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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10:14-17 含义

保罗陈述了一个明显的观点:我们无法相信从未听过的事;同样,我们也可以听过某事,但不相信。

要向别人求助,你必须相信那人的能力。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要相信某人,必须听过他们,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要听过某人,必须有人告诉你,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要有人告诉你,他们必须受差遣,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那受差遣传讲福音的人是在做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何等佳美!传讲过程的时间顺序就像:一位传道人受差遣到迷失的人当中,这传道人传讲耶稣的福音,迷失的人听到耶稣的福音,他们相信耶稣的福音,从地狱中获救,并且在日常信心的生活中求告他们的主帮助他们。这是传福音如何有逻辑地,理想地实现的画面,但保罗继续使用它来展示犹太人的不信。

在整个历史中,犹太人已经听过通过相信而非律法寻求义的信息了 (罗马书 9:30-33),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保罗引用了旧约先知书来展示这一拒绝,"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 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犹太人已经听到了基督的话。保罗重申他在 8-11 节中所讲的内容,神并不需要差遣更多的使者从天上下来,包括基督在内,因为使者们和基督都已经来过了。这信息已经在这里了,而且已经传到了犹太人中间。

但如果有人从未听过传讲福音呢?如果有人从未听过先知的话,或者这些是他们不明白的呢?保罗即将讨论这一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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