节)。
这是一个相当惊人而大胆的言论。当我们抱着新生儿时,脑子里浮现的一个词就是“纯真”。
基督教传统中经常提到“纯真时代”。也就是说,在我们达到一定年龄之前,我们不必为可能被视为罪孽的行为负责。因此,如果我们在那个年龄之前死去,我们将与耶稣基督永远生活在一起。有许多经文支持这一观点,其中包括涉及大卫王的一段(撒母耳记下 12:23)。
大卫并没有直接谈论这个问题,而是谈到了所有人生来就有罪的事实。罗马书说: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罗马书 5:12)
这里的“一个人”是指亚当,人类因亚当而堕落,因此我们是在罪的困境中来到这个世界的。
罗马书 3:23 宣告“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保罗在罗马书 6:23 中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
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他要表达的意思就是这个。犹太传统也认为这节经文表明大卫是耶西的私生子,这也是他父亲没有把他带到撒母耳面前的原因之一(撒母耳记上 16:11)。情况可能是这样的——这符合上帝将得到救赎的破碎之人置于基督血统中的一般模式(如喇合和他玛)。但无论如何,这节经文适用于亚当血统中的所有人类;我们都继承了亚当的堕落。
大卫现在谈到神的光照进他的灵魂,
看哪,你内心深处渴望真理,在隐秘的地方,你必使我得智慧(第 6 节) 。
大卫已经认识到自己内心的罪恶,现在开始尝试接受如何向上帝寻求解决自身困境的方法:你渴望内心深处的真理。他意识到自己内心的欺骗,上帝必须探寻他的内心深处。大卫很可能在为自己的罪找借口。一旦拿单照亮他的灵魂,他就会意识到他需要的是真理。通过拿单,上帝带来了他犯下的罪孽的真相。
大卫认识到的真理需要植入他的内心深处。这表达了他愿意完全地向上帝敞开心扉,与上帝保持亲密关系。圣经表明,上帝比我们更了解我们的内心想法(希伯来书 4:12)。大卫表达了上帝在内心深处渴望真理,这推断出上帝知道我们内心深处的信仰。
内心深处的真理会让我们获得智慧。智慧的定义就是积极地生活。因此,内心深处的真理成为我们生活的外在表现,表现在行动和思想中。
真理以智慧的形式涌现的这一形象,让人想起耶稣和撒玛利亚妇人在雅各井旁的对话。耶稣在那里描绘了一幅从灵魂中涌出活水的井的图画:
“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 (约翰福音 4:14)
大卫在许多方面都经历过上帝,他被上帝召唤,保护和祝福。因此,他可能在心里质疑“我怎么能做这些违背上帝的恶事?”保罗在加拉太书 5:19 中对这个问题给出了深刻的见解,“情欲(罪恶的本性)的行为显而易见。”“行为”,“过犯”和“罪孽”源于我母亲怀我时所犯的罪。当拿单在撒母耳记下 12:13 对大卫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时,大卫得到了宽恕。但看起来大卫意识到他也需要在内心深处拥有真理,这样他才能拥有智慧,按照上帝的设计生活,而不是按照他堕落本性的扭曲方式生活。
大卫王在个人行为上忽视了这些要求。同样,他也放弃了以色列与上帝之约要求在位君主对人民承担的道德和伦理责任。大卫明白,上帝的愿望(希伯来语“chaphets”)并非是上帝一厢情愿或闷闷不乐那么微不足道的事情。接受并实现上帝的愿望——努力让上帝高兴——是与造物主建立真实,充满爱的关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缺乏对上帝公义标准的忠实追求,国王的道德权威和在上帝之约下统治的合法权利的所有外在和可见的外表都是明显的伪造。因此,真理不再是大卫内心深处的主要特征(希伯来语“tuchah”)。
从大卫在此之前所说的话以及他之后的话语来看,他似乎承认罪是内心的问题。圣经的其他部分也证实了这一点:
大卫以诗意的方式重复了这一观点:让真理的光芒照耀他的内心深处,就会带来智慧: “在隐秘的地方,你必使我得着智慧。”
真理在灵魂深处扎根的结果就是智慧的果实。智慧来自上帝。雅各写道:“唯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摇摆,没有假冒。”(雅各书 4:17)
大卫已经意识到,他的忏悔将导致上帝在他灵魂深处的工作。结果是真理和智慧将取代他内心深处的欺骗和邪恶。事实上,这将改变他的观点,世界观和态度。大卫的观点将开始与上帝的观点保持一致,并引导他按照上帝的设计生活——也就是说,用智慧生活。
当我们活在基督里新造的人的现实中时,这是大卫祷告的新约应用,我们就能通过上帝的真理和智慧看到上帝。内心深处的真理和隐藏部分的智慧将使我们能够实现保罗在给腓立比人的信中给门徒的劝诫: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神的奴仆,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腓立比书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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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 51:4-6 含义
大卫因自己的罪孽受到斥责后,继续他的忏悔诗篇(悲伤,悔改):与拔示巴通奸,并安排杀死她的丈夫乌利亚,正如撒母耳记下第 11 章第 1 节至第 12 章第 25 节所描述的那样。
大卫进一步承认,一切罪孽最终都是违背上帝的。
我得罪了你,唯独得罪了你
行你眼中看为恶的事,
叫你有理
当你说话时
当你审判的时候,你是无可指责的(第 4 节)。
当我们阅读撒母耳记下第 11 章和第 12 章的上下文时,我们可能会想知道大卫怎么能说出“我向你犯了罪,唯独得罪了你”这样的话。
大卫显然得罪了拔示巴,乌利亚,甚至得罪了以色列人民,而他是以色列的君王。先知拿单在撒母耳记下 12:9 中质问大卫,说:
“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你用刀杀了赫人乌利亚,娶了他的妻为妻,又用亚扪人的刀杀了他。”
大卫看到他所做的是罪,而罪从最深的层次来说就是得罪上帝:“我向你犯了罪,唯独得罪了你。”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利赛人心里的推理是正确的:“除了神以外,谁能赦罪呢?”(马可福音 2:6-7),因为耶稣赦免了瘫痪者的罪(马可福音 2:5)。讽刺的是,他们自己的罪使他们看不见耶稣是神。因为所有的罪最终都是对神的,只有神才有能力完全消除我们的罪。
正如我们在这篇诗篇中看到的,大卫正在与自己心中的罪根作斗争,因此他得出结论,任何对人的罪首先就是对上帝的罪。在上帝眼中,所有的罪都是邪恶的。我们可以认为某些罪比其他罪更严重,而且,根据罪的性质,世俗的后果确实会有所不同。然而,与圣洁上帝的公义之光相比,所有的罪都是黑暗。我们可以在约翰一书中看到这一点:“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是: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约翰一书 1:5)
当大卫说“我向你犯罪,唯独向你犯罪”时,他意识到罪的最大后果就是破坏我们与父神之间的团契。正如我们在约翰一书中读到的,如果我们在黑暗中行走(罪),我们与父神之间的团契就会被破坏。罪不仅仅是违反律法,在上帝眼中,罪是邪恶的。
这不会减轻一个人对自己或他人犯下的罪孽的严重性和后果。相反,这只是对罪孽的一种自我中心观的一次戏剧性重新聚焦。这种以他人为中心的观点——从上帝的角度来看——使我们能够感知并应对罪孽的现实所带来的更大,更有害的后果。罪孽,邪恶,违法,不服从最终最深刻地导致了至高无上的公义的造物主上帝与上帝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创造的生物之间的裂痕。因此,从最小的事情到最大的事情,涉及自己的罪孽或针对他人的罪孽实际上最不可避免的是对上帝的罪孽。
当我们与上帝的关系破裂时,我们的整个生活都会受到影响。与上帝的关系破裂必然会导致与他人的关系破裂。在大卫的例子中,这包括死亡的后果。
重新与神建立团契,行走在光明中,与神和人团契的道路的起点,就是同意神的观点,承认我们犯了罪。“所以你责备人的时候是有理的,你审判人的时候是有罪的”这句话,是承认神的道路是正确的,或是正确的道路。这是神的道路,不是我们的道路。这里没有任何合理化。
上帝是无可指责的,当他做出判断时,他是正确的,因为他的方式与他对所有创造物的(良好)设计一致。当我们远离并扭曲上帝的(良好)设计时,我们就会与他的(良好)设计产生分离——这就是死亡(死亡就是分离)。这些分离之一就是团契的分离。承认(真相)是恢复团契的一种方式。
当我们同意上帝的观点,承认自己得罪了他时,忏悔就开始了。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是按照上帝的旨意来到上帝面前的。我们可以(而且经常这样做)试图为我们的罪辩护,使我们的行为合理化。或者我们告诉自己,上帝没有理由认为某些行为或态度是罪。但上帝说的每句话都是有理的。
当我们审视这个世界时,我们也会欺骗自己。也许社会曾经认为是罪恶的事情现在却“正常化”了。有些人认为人类正在进化或开化,并认为接受罪恶是“进步”。然而,上帝是不会改变的。正如希伯来书 13:8 所说:“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
这似乎令人不安,因为我们周围的世界似乎每天都在变化。但我们不变的上帝和他的律法是坚实的基础,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建造我们生活的“房子”(马太福音 7:24)。上帝是无限的,万物都在他里面。约翰福音 1:3 宣称:“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
那些相信耶稣的人被赋予了与基督建立鲜活,充满活力的关系的天赋。所有信徒都被收养到上帝的家庭中,上帝是他们永恒的遗产。信徒的关系(作为上帝的孩子)是永久的,不变的(罗马书 11:29)。但就像人际关系一样,持续的个人团契不仅仅是静态的。我们的关系团契是动态的,有机会成长和繁荣。当大卫向上帝忏悔时,他正在恢复团契,并重新开始这种动态关系的发展。
当新约的信徒信仰耶稣时,我们被赋予了新的本性: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哥林多后书 5:17)
这是个好消息,因为我们需要被赋予一种新的本性。这是因为我们与生俱来的本性是堕落的:
看哪,我是在罪孽里生的,
我母亲怀了我,就有了罪孽(第 5 节)。
这是一个相当惊人而大胆的言论。当我们抱着新生儿时,脑子里浮现的一个词就是“纯真”。
基督教传统中经常提到“纯真时代”。也就是说,在我们达到一定年龄之前,我们不必为可能被视为罪孽的行为负责。因此,如果我们在那个年龄之前死去,我们将与耶稣基督永远生活在一起。有许多经文支持这一观点,其中包括涉及大卫王的一段(撒母耳记下 12:23)。
大卫并没有直接谈论这个问题,而是谈到了所有人生来就有罪的事实。罗马书说: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罗马书 5:12)
这里的“一个人”是指亚当,人类因亚当而堕落,因此我们是在罪的困境中来到这个世界的。
罗马书 3:23 宣告“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保罗在罗马书 6:23 中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
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他要表达的意思就是这个。犹太传统也认为这节经文表明大卫是耶西的私生子,这也是他父亲没有把他带到撒母耳面前的原因之一(撒母耳记上 16:11)。情况可能是这样的——这符合上帝将得到救赎的破碎之人置于基督血统中的一般模式(如喇合和他玛)。但无论如何,这节经文适用于亚当血统中的所有人类;我们都继承了亚当的堕落。
大卫现在谈到神的光照进他的灵魂,
看哪,你内心深处渴望真理,
在隐秘的地方,你必使我得智慧(第 6 节) 。
大卫已经认识到自己内心的罪恶,现在开始尝试接受如何向上帝寻求解决自身困境的方法:你渴望内心深处的真理。他意识到自己内心的欺骗,上帝必须探寻他的内心深处。大卫很可能在为自己的罪找借口。一旦拿单照亮他的灵魂,他就会意识到他需要的是真理。通过拿单,上帝带来了他犯下的罪孽的真相。
大卫认识到的真理需要植入他的内心深处。这表达了他愿意完全地向上帝敞开心扉,与上帝保持亲密关系。圣经表明,上帝比我们更了解我们的内心想法(希伯来书 4:12)。大卫表达了上帝在内心深处渴望真理,这推断出上帝知道我们内心深处的信仰。
内心深处的真理会让我们获得智慧。智慧的定义就是积极地生活。因此,内心深处的真理成为我们生活的外在表现,表现在行动和思想中。
真理以智慧的形式涌现的这一形象,让人想起耶稣和撒玛利亚妇人在雅各井旁的对话。耶稣在那里描绘了一幅从灵魂中涌出活水的井的图画:
“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
(约翰福音 4:14)
大卫在许多方面都经历过上帝,他被上帝召唤,保护和祝福。因此,他可能在心里质疑“我怎么能做这些违背上帝的恶事?”保罗在加拉太书 5:19 中对这个问题给出了深刻的见解,“情欲(罪恶的本性)的行为显而易见。”“行为”,“过犯”和“罪孽”源于我母亲怀我时所犯的罪。当拿单在撒母耳记下 12:13 对大卫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时,大卫得到了宽恕。但看起来大卫意识到他也需要在内心深处拥有真理,这样他才能拥有智慧,按照上帝的设计生活,而不是按照他堕落本性的扭曲方式生活。
大卫王在个人行为上忽视了这些要求。同样,他也放弃了以色列与上帝之约要求在位君主对人民承担的道德和伦理责任。大卫明白,上帝的愿望(希伯来语“chaphets”)并非是上帝一厢情愿或闷闷不乐那么微不足道的事情。接受并实现上帝的愿望——努力让上帝高兴——是与造物主建立真实,充满爱的关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缺乏对上帝公义标准的忠实追求,国王的道德权威和在上帝之约下统治的合法权利的所有外在和可见的外表都是明显的伪造。因此,真理不再是大卫内心深处的主要特征(希伯来语“tuchah”)。
从大卫在此之前所说的话以及他之后的话语来看,他似乎承认罪是内心的问题。圣经的其他部分也证实了这一点:
大卫以诗意的方式重复了这一观点:让真理的光芒照耀他的内心深处,就会带来智慧: “在隐秘的地方,你必使我得着智慧。”
真理在灵魂深处扎根的结果就是智慧的果实。智慧来自上帝。雅各写道:“唯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摇摆,没有假冒。”(雅各书 4:17)
大卫已经意识到,他的忏悔将导致上帝在他灵魂深处的工作。结果是真理和智慧将取代他内心深处的欺骗和邪恶。事实上,这将改变他的观点,世界观和态度。大卫的观点将开始与上帝的观点保持一致,并引导他按照上帝的设计生活——也就是说,用智慧生活。
当我们活在基督里新造的人的现实中时,这是大卫祷告的新约应用,我们就能通过上帝的真理和智慧看到上帝。内心深处的真理和隐藏部分的智慧将使我们能够实现保罗在给腓立比人的信中给门徒的劝诫: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神的奴仆,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腓立比书 2:5-8)
由谷歌翻译自动从英语翻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