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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亚书 1:2-6 含义

撒迦利亚邀请被掳的犹大余民归向上帝,以便上帝能够按照祂的圣约应许回到他们身边。他警告他们不要像他们的祖先那样行事,惹上帝发怒,并遭受祂的审判。

上一节为读者提供了有关预言日期,作者和来源的信息。它告诉我们,撒迦利亚在“大流士二年八月”——波斯第四任国王(公元前 520 年 10 月至 11 月)——得到了耶和华的启示。本节开始讲述神圣的信息。这是对悔改的强烈呼吁。

耶和华向撒迦利亚传达了归来的流亡者的信息。他首先以第三人称提到自己,说:耶和华向你们的祖先大发烈怒(第 2 节)。翻译为耶和华的希伯来语是耶和华,是自存的永恒之神,他从燃烧的荆棘中向摩西显现(出埃及记 3:14)。耶和华这个名字强调了上帝与他的子民的盟约关系。你们的祖先这个词指的是流亡前的犹太一代,特别是那些活到公元前 586 年目睹耶路撒冷陷落的人(列王纪下 21:14-15)。经文告诉我们,他们因不顺服而使上帝非常生气

愤怒这个词告诉我们,流放前的犹大人让耶和华不悦。希伯来语文本告诉我们,上帝非常愤怒。人类通常通过失去自制力来表现愤怒,从而导致邪恶的行为。然而,上帝的愤怒是他意志的行为。他的愤怒并没有表现出失控。相反,它导致对罪的蓄意审判,罪是扭曲和歪曲他创造设计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犹大违反了他们与上帝的契约/条约,转向了剥削的异教文化,而不是按照契约的要求,在爱中互相支持地生活(利未记 19:18)。

在告诉归来的流亡者他们的祖先做了什么惹怒祂之前,停下来邀请新一代的犹大人重新与祂团契。祂告诉撒迦利亚向他们讲话,并用“万军之耶和华说”这个预言的公式来概括这个信息。这个表达在这节经文中出现了三次,略有不同。

第一次出现的是“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 。它引入了本节中的神圣信息。第二个公式(万军之耶和华宣告)紧随信息的第一部分(回到我身边)。它强化了第一个公式并重申了信息背后的权威。第三个出现的公式是“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 。它紧随“我可能会回到你们身边”陈述的第二部分并标志着信息的顶峰。

上帝在与他的子民立约/条约中承诺,如果他们在被审判和流放后回到他身边,他就会回到他们身边(申命记 30:1-6)。现在,上帝通过撒迦利亚呼吁他的子民回到他身边,这样他就可以履行他的契约的这一部分。上帝总是希望他的子民得到好处(耶利米书 29:11)。他希望他们拥有他提供的祝福(申命记 30:19),但他的子民往往不走他规定的道路。

翻译为“主”的希伯来语是耶和华,即自存的永恒之神,他从燃烧的荆棘丛中向摩西显现(出埃及记 3:14)。翻译为“万军”的希伯来语是“sabaoth”。它的意思是“军队”,通常指天上的天使军队,如撒母耳记上 1:3万军之耶和华这个短语经常出现在先知书中。它经常将上帝的力量描述为一位战士,带领他的天使军队击败他的敌人(阿摩司书 5:16, 9:5;哈巴谷书 2:17)。

在《撒迦利亚书》中, “万军之耶和华”一词表明了上帝作为至高无上的战士,完全掌控着人类的一切事务。事实上,耶和华是“全能的神”(创世记 17:1)。他永远统治着,并且“披戴威严”(诗篇 93:1)。这一点很重要,因为犹大处于脆弱的状态,在波斯的统治下,刚刚开始重建。

耶和华向他的子民传达的信息的本质很简单,但具有深远的神学意义:你们要归向我,我就必归向你们(第 3 节)。动词“归向”表示回到以前的地点或状态,例如人类死后归于尘土(创世记 3:19),或雅各在哈兰与拉班一起逗留二十年后回到他父母的出生地(创世记 31-35)。

然而,回归的形象不仅仅是一种身体动作。这是一种行为的改变,一种精神焦点的改变。因此,回归上帝意味着从我们的邪恶之路转向献身于他。这意味着全心全意地从依赖一个人的欲望转向坚定地依靠上帝的圣约承诺。这是远离罪恶和自力更生的道路,随后通过遵循他的方式回到与上帝恢复团契和平安的地方。

这就是为什么耶和华要求他任性的盟约子民回到他身边,以便他能回到他们身边。这意味着上帝会让他的盟约子民受益于他独特的存在和丰盛的祝福(申命记 28:1-14)。他会“赦免他们的罪,医治他们的地”(历代志下 7:14)。上帝在这里承诺遵守他对他们的承诺,正如他与他的子民立约协议中所表达的那样(申命记 30:1-6)。

邀请归来的犹大流亡者与祂重新建立友谊,并给他们上了一堂简短的历史课,解释了祂为何对他们的祖先发怒(第 2 节)。祂用这些话敦促他们:不要效法你们的祖先,先前的先知对他们宣告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要回头,离开你们的恶道和你们的恶行” (第 4 节)。

在耶路撒冷城被巴比伦人攻陷之前,流亡前的先知曾呼吁流亡犹大的残余祖先回归耶和华约珥书 2:12-14)。他们要放弃邪恶的道路,凭着信心转向上帝。先知一次又一次地呼吁他们“寻求上帝,使你们可以存活”(阿摩司书 5:6)。然而,耶和华说:“他们不听从,也不理会我” (第 4 节) 他们叛逆而顽固。人民无视上帝和他的圣约律法。因此,他严厉地审判了他们,正如他与他们达成的协议所要求的那样。

然后,耶和华问了流放后一代人一个关于他们祖先的问题: “你们的祖先在哪里?” (第 5 节)。这个反问句的预期答案是“他们不再存在了”。流放后犹大的祖先已经消失了。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国家,被流放到巴比伦。他们的不服从直接导致了他们的审判(历代志上 9:1)。

可悲的是,许多人因不服从宗主上帝而死亡。上帝利用巴比伦军队击败了他们(哈巴谷书 1:6)。因此,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来到耶路撒冷,摧毁了它并流放了它的人民:

“他用火焚烧耶和华的殿和王宫,并耶路撒冷的房屋,连大房屋也都焚烧了。护卫长所带领的迦勒底全军就拆毁耶路撒冷四围的城墙。城里所剩下的百姓和已经投降巴比伦王的人,以及其余的百姓,护卫长尼布撒拉旦都掳去了。但护卫长留下国中一些最贫穷的人,使他们去做修理葡萄园和耕种田地的人。”
列王纪下 25:9-12

主向流放后的一代人提出了第二个问题:先知能永远活着吗?(第 5 节)。对这个反问的预期答案是:“不,先知不能永远活着”,因为人类终有一死——“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务都有定时”(传道书 3:1)。

被掳前的犹大人要在先知活着的时候悔改,以免遭受上帝的审判。抓住正确的机会为上帝而活,行善是很重要的。一些犹大人错过了这个机会,因此他们遭受了上帝的愤怒(第 3 节)。然而,虽然先知不再活着,但他们所说的话仍然存在,因为上帝的话不会徒然返回(以赛亚书 55:11)。

主提出了第三个反问句,预期会得到“是”的回答:它与前两个形成鲜明对比:但我的言语和律例,就是我所吩咐我仆人众先知的,岂没有临到你们列祖吗?(第 6 节)。言语一词指的是上帝的诫命。律例(希伯来语为“ḥuqqîm”)是指权威规定的事物。因此,它可以翻译为“处方”或“法令”(申命记 12:1)。这两个术语强调了上帝的权威的全部以及遵守其法令的必要性(申命记 4:1, 5:1)。

主兴起一些人做先知。他命令他们警告他的盟约子民他们的罪孽,并邀请他们悔改以避免审判。这些先知是上帝的仆人。他们要提醒盟约社区,上帝对他们有旨意,关心他们,并希望与他们交流。简而言之,先知要带领上帝的子民走上正义之路。他们向各自的世代宣扬神圣的信息,然后在上帝召唤他们回家时死去。但他们的话语永存,因为上帝的话语永存。

虽然前一代的犹大人和服侍他们的先知们都死了,但耶和华的话没有徒然返回(以赛亚书 55:11)。他的话语和他的法令追上了人民。动词“追上”意味着神的审判追上了恶人(申命记 28:15)。然后,当他们经历神的审判时,他们悔改并说:“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照我们所行的和我们所作的待我们,他就这样待了我们”(第 6 节)。

上帝为道德宇宙设计的因果与他为物质宇宙设计的因果一样可靠。他维护这些因果关系,并有能力(万军之主或“军队”)确保一切按照他的旨意发生。值得注意的是,上帝在这里的目的是确保他的子民的行为方式直接产生后果。在上帝与以色列的约定中,很明显他们有选择权,他们的选择将导致与生命/利益/联系,或死亡/诅咒/剥削相符的后果(申命记 30:19)。

此处的“悔改”一词可能具有双重含义。首先,它意味着流亡前的犹太人醒悟过来,意识到他们应该受到上帝的审判,因为他们所遭遇的一切是他们自己的行为行为的直接结果。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认识到“问题在于我们”。他们认识到他们拒绝听从他的先知,因此选择了他们所遭受的不利后果。

第二,它表明一些犹大人真心离弃了他们的恶行,得到了上帝的宽恕。他们悔改了。这是悔改的一个极好的例子:

  • 认识到因果的现实(我的行为和作为会产生后果)(加拉太书 6:8)。
  • 承认我们内心深处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和真实的,但我们选择忽略它(罗马书 1:19-20)。
  • 认识到“这是我的责任”——然后选择一种新的,更好的方式。

在古代世界,两个国家或政党之间有几种条约。其中一种条约是“宗主-附庸条约”。在这项协议中,宗主或上级统治者承诺,如果他的附庸遵守他的规定,他将祝福他们。这意味着他会奖励他们的忠诚和服从。相反,如果他的臣民忽视或拒绝他的规定,宗主承诺诅咒/惩罚他们。然后他会诅咒/惩罚他们的不服从和叛乱。上帝选择了这种熟悉的条约结构来定义他与以色列和犹大的关系,正如出埃及记和申命记中概述的那样。

上帝的宗主附庸结构与当时的世俗条约有着显著的不同。首先,上帝没有像人类统治者那样与以色列的统治者签订条约。相反,上帝直接与人民签订了条约(出埃及记 19:8)。这就是为什么撒迦利亚可以恰当地谈论犹大内部个人以及统治者等个人群体所做的选择。

耶和华选择以色列人作为他的附庸,并向他们许下承诺,只要他们遵循他的命令,就会得到他的奖赏:

“你们亲眼看见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
出埃及记 19:4-6

主爱他的盟约子民,接纳他们为他的儿女。他接纳他们为他的子民是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申命记 7:6-8;罗马书 11:29)。他给了他们盟约律法,告诉他们如何取悦他,如何与他保持团契。取悦他的方法就是彼此相爱,如同爱自己一样(利未记 19:18)。上帝希望他的子民能过上最有建设性,最有生命力,最繁荣的生活。尽管他给了我们足够的启示来了解这种方式,但他让我们自己选择如何生活(罗马书 10:18)。

以色列人明白上帝的要求,以至于他们“同声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必遵行!’”(出埃及记 19:8)。他们有意,自愿地与上帝订立宗主附庸式的契约/条约。但他们没有遵守誓言。

不幸的是,尽管上帝保持忠诚和值得信赖,但以色列/犹大人民却未能履行他们的承诺。他们不顾先知的警告,不断反抗上帝。结果,耶和华利用亚述人击败以色列,将他们俘虏(列王纪下 17:5-6)。然而,犹大并没有向她的姐姐学习,也继续反抗他们所签订的盟约/条约。因此,上帝惩罚了他们,允许巴比伦人夺取犹大的土地,并将其公民流放(列王纪下 25:8-12)。

在《撒迦利亚书》中,上帝警告人们要谨记祖先的错误,他们失去了与上帝的友谊,并追随异教徒剥削和欺骗的方式。这一警告旨在引导流放后的一代人不要重蹈祖先的覆辙。

由谷歌翻译自动从英语翻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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