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节中,保罗断言律法的字句带来死亡,但圣灵写在我们心上却带来生命。保罗说基督里的新生和圣灵在我们生命中的工作就像圣灵在我们心上写一封信,而我们的生活反映了圣灵的工作,因此写出了一封所有人都能读懂的信(哥林多后书 3:2-3)。
保罗还将写在信徒心上的圣灵的文字与写在西奈山石板上的律法文字进行了对比。他现在提升并进一步探讨了写在石头上的律法文字与圣灵的传道之间的对比。我们可以由此推断,在教会中引起悲伤的争议的一部分与一些人反对保罗的恩典教导有关。与恩典相反,他们可能声称遵守摩西律法是获得上帝面前正义的必要条件,就像保罗传道期间的许多反对者所做的那样(使徒行传 15:1, 5, 罗马书 3:8)。
保罗现在承认在西奈山颁布律法时有荣耀,但随后他断言圣灵的事工将带来更多的荣耀,他说: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尚且带着荣耀,甚至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摩西的脸,因摩西面上的荣光渐渐消退,何况圣灵的事工怎能不更带荣耀呢? (7-8 节)。
本节的关键词是希腊语“doxa”,意为荣耀。本词典将“荣耀”定义为“通过共同同意而给予的赞美,荣誉或荣誉”。它也可以以声望为特征,或者如果指一个人甚至一个地方,“荣耀”可以是一种杰出的品质或资产。
圣经中荣耀的用法类似,但可能更尖锐。我们可以在《哥林多前书》中看到,保罗断言太阳,月亮和星星有不同类型的荣耀(《哥林多前书》15:40-41)。在另一封信中,保罗还谈到那些被欲望所支配的人,他们拥有的“荣耀”是他们的“耻辱”(《腓立比书》3:19)。我们可以从他的用法中推断出,“doxa”(荣耀)是观察者所看到的东西(好或坏)的本质。
保罗承认律法体现了上帝的公义,并指出以色列子民无法专心看摩西的脸,因为他脸上有荣耀。保罗指的是出埃及记 34:29-35 中记载的一段情节,当时摩西正从西奈山下来,手上拿着两块刻有十诫的石板。摩西不知道他的脸皮因与上帝交谈而发光。于是摩西用面纱蒙住了脸。
这证明摩西曾亲临上帝,是上帝力量的见证。上帝的荣耀,他与以色列的盟约和他的律法都是真实而正确的。上帝颁布了律法,而律法反映了他的正义。摩西亲临上帝,使他的脸上发光,也说明律法就像月亮一样光辉灿烂,反映了上帝的荣耀,因为上帝就是正义和公正的定义。
因此,律法,即刻在石头上的文字,带着荣耀而来,因为它们反映了上帝的正义。那么,律法怎么会成为死亡的使命呢?律法显示了上帝的正义,并指导人类如何走在他的道路上。然而,律法并不能产生正义,因为它没有提供过正义生活的力量。
保罗在写给罗马人的信中解释了律法如何成为一种死亡的使命,他说律法使他承担责任,因为他知道罪,而当他不遵守律法时,罪利用了这种知识并杀死了他(罗马书 7:8, 13)。这告诉我们,律法向我们展示了正义,但没有能力将我们从罪中解救出来。因此,它变成了一种死亡的使命,向我们展示了罪,但不能将我们从罪中解救出来。罪的后果就是死亡(罗马书 6:23)。死亡是分离,而罪使我们与上帝的(良好)设计分离。
保罗承认律法带来了极大的荣耀,但考虑到它实际上只能拯救人脱离罪孽,保罗问道,圣灵的事工怎么会不带来更多的荣耀呢? (第 8 节)。
这是从反面说的——圣灵的事工怎么会不更加荣耀呢?也可以从正面说,“圣灵的事工将更加荣耀。”律法过去和现在都荣耀地反映神的公义。圣灵更加荣耀,它提供知识和力量,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走在公义中。
生命来自信仰和圣灵的引导。保罗在写给罗马信徒的信中说,以色列人没有找到公义,因为他们没有凭着信仰寻求公义——而是通过律法的行为寻求公义(罗马书 9:31-32)。结果,他们因信靠自己的行为而跌倒在耶稣面前。他们不能完全遵守律法;他们不相信耶稣,而是信靠自己,因此跌倒在耶稣——真正的基石(罗马书 9:32)。然而,外邦人找到了公义,尽管他们没有寻求它,但他们因信而获得了它(罗马书 9:30)。
遵守律法是我们凭着自己的力量,肉体的力量去做的事情。但我们的肉体无法遵守律法。因此,在这方面,依靠自己会导致死亡,而圣灵的服事会引导我们获得生命:
“因为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亡,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罗马书 8:6)
显然,生命的结果优于死亡的结果。这证实了保罗的论点,即圣灵的事工比律法更荣耀。
保罗还在罗马书中指出,当信徒在圣灵中行走时,他们就履行了律法(罗马书 8:4)。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律法有荣耀,因为它反映了上帝的正义,但圣灵的事工更荣耀,因为它实际上可以引导我们履行律法并引导我们走向生命。当我们做出符合上帝(良好)设计的选择时,生命就来了。当我们追随圣灵而不是肉体时,圣灵会赋予我们做出良好选择的力量,从而走向生命(加拉太书 5:13-16)。
上帝的荣耀是祂的本质被观察到。祂的荣耀通过祂所创造的万物得以彰显(诗篇 19:1)。祂的荣耀通过祂子民的忠诚生活得以彰显,这些人信靠祂并遵行祂的道路(约翰福音 15:8)。摩西向上帝祈祷:“求祢显出祢的荣耀给我看!”(出埃及记 33:18)。上帝回应了摩西的祈祷:“我要显出我一切的美善,从祢面前经过。”
上帝的良善和公义被荣耀所笼罩,荣耀通过圣灵在我们心中的良善和公义来表达或体现。“圣灵赐人生命”(哥林多后书 3:6),圣灵的果实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信实,温柔,节制”(加拉太书 5:22-23)。
保罗重申了基本论点,现在称律法为定罪的职事,而不是死亡的职事。它们等同于同一件事;律法的知识给我们带来死亡的定罪,因为罪导致我们违反律法(罗马书 7:11-13)。如果律法的职事(导致死亡)带来荣耀,那么通过圣灵而来的正义职事会带来更多的荣耀。
若是定罪的职事有荣光,称义的职事就更荣光多多了(第 9 节) 。
保罗提到的公义事工,从上下文来看,是指基督之灵改变人心的救赎力量(哥林多后书 2:3)。基督里的“新约”不是刻在石头上,而是刻在心上的协议(耶利米书 33:31; 33; 马太福音 26:28, 希伯来书 8:8-10, 9:15, 12:24)。
通过圣灵的力量改变人心,是因为耶稣履行了律法,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付出了代价(马太福音 5:17;歌罗西书 2:14)。相信耶稣的人是“从圣灵而生的”(约翰福音 3:8),并作为他永远的孩子进入上帝的家庭(罗马书 8:17a,提摩太后书 2:13)。相信耶稣使我们摆脱了罪的惩罚,即与上帝分离,与他的家庭分离。
在这封信的后面,保罗将公义的事工描述为圣灵的创造性工作和力量,它改变我们的心,使我们成为新人,新生为基督的身体: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 (哥林多后书 5:17)。
圣灵除了给予信徒新生之外,还通过圣灵的力量赋予信徒走在正义之路上:
“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会放纵肉体的情欲了” (加拉太书 5:16)。
因此,信徒不仅从罪的惩罚中解脱出来,而且从罪和肉体的奴役中解脱出来。从罪的力量中解脱出来是耶稣在没有我们参与的情况下完成的;这种自由是通过信仰获得的免费礼物(约翰福音 3:14-15;以弗所书 2:8-9)。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体验从罪的力量中解脱出来需要我们不断顺从圣灵的引导。圣灵带来履行律法的力量,这是律法无法提供的力量(罗马书 8:4)。
律法所不能做的是赐人生命。虽然律法带着荣耀而来,但圣灵却赐人生命——何况那行义的事工(藉着圣灵)更显出荣耀来(第 9 节) 。
这两个词与“丰富”这个词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强调了圣灵的荣耀比律法的荣耀更加伟大。律法体现了神的公义,因此也体现了神的荣耀。圣灵就是神,是神的本质和荣耀。圣灵是赐予生命的荣耀,因为神是生命的源泉。
我们可以回想一下,在本章前面,保罗正在为他以及所有信徒的充分性辩护,说他们是“新约的仆人”(哥林多后书 3:6)。这是因为我们的充分性来自上帝。保罗断言,新约的仆人被圣灵赋予力量,并通过圣灵反映上帝的荣耀。因此,他的事工不需要宗教权威的认证,宗教权威大概是律法专家。保罗的权威并非来自“遵守他们的规则”。
虽然摩西和律法有真正的荣耀,但保罗希望基督的追随者明白,通过行在圣灵中,他们的事工更加荣耀。令人惊讶的是,摩西的荣耀是伟大的,基督的荣耀更是无比荣耀:因为有荣耀的(摩西) ,如今因那超越荣耀的,就无荣耀了(第 10 节) 。
摩西的荣耀与圣灵的荣耀相比,毫无荣耀可言。这句话对犹太人来说会令人震惊。摩西是受人尊敬的。但保罗在这里说,尽管摩西很伟大,但与每个人通过圣灵在基督里得到的救赎以及上帝在每个信徒心上所写下的文字相比,摩西毫无荣耀可言。
我们可以从保罗的论证中推断,那个在哥林多教会内部造成分裂“痛苦”的罪犯,是想把宗教仪式强加给哥林多外邦人(哥林多后书 2:5-6)。这也是保罗在写给罗马和加拉太信徒的信中所争论的问题。
这是基督教诞生之初就存在的冲突,也是耶路撒冷大争论的根源;争论的焦点是外邦人是否必须遵守犹太宗教律法才能获得正义(使徒行传 15:1, 5)。彼得和雅各同意保罗的观点,认为外邦人不需要遵守律法,所有人都因恩典而得救(使徒行传 15:11)。然而,许多犹太人不同意,而且保罗在整个传道生涯中似乎都在与相互竞争的犹太“权威”争论,他们声称必须遵守律法才能“得救”。
保罗的观点并不是说律法毫无益处,而是向我们展示了上帝(好的)设计,从而引领人类繁荣昌盛(罗马书 7:12)。保罗的观点是,上帝的精神远远超越了上帝的律法,因为正是上帝的精神,才能够活出并实现律法所指向的——引领生命,活力和繁荣昌盛的行为。上帝与以色列的契约/条约重点在于爱上帝和爱邻居(申命记 6:4-5, 利未记 19:18;马太福音 22:37-39)。
圣灵提供洞察力和力量,通过顺从圣灵而不是肉体来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加拉太书 5:13-14)。保罗在写给罗马人的信中的主题是福音既包含从罪中救赎,也包含通过信仰过正义生活的力量。保罗使用“从信仰到信仰”这个短语来表明正义始于对耶稣的信仰,并通过信仰之旅来体验(罗马书 1:17)。
保罗巧妙地将摩西和律法的荣耀与圣灵改变人心的职事荣耀进行比较,他说: “那废去的,若有荣光,那常存的,岂不更是荣光吗?” (第 11 节)
这不仅意味着摩西和律法的使命低劣,而且会逐渐消亡。摩西之约似乎有一个到期日。但它似乎也不是保持不变然后突然结束。相反,它会逐渐消亡。
鉴于摩西律法已被新约取代,即通过圣灵通过基督之血所立的约,这一事实是有道理的。然而,摩西律法中仍有一些承诺尚未实现,而上帝所作的所有承诺都是不可撤销的(罗马书 11:29)。因此,上帝与以色列的约定以及律法和先知的承诺将一直存在,直到一切都实现。它们正在消失,然后一切都将实现,然后它们将消失。
永远不会消失的是耶稣基督的灵的使命。它是永恒的,它永远处于荣耀之中。这光荣地暗示着基督的灵将永远与每个信徒同在。这是一个美妙而光荣的声明,应该给每个信徒带来巨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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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后书 3:7-11 含义
在上一节中,保罗断言律法的字句带来死亡,但圣灵写在我们心上却带来生命。保罗说基督里的新生和圣灵在我们生命中的工作就像圣灵在我们心上写一封信,而我们的生活反映了圣灵的工作,因此写出了一封所有人都能读懂的信(哥林多后书 3:2-3)。
保罗还将写在信徒心上的圣灵的文字与写在西奈山石板上的律法文字进行了对比。他现在提升并进一步探讨了写在石头上的律法文字与圣灵的传道之间的对比。我们可以由此推断,在教会中引起悲伤的争议的一部分与一些人反对保罗的恩典教导有关。与恩典相反,他们可能声称遵守摩西律法是获得上帝面前正义的必要条件,就像保罗传道期间的许多反对者所做的那样(使徒行传 15:1, 5, 罗马书 3:8)。
保罗现在承认在西奈山颁布律法时有荣耀,但随后他断言圣灵的事工将带来更多的荣耀,他说: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尚且带着荣耀,甚至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摩西的脸,因摩西面上的荣光渐渐消退,何况圣灵的事工怎能不更带荣耀呢? (7-8 节)。
本节的关键词是希腊语“doxa”,意为荣耀。本词典将“荣耀”定义为“通过共同同意而给予的赞美,荣誉或荣誉”。它也可以以声望为特征,或者如果指一个人甚至一个地方,“荣耀”可以是一种杰出的品质或资产。
圣经中荣耀的用法类似,但可能更尖锐。我们可以在《哥林多前书》中看到,保罗断言太阳,月亮和星星有不同类型的荣耀(《哥林多前书》15:40-41)。在另一封信中,保罗还谈到那些被欲望所支配的人,他们拥有的“荣耀”是他们的“耻辱”(《腓立比书》3:19)。我们可以从他的用法中推断出,“doxa”(荣耀)是观察者所看到的东西(好或坏)的本质。
保罗承认律法体现了上帝的公义,并指出以色列子民无法专心看摩西的脸,因为他脸上有荣耀。保罗指的是出埃及记 34:29-35 中记载的一段情节,当时摩西正从西奈山下来,手上拿着两块刻有十诫的石板。摩西不知道他的脸皮因与上帝交谈而发光。于是摩西用面纱蒙住了脸。
这证明摩西曾亲临上帝,是上帝力量的见证。上帝的荣耀,他与以色列的盟约和他的律法都是真实而正确的。上帝颁布了律法,而律法反映了他的正义。摩西亲临上帝,使他的脸上发光,也说明律法就像月亮一样光辉灿烂,反映了上帝的荣耀,因为上帝就是正义和公正的定义。
因此,律法,即刻在石头上的文字,带着荣耀而来,因为它们反映了上帝的正义。那么,律法怎么会成为死亡的使命呢?律法显示了上帝的正义,并指导人类如何走在他的道路上。然而,律法并不能产生正义,因为它没有提供过正义生活的力量。
保罗在写给罗马人的信中解释了律法如何成为一种死亡的使命,他说律法使他承担责任,因为他知道罪,而当他不遵守律法时,罪利用了这种知识并杀死了他(罗马书 7:8, 13)。这告诉我们,律法向我们展示了正义,但没有能力将我们从罪中解救出来。因此,它变成了一种死亡的使命,向我们展示了罪,但不能将我们从罪中解救出来。罪的后果就是死亡(罗马书 6:23)。死亡是分离,而罪使我们与上帝的(良好)设计分离。
保罗承认律法带来了极大的荣耀,但考虑到它实际上只能拯救人脱离罪孽,保罗问道,圣灵的事工怎么会不带来更多的荣耀呢? (第 8 节)。
这是从反面说的——圣灵的事工怎么会不更加荣耀呢?也可以从正面说,“圣灵的事工将更加荣耀。”律法过去和现在都荣耀地反映神的公义。圣灵更加荣耀,它提供知识和力量,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走在公义中。
生命来自信仰和圣灵的引导。保罗在写给罗马信徒的信中说,以色列人没有找到公义,因为他们没有凭着信仰寻求公义——而是通过律法的行为寻求公义(罗马书 9:31-32)。结果,他们因信靠自己的行为而跌倒在耶稣面前。他们不能完全遵守律法;他们不相信耶稣,而是信靠自己,因此跌倒在耶稣——真正的基石(罗马书 9:32)。然而,外邦人找到了公义,尽管他们没有寻求它,但他们因信而获得了它(罗马书 9:30)。
遵守律法是我们凭着自己的力量,肉体的力量去做的事情。但我们的肉体无法遵守律法。因此,在这方面,依靠自己会导致死亡,而圣灵的服事会引导我们获得生命:
“因为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亡,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罗马书 8:6)
显然,生命的结果优于死亡的结果。这证实了保罗的论点,即圣灵的事工比律法更荣耀。
保罗还在罗马书中指出,当信徒在圣灵中行走时,他们就履行了律法(罗马书 8:4)。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律法有荣耀,因为它反映了上帝的正义,但圣灵的事工更荣耀,因为它实际上可以引导我们履行律法并引导我们走向生命。当我们做出符合上帝(良好)设计的选择时,生命就来了。当我们追随圣灵而不是肉体时,圣灵会赋予我们做出良好选择的力量,从而走向生命(加拉太书 5:13-16)。
上帝的荣耀是祂的本质被观察到。祂的荣耀通过祂所创造的万物得以彰显(诗篇 19:1)。祂的荣耀通过祂子民的忠诚生活得以彰显,这些人信靠祂并遵行祂的道路(约翰福音 15:8)。摩西向上帝祈祷:“求祢显出祢的荣耀给我看!”(出埃及记 33:18)。上帝回应了摩西的祈祷:“我要显出我一切的美善,从祢面前经过。”
上帝的良善和公义被荣耀所笼罩,荣耀通过圣灵在我们心中的良善和公义来表达或体现。“圣灵赐人生命”(哥林多后书 3:6),圣灵的果实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信实,温柔,节制”(加拉太书 5:22-23)。
保罗重申了基本论点,现在称律法为定罪的职事,而不是死亡的职事。它们等同于同一件事;律法的知识给我们带来死亡的定罪,因为罪导致我们违反律法(罗马书 7:11-13)。如果律法的职事(导致死亡)带来荣耀,那么通过圣灵而来的正义职事会带来更多的荣耀。
若是定罪的职事有荣光,称义的职事就更荣光多多了(第 9 节) 。
保罗提到的公义事工,从上下文来看,是指基督之灵改变人心的救赎力量(哥林多后书 2:3)。基督里的“新约”不是刻在石头上,而是刻在心上的协议(耶利米书 33:31; 33; 马太福音 26:28, 希伯来书 8:8-10, 9:15, 12:24)。
通过圣灵的力量改变人心,是因为耶稣履行了律法,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付出了代价(马太福音 5:17;歌罗西书 2:14)。相信耶稣的人是“从圣灵而生的”(约翰福音 3:8),并作为他永远的孩子进入上帝的家庭(罗马书 8:17a,提摩太后书 2:13)。相信耶稣使我们摆脱了罪的惩罚,即与上帝分离,与他的家庭分离。
在这封信的后面,保罗将公义的事工描述为圣灵的创造性工作和力量,它改变我们的心,使我们成为新人,新生为基督的身体: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
(哥林多后书 5:17)。
圣灵除了给予信徒新生之外,还通过圣灵的力量赋予信徒走在正义之路上:
“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会放纵肉体的情欲了”
(加拉太书 5:16)。
因此,信徒不仅从罪的惩罚中解脱出来,而且从罪和肉体的奴役中解脱出来。从罪的力量中解脱出来是耶稣在没有我们参与的情况下完成的;这种自由是通过信仰获得的免费礼物(约翰福音 3:14-15;以弗所书 2:8-9)。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体验从罪的力量中解脱出来需要我们不断顺从圣灵的引导。圣灵带来履行律法的力量,这是律法无法提供的力量(罗马书 8:4)。
律法所不能做的是赐人生命。虽然律法带着荣耀而来,但圣灵却赐人生命——何况那行义的事工(藉着圣灵)更显出荣耀来(第 9 节) 。
这两个词与“丰富”这个词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强调了圣灵的荣耀比律法的荣耀更加伟大。律法体现了神的公义,因此也体现了神的荣耀。圣灵就是神,是神的本质和荣耀。圣灵是赐予生命的荣耀,因为神是生命的源泉。
我们可以回想一下,在本章前面,保罗正在为他以及所有信徒的充分性辩护,说他们是“新约的仆人”(哥林多后书 3:6)。这是因为我们的充分性来自上帝。保罗断言,新约的仆人被圣灵赋予力量,并通过圣灵反映上帝的荣耀。因此,他的事工不需要宗教权威的认证,宗教权威大概是律法专家。保罗的权威并非来自“遵守他们的规则”。
虽然摩西和律法有真正的荣耀,但保罗希望基督的追随者明白,通过行在圣灵中,他们的事工更加荣耀。令人惊讶的是,摩西的荣耀是伟大的,基督的荣耀更是无比荣耀:因为有荣耀的(摩西) ,如今因那超越荣耀的,就无荣耀了(第 10 节) 。
摩西的荣耀与圣灵的荣耀相比,毫无荣耀可言。这句话对犹太人来说会令人震惊。摩西是受人尊敬的。但保罗在这里说,尽管摩西很伟大,但与每个人通过圣灵在基督里得到的救赎以及上帝在每个信徒心上所写下的文字相比,摩西毫无荣耀可言。
我们可以从保罗的论证中推断,那个在哥林多教会内部造成分裂“痛苦”的罪犯,是想把宗教仪式强加给哥林多外邦人(哥林多后书 2:5-6)。这也是保罗在写给罗马和加拉太信徒的信中所争论的问题。
这是基督教诞生之初就存在的冲突,也是耶路撒冷大争论的根源;争论的焦点是外邦人是否必须遵守犹太宗教律法才能获得正义(使徒行传 15:1, 5)。彼得和雅各同意保罗的观点,认为外邦人不需要遵守律法,所有人都因恩典而得救(使徒行传 15:11)。然而,许多犹太人不同意,而且保罗在整个传道生涯中似乎都在与相互竞争的犹太“权威”争论,他们声称必须遵守律法才能“得救”。
保罗的观点并不是说律法毫无益处,而是向我们展示了上帝(好的)设计,从而引领人类繁荣昌盛(罗马书 7:12)。保罗的观点是,上帝的精神远远超越了上帝的律法,因为正是上帝的精神,才能够活出并实现律法所指向的——引领生命,活力和繁荣昌盛的行为。上帝与以色列的契约/条约重点在于爱上帝和爱邻居(申命记 6:4-5, 利未记 19:18;马太福音 22:37-39)。
圣灵提供洞察力和力量,通过顺从圣灵而不是肉体来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加拉太书 5:13-14)。保罗在写给罗马人的信中的主题是福音既包含从罪中救赎,也包含通过信仰过正义生活的力量。保罗使用“从信仰到信仰”这个短语来表明正义始于对耶稣的信仰,并通过信仰之旅来体验(罗马书 1:17)。
保罗巧妙地将摩西和律法的荣耀与圣灵改变人心的职事荣耀进行比较,他说: “那废去的,若有荣光,那常存的,岂不更是荣光吗?” (第 11 节)
这不仅意味着摩西和律法的使命低劣,而且会逐渐消亡。摩西之约似乎有一个到期日。但它似乎也不是保持不变然后突然结束。相反,它会逐渐消亡。
鉴于摩西律法已被新约取代,即通过圣灵通过基督之血所立的约,这一事实是有道理的。然而,摩西律法中仍有一些承诺尚未实现,而上帝所作的所有承诺都是不可撤销的(罗马书 11:29)。因此,上帝与以色列的约定以及律法和先知的承诺将一直存在,直到一切都实现。它们正在消失,然后一切都将实现,然后它们将消失。
永远不会消失的是耶稣基督的灵的使命。它是永恒的,它永远处于荣耀之中。这光荣地暗示着基督的灵将永远与每个信徒同在。这是一个美妙而光荣的声明,应该给每个信徒带来巨大的希望。
由谷歌翻译自动从英语翻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