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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10:12-13 解释

保罗在向罗马信徒重述,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没有区别,神是双方的主,凡求告他的人都会获得厚待/财富和救赎。

在 12 节和 13 节中保罗所谈论的是,如果我们求告神,就会获取厚待/财富和救恩。在 12,13,14 节译为 "求告" 的希腊文单词与 9-11 节中译为 "承认" 的词不同。承认意思是认同;求告意思是呼求或喊出他人的名字。在 9-11 节中,保罗指示信徒认同并行他们内心知道真实的事,就带来义/日常和谐的生活。保罗再次阐明,论信心,犹太人和希腊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在 13 节,保罗引用了约珥书 2:32 中的一部分,其中先知约珥对以色列讲,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这节经文使用了 "得救" 一词。在此译为 "得救" 的希腊文 "sozo",当上下文清楚地表明某人从疾病中获救的话,通常译为 "得医治/好了"。任何时候当我们看到 "得救" (动词) 或 "救恩" (名词) 时,重要的是要问,"什么从什么中获救?"

罗马书 10 章的语境中,以及罗马书整卷书信的语境中,犹太人和外邦人需要求告神从怎样的处境中得救呢?在这一具体语境中,答案似乎是 "贫穷",因为我们求告神使我们获得厚待/财富,就是拯救我们脱离贫穷。

贯穿整卷罗马书,保罗都在告诉他的听众,律法之义带来的是属灵的贫穷。这是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的状态,是以色列的状态。但信心的义,给那些求告他的人带来了极大的厚待/财富,是属灵的财富。在罗马书 10 章的语境中,有些属灵财富是由与其他信徒公义,和谐生活所产生的,正如保罗在 12 到 15 章所清楚表明的一样。另一方面,属灵的贫穷由缺乏团契相交组成,不只是与神的相交,也与祂的家相交。如果我们求告耶稣,相信祂,就能经历神为我们存留的所有属灵财富。

整本圣经都在教导通过日常相信神而获得属灵财富的这一概念。在启示录 3:18, 耶稣劝导老底嘉的信徒,向他 "买金子",想买多少就买多少。毫无疑问,如果一个人想要多少金子就有多少,那他一定非常富有。在启示录 3 章中,获得这些极大财富的途径是聆听耶稣的声音。以赛亚书 55 章使用了相同的画面来显明真正的财富来自听从神。我们有耶稣的灵在心里。真正的义和真正的财富源于聆听耶稣的话,传讲这些话,并且遵行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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