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番雅在宣告对非利士,摩押,亚扪,埃塞俄比亚和亚述的审判之后(西番雅书 2:4-15),他似乎将注意力转回到犹大。先知先前谴责犹大的首都耶路撒冷崇拜偶像,对上帝缺乏精神关怀(西番雅书 1:4-13)。先知明确表示,耶和华曾多次将他的盟约子民从敌对势力手中拯救出来。然而,他们拒绝遵守他的盟约律法,违背了他们的盟约誓言(出埃及记 19:8)。因此,根据盟约的规定,他们将受到上帝的审判。
第三章以这样的哀叹作为开篇:
祸哉!这悖逆被玷污的妇人,暴虐的城市! (第 1 节)
重要的是要记住,章节的分隔和诗句的位置在原文中是没有的;它们是后来添加的。这段关于暴虐之城的陈述可能指的是尼尼微。(上一章的)前一节提到了尼尼微,因为
“这是欢乐之城它安然居住,她心里说, “唯有我,除我之外再无他人。” (西番雅书 2:15)
这是西番雅对亚述帝国及其首都尼尼微宣告审判的一部分(西番雅书 2:13)。因此, “暴虐之城”这个短语似乎更适合尼尼微,而不是耶路撒冷。但从 3:1 开始,叙述似乎从尼尼微转移到了耶路撒冷。
3:1 中可能包含尼尼微。然而,西番雅书 3:2 告诉我们,预言的重点是耶路撒冷,正如经文所说:
她不理会任何声音,她没有接受任何指示。她不信靠耶和华,她没有接近她的上帝(第 2 节)。
除了第 2 节的最后一行,第 1-2 节的经文可以直接适用于尼尼微,而且可能。预言常常有多次应验。约拿被派往尼尼微警告它悔改,尼尼微确实悔改了一段时间(约拿书 3:5, 10)。有一段时间,尼尼微信靠耶和华(约拿书 3:5)。但后来尼尼微又回到了邪恶的道路(那鸿书 3:1)。所以上帝审判了它(那鸿书 1:1, 2:13),它落入了巴比伦人领导的联盟手中,尼尼微于公元前 612 年被烧毁。
然而,这些经文似乎主要指的是犹大的首都耶路撒冷,因为第 2 节的最后一行说她(欢欣的城市)没有接近她的上帝。这似乎意味着西番雅已经将注意力转向了耶路撒冷,因为前一行提到耶和华是她的上帝。希伯来语单词LORD是“Yahweh”的翻译,这是上帝与他的子民立约的名字。
当西番雅描述耶路撒冷的沦陷时,他以感叹词“祸哉”(第 1 节)开头,表达了绝望和痛苦。翻译为祸哉的词在希伯来语中是“hôy”(阿摩司书 6:1;那鸿书 3:1)。有时,它被翻译为“唉!”(阿摩司书 5:18)。古代以色列人在葬礼上用它作为哀悼的呼喊(耶利米书 34:5;列王纪上 13:30)。
在这里,西番雅用灾祸来宣告耶路撒冷的葬礼,他把这座城市描述为叛逆的,污秽的,暴虐的。
形容词“叛逆”指的是反对权威的人。例如,在《撒母耳记上》中,扫罗反对耶和华的权威。他没有按照耶和华的命令销毁敌人营地的所有战利品,而是留下了最好的牲畜,并将亚甲王(亚玛力人的王)作为囚犯带回来(撒母耳记上 15)。扫罗的不服从和固执使他遭受了许多不利的后果。犹大也将遭受其叛逆的后果,因为耶和华是公正而神圣的上帝。
耶路撒冷不仅叛逆,而且被玷污。形容词“玷污”指的是不干净或不纯洁的东西。在《以赛亚书》中,先知告诉人民,他们的罪孽使他们与上帝隔绝,“因为你们的手沾满了血,你们的指头被罪孽玷污了”(以赛亚书 59:3)。在我们的经文中,耶路撒冷是不洁净的,因为她的公民用他们的邪恶行为污染了这片土地。他们与上帝的契约要求他们彼此相爱(利未记 19:18)。相反,他们采用了剥削和自私自利的异教文化。
耶路撒冷城也是暴虐的。形容词暴虐指的是某人残酷或专横地行使权力。它指的是对他人实施的暴力行为(耶利米书 50:16)。这指的是滥用权力。在犹大/以色列与耶和华的盟约中,他们发誓要遵循祂的道路,即强者保护和帮助弱者。相反,耶路撒冷采用了异教文化,其中包括剥削他人并以牺牲他人为代价寻求感官享受的道德理由。
因此,领袖和富人压迫人民,利用不幸的人(阿摩司书 8:4)。这明显违反了上帝的契约法,该法要求照顾他人。例如:
叛逆的耶路撒冷城正朝着错误的方向前进。她不听从任何声音;她不接受任何指示(第 2 节)。耶路撒冷人民有上帝的约。他们有上帝的指示(何西阿书 8:12)。但他们不听上帝的话。他们不听先知的话。
有趣的是,犹大人民确实听从了西番雅的话,并追随了西番雅传道期间在位的约西亚王。约西亚在世的日子里,他们一直追随上帝(历代志下 34:33)。结果,上帝在那个时期确实宽恕了他对犹大的审判(历代志下 34:26-28)。
这种忠诚的复兴是在修缮圣殿时发现了一份律法副本并读给约西亚听时引发的(历代志下 34:14-21)。然而,这表明上帝的律法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在约西亚之前,上帝的声音和他的教诲甚至没有被听到。可悲的是,在约西亚统治之后,犹大又回到了邪恶的道路上(历代志下 36:5)。文化显然已经衰落到了临界点,它“恢复到了邪恶的平均值”,这就是西番雅在这里描述的文化。不久之后,犹大遭受了审判,被巴比伦征服并流放到那里。
西番雅谈到耶路撒冷时,指的是城里的居民。由于耶路撒冷的居民拒绝听从律法和接受纠正,他们拒绝听从他们的宗主神。耶路撒冷认为自己是自以为是的,不需要上帝的存在,因为她不信靠耶和华(第 2 节) 。
动词信任意味着感到安全或无忧无虑。信任主意味着相信他的道路对我们最好,对我们有益(申命记 10:13)。先知耶利米说得很清楚:“倚靠耶和华,以耶和华为依靠的人有福了。他要如树栽在水旁,在溪水旁扎根,炎热来到,并不惧怕,叶子仍必青翠,在干旱之年毫不挂虑,不断结果”(耶利米书 17:7)。
听从上帝并遵循祂的道路是人类繁荣的真正道路。犹大人民却相信“我最了解”的谎言。这当然会导致所有“我”之间的竞争,其结果可想而知,就是强者剥削弱者。
因为他们只顾自己,所以人们不敢亲近她的上帝。
亲近神意味着寻求他和他的道路。正如雅各在他的书信中所说:
“亲近上帝,他就会亲近你。” (雅各书 4:8上)
宗主(或统治者)上帝与犹大(和以色列)建立了盟约关系,将他们从地上万民中选为祂的选民(出埃及记 19:4-6)。祂告诉他们寻求祂的具体方法。不幸的是,上帝的子民背叛了祂。
北国以色列的不顺服导致上帝严厉地审判她,公元前 722 年她被亚述人攻占(列王纪下 17)。犹大王国看到这一点,仍然反叛。耶路撒冷也遭受了同样的失败,因为她无意“以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接近上帝(希伯来书 10:22)。然而,显然由于西番雅的事工和约西亚王的领导,犹大确实悔改了,并暂时逃脱了审判(历代志下 34:33)。
西番雅显然是在谈论约西亚改革之前,他断言耶路撒冷的民事领导层已经彻底腐败:城中的首领如同吼叫的狮子(第 3 节)。狮子是冷酷无情,几乎势不可挡的杀手,可以随意从羊群中夺取食物。它埋伏着等待猎物。但即使不主动狩猎,它的吼叫也总是会引起恐惧(阿摩司书 3:8)。西番雅将耶路撒冷的首领比作吼叫的狮子,贪婪地利用人民。同样,先知将耶路撒冷的法官比作傍晚的豺狼(第 3 节)。
狼是贪婪而凶猛的(创世记 49:27, 使徒行传 20:29)。它们吞食并摧毁猎物(以西结书 22:27)。它们是夜间捕食者,白天潜伏,黄昏时开始捕猎(哈巴谷书 1:8)。通常,它们早上什么也不剩(第 3 节)。
在耶路撒冷,审判官们行凶作恶,滥用职权,掠夺他们本该服务的人。他们也许收受了人民的贿赂,以虚假的正义行事。无论如何,他们贪污腐败,没有公正地执行正义。相反,他们掠夺人民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这也许可以描述玛拿西王统治下的犹大文化。玛拿西比亚摩利人还要邪恶(列王纪下 21:11)。
“玛拿西流了许多无辜人的血,流满了耶路撒冷,从这边直到那边。” (列王纪下 21:16上)
在玛拿西的领导下,犹大的领导人变得像贪婪的狼和掠食狮子一样,寻找猎物来吞噬。
可悲的是,耶路撒冷的宗教领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她的先知们鲁莽行事(第 4 节) 。 “先知”一词在希伯来语中是“nābî”。其主要含义是“宣告者”或“宣告者”。“nābî”一词描述的是向上帝子民代言的人。但这个词既可以用于真先知,也可以用于假先知,正如耶利米书 6:13, 27:9 和 撒迦利亚书 13:2 所证明的那样。
在西番雅的时代,耶路撒冷的先知们鲁莽傲慢,这意味着他们表现出一种傲慢,不尊重人民。他们是奸诈的人(第 4 节)。他们的工作是引导犹大走上正义之路。相反,他们却是奸诈的人。犹大的先知不值得信赖。这可能意味着先知们说话是为了取悦嗜血的统治者并得到他们的奖励,实际上为他们的邪恶提供了道德权威。通过这样做,他们正在破坏先知的职责。
除了世俗统治者和先知同样腐败之外,耶路撒冷的祭司们还亵渎了圣所(第 4 节)。动词亵渎的意思是对待神圣或圣洁的东西时不敬或不尊重。它可以指几种邪恶的行为。我们没有被告知具体细节,但一般描述是这些祭司违反了法律(第 4 节)。这表明他们没有遵循上帝的方式,服务和爱护他人,而是利用自己的地位和影响力谋取私利。
上帝的圣约律法明确规定,权力应被用来服务正义,促进全人类繁荣。权力不得被滥用来谋取私利。例如,他们应任命的法官的资格如下:
“不可歪曲正义,不可偏待人,也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使智慧人的眼变瞎,又能颠倒义人的话。你们要追求正义,单要追求正义,这样你们才能存活,承受耶和华你们神所赐你们的地。” (申命记 16:18)
西番雅可能把祭司放在最后,因为他们未能正确地向人民传授法律,从而扭曲了整个国家。
祭司这个词在希伯来语中是“cohen”。它指的是犹大的利未祭司,他们的任务是服务于上帝的子民,充当上帝与他的盟约子民之间的调解人。祭司还被委托向人民传授上帝的盟约律法(申命记 33:10)。他们未能完成被赋予的任务,导致了腐败。
有趣的是,西番雅将祭司描述为违反律法的人。这里的“暴力”一词翻译自希伯来语“哈马斯”。“哈马斯”也可以指“做错事”。有些译本将其译为祭司“违反”或“破坏”律法。他们本应是律法的维护者和教导者。但他们却是违法者,并以坏榜样带动人们。
与耶路撒冷的世俗和宗教领袖相反,耶和华在耶路撒冷是公义的(第 5 节)。他信守他的约。犹大违背了他们的约誓,但上帝信守了他的所有诺言。他不会做不公正的事(第 5 节),因为他是“公义和正直的”(申命记 32:4)。
上帝从不做错事,每天早晨他都会将他的正义公义彰显出来(第 5 节)。“每天早晨”这个短语在希伯来语中的字面意思是“早晨,早晨”。这种重复强调了上帝公义行为的恒定性。他的行为与他的性格一致。他从不失败。他“在他一切所行的事上”都是公义的(申命记 32:4)。但不义的人不知羞耻(第 5 节)。
上帝行事正直,而犹大人民却乖僻乖僻。他们行恶,甚至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他们不知羞耻,因为他们的疏忽和不服从,使上帝的律法无力帮助他们和他人。上帝与他们立约只是为了他们的利益(申命记 10:13)。律法的目的是为他的子民提供一种生活方式,让所有人都能繁荣昌盛。这是上帝的标准——他的设计。正义的意义在于与上帝为人类繁荣制定的标准保持一致。
当一个社会充满爱,服务他人,讲真话时,它就会繁荣昌盛。相反,犹大却无视上帝的旨意,沉溺于异教剥削。领导者扭曲正义,利用他们的影响力榨取和腐蚀人民。
公义的神现在开口解释祂对那些不承认祂的列国和城市所采取的一些强力行动:我已剪除列国。他们的角楼已荒废(第 6 节)。耶和华提醒祂的盟约子民,祂已毁灭(剪除)异教国家,使他们跪下。祂毁坏了他们的城垛,使他们的街道荒凉,无人经过。事实上,他们的城市已荒废,无人居住(第 6 节)。
这种审判邪恶的例子发生在犹大的邻国,以色列的姊妹国身上。约西亚在公元前 640 年左右开始统治。公元前 722 年,以色列被亚述征服,其人民被流放(列王纪下 17:5-6)。不仅邻国受到了惩罚,而且许多其他国家也受到了惩罚(以赛亚书 37:12-13, 18)。犹大看到了这一点,但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他们没有从别人的例子中学习(哥林多前书 10:11)。
这些行为是要警告耶路撒冷及其居民,使他们回归上帝。这就是为什么他说,“你们必定要敬畏我,接受训诫,这样她的住处就不会被剪除(第 7 节)。人们应该看到这些例子,看到邪恶的道德因果。他们应该明白,遵循上帝的方式将保护他们免受周围一切毁灭。但他们却选择忽视这些教训,宁愿追随自己的欲望。
翻译为“确实”的助词用于强调思想。动词“敬畏”的意思是敬畏上帝;也就是说,相信上帝就是他所说的那个人,并遵守他的诫命,因为它们是为了我们的利益(申命记 10:12-13)。“教导”一词早先出现在第 2 节中。它描述了上帝对耶路撒冷的惩罚所期望的效果——说明邪恶的因果关系。
上帝希望看到犹大悔改,远离邪恶,这样他就能按照他的盟约承诺祝福他们。上帝说,结果是,犹大的住处不会被剪除,正如我为她所指定的一切(第 7 节)。
以色列的宗主(统治者)上帝想要纠正耶路撒冷的邪恶行为,以便这座城市不会在祂审判之日遭受毁灭。如果他们悔改自己的恶行,耶和华会很乐意原谅他们。但他们不去学习别人的榜样,而是急于败坏自己的一切行为(第 7 节) 。他们不愿意改变自己的邪恶方式来追随上帝。相反,他们渴望追求邪恶。他们显然甚至没有犹豫考虑。
因此,他们将被剪除。如果他们要遵循异教徒剥削他人的方式,那么上帝就会把他们交给那些剥削他们的人,就像他对异教国家所做的那样。在西番雅传道期间,犹大确实回心转意,悔改了。他们在约西亚统治期间跟随上帝,上帝推迟了他的审判。但在约西亚的儿子统治犹大后不久,邪恶又恢复了,上帝的审判得以实施(历代志下 34:33, 36: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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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番雅书 3:1-7 含义
西番雅在宣告对非利士,摩押,亚扪,埃塞俄比亚和亚述的审判之后(西番雅书 2:4-15),他似乎将注意力转回到犹大。先知先前谴责犹大的首都耶路撒冷崇拜偶像,对上帝缺乏精神关怀(西番雅书 1:4-13)。先知明确表示,耶和华曾多次将他的盟约子民从敌对势力手中拯救出来。然而,他们拒绝遵守他的盟约律法,违背了他们的盟约誓言(出埃及记 19:8)。因此,根据盟约的规定,他们将受到上帝的审判。
第三章以这样的哀叹作为开篇:
祸哉!这悖逆被玷污的妇人,
暴虐的城市! (第 1 节)
重要的是要记住,章节的分隔和诗句的位置在原文中是没有的;它们是后来添加的。这段关于暴虐之城的陈述可能指的是尼尼微。(上一章的)前一节提到了尼尼微,因为
“这是欢乐之城
它安然居住,
她心里说,
“唯有我,除我之外再无他人。”
(西番雅书 2:15)
这是西番雅对亚述帝国及其首都尼尼微宣告审判的一部分(西番雅书 2:13)。因此, “暴虐之城”这个短语似乎更适合尼尼微,而不是耶路撒冷。但从 3:1 开始,叙述似乎从尼尼微转移到了耶路撒冷。
3:1 中可能包含尼尼微。然而,西番雅书 3:2 告诉我们,预言的重点是耶路撒冷,正如经文所说:
她不理会任何声音,
她没有接受任何指示。
她不信靠耶和华,
她没有接近她的上帝(第 2 节)。
除了第 2 节的最后一行,第 1-2 节的经文可以直接适用于尼尼微,而且可能。预言常常有多次应验。约拿被派往尼尼微警告它悔改,尼尼微确实悔改了一段时间(约拿书 3:5, 10)。有一段时间,尼尼微信靠耶和华(约拿书 3:5)。但后来尼尼微又回到了邪恶的道路(那鸿书 3:1)。所以上帝审判了它(那鸿书 1:1, 2:13),它落入了巴比伦人领导的联盟手中,尼尼微于公元前 612 年被烧毁。
然而,这些经文似乎主要指的是犹大的首都耶路撒冷,因为第 2 节的最后一行说她(欢欣的城市)没有接近她的上帝。这似乎意味着西番雅已经将注意力转向了耶路撒冷,因为前一行提到耶和华是她的上帝。希伯来语单词LORD是“Yahweh”的翻译,这是上帝与他的子民立约的名字。
当西番雅描述耶路撒冷的沦陷时,他以感叹词“祸哉”(第 1 节)开头,表达了绝望和痛苦。翻译为祸哉的词在希伯来语中是“hôy”(阿摩司书 6:1;那鸿书 3:1)。有时,它被翻译为“唉!”(阿摩司书 5:18)。古代以色列人在葬礼上用它作为哀悼的呼喊(耶利米书 34:5;列王纪上 13:30)。
在这里,西番雅用灾祸来宣告耶路撒冷的葬礼,他把这座城市描述为叛逆的,污秽的,暴虐的。
形容词“叛逆”指的是反对权威的人。例如,在《撒母耳记上》中,扫罗反对耶和华的权威。他没有按照耶和华的命令销毁敌人营地的所有战利品,而是留下了最好的牲畜,并将亚甲王(亚玛力人的王)作为囚犯带回来(撒母耳记上 15)。扫罗的不服从和固执使他遭受了许多不利的后果。犹大也将遭受其叛逆的后果,因为耶和华是公正而神圣的上帝。
耶路撒冷不仅叛逆,而且被玷污。形容词“玷污”指的是不干净或不纯洁的东西。在《以赛亚书》中,先知告诉人民,他们的罪孽使他们与上帝隔绝,“因为你们的手沾满了血,你们的指头被罪孽玷污了”(以赛亚书 59:3)。在我们的经文中,耶路撒冷是不洁净的,因为她的公民用他们的邪恶行为污染了这片土地。他们与上帝的契约要求他们彼此相爱(利未记 19:18)。相反,他们采用了剥削和自私自利的异教文化。
耶路撒冷城也是暴虐的。形容词暴虐指的是某人残酷或专横地行使权力。它指的是对他人实施的暴力行为(耶利米书 50:16)。这指的是滥用权力。在犹大/以色列与耶和华的盟约中,他们发誓要遵循祂的道路,即强者保护和帮助弱者。相反,耶路撒冷采用了异教文化,其中包括剥削他人并以牺牲他人为代价寻求感官享受的道德理由。
因此,领袖和富人压迫人民,利用不幸的人(阿摩司书 8:4)。这明显违反了上帝的契约法,该法要求照顾他人。例如:
叛逆的耶路撒冷城正朝着错误的方向前进。她不听从任何声音;她不接受任何指示(第 2 节)。耶路撒冷人民有上帝的约。他们有上帝的指示(何西阿书 8:12)。但他们不听上帝的话。他们不听先知的话。
有趣的是,犹大人民确实听从了西番雅的话,并追随了西番雅传道期间在位的约西亚王。约西亚在世的日子里,他们一直追随上帝(历代志下 34:33)。结果,上帝在那个时期确实宽恕了他对犹大的审判(历代志下 34:26-28)。
这种忠诚的复兴是在修缮圣殿时发现了一份律法副本并读给约西亚听时引发的(历代志下 34:14-21)。然而,这表明上帝的律法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在约西亚之前,上帝的声音和他的教诲甚至没有被听到。可悲的是,在约西亚统治之后,犹大又回到了邪恶的道路上(历代志下 36:5)。文化显然已经衰落到了临界点,它“恢复到了邪恶的平均值”,这就是西番雅在这里描述的文化。不久之后,犹大遭受了审判,被巴比伦征服并流放到那里。
西番雅谈到耶路撒冷时,指的是城里的居民。由于耶路撒冷的居民拒绝听从律法和接受纠正,他们拒绝听从他们的宗主神。耶路撒冷认为自己是自以为是的,不需要上帝的存在,因为她不信靠耶和华(第 2 节) 。
动词信任意味着感到安全或无忧无虑。信任主意味着相信他的道路对我们最好,对我们有益(申命记 10:13)。先知耶利米说得很清楚:“倚靠耶和华,以耶和华为依靠的人有福了。他要如树栽在水旁,在溪水旁扎根,炎热来到,并不惧怕,叶子仍必青翠,在干旱之年毫不挂虑,不断结果”(耶利米书 17:7)。
听从上帝并遵循祂的道路是人类繁荣的真正道路。犹大人民却相信“我最了解”的谎言。这当然会导致所有“我”之间的竞争,其结果可想而知,就是强者剥削弱者。
因为他们只顾自己,所以人们不敢亲近她的上帝。
亲近神意味着寻求他和他的道路。正如雅各在他的书信中所说:
“亲近上帝,他就会亲近你。”
(雅各书 4:8上)
宗主(或统治者)上帝与犹大(和以色列)建立了盟约关系,将他们从地上万民中选为祂的选民(出埃及记 19:4-6)。祂告诉他们寻求祂的具体方法。不幸的是,上帝的子民背叛了祂。
北国以色列的不顺服导致上帝严厉地审判她,公元前 722 年她被亚述人攻占(列王纪下 17)。犹大王国看到这一点,仍然反叛。耶路撒冷也遭受了同样的失败,因为她无意“以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接近上帝(希伯来书 10:22)。然而,显然由于西番雅的事工和约西亚王的领导,犹大确实悔改了,并暂时逃脱了审判(历代志下 34:33)。
西番雅显然是在谈论约西亚改革之前,他断言耶路撒冷的民事领导层已经彻底腐败:城中的首领如同吼叫的狮子(第 3 节)。狮子是冷酷无情,几乎势不可挡的杀手,可以随意从羊群中夺取食物。它埋伏着等待猎物。但即使不主动狩猎,它的吼叫也总是会引起恐惧(阿摩司书 3:8)。西番雅将耶路撒冷的首领比作吼叫的狮子,贪婪地利用人民。同样,先知将耶路撒冷的法官比作傍晚的豺狼(第 3 节)。
狼是贪婪而凶猛的(创世记 49:27, 使徒行传 20:29)。它们吞食并摧毁猎物(以西结书 22:27)。它们是夜间捕食者,白天潜伏,黄昏时开始捕猎(哈巴谷书 1:8)。通常,它们早上什么也不剩(第 3 节)。
在耶路撒冷,审判官们行凶作恶,滥用职权,掠夺他们本该服务的人。他们也许收受了人民的贿赂,以虚假的正义行事。无论如何,他们贪污腐败,没有公正地执行正义。相反,他们掠夺人民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这也许可以描述玛拿西王统治下的犹大文化。玛拿西比亚摩利人还要邪恶(列王纪下 21:11)。
“玛拿西流了许多无辜人的血,流满了耶路撒冷,从这边直到那边。”
(列王纪下 21:16上)
在玛拿西的领导下,犹大的领导人变得像贪婪的狼和掠食狮子一样,寻找猎物来吞噬。
可悲的是,耶路撒冷的宗教领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她的先知们鲁莽行事(第 4 节) 。 “先知”一词在希伯来语中是“nābî”。其主要含义是“宣告者”或“宣告者”。“nābî”一词描述的是向上帝子民代言的人。但这个词既可以用于真先知,也可以用于假先知,正如耶利米书 6:13, 27:9 和 撒迦利亚书 13:2 所证明的那样。
在西番雅的时代,耶路撒冷的先知们鲁莽傲慢,这意味着他们表现出一种傲慢,不尊重人民。他们是奸诈的人(第 4 节)。他们的工作是引导犹大走上正义之路。相反,他们却是奸诈的人。犹大的先知不值得信赖。这可能意味着先知们说话是为了取悦嗜血的统治者并得到他们的奖励,实际上为他们的邪恶提供了道德权威。通过这样做,他们正在破坏先知的职责。
除了世俗统治者和先知同样腐败之外,耶路撒冷的祭司们还亵渎了圣所(第 4 节)。动词亵渎的意思是对待神圣或圣洁的东西时不敬或不尊重。它可以指几种邪恶的行为。我们没有被告知具体细节,但一般描述是这些祭司违反了法律(第 4 节)。这表明他们没有遵循上帝的方式,服务和爱护他人,而是利用自己的地位和影响力谋取私利。
上帝的圣约律法明确规定,权力应被用来服务正义,促进全人类繁荣。权力不得被滥用来谋取私利。例如,他们应任命的法官的资格如下:
“不可歪曲正义,不可偏待人,也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使智慧人的眼变瞎,又能颠倒义人的话。你们要追求正义,单要追求正义,这样你们才能存活,承受耶和华你们神所赐你们的地。”
(申命记 16:18)
西番雅可能把祭司放在最后,因为他们未能正确地向人民传授法律,从而扭曲了整个国家。
祭司这个词在希伯来语中是“cohen”。它指的是犹大的利未祭司,他们的任务是服务于上帝的子民,充当上帝与他的盟约子民之间的调解人。祭司还被委托向人民传授上帝的盟约律法(申命记 33:10)。他们未能完成被赋予的任务,导致了腐败。
有趣的是,西番雅将祭司描述为违反律法的人。这里的“暴力”一词翻译自希伯来语“哈马斯”。“哈马斯”也可以指“做错事”。有些译本将其译为祭司“违反”或“破坏”律法。他们本应是律法的维护者和教导者。但他们却是违法者,并以坏榜样带动人们。
与耶路撒冷的世俗和宗教领袖相反,耶和华在耶路撒冷是公义的(第 5 节)。他信守他的约。犹大违背了他们的约誓,但上帝信守了他的所有诺言。他不会做不公正的事(第 5 节),因为他是“公义和正直的”(申命记 32:4)。
上帝从不做错事,每天早晨他都会将他的正义公义彰显出来(第 5 节)。“每天早晨”这个短语在希伯来语中的字面意思是“早晨,早晨”。这种重复强调了上帝公义行为的恒定性。他的行为与他的性格一致。他从不失败。他“在他一切所行的事上”都是公义的(申命记 32:4)。但不义的人不知羞耻(第 5 节)。
上帝行事正直,而犹大人民却乖僻乖僻。他们行恶,甚至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他们不知羞耻,因为他们的疏忽和不服从,使上帝的律法无力帮助他们和他人。上帝与他们立约只是为了他们的利益(申命记 10:13)。律法的目的是为他的子民提供一种生活方式,让所有人都能繁荣昌盛。这是上帝的标准——他的设计。正义的意义在于与上帝为人类繁荣制定的标准保持一致。
当一个社会充满爱,服务他人,讲真话时,它就会繁荣昌盛。相反,犹大却无视上帝的旨意,沉溺于异教剥削。领导者扭曲正义,利用他们的影响力榨取和腐蚀人民。
公义的神现在开口解释祂对那些不承认祂的列国和城市所采取的一些强力行动:我已剪除列国。他们的角楼已荒废(第 6 节)。耶和华提醒祂的盟约子民,祂已毁灭(剪除)异教国家,使他们跪下。祂毁坏了他们的城垛,使他们的街道荒凉,无人经过。事实上,他们的城市已荒废,无人居住(第 6 节)。
这种审判邪恶的例子发生在犹大的邻国,以色列的姊妹国身上。约西亚在公元前 640 年左右开始统治。公元前 722 年,以色列被亚述征服,其人民被流放(列王纪下 17:5-6)。不仅邻国受到了惩罚,而且许多其他国家也受到了惩罚(以赛亚书 37:12-13, 18)。犹大看到了这一点,但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他们没有从别人的例子中学习(哥林多前书 10:11)。
这些行为是要警告耶路撒冷及其居民,使他们回归上帝。这就是为什么他说,“你们必定要敬畏我,接受训诫,这样她的住处就不会被剪除(第 7 节)。人们应该看到这些例子,看到邪恶的道德因果。他们应该明白,遵循上帝的方式将保护他们免受周围一切毁灭。但他们却选择忽视这些教训,宁愿追随自己的欲望。
翻译为“确实”的助词用于强调思想。动词“敬畏”的意思是敬畏上帝;也就是说,相信上帝就是他所说的那个人,并遵守他的诫命,因为它们是为了我们的利益(申命记 10:12-13)。“教导”一词早先出现在第 2 节中。它描述了上帝对耶路撒冷的惩罚所期望的效果——说明邪恶的因果关系。
上帝希望看到犹大悔改,远离邪恶,这样他就能按照他的盟约承诺祝福他们。上帝说,结果是,犹大的住处不会被剪除,正如我为她所指定的一切(第 7 节)。
以色列的宗主(统治者)上帝想要纠正耶路撒冷的邪恶行为,以便这座城市不会在祂审判之日遭受毁灭。如果他们悔改自己的恶行,耶和华会很乐意原谅他们。但他们不去学习别人的榜样,而是急于败坏自己的一切行为(第 7 节) 。他们不愿意改变自己的邪恶方式来追随上帝。相反,他们渴望追求邪恶。他们显然甚至没有犹豫考虑。
因此,他们将被剪除。如果他们要遵循异教徒剥削他人的方式,那么上帝就会把他们交给那些剥削他们的人,就像他对异教国家所做的那样。在西番雅传道期间,犹大确实回心转意,悔改了。他们在约西亚统治期间跟随上帝,上帝推迟了他的审判。但在约西亚的儿子统治犹大后不久,邪恶又恢复了,上帝的审判得以实施(历代志下 34:33, 36: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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