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所给的指示是要那带供物来的人操作实际的宰杀。以色列人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通过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那献祭的人必定感受到了牲畜的生命和它身体的热量,同情它作为无辜的一方。按他的手可能象征着献祭人罪的转移。神指示以色列人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通过切开它的颈静脉,观察它的血液或"生命"的涌出而完成。
带来供物的以色列人不仅要宰杀,而且可以参与剥皮和洗涤牲畜,但只有祭司可以把血洒下,摆上肉块,把一切全烧上。
对现代读者来说,这些细节有点难以想象,但对处理这些祭物的古以色列人来说,关于赎罪是多么昂贵和宝贵,无辜的一方(牲畜)如何为他们作赎罪祭而死,是有着重大意义的。这个程序是必要的,为祭物(牲畜)蒙悦纳,为他(以色列人)赎罪。译为赎罪的词字面意思是"遮盖",也可以译为"调解"或"平息",意思是人的罪被转移到牲畜身上,在冒犯者即献祭人,和被冒犯者即立约律法被打破的君主神之间,它的死调和了两者之间的裂缝。
这也强调了神的约是和每一位以色列人和这个国家所定立的,这个约需要每一位以色列百姓作为独立的主权人来执行。典型的君主附庸条约是在上一级王和下一级王之间定立,而这个君主附庸条约是在万王之王和每一位以色列人之间,被提供这个约的每个人意味着都要赎罪。当百姓后来要求另立一位王时,神告诉撒母耳,"他们...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撒母耳记上8:7)。通过生活在自治的方式中,爱人如己,每一位以色列人都是在服从他们的君主王,尊荣他们所同意的约定,作为祂的附庸去服事。
燔祭(馨香的供物)可以是自愿的供物(没有义务的),或赎罪祭(有义务的)。如果是赎罪祭,它只能为无意犯下的罪赎罪。在摩西律法中,所有赎罪祭都不适合那种故意的,冒失的或者有预谋的罪,正如民数记15:27-31所述:
"'若有一个人误犯了罪,他就要献一岁的母山羊作赎罪祭。那误行的人犯罪的时候,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就必蒙赦免。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误行了甚么事,必归一样的条例。但那擅敢行事的,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亵渎了耶和华,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言语,违背耶和华的命令,那人总要剪除;他的罪孽要归到他身上。'"
有一些罪允许为故意犯罪提供赎罪祭,同时也附有有罪一方针对被冒犯一方的偿还行为(利未记6:1-7)。其他故意犯罪要求有罪之人被"剪除",指的是处死或流放。君主神的约是严格的,需要同意该约的附庸遵行"黄金法则",即他们要按自己想要被对待的方式彼此相待。耶稣说,这是爱神和尊荣神的实际方法(马太福音22:36-40)。神拣选以色列,因为祂爱他们,这与任何人的行为无关(申命记7:6-8)。但故意犯罪的后果依然严重,它需要身体上的死亡或流放,即死亡的一种形式(与社区分离)。
在新约中,神以类似的方式,把祂的爱浇灌在那些通过耶稣的宝血而信的人身上,不管他们随后的行为如何(约翰福音3:14-16)。耶稣的宝血进一步遮盖了非故意犯罪,承认被发现的罪触发了耶稣宝血的遮盖,两种情况都是为恢复信徒与神的团契(约翰一书1:7, 9)。然而,有意识所犯和故意所犯的罪依然带给信徒严重的,负面的后果(希伯来书10:26-31)。
耶稣的宝血无限珍贵,遮盖了这世上所有的罪(约翰三书:14-15)。他在十字架上献祭赎了我们的罪,通过信耶稣使我们与神和好,"…我们既藉著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为乐"(罗马书5:11)。
罗马书5:11译为"和好"的词,在某些译本中也被译为"赎罪"。
以色列人带来的供物公牛被宰杀后,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一旦以色列人割开他供物的喉咙,神的指示就会转移给祭司。接着,亚伦子孙作祭司的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祭司将血运移,并将其洒在祭坛上和坛的周围。
接着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并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脂油是位于肝脏和腰部的脂肪。就它们在祭坛上的摆放,经文中把牲畜的头并脂油从其它肉块中分开。祭司被要求摆肢体部分的事实,进一步强调了有序和对牲畜生命的尊重。祭物必须在柴上,柴在火上,火放在坛上。这种措辞也许预表了神自己的儿子死亡的形式,死在木质十字架上,十字架本身是一种祭坛。以色列人的先祖亚伯拉罕,也捆绑他所爱的儿子以撒,把他放在祭坛上的柴上。这之前,以撒带着自己要死在上面的柴,到自己要作祭物的山顶上,正如耶稣背着十字架到他被钉死的山上。
燔祭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显示了对供物应有的尊重。当牲畜被切成块子时,很容易误刺到胃部或肠部,把脏物弄到供物的脏腑和腿上。神要祭司在把它们放在祭坛上之前,清洗这些部位。
当把肢体各部分摆在坛的柴上之前,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接着他们要使其冒烟上升,这里描述为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馨的希伯来文单词的意思是"从中获得满足"。从"oleh"(上升)祭物中升起的香气和烟气是神所喜悦的。
神从祂百姓的祭物中得到满足。但在撒母耳记上15:22, 神却说有样东西祂更喜欢,就是听命:
"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
保罗在希伯来书13:15-16写道:
"我们应当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这就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因为这样的祭是神所喜悦的。"
这告诉我们,尽管神规定了这些供物和仪式,但真正的目的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从而带来积极的思考和顺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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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1:4-9 含义
现在所给的指示是要那带供物来的人操作实际的宰杀。以色列人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通过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那献祭的人必定感受到了牲畜的生命和它身体的热量,同情它作为无辜的一方。按他的手可能象征着献祭人罪的转移。神指示以色列人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通过切开它的颈静脉,观察它的血液或"生命"的涌出而完成。
带来供物的以色列人不仅要宰杀,而且可以参与剥皮和洗涤牲畜,但只有祭司可以把血洒下,摆上肉块,把一切全烧上。
对现代读者来说,这些细节有点难以想象,但对处理这些祭物的古以色列人来说,关于赎罪是多么昂贵和宝贵,无辜的一方(牲畜)如何为他们作赎罪祭而死,是有着重大意义的。这个程序是必要的,为祭物(牲畜)蒙悦纳,为他(以色列人)赎罪。译为赎罪的词字面意思是"遮盖",也可以译为"调解"或"平息",意思是人的罪被转移到牲畜身上,在冒犯者即献祭人,和被冒犯者即立约律法被打破的君主神之间,它的死调和了两者之间的裂缝。
这也强调了神的约是和每一位以色列人和这个国家所定立的,这个约需要每一位以色列百姓作为独立的主权人来执行。典型的君主附庸条约是在上一级王和下一级王之间定立,而这个君主附庸条约是在万王之王和每一位以色列人之间,被提供这个约的每个人意味着都要赎罪。当百姓后来要求另立一位王时,神告诉撒母耳,"他们...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撒母耳记上8:7)。通过生活在自治的方式中,爱人如己,每一位以色列人都是在服从他们的君主王,尊荣他们所同意的约定,作为祂的附庸去服事。
燔祭(馨香的供物)可以是自愿的供物(没有义务的),或赎罪祭(有义务的)。如果是赎罪祭,它只能为无意犯下的罪赎罪。在摩西律法中,所有赎罪祭都不适合那种故意的,冒失的或者有预谋的罪,正如民数记15:27-31所述:
"'若有一个人误犯了罪,他就要献一岁的母山羊作赎罪祭。那误行的人犯罪的时候,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就必蒙赦免。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误行了甚么事,必归一样的条例。但那擅敢行事的,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亵渎了耶和华,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言语,违背耶和华的命令,那人总要剪除;他的罪孽要归到他身上。'"
有一些罪允许为故意犯罪提供赎罪祭,同时也附有有罪一方针对被冒犯一方的偿还行为(利未记6:1-7)。其他故意犯罪要求有罪之人被"剪除",指的是处死或流放。君主神的约是严格的,需要同意该约的附庸遵行"黄金法则",即他们要按自己想要被对待的方式彼此相待。耶稣说,这是爱神和尊荣神的实际方法(马太福音22:36-40)。神拣选以色列,因为祂爱他们,这与任何人的行为无关(申命记7:6-8)。但故意犯罪的后果依然严重,它需要身体上的死亡或流放,即死亡的一种形式(与社区分离)。
在新约中,神以类似的方式,把祂的爱浇灌在那些通过耶稣的宝血而信的人身上,不管他们随后的行为如何(约翰福音3:14-16)。耶稣的宝血进一步遮盖了非故意犯罪,承认被发现的罪触发了耶稣宝血的遮盖,两种情况都是为恢复信徒与神的团契(约翰一书1:7, 9)。然而,有意识所犯和故意所犯的罪依然带给信徒严重的,负面的后果(希伯来书10:26-31)。
耶稣的宝血无限珍贵,遮盖了这世上所有的罪(约翰三书:14-15)。他在十字架上献祭赎了我们的罪,通过信耶稣使我们与神和好,"…我们既藉著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为乐"(罗马书5:11)。
罗马书5:11译为"和好"的词,在某些译本中也被译为"赎罪"。
以色列人带来的供物公牛被宰杀后,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一旦以色列人割开他供物的喉咙,神的指示就会转移给祭司。接着,亚伦子孙作祭司的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祭司将血运移,并将其洒在祭坛上和坛的周围。
接着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并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脂油是位于肝脏和腰部的脂肪。就它们在祭坛上的摆放,经文中把牲畜的头并脂油从其它肉块中分开。祭司被要求摆肢体部分的事实,进一步强调了有序和对牲畜生命的尊重。祭物必须在柴上,柴在火上,火放在坛上。这种措辞也许预表了神自己的儿子死亡的形式,死在木质十字架上,十字架本身是一种祭坛。以色列人的先祖亚伯拉罕,也捆绑他所爱的儿子以撒,把他放在祭坛上的柴上。这之前,以撒带着自己要死在上面的柴,到自己要作祭物的山顶上,正如耶稣背着十字架到他被钉死的山上。
燔祭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显示了对供物应有的尊重。当牲畜被切成块子时,很容易误刺到胃部或肠部,把脏物弄到供物的脏腑和腿上。神要祭司在把它们放在祭坛上之前,清洗这些部位。
当把肢体各部分摆在坛的柴上之前,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接着他们要使其冒烟上升,这里描述为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馨的希伯来文单词的意思是"从中获得满足"。从"oleh"(上升)祭物中升起的香气和烟气是神所喜悦的。
神从祂百姓的祭物中得到满足。但在撒母耳记上15:22, 神却说有样东西祂更喜欢,就是听命:
"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
保罗在希伯来书13:15-16写道:
"我们应当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这就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因为这样的祭是神所喜悦的。"
这告诉我们,尽管神规定了这些供物和仪式,但真正的目的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从而带来积极的思考和顺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