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至 30 节包含与婚姻关系有关的案例。它们描述了涉及婚姻的各种情况。这些案例最好以耶和华与以色列的盟约与婚姻关系(也是盟约)的频繁比较为背景来理解。
第 13-21 节描述了第一种情况。它以条件语句的形式呈现(“如果”和“那么”),并分为两个小节。第一小节描述了丈夫想通过诬告妻子来摆脱妻子时应遵循的程序(第 13-19 节)。第二小节规定了如果对已婚妇女的指控属实,应遵循的规则(第 20-21 节)。
这里的情况是,如果一个男人娶了妻子,与她同房,然后又背叛了她(第 13 节)。这描述了一种情况,在婚姻圆满后的某个时候,丈夫开始讨厌他的妻子,并想摆脱她。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清白,并证明自己抛弃妻子是正当的,他指控她做了可耻的事,并公开诽谤她(第 14 节)。
摩西对当时的情况作了如下描述:
这名男子公开诽谤妻子时使用的令人震惊的言论是“我娶了这个女人,但当我与她同房时,我发现她不是处女。”这句话是性关系的另一种委婉说法。
指控是丈夫理所当然地希望新娘是处女,但新娘不是。在旧约时代的以色列,女孩会留在父亲的家中,接受父亲的照顾,直到婚礼当天,父亲会把她嫁出去。但在把女儿嫁出去之前,父亲会在订婚仪式上从未来的丈夫那里得到聘礼(创世记 34:12;出埃及记 22:15)。给女孩父亲的钱被视为对失去女儿的一种补偿,这一习俗至今仍在世界某些地方实行。
由于女孩要留在父亲家中直到结婚,因此她必须保持处女身份,以得到丈夫的尊重。新娘的贞洁不仅对她的荣誉很重要,而且对保护家庭的完整也很重要。事实上,如果丈夫在结婚时发现妻子不是处女,他很容易揭发她,社区会以性行为不端为由用石头砸死她(第 21-23 节)。
一旦指控成立,女孩的父亲和母亲就要把女孩贞洁的证据带到城门口交给城里的长老(第 15 节)。城门是城里的长老(或统治者)审议民事事务的地方。女孩的父亲要在这里对长老们说:“我将我的女儿给了这个人为妻,但他却背叛了她” (第 16 节)。如第 13 节所示,希伯来语中“背叛”的字面意思是“憎恨”。他要继续指控他的女儿,告诉他们丈夫指控她做了可耻的事,说:“我发现你的女儿不是处女” (第 17 节)。
为了反驳这一指控,父母说:“这是我女儿贞洁的证据。 ”然后他们要把那件衣服铺在城里的长老面前。那件衣服是新婚之夜穿的。如果衣服上有血迹,就证明当时女人的处女膜被刺破了,证明了女人的贞洁。
在证实了该女子的贞洁之后,该城的长老们将带走该男子(第 18 节)并对说谎的丈夫执行以下操作:
第 20-21 节处理此案的第二部分。他们详细说明了如果这个指控属实(第 20 节),应该怎么做,这意味着女孩被发现不是处女,然后他们要把女孩带到她父亲家门口(第 21 节)。她所在城市的男人将在这里用石头将她打死。在旧约时代,石刑是最常见的死刑形式(利未记 24:14;民数记 15:35;申命记 21:21),因为它允许以色列社区积极参与杀死罪犯的过程。
把这件事发生在她父亲家门口是为了给她的家人带来耻辱和羞辱。用石头砸死这个女人的原因是她在以色列犯下了愚蠢的行为,在她父亲的家里卖淫。翻译为“愚蠢的行为”的短语在《圣经》的其他地方被用来指性行为不端(创世记 34:7;士师记 20:6)。在这里,它强调了女孩在父亲屋檐下犯下的不道德行为。“妓女”一词进一步强调了这一点,在这种语境中,它的意思是“淫乱”。
该女子不仅在婚前犯了淫乱,还欺骗了丈夫和其他人,隐瞒了她的贞洁。出于这些原因,她将受到与叛逆儿子相同的惩罚,由城里的男人处决(申命记 21:21)。这样做也会清除以色列中的邪恶。这意味着将这名妇女从以色列社区中驱逐出去可以防止社区受到污染,并保持与耶和华的盟约的纯洁性。
大约两千年后,一位名叫约瑟的虔诚犹太青年发现,他的未婚妻玛利亚在他们完婚之前怀孕了。马太记载说,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羞辱玛利亚,想要暗暗地休她”(马太福音 1:19)。约瑟选择不羞辱玛利亚,表明他是“义人”。他并没有试图援引《申命记》22:13-21 中规定的法律赋予他的权利。相反,他试图造福玛利亚,保护她。耶稣的尘世父亲就是这样的人。约瑟遵循了耶稣传达的关于离婚的一般原则。摩西律法是由于人们心硬而颁布的(马太福音 19:8)。上帝的愿望是正义,仁慈和信仰(马太福音 23:23)。
由谷歌翻译自动从英语翻译过来。
询问圣经说
申命记 22:13-21 含义
第 13 至 30 节包含与婚姻关系有关的案例。它们描述了涉及婚姻的各种情况。这些案例最好以耶和华与以色列的盟约与婚姻关系(也是盟约)的频繁比较为背景来理解。
第 13-21 节描述了第一种情况。它以条件语句的形式呈现(“如果”和“那么”),并分为两个小节。第一小节描述了丈夫想通过诬告妻子来摆脱妻子时应遵循的程序(第 13-19 节)。第二小节规定了如果对已婚妇女的指控属实,应遵循的规则(第 20-21 节)。
这里的情况是,如果一个男人娶了妻子,与她同房,然后又背叛了她(第 13 节)。这描述了一种情况,在婚姻圆满后的某个时候,丈夫开始讨厌他的妻子,并想摆脱她。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清白,并证明自己抛弃妻子是正当的,他指控她做了可耻的事,并公开诽谤她(第 14 节)。
摩西对当时的情况作了如下描述:
这名男子公开诽谤妻子时使用的令人震惊的言论是“我娶了这个女人,但当我与她同房时,我发现她不是处女。”这句话是性关系的另一种委婉说法。
指控是丈夫理所当然地希望新娘是处女,但新娘不是。在旧约时代的以色列,女孩会留在父亲的家中,接受父亲的照顾,直到婚礼当天,父亲会把她嫁出去。但在把女儿嫁出去之前,父亲会在订婚仪式上从未来的丈夫那里得到聘礼(创世记 34:12;出埃及记 22:15)。给女孩父亲的钱被视为对失去女儿的一种补偿,这一习俗至今仍在世界某些地方实行。
由于女孩要留在父亲家中直到结婚,因此她必须保持处女身份,以得到丈夫的尊重。新娘的贞洁不仅对她的荣誉很重要,而且对保护家庭的完整也很重要。事实上,如果丈夫在结婚时发现妻子不是处女,他很容易揭发她,社区会以性行为不端为由用石头砸死她(第 21-23 节)。
一旦指控成立,女孩的父亲和母亲就要把女孩贞洁的证据带到城门口交给城里的长老(第 15 节)。城门是城里的长老(或统治者)审议民事事务的地方。女孩的父亲要在这里对长老们说:“我将我的女儿给了这个人为妻,但他却背叛了她” (第 16 节)。如第 13 节所示,希伯来语中“背叛”的字面意思是“憎恨”。他要继续指控他的女儿,告诉他们丈夫指控她做了可耻的事,说:“我发现你的女儿不是处女” (第 17 节)。
为了反驳这一指控,父母说:“这是我女儿贞洁的证据。 ”然后他们要把那件衣服铺在城里的长老面前。那件衣服是新婚之夜穿的。如果衣服上有血迹,就证明当时女人的处女膜被刺破了,证明了女人的贞洁。
在证实了该女子的贞洁之后,该城的长老们将带走该男子(第 18 节)并对说谎的丈夫执行以下操作:
第 20-21 节处理此案的第二部分。他们详细说明了如果这个指控属实(第 20 节),应该怎么做,这意味着女孩被发现不是处女,然后他们要把女孩带到她父亲家门口(第 21 节)。她所在城市的男人将在这里用石头将她打死。在旧约时代,石刑是最常见的死刑形式(利未记 24:14;民数记 15:35;申命记 21:21),因为它允许以色列社区积极参与杀死罪犯的过程。
把这件事发生在她父亲家门口是为了给她的家人带来耻辱和羞辱。用石头砸死这个女人的原因是她在以色列犯下了愚蠢的行为,在她父亲的家里卖淫。翻译为“愚蠢的行为”的短语在《圣经》的其他地方被用来指性行为不端(创世记 34:7;士师记 20:6)。在这里,它强调了女孩在父亲屋檐下犯下的不道德行为。“妓女”一词进一步强调了这一点,在这种语境中,它的意思是“淫乱”。
该女子不仅在婚前犯了淫乱,还欺骗了丈夫和其他人,隐瞒了她的贞洁。出于这些原因,她将受到与叛逆儿子相同的惩罚,由城里的男人处决(申命记 21:21)。这样做也会清除以色列中的邪恶。这意味着将这名妇女从以色列社区中驱逐出去可以防止社区受到污染,并保持与耶和华的盟约的纯洁性。
大约两千年后,一位名叫约瑟的虔诚犹太青年发现,他的未婚妻玛利亚在他们完婚之前怀孕了。马太记载说,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羞辱玛利亚,想要暗暗地休她”(马太福音 1:19)。约瑟选择不羞辱玛利亚,表明他是“义人”。他并没有试图援引《申命记》22:13-21 中规定的法律赋予他的权利。相反,他试图造福玛利亚,保护她。耶稣的尘世父亲就是这样的人。约瑟遵循了耶稣传达的关于离婚的一般原则。摩西律法是由于人们心硬而颁布的(马太福音 19:8)。上帝的愿望是正义,仁慈和信仰(马太福音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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