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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4:21-27 含义

保罗以旧约做比喻,以实玛利代表了遵循规条的奴役,以撒代表了属灵上的自由和神子的身份。

在这段经文中,保罗引用旧约向加拉太人表明,他们遵循律法与圣经的教导相冲突。请告诉我,保罗写到,以挑战他们(还可能包括将加拉太人引入歧途的与之竞争的犹太"权威")。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保罗在推断,他的读者,那些说他们要遵循律法的人,甚至不明白律法所教导的内容("律法"一词通常被犹太人以这种方式使用,指的是旧约的前五卷书)。

保罗的例子来自律法的第一卷书。亚伯拉罕,他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使女是亚伯拉罕的奴仆,夏甲;自主之妇是撒拉,亚伯拉罕的妻子。亚伯拉罕怀疑神的应许,即藉着他的妻子他会有许多孩子,因此他首先和他的使女夏甲生了一个私生子。

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著应许生的。在这则寓言中,保罗在做一个比较。他引用亚伯拉罕众儿子中的一位,他出生在神的应许之外,藉着人的计划使神的应许发生。另外一位儿子以撒,是撒拉所生,她是亚伯拉罕所怀疑能否有孩子的人,因为她已经过了生育的年龄。神藉着亚伯拉罕真正的妻子,自主之妇,而不是他们的奴仆,神迹般地实现了祂的应许。

保罗在这则寓言中告诉他的读者,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奈山的奴仆夏甲。她代表试图使用世俗的,不相信神的计划,就像亚伯拉罕不相信神会藉着撒拉给他一位儿子一样。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西奈山是摩西领受律法的地方,这是对律法非常直接的描述。现在的耶路撒冷拒绝了耶稣。耶稣为耶路撒冷哭泣,因为它拒绝了他。它拒绝耶稣,却宣告欣然接受律法。奴仆夏甲代表了对律法的奴役,与基督里的自由相对立。

与之竞争的犹太"权威"正在带领加拉太人遵循律法,而不是凭着圣灵而生活。夏甲,西奈山,现在的耶路撒冷,都象征着遵循世俗方式,以满足神将祂的义带给人类的应许。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这里,保罗指的是天上的法庭,指的是神和基督,指的是基督作为信徒生活中的拯救者和君王的角色。基督最终会回到耶路撒冷并统治它。现在的耶路撒冷并不反映基督的王国,也不反映遵循律法,遵循律法是属灵上的奴役。

因为这则寓言包括了创世记中的两位母亲,对保罗来说,提及信耶稣的人属灵上的重生是从何处而来,似乎很合理。它的确不是来自现在的耶路撒冷以及它的宗教规条系统,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才是我们的母。我们的新生藉着信耶稣来自天上之神眼中所宣告的义,它不包含我们任何的行为或者计划。

保罗引用了以赛亚书54:1:

"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

保罗在这里所引用的是不怀孕的妇人,就像撒拉在神赐给她神迹般的应许之前一样。在这则预言中,不怀孕的比有丈夫的拥有更多的儿女。也许保罗这里的要点是,藉着在神应许里的信心而生活所蒙的祝福,比我们所能做的制造神之祝福的任何事都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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