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22:23-28的对应福音记载是在马可福音12:18-23和路加福音20:27-33。
马太继续他有关耶稣在耶路撒冷对峙宗教当局的叙述。耶稣已经讲述了有关他们的比喻,对比了他们的邪恶和神的美善(马太福音21:45; 22:1)。
那天一早,法利赛人派自己的门徒作奸细,假装是耶稣好奇的支持者,为要在他所说的事上陷害他(马太福音22:15-16)。他们精明地问他,纳税给凯撒是否合法(马可福音22:17)。亲罗马的希律党也被安插在奸细当中,以证实任何指控。但是,耶稣看穿了他们的骗局,以令他们希奇的方式回答他们:“这样,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马太福音22:21)。
马太记载说,就在那天,撒都该人来问耶稣(23节)。撒都该人是管控圣殿的宗教党派。他们与法利赛人是对手,在很多方面与其党派有所不同。他们在圣殿献祭,并以耶路撒冷为中心,而法利赛人分散在犹太全地,在当地会堂作神律法和犹太习俗的教师。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之间的另一个关键不同是,撒都该人反对复活的教义。马太强调这一事实,在当中穿插了背景性信息,即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23节)。
当路加报告保罗在犹太当局公会受审时,指出了这两个教派之间的另一个教义差异:
“说了这话,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就争论起来,会众分为两党。因为撒都该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赛人却说,两样都有。”(使徒行传23:7-8)
人们认为,撒都该人只接受旧约的前五卷书(摩西五经)为正典。第一世纪的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认为的确如此,“[撒都该人]除了[摩西]律法之外,一律不遵守”(《犹太古史》18:16)。复活的教义并未在摩西五经得到完全的诠释,但正如我们在下一部分的解经注释中所看到的,它的确有所提及(马太福音22:29-33)。撒都该人所否定的旧约的其它经文对复活的教义做出了更充分的教导(约伯记19:25-27;诗篇49:15;以赛亚书25:8; 26:19;以西结书37:12-14;但以理书12:1-4和何西阿书13:4)。
因有“事后诸葛亮后见之明”的好处,我们可以看到事实背后的极大讽刺(23节),即常说没有复活事的撒都该人来问身为“复活”的耶稣(约翰福音11:25)有关复活的事。
那天,撒都该人所问的是关乎复活的教义,这是一个典型的“陷阱问题”,是逻辑上无法回答的。这类问题,如果问及不同意该问题的人,是很难回答的。它的设计是一个用来验证问题前提的问题。
撒都该人假装尊重耶稣,称他为夫子。接下来,他们引用了摩西以作支持。对于犹太人而言,摩西是神律法上的最高人类权威。犹太人相信摩西写了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圣经的前五卷书。摩西是在旷野登上西奈山,从神直接领受十诫和其它法规的先知(出埃及记19:18 - 31:18)。
撒都该人坚持摩西所说的话是合宜的,但他们曲解了他的意思,使之与律法的实际含义大相径庭。他们引用了与复活毫无关联的律法,所参考的内容是关乎婚姻和家庭的: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24节)。
这一律法来自申命记25:5, 它说到,“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摩西继续解释,“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申命记25:6)。
正如申命记25:6所述,这一律法的原始目的是要延续逝去兄弟的家室成为财产的所有者;延续他的名字;为那依赖丈夫为其提供支持和稳定的年轻寡妇提供重要的保护。
但是,撒都该人对这律法的意图并不感兴趣。他们试图在耶稣有关复活的神学中找到漏洞。他们认为,摩西这节与复活毫无关联的经文,可以被曲解以达到他们的目的。
撒都该人声称摩西的这节经文为他们的支持之后,就拿出一个精心策划的极端例子来筹备他们的问题。从前,在我们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孩子,撇下妻子给兄弟。第二,第三,直到第七个,都是如此。末后,妇人也死了(25-27节)。在他们夸张的假设场景中,他们描述了一个没有子嗣的妇人,在同一个家庭中七次成为七个弟兄的寡妇。
随后他们问耶稣: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哪一个的妻子呢?(28节)。马可和路加的叙述记载了撒都该人更为清楚和更为详细的问题版本(马可福音12:23;路加福音20:33)。为了保证耶稣没有错失他们的重点,撒都该人提醒他:因为他们都娶过她(28节)。
在问耶稣这一个问题时,撒都该人是在试图让耶稣看起来很愚蠢(而他们很睿智),同时也在攻击他们的宗教对手法利赛人,因为他们相信复活的教义。通过使用他们预先设计的,假设极端的,逻辑诱导的,公开嘲笑的问题来挑战耶稣,撒都该人很可能相信他们已经有效地让耶稣陷入了圈套。
但他们并没有!
询问圣经说
马太福音 22:23-28 含义
马太福音22:23-28的对应福音记载是在马可福音12:18-23和路加福音20:27-33。
马太继续他有关耶稣在耶路撒冷对峙宗教当局的叙述。耶稣已经讲述了有关他们的比喻,对比了他们的邪恶和神的美善(马太福音21:45; 22:1)。
那天一早,法利赛人派自己的门徒作奸细,假装是耶稣好奇的支持者,为要在他所说的事上陷害他(马太福音22:15-16)。他们精明地问他,纳税给凯撒是否合法(马可福音22:17)。亲罗马的希律党也被安插在奸细当中,以证实任何指控。但是,耶稣看穿了他们的骗局,以令他们希奇的方式回答他们:“这样,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马太福音22:21)。
马太记载说,就在那天,撒都该人来问耶稣(23节)。撒都该人是管控圣殿的宗教党派。他们与法利赛人是对手,在很多方面与其党派有所不同。他们在圣殿献祭,并以耶路撒冷为中心,而法利赛人分散在犹太全地,在当地会堂作神律法和犹太习俗的教师。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之间的另一个关键不同是,撒都该人反对复活的教义。马太强调这一事实,在当中穿插了背景性信息,即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23节)。
当路加报告保罗在犹太当局公会受审时,指出了这两个教派之间的另一个教义差异:
“说了这话,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就争论起来,会众分为两党。因为撒都该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赛人却说,两样都有。”
(使徒行传23:7-8)
人们认为,撒都该人只接受旧约的前五卷书(摩西五经)为正典。第一世纪的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认为的确如此,“[撒都该人]除了[摩西]律法之外,一律不遵守”(《犹太古史》18:16)。复活的教义并未在摩西五经得到完全的诠释,但正如我们在下一部分的解经注释中所看到的,它的确有所提及(马太福音22:29-33)。撒都该人所否定的旧约的其它经文对复活的教义做出了更充分的教导(约伯记19:25-27;诗篇49:15;以赛亚书25:8; 26:19;以西结书37:12-14;但以理书12:1-4和何西阿书13:4)。
因有“事后诸葛亮后见之明”的好处,我们可以看到事实背后的极大讽刺(23节),即常说没有复活事的撒都该人来问身为“复活”的耶稣(约翰福音11:25)有关复活的事。
那天,撒都该人所问的是关乎复活的教义,这是一个典型的“陷阱问题”,是逻辑上无法回答的。这类问题,如果问及不同意该问题的人,是很难回答的。它的设计是一个用来验证问题前提的问题。
撒都该人假装尊重耶稣,称他为夫子。接下来,他们引用了摩西以作支持。对于犹太人而言,摩西是神律法上的最高人类权威。犹太人相信摩西写了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圣经的前五卷书。摩西是在旷野登上西奈山,从神直接领受十诫和其它法规的先知(出埃及记19:18 - 31:18)。
撒都该人坚持摩西所说的话是合宜的,但他们曲解了他的意思,使之与律法的实际含义大相径庭。他们引用了与复活毫无关联的律法,所参考的内容是关乎婚姻和家庭的: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24节)。
这一律法来自申命记25:5, 它说到,“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摩西继续解释,“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申命记25:6)。
正如申命记25:6所述,这一律法的原始目的是要延续逝去兄弟的家室成为财产的所有者;延续他的名字;为那依赖丈夫为其提供支持和稳定的年轻寡妇提供重要的保护。
但是,撒都该人对这律法的意图并不感兴趣。他们试图在耶稣有关复活的神学中找到漏洞。他们认为,摩西这节与复活毫无关联的经文,可以被曲解以达到他们的目的。
撒都该人声称摩西的这节经文为他们的支持之后,就拿出一个精心策划的极端例子来筹备他们的问题。从前,在我们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孩子,撇下妻子给兄弟。第二,第三,直到第七个,都是如此。末后,妇人也死了(25-27节)。在他们夸张的假设场景中,他们描述了一个没有子嗣的妇人,在同一个家庭中七次成为七个弟兄的寡妇。
随后他们问耶稣: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哪一个的妻子呢?(28节)。马可和路加的叙述记载了撒都该人更为清楚和更为详细的问题版本(马可福音12:23;路加福音20:33)。为了保证耶稣没有错失他们的重点,撒都该人提醒他:因为他们都娶过她(28节)。
在问耶稣这一个问题时,撒都该人是在试图让耶稣看起来很愚蠢(而他们很睿智),同时也在攻击他们的宗教对手法利赛人,因为他们相信复活的教义。通过使用他们预先设计的,假设极端的,逻辑诱导的,公开嘲笑的问题来挑战耶稣,撒都该人很可能相信他们已经有效地让耶稣陷入了圈套。
但他们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