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玛拉基书 2:9-12 的第一部分,耶和华对犹大不顺服的祭司宣告惩戒。在前一部分,上帝谈到了现任祭司如何破坏了祂在过去与祭司所立的约。在过去,上帝用奖赏之约来奖励“利未”(祭司),以奖励他们对祂的话语的热心(民数记 25:12-13)。
由于当今时代的祭司未能取悦他们的盟约伙伴耶和华,因此他将惩罚他们。上帝爱他的子民,惩罚他所爱的人(申命记 8:5, 希伯来书 12:6)。在这种情况下,上帝的惩罚包括祭司在人民眼中失去宠爱。正如上帝宣称的:我也使你们在众民面前被藐视,被轻视,因为你们不遵守我的道,却在训诲上偏心(第 9 节)。
第9节中的“所以”指的是上一节,主责备祭司,因为他们“使多人跌倒”。现在我们知道,玛拉基时代的祭司在教导中表现出偏袒,从而曲解了律法。偏袒往往涉及偏袒富人或有权势的人,而忽视穷人和弱者。在利未记19中,摩西警告以色列人不要行不义;不可偏袒穷人,也不可看重有钱人,要按公义审判你的邻舍”(利未记19:15;申命记16:19)。
新约还呼吁信徒要公正,尊重所有人,因为每个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具有同等的价值。律法将因世俗地位而偏袒他人定义为罪孽(提摩太前书 5:21, 雅各书 2:9)。上帝是公正的,所以我们也应该公正(罗马书 2:11)。可悲的是,玛拉基那一代的祭司们没有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将圣经原则应用于不同的人。
他们在教导中表现出这种偏袒。翻译为教导的词在这里再次被译为“律法”。推论是,祭司们对一些人说的是一回事,对另一些人说的是另一回事。看来,上帝之言的教导是可以出售的。因此,祭司们将受到上帝的审判。我们从新约中知道,那些本该为他的子民服务的人却利用自己的地位来致富,这是多么激怒上帝啊(约翰福音 2:15-17)。
因为百姓看到祭司在训诫中偏袒他人,祭司们就因自己的行为而受到审判,他们是如何贬低了自己的荣誉。神让他们被众人鄙视和贬低。可以推断,因为祭司鄙视普通百姓,所以神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马太福音7:1)。神让他们被百姓鄙视和贬低。希伯来语中翻译为“卑微”的词也被翻译为“更低”。普通百姓不再尊重祭司;他们被鄙视。
主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希伯来书 4:12)。神的话从不徒然返回,它总能实现其目的(以赛亚书 55:11)。这个时代的祭司已经抛弃了他们祖先忠于上帝圣言的传统。他们不再遵循上帝在教导(“律法”)中所给出的方式。结果,上帝审判了他们,让他们被他们所任命领导的人民鄙视。
上帝憎恨偏袒(出埃及记 23:3, 申命记 10:17, 16:19,历代志下 19:7, 罗马书 2:11, 雅各书 2:9)。拒绝偏袒的基础是上帝按照他的形象创造了每个人(创世记 1:26)。所有人都有尊严,因为他们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的。正如上帝所说,我们不是都有一个父亲吗?不是有一个上帝创造了我们吗?我们为什么彼此背叛自己的兄弟,亵渎我们祖先的约定?
事实上,宗主上帝是所有犹太人的父亲。因此,他希望他们忠诚,忠实。他收养他们为自己的子女(《申命记》14:1)。他将他们从埃及的奴役中解救出来,在西奈山与他们建立了盟约关系,并发誓要满足他们的一切需求。
但在这种情况下,其含义更为深远。上帝是一位父亲,因为他创造了我们。从这个意义上说,全人类都有上帝作为父亲,因为上帝是我们的创造者。这意味着对任何人的偏袒都是对上帝的侮辱。所有人类都是上帝创造的,我们都有一个父亲。这意味着所有人类都是一个家庭的一部分。
先知提出了一个反问句:难道不是只有一位神创造了我们吗?答案是“是的”。神创造了所有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祂是一位父亲。从另一个意义上说,神也创造了以色列和犹大作为国家实体,并使他们成为祂珍爱的子民(出埃及记 19:4-6)。只有祂才使他们作为一个国家而存在(申命记 32:6)。因此,玛拉基接着提出了第三个反问句:我们为什么各人以诡诈待弟兄,亵渎我们列祖的约呢?(第 10 节)
从上下文可以推断,以偏待人就是背信弃义(玛拉基书 2:9) 。而这反过来就是亵渎我们祖先的约。我们祖先的约是指以色列与上帝订立的约,要遵守他的诫命(出埃及记 19:8)。在那个约中,人们发誓要爱邻如己(利未记 19:18)。他们要像兄弟一样相待。以色列人彼此是兄弟,因为他们属于同一个国家。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每个人都是其他所有人的兄弟,因为每个人都拥有同一个造物主,他是我们的父亲,因为他创造了我们所有人。
偏袒就是利用自己的特权或权威从他人身上获取利益,而不是为他人服务。而互相剥削就是遵循异教方式,即外国神的方式。对外来神的崇拜导致了剥削行为;两者是相互联系的。偶像为异教文化所实行的剥削和不道德行为提供了道德上的正当理由。
下一节经文又增加了一项违法行为。除了背信弃义地偏袒地位较低的人之外,祭司们还在神的圣殿里制造了令人憎恶的东西。
被巴比伦人摧毁的圣殿在哈该和撒迦利亚的预言下得到了修复(以斯拉记 5:1-2)。圣殿修复完成的时间被认为是公元前 516 年左右,因此也许在玛拉基预言时,犹大的祭司已经在圣殿中恢复了大约一个世纪的服务。
玛拉基断言犹大行事诡诈,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作出一件可憎的事;因为犹大亵渎了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所,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子为妻(第 11 节)。
现在,罪行的清单似乎扩大了。本章一开始就点名祭司(玛拉基书 2:1)。这节经文现在断言,不仅是祭司,整个犹大都背信弃义。这将是祭司腐败的自然结果,因为人民倾向于效仿他们的领袖。祭司本应教导人民以正义追随上帝。相反,他们剥削他人,并因此引导人民效仿他们的剥削方式。
娶外国神的女儿会导致效仿迦南人的剥削方式。这种剥削方式与以色列人在埃及所见的类似。利未记 18 章概述了迦南和埃及文化中实行的各种剥削方式。其中包括多种形式的乱伦,多种形式的性变态,包括与动物的性变态,甚至献祭儿童。
剥削的核心是将其他人视为可以榨取的东西。偏袒就是虐待无辜者,同时安抚强者。这是异教的道德结构,所有这些都将落入外国神的道德权威之下。这个神会认可这种剥削行为。例如,夺走不想要的孩子的生命将被视为对异教神的牺牲,因此会将邪恶称为神圣。儿童献祭是耶和华上帝特别憎恶的一种做法(耶利米书 19:5)。
追随外邦神的结果是,祭司和犹大全民都背信弃义。这种背叛包括偏袒,如第 10 节所述。但第 11 节推断,犹太人也背叛了上帝。首先,他们违背了与上帝的约定,该约定要求他们爱人如己(利未记 19:18)。
翻译为背信弃义的动词(希伯来语为“baghadh”)的意思是背信弃义。旧约作者经常用这个动词来描述某人不遵守协议(出埃及记 21:8;耶利米书 3:20)。在这种情况下,以色列人没有遵守他们遵循上帝之道的誓言。这亵渎了我们祖先的约定。亵渎神圣的东西意味着以不敬和不尊重的态度对待它。这意味着犹大人违背了上帝在西奈山与他们祖先建立的约定(出埃及记 19:8)。
背信弃义的结果是以色列和耶路撒冷发生了一件可憎的事(第 11 节)。第 11 节提到了三个实体:犹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虽然犹大最初是以色列的一个支派,但这里的犹大一词指的是犹大国,它在所罗门王死后从以色列分裂出来(列王纪上 12:16-17)。
在玛拉基书写作时,犹大国可能仍是波斯的一个附庸国。波斯及其附庸国后来被希腊人征服。但在这段经文中,先知用犹大来代表居住在犹大的人民。这里的“以色列”一词并不是指以色列的北部王国,就像在流放前的先知书中一样。那个王国在公元前 722 年左右流放,从此再也没有回来(列王纪下 17:5-6)。
此处的以色列泛指圣地。其首都是耶路撒冷。这似乎强调了上帝与以色列全民的盟约关系。这也反映了上帝将土地赐给希伯来人的承诺仍然有效(创世记 15:18-20)。这反映了上帝始终信守诺言的现实(罗马书 11:29)。正如我们在启示录中看到的,上帝仍然在追踪谁属于哪个部落(启示录 7:4-8)。在新地球上,所有部落都将出现在新耶路撒冷的十二个门口(启示录 21:12)。
可憎之物(希伯来语,“toʿevah”)这个词表示在耶和华眼中在道德和宗教上令人憎恶或邪恶的事物(申命记 7:26;; 14:322:5)。它可以指不洁净或不纯洁的事物;任何不符合上帝公义标准的事物(申命记 7:25)。玛拉基书具体说明了可憎之物,说犹大亵渎了耶和华所爱的圣所,娶了外邦神的女儿为妻(第 11 节)。
犹大这个词的意思是犹大人民,特别是男人。
一个民族的行为总是与他们所崇拜的事物有关。在崇拜外国神灵方面,犹大有以下表现:
亵渎圣所指的是上帝的圣殿。当这座圣殿被修缮和奉献时,那些见过所罗门圣殿的老人哭泣,因为这座圣殿比所罗门的圣殿差太多,而年轻人则喜极而泣,因为他们从未见过以色列的圣殿(以斯拉记 3:12)。不管人们如何看待圣殿,这节经文都表明上帝爱他的圣所。这是他放置他存在的地方(历代志下 5:14)。祭司们通过他们的行为亵渎了圣所,从而亵渎了上帝所爱的。
在新约中,耶稣的信徒被教导说,他们的身体是上帝的殿堂(哥林多前书 3:16)。使徒保罗教导说,上帝会毁灭任何破坏他的殿堂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殿堂就是他的子民之一的身体:
“你们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洁的,这殿就是你们。”(哥林多前书 3:17)
上帝永不改变(希伯来书 13:8)。看来,上帝在玛拉基时代对犹大的祭司和人民也执行了同样的原则。他们亵渎了他的圣殿;上帝正在对他们进行审判。我们没有明确地被告知人们做了什么来亵渎圣所。然而,暗示性不道德的行为正在圣殿中发生。
性不道德是异教崇拜的一个核心特征。当上帝说人们娶了外国神的女儿时,他可能指的是异教徒的不道德行为。婚姻和性交在圣经中是一回事。哥林多前书 6:15-17 说明了这一点,其中说与妓女发生性关系就是与她合二为一,并引用了描述婚姻的创世纪 2:24。异教徒的性不道德行为在圣殿中进行,这也在后面的经文中有所暗示,上帝说他憎恶离婚,并希望人们忠于他们年轻时所娶的妻子(玛拉基书 2:14)。
因此,人们嫁给一个外国神,就是在羞辱上帝。他们没有按照上帝的命令,全心全意,全力爱上帝,而是遵循异教徒的淫乱习俗(《申命记》6:4-5)。犹大人民不仅不爱弟兄,还偏袒弟兄,这种罪恶行为与他们的行为结合在一起,违反了爱上帝和爱邻如己的两条伟大诫命(《马太福音》22:37-39)。
这显然是犹大普遍的做法。遵循上帝之道的责任不仅限于祭司。上帝说,凡这样行的人,愿耶和华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一切醒来应声的,或向万军之耶和华献供物的(第 12 节)。
短语“这样做”指的是在圣所里犯下可憎之事。玛拉基表示希望每一个这样做的人都受到审判,被从雅各的帐篷中剪除。动词“剪除”的意思是移除或摧毁某物。表达的愿望是让那些犯下可憎之事的人脱离社区,这样他们的负面影响就可以消除。
雅各的帐棚很可能代表以色列社区。 “凡醒来并回答的人”这个表达可能指的是古代在营地里守卫的习俗,一个人叫喊,另一个人回答。如果是这样,在我们的上下文中,它可能指的是所有参与这种习俗的人。
第 12 节也可以翻译为“愿耶和华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行这事的人,他们既警醒有知,却还向万军之耶和华献祭。”这个翻译意味着玛拉基希望审判降临到任何 a) 明知故犯,并且 b) 随后向耶和华献祭的人身上。这种做法表明,人们认为上帝就像一个可以被操纵的异教神灵。
但上帝并不渴望牺牲,好像他有什么需要似的。上帝渴望一颗跟随他和他的道路的心(撒母耳记上 15:22, 希伯来书 10:5-8)。犹大人民显然在他的圣所里进行性崇拜活动,然后向他献祭,期望得到他的祝福。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他们的盟约誓言,也羞辱了上帝,把他当成可以贿赂的人。
耶稣教导说,虚假的教导和伪善就像酵母。一点点就会对整个会众产生负面影响(马太福音 16:6, 路加福音 12:1)。在这种情况下,似乎是祭司的糟糕领导导致了犹大腐败。玛拉基表达了希望犹大摆脱所有这些罪犯的愿望,希望这些消极,罪恶的影响能够从犹大消除。
先知说,即使这个人向万军之耶和华献祭,这种情况也会发生。名词祭物(希伯来语,“minḥāh”)主要表示以色列敬拜者向耶和华献上的谷物祭,作为礼物来表示他的感激和奉献(利未记 2;士师记 3:17-18;撒母耳记下 8:6;列王纪上 4:21;列王纪下 17:3)。他会把它献给上帝以赢得他的青睐。在我们的经文中,玛拉基告诉他的听众,万军之耶和华不会被那些故意犯罪的人操纵。
这一原则也延续到了新约。希伯来书 10:26-27 描述了上帝将对那些故意犯罪然后期望用某种宗教仪式(如圣殿祭祀)来掩盖罪孽的人施行的严厉审判。上帝将用烧死敌人的同样审判之火来审判他的子民。然而,上帝对他的子民进行审判的目的不是消灭而是净化。玛拉基书 3:2-4 中将着重强调这一点。
主(希伯来语为“雅威”)一词是上帝的立约名。这个名字讲述了上帝的性格以及他与选民的关系(出埃及记 3:14; 34:6)。在我们的经文中,先知告诉他的听众,这话语来自耶和华,从而使信息具有可信度。他想让流放后的犹太人知道,他从他们的立约伙伴万军之耶和华那里得到了话语。他们在婚姻契约中发誓要追随的就是他(出埃及记 19:8)。现在他们要嫁给一个外国神。
翻译为万军的希伯来语是“Sabaoth”。它的意思是“军队”,通常指天上的天使军队(撒母耳记上 1:3)。在预言文学中,万军之耶和华这个短语经常将上帝的力量描述为一位战士带领他的军队击败他的对手(阿摩司书 5:16, 9:5;哈巴谷书 2:17)。在玛拉基书中,这个短语展示了上帝作为至高无上的战士的力量,他完全掌控着人类的一切事务。正如我们将在下一章中看到的,至高无上的上帝实际上将审判一切事物并净化“利未之子”(玛拉基书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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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拉基书 2:9-12 含义
在玛拉基书 2:9-12 的第一部分,耶和华对犹大不顺服的祭司宣告惩戒。在前一部分,上帝谈到了现任祭司如何破坏了祂在过去与祭司所立的约。在过去,上帝用奖赏之约来奖励“利未”(祭司),以奖励他们对祂的话语的热心(民数记 25:12-13)。
由于当今时代的祭司未能取悦他们的盟约伙伴耶和华,因此他将惩罚他们。上帝爱他的子民,惩罚他所爱的人(申命记 8:5, 希伯来书 12:6)。在这种情况下,上帝的惩罚包括祭司在人民眼中失去宠爱。正如上帝宣称的:我也使你们在众民面前被藐视,被轻视,因为你们不遵守我的道,却在训诲上偏心(第 9 节)。
第9节中的“所以”指的是上一节,主责备祭司,因为他们“使多人跌倒”。现在我们知道,玛拉基时代的祭司在教导中表现出偏袒,从而曲解了律法。偏袒往往涉及偏袒富人或有权势的人,而忽视穷人和弱者。在利未记19中,摩西警告以色列人不要行不义;不可偏袒穷人,也不可看重有钱人,要按公义审判你的邻舍”(利未记19:15;申命记16:19)。
新约还呼吁信徒要公正,尊重所有人,因为每个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具有同等的价值。律法将因世俗地位而偏袒他人定义为罪孽(提摩太前书 5:21, 雅各书 2:9)。上帝是公正的,所以我们也应该公正(罗马书 2:11)。可悲的是,玛拉基那一代的祭司们没有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将圣经原则应用于不同的人。
他们在教导中表现出这种偏袒。翻译为教导的词在这里再次被译为“律法”。推论是,祭司们对一些人说的是一回事,对另一些人说的是另一回事。看来,上帝之言的教导是可以出售的。因此,祭司们将受到上帝的审判。我们从新约中知道,那些本该为他的子民服务的人却利用自己的地位来致富,这是多么激怒上帝啊(约翰福音 2:15-17)。
因为百姓看到祭司在训诫中偏袒他人,祭司们就因自己的行为而受到审判,他们是如何贬低了自己的荣誉。神让他们被众人鄙视和贬低。可以推断,因为祭司鄙视普通百姓,所以神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们(马太福音7:1)。神让他们被百姓鄙视和贬低。希伯来语中翻译为“卑微”的词也被翻译为“更低”。普通百姓不再尊重祭司;他们被鄙视。
主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希伯来书 4:12)。神的话从不徒然返回,它总能实现其目的(以赛亚书 55:11)。这个时代的祭司已经抛弃了他们祖先忠于上帝圣言的传统。他们不再遵循上帝在教导(“律法”)中所给出的方式。结果,上帝审判了他们,让他们被他们所任命领导的人民鄙视。
上帝憎恨偏袒(出埃及记 23:3, 申命记 10:17, 16:19,历代志下 19:7, 罗马书 2:11, 雅各书 2:9)。拒绝偏袒的基础是上帝按照他的形象创造了每个人(创世记 1:26)。所有人都有尊严,因为他们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的。正如上帝所说,我们不是都有一个父亲吗?不是有一个上帝创造了我们吗?我们为什么彼此背叛自己的兄弟,亵渎我们祖先的约定?
事实上,宗主上帝是所有犹太人的父亲。因此,他希望他们忠诚,忠实。他收养他们为自己的子女(《申命记》14:1)。他将他们从埃及的奴役中解救出来,在西奈山与他们建立了盟约关系,并发誓要满足他们的一切需求。
但在这种情况下,其含义更为深远。上帝是一位父亲,因为他创造了我们。从这个意义上说,全人类都有上帝作为父亲,因为上帝是我们的创造者。这意味着对任何人的偏袒都是对上帝的侮辱。所有人类都是上帝创造的,我们都有一个父亲。这意味着所有人类都是一个家庭的一部分。
先知提出了一个反问句:难道不是只有一位神创造了我们吗?答案是“是的”。神创造了所有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祂是一位父亲。从另一个意义上说,神也创造了以色列和犹大作为国家实体,并使他们成为祂珍爱的子民(出埃及记 19:4-6)。只有祂才使他们作为一个国家而存在(申命记 32:6)。因此,玛拉基接着提出了第三个反问句:我们为什么各人以诡诈待弟兄,亵渎我们列祖的约呢?(第 10 节)
从上下文可以推断,以偏待人就是背信弃义(玛拉基书 2:9) 。而这反过来就是亵渎我们祖先的约。我们祖先的约是指以色列与上帝订立的约,要遵守他的诫命(出埃及记 19:8)。在那个约中,人们发誓要爱邻如己(利未记 19:18)。他们要像兄弟一样相待。以色列人彼此是兄弟,因为他们属于同一个国家。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每个人都是其他所有人的兄弟,因为每个人都拥有同一个造物主,他是我们的父亲,因为他创造了我们所有人。
偏袒就是利用自己的特权或权威从他人身上获取利益,而不是为他人服务。而互相剥削就是遵循异教方式,即外国神的方式。对外来神的崇拜导致了剥削行为;两者是相互联系的。偶像为异教文化所实行的剥削和不道德行为提供了道德上的正当理由。
下一节经文又增加了一项违法行为。除了背信弃义地偏袒地位较低的人之外,祭司们还在神的圣殿里制造了令人憎恶的东西。
被巴比伦人摧毁的圣殿在哈该和撒迦利亚的预言下得到了修复(以斯拉记 5:1-2)。圣殿修复完成的时间被认为是公元前 516 年左右,因此也许在玛拉基预言时,犹大的祭司已经在圣殿中恢复了大约一个世纪的服务。
玛拉基断言犹大行事诡诈,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作出一件可憎的事;因为犹大亵渎了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所,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子为妻(第 11 节)。
现在,罪行的清单似乎扩大了。本章一开始就点名祭司(玛拉基书 2:1)。这节经文现在断言,不仅是祭司,整个犹大都背信弃义。这将是祭司腐败的自然结果,因为人民倾向于效仿他们的领袖。祭司本应教导人民以正义追随上帝。相反,他们剥削他人,并因此引导人民效仿他们的剥削方式。
娶外国神的女儿会导致效仿迦南人的剥削方式。这种剥削方式与以色列人在埃及所见的类似。利未记 18 章概述了迦南和埃及文化中实行的各种剥削方式。其中包括多种形式的乱伦,多种形式的性变态,包括与动物的性变态,甚至献祭儿童。
剥削的核心是将其他人视为可以榨取的东西。偏袒就是虐待无辜者,同时安抚强者。这是异教的道德结构,所有这些都将落入外国神的道德权威之下。这个神会认可这种剥削行为。例如,夺走不想要的孩子的生命将被视为对异教神的牺牲,因此会将邪恶称为神圣。儿童献祭是耶和华上帝特别憎恶的一种做法(耶利米书 19:5)。
追随外邦神的结果是,祭司和犹大全民都背信弃义。这种背叛包括偏袒,如第 10 节所述。但第 11 节推断,犹太人也背叛了上帝。首先,他们违背了与上帝的约定,该约定要求他们爱人如己(利未记 19:18)。
翻译为背信弃义的动词(希伯来语为“baghadh”)的意思是背信弃义。旧约作者经常用这个动词来描述某人不遵守协议(出埃及记 21:8;耶利米书 3:20)。在这种情况下,以色列人没有遵守他们遵循上帝之道的誓言。这亵渎了我们祖先的约定。亵渎神圣的东西意味着以不敬和不尊重的态度对待它。这意味着犹大人违背了上帝在西奈山与他们祖先建立的约定(出埃及记 19:8)。
背信弃义的结果是以色列和耶路撒冷发生了一件可憎的事(第 11 节)。第 11 节提到了三个实体:犹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虽然犹大最初是以色列的一个支派,但这里的犹大一词指的是犹大国,它在所罗门王死后从以色列分裂出来(列王纪上 12:16-17)。
在玛拉基书写作时,犹大国可能仍是波斯的一个附庸国。波斯及其附庸国后来被希腊人征服。但在这段经文中,先知用犹大来代表居住在犹大的人民。这里的“以色列”一词并不是指以色列的北部王国,就像在流放前的先知书中一样。那个王国在公元前 722 年左右流放,从此再也没有回来(列王纪下 17:5-6)。
此处的以色列泛指圣地。其首都是耶路撒冷。这似乎强调了上帝与以色列全民的盟约关系。这也反映了上帝将土地赐给希伯来人的承诺仍然有效(创世记 15:18-20)。这反映了上帝始终信守诺言的现实(罗马书 11:29)。正如我们在启示录中看到的,上帝仍然在追踪谁属于哪个部落(启示录 7:4-8)。在新地球上,所有部落都将出现在新耶路撒冷的十二个门口(启示录 21:12)。
可憎之物(希伯来语,“toʿevah”)这个词表示在耶和华眼中在道德和宗教上令人憎恶或邪恶的事物(申命记 7:26;; 14:322:5)。它可以指不洁净或不纯洁的事物;任何不符合上帝公义标准的事物(申命记 7:25)。玛拉基书具体说明了可憎之物,说犹大亵渎了耶和华所爱的圣所,娶了外邦神的女儿为妻(第 11 节)。
犹大这个词的意思是犹大人民,特别是男人。
一个民族的行为总是与他们所崇拜的事物有关。在崇拜外国神灵方面,犹大有以下表现:
亵渎圣所指的是上帝的圣殿。当这座圣殿被修缮和奉献时,那些见过所罗门圣殿的老人哭泣,因为这座圣殿比所罗门的圣殿差太多,而年轻人则喜极而泣,因为他们从未见过以色列的圣殿(以斯拉记 3:12)。不管人们如何看待圣殿,这节经文都表明上帝爱他的圣所。这是他放置他存在的地方(历代志下 5:14)。祭司们通过他们的行为亵渎了圣所,从而亵渎了上帝所爱的。
在新约中,耶稣的信徒被教导说,他们的身体是上帝的殿堂(哥林多前书 3:16)。使徒保罗教导说,上帝会毁灭任何破坏他的殿堂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殿堂就是他的子民之一的身体:
“你们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洁的,这殿就是你们。”
(哥林多前书 3:17)
上帝永不改变(希伯来书 13:8)。看来,上帝在玛拉基时代对犹大的祭司和人民也执行了同样的原则。他们亵渎了他的圣殿;上帝正在对他们进行审判。我们没有明确地被告知人们做了什么来亵渎圣所。然而,暗示性不道德的行为正在圣殿中发生。
性不道德是异教崇拜的一个核心特征。当上帝说人们娶了外国神的女儿时,他可能指的是异教徒的不道德行为。婚姻和性交在圣经中是一回事。哥林多前书 6:15-17 说明了这一点,其中说与妓女发生性关系就是与她合二为一,并引用了描述婚姻的创世纪 2:24。异教徒的性不道德行为在圣殿中进行,这也在后面的经文中有所暗示,上帝说他憎恶离婚,并希望人们忠于他们年轻时所娶的妻子(玛拉基书 2:14)。
因此,人们嫁给一个外国神,就是在羞辱上帝。他们没有按照上帝的命令,全心全意,全力爱上帝,而是遵循异教徒的淫乱习俗(《申命记》6:4-5)。犹大人民不仅不爱弟兄,还偏袒弟兄,这种罪恶行为与他们的行为结合在一起,违反了爱上帝和爱邻如己的两条伟大诫命(《马太福音》22:37-39)。
这显然是犹大普遍的做法。遵循上帝之道的责任不仅限于祭司。上帝说,凡这样行的人,愿耶和华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一切醒来应声的,或向万军之耶和华献供物的(第 12 节)。
短语“这样做”指的是在圣所里犯下可憎之事。玛拉基表示希望每一个这样做的人都受到审判,被从雅各的帐篷中剪除。动词“剪除”的意思是移除或摧毁某物。表达的愿望是让那些犯下可憎之事的人脱离社区,这样他们的负面影响就可以消除。
雅各的帐棚很可能代表以色列社区。 “凡醒来并回答的人”这个表达可能指的是古代在营地里守卫的习俗,一个人叫喊,另一个人回答。如果是这样,在我们的上下文中,它可能指的是所有参与这种习俗的人。
第 12 节也可以翻译为“愿耶和华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行这事的人,他们既警醒有知,却还向万军之耶和华献祭。”这个翻译意味着玛拉基希望审判降临到任何 a) 明知故犯,并且 b) 随后向耶和华献祭的人身上。这种做法表明,人们认为上帝就像一个可以被操纵的异教神灵。
但上帝并不渴望牺牲,好像他有什么需要似的。上帝渴望一颗跟随他和他的道路的心(撒母耳记上 15:22, 希伯来书 10:5-8)。犹大人民显然在他的圣所里进行性崇拜活动,然后向他献祭,期望得到他的祝福。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他们的盟约誓言,也羞辱了上帝,把他当成可以贿赂的人。
耶稣教导说,虚假的教导和伪善就像酵母。一点点就会对整个会众产生负面影响(马太福音 16:6, 路加福音 12:1)。在这种情况下,似乎是祭司的糟糕领导导致了犹大腐败。玛拉基表达了希望犹大摆脱所有这些罪犯的愿望,希望这些消极,罪恶的影响能够从犹大消除。
先知说,即使这个人向万军之耶和华献祭,这种情况也会发生。名词祭物(希伯来语,“minḥāh”)主要表示以色列敬拜者向耶和华献上的谷物祭,作为礼物来表示他的感激和奉献(利未记 2;士师记 3:17-18;撒母耳记下 8:6;列王纪上 4:21;列王纪下 17:3)。他会把它献给上帝以赢得他的青睐。在我们的经文中,玛拉基告诉他的听众,万军之耶和华不会被那些故意犯罪的人操纵。
这一原则也延续到了新约。希伯来书 10:26-27 描述了上帝将对那些故意犯罪然后期望用某种宗教仪式(如圣殿祭祀)来掩盖罪孽的人施行的严厉审判。上帝将用烧死敌人的同样审判之火来审判他的子民。然而,上帝对他的子民进行审判的目的不是消灭而是净化。玛拉基书 3:2-4 中将着重强调这一点。
主(希伯来语为“雅威”)一词是上帝的立约名。这个名字讲述了上帝的性格以及他与选民的关系(出埃及记 3:14; 34:6)。在我们的经文中,先知告诉他的听众,这话语来自耶和华,从而使信息具有可信度。他想让流放后的犹太人知道,他从他们的立约伙伴万军之耶和华那里得到了话语。他们在婚姻契约中发誓要追随的就是他(出埃及记 19:8)。现在他们要嫁给一个外国神。
翻译为万军的希伯来语是“Sabaoth”。它的意思是“军队”,通常指天上的天使军队(撒母耳记上 1:3)。在预言文学中,万军之耶和华这个短语经常将上帝的力量描述为一位战士带领他的军队击败他的对手(阿摩司书 5:16, 9:5;哈巴谷书 2:17)。在玛拉基书中,这个短语展示了上帝作为至高无上的战士的力量,他完全掌控着人类的一切事务。正如我们将在下一章中看到的,至高无上的上帝实际上将审判一切事物并净化“利未之子”(玛拉基书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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