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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3:7 解释

同样,他们也争论说,如果我的不实显明神的真理,神怎么能判其为罪呢?

在此,保罗问了另一个问题,而该问题无疑是犹太 "权威" 所问的问题,作为对保罗有关恩典和信心之信息的质疑。保罗清楚地教导,耶稣为世人的罪——每一条罪——付上了代价。我们的罪无法超过神的恩典。我们作为神家儿女的关系,透过简单地相信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大工,而得以恢复。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坚持这一观念。他们相信我们无法简单地通过信心得以称义。他们相信,受割礼和遵行犹太律法也是必要的。

不论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是否是信徒,他们都是保罗恩典信息的敌人。在使徒行传 15:1, 当保罗面对福音敌人的质疑时,他的教导促成了使徒行传 15 章耶路撒冷大会的召开。该大会的决定性声明由使徒彼得发言,通过以下所说的内容,肯定了保罗的立场:

"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 [外邦人] 作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 [外邦人],正如给我们 [犹太人] 一样;又藉着信洁净了他们 [外邦人] 的心,并不分他们 [外邦人] 我们 [犹太人]。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 [犹太人] 祖宗和我们 [犹太人] 所不能负的轭 [遵行律法] 放在门徒 [外邦人] 的颈项上呢?我们 [犹太人] 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 [外邦人] 一样,这是我们 [犹太人] 所信的。" (使徒行传 15:8-11)

保罗写给罗马人的信也是同样的行为——直接面对错误的教导。使徒行传是路加所写,他是保罗的宣教同伴。路加写使徒行传,将彼得在使徒行传 15 章的声明包括在内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巩固保罗真正使徒身份的权柄,显明早期教会主要 (犹太) 领袖支持保罗教导 (即犹太人和外邦人得救的方式完全一样,都是藉着主耶稣的恩典) 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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