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 a bookmarkAdd and edit notesShare this commentary

加拉太书4:28-31 解释

信徒应当将以撒看作我们属灵状态的一个象征;我们是神应许的儿女。因遵循规条而活得像奴仆,会伤害我们属灵上的成熟,以及与神的关系。加拉太人需要记住他们在基督里的身份并摆脱律法主义。

保罗再次夯实他的寓言,将与之竞争的犹太"权威"和遵循律法比作奴役,或者比作使女夏甲的孩子。但信徒实际上是凭著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以撒是神应许给亚伯拉罕的孩子,由自主妇人撒拉所生,而不是由使女夏甲所生。

保罗指出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逼迫以撒,以及与之竞争的犹太"权威"逼迫保罗之间的共同点。与之竞争的犹太"权威"在教导加拉太人成为犹太人,要加拉太人遵循律法,因为这是犹太"权威"认为他们自己在神面前获得义的方式。这是一种以人的,世俗的方式来试图控制神,如同亚伯拉罕从使女而不是从他的妻子那里留给他自己后嗣。应许之子以撒,真正的后嗣,是信徒的象征。我们"属乎基督…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拉太人书3:29)。保罗所有的引用和例证都指向信徒是自由人,神应许的继承人,而不是奴仆。与之竞争的犹太"权威"和加拉太人藉着认为遵循律法可以使自己在神面前为义,都在推行属灵上的奴役。

保罗给了加拉太人一个解决方案。他告诉加拉太人,停止从与之竞争的犹太"权威"那里对他们的逼迫,采取亚伯拉罕处理以实玛利对以撒之逼迫同样的方式。他引用创世记21:10, 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保罗劝告加拉太人终止和与之竞争的犹太"权威"的关系。这是圣经所赐的处理假教导的方案——摆脱它。

这些与之竞争的犹太"权威"的方法是遵循律法以讨神喜悦,但它不起作用。它是与活出基督复活生命的对立面;它是奴役。它也无处可去: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在基督未来的王国中和我们目前在世的生活中,遵循律法都不会有奖赏,只是公义的一种幻想。

保罗通过再次指出我们作为信徒的身份,来总结他的论点。我们是弟兄们,使女的儿女,乃自主妇人的儿女了。每天在基督的信心中生活就是自由,我们藉着信心经历神的祝福。当我们藉着信心生活,而不是藉着遵循规条或仪式而生活时,我们就在信心中成熟了,基督在我们里面就成形了(加拉太书4:19)。当基督释放我们时,他就使我们从律法中得到了释放。

Select Language
AaSelect font sizeDark ModeSet to dark mode
本网站使用 cookie 来增强您的浏览体验并提供个性化内容。继续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同意我们使用隐私政策中所述的 coo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