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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6:15-16 解释

保罗驳斥了错误的观念,即他赞同基督徒过罪恶的生活。神总是会赦免我们的罪;我们犯罪不能超过祂的恩典。虽然神总会赦免我们的罪,但我们不应当将其视为犯罪的好处,因为罪恶地生活依然有可怕的后果。

保罗现在讲出了毁谤者的下一个指控,这是众多指控之一。在写给罗马人的整卷书信中,他系统性地对罗马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的毁谤言论的各个方面做出回应。在反驳对手有关律法,罪,恩典之教导所引起的毁谤和困惑的同时,他也鼓励和教导罗马信徒如何通过顺服神和谐地生活。至关重要的是,保罗让罗马基督徒清楚地明白如何生活的真理;如果他们遵循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的教导,就会脱离神恩典之下的生活,滑向律法主义。考虑到当时罗马对世界的影响,这种教导也有可能毒害罗马帝国的大部分地区。

保罗的问题 "这却怎么样呢?" 是对一些人将如何扭曲他刚刚在 14 节所说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的预示。保罗预料罗马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对他的主张 (即基督徒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 会做出的回应,说 "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 换言之,"好吧保罗,你是在说我们可以犯罪,可以为所欲为,因为我们不必顺从律法。无论怎样,神都会给我们恩典,而且这是好的,因为它荣耀了神。那么,我们就应当犯罪以成善。"这是保罗所反对的毁谤思想,为要保护自己的事工 (罗马书 3:8)。

保罗回答说,"断乎不可!" 保罗强调他不是在支持犯罪。他所支持的是"如果我们犯罪,恩典显多"的事实,也是毁谤者所反对的。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必遵循律法,但这就意味着我们应当犯罪吗?不。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一个糟糕的选择,会导致死亡。保罗并不希望我们在可以选择生命的时候,却选择死亡。为什么在我们可以活出复活生命之时,却要过一种罪恶的死亡生活呢?

然后,保罗提醒他的读者,所有的人都在服事某个主人。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我们可以服侍罪,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服侍罪,作罪的奴仆,导致死亡——一种伤害我们与神团契,但不会使我们离开神恩典的隔绝。然而,如果我们让自己降服于神,就会成义,一种充实有意义的生活。保罗是在写信给虔诚的基督徒;他们已经相信了耶稣的死和复活,但他们生活的方式取决于他们自己。他们和我们都需要做选择。每一天,每一刻,我们都要问自己,"谁是我的主人?" 罪引向死亡,其后果是死亡。罪的后果死亡何时发生?正是现在。当我们生活在这地球上时,我们就经历自己选择所带来的后果。保罗告诫我们要选择生命,而非死亡。

死亡是一个有趣的词,可以在各种语境中使用。我们也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它,就像圣经使用它一样。英文中可以说 "电池死了 (没电了)",可以说 "我的梦想死了 (破灭了)",可以说 "橄榄球队进入季后赛的机会死了 (没有希望了)"。这一切都指某种联系断开了;曾经有联系,现在没有联系了。人死后就会这样。他们的灵魂曾经与身体相连,使身体充满活力;然后断开了,去到了别的地方。这也是一段关系结束时发生的事情,我们与他们失去了联系。我们不再与他们有亲密的关系了。

所以,当我们把自己献给罪为奴仆时,我们与神对我们的设计脱节了。神对我们的设计是工作和生活在与彼此和谐相处的关系中。这就是义的含义:通过服事,而非通过强迫实现的团结凝聚力。当你服侍时,就带来了和谐。给罗马信徒的书信主要是关于能力的,其中有罪的能力和基督复活的能力。保罗希望我们活在复活的大能中。

神设计我们与我们的配偶合一,与我们的家庭合一,使基督的身体一起运作,各部分互相服侍。而当我们服侍罪时,所有的一切都被破坏了,我们的一切都关乎自己。

保罗简单地指出,这两种选择将我们引向何方,取决于我们将自己奉献给哪位主人。他认为,信徒是在恩典之下,但这并不改变将自己献给罪,活出 "我想怎样就怎样" 的自然结果。如果我们不顺服神,就脱离了神的设计,成为罪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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