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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5:11-15 含义

下一个主题是《民数记》5:29 中的“嫉妒的律法”,在第 11-31 节中进行了讨论。它涉及被怀疑但未经证实的婚姻不忠。婚姻关系是人类之间最基本的关系,也是成功自治社会的基石,它反映了人与主的关系。对婚姻不忠就是对主不忠。

本节的第一部分,第 11-15 节,介绍了有关妻子怀疑但未经证实的婚姻不忠的法律。

为引出下一段,耶和华摩西说话(11节)。同样,这一段所讨论的内容是从耶和华开始的,而不是从摩西开始的。再一次,耶和华告诉摩西要告诉以色列人,对他们说(12节)。

这里讨论的场景是,如果任何男人的妻子出轨并对他不忠。具体情况如下

  • 一名男子与她发生婚外性交(第 13 节)。
  • 由于她的丈夫看不到它,所以无法证实
  • 她虽然玷污了自己,却未被发现。丈夫怀疑,但没有证据。
  • 沒有對她不利的證人。
  • 她还没有被当场抓住。

换言之,此处所指的情况是妻子与非丈夫的男子发生性关系,并且能够保密。与前两种情况不同,前两种情况是外在的,容易被观察到,而这种情况涉及秘密进行的行为,不会被观察到。

尽管这件事被人忽视了,但情况却很严重。它违反了第七条诫命(出埃及记 20:14),不仅违背了婚姻誓言,而且冒犯了上帝。如果社会要自治,如果每一代人都要学会爱人如己,那么拥有稳定的家庭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婚姻的忠诚是重中之重。

这条律法适用于怀疑妻子通奸的丈夫。律法规定,如果丈夫心中生嫉妒之心,妻子玷污了自己,他就嫉妒她;或者,如果丈夫心中生嫉妒之心,妻子没有玷污自己,他就嫉妒她(第 14 节)。请注意,这是嫉妒之心。不是“嫉妒之心”。在这种情况下,嫉妒是一种想要保护你有责任管理的东西的欲望,也就是你应得的东西。嫉妒是一种想要得到不该得到的东西的欲望。无论丈夫是否有证据证明妻子有罪,他都要采取行动。这样做,无论问题是真的还是怀疑,关系都会得到修复。

上帝也同样嫉妒他的子民。他渴望保护他们,与他们亲密相处,为他们谋福利(《民数记》25:13;《申命记》4:24, 5:9, 6:15;《约书亚记》24:19)。《旧约》将上帝描绘为以色列的丈夫。《新约》将耶稣描绘为教会的丈夫(《以弗所书》5:31-32)。

为了查明是否发生了通奸,嫉妒的丈夫必须把妻子带到祭司那里(第 15 节)。她有罪或无罪不会由丈夫的情绪决定。他还要为她献上十分之一伊法大麦粉。这种祭品很特别,因为这里使用的谷物是“大麦”。通常,谷物祭品由小麦组成。大麦比小麦便宜,是穷人和牲畜吃的谷物(士师记 7:13;列王纪下 4:42)。它可能代表了指控妻子的原因的卑微地位。

丈夫被指示不可浇油,也不可放乳香。也就是说,他不应该做只有祭司才被授权做的事。原因是这是妒忌的素祭,是纪念的素祭,是罪孽的提醒妒忌的素祭这个短语只在这里使用,所以我们没有上下文来了解它的确切含义。这种献祭是必要的,因为通奸破坏了自治社会基本基石的团契。上帝的命令是为了每个人的利益,也是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得罪他人也是得罪耶和华,需要为此献祭。

提醒罪孽这个词组的字面意思是“对罪孽的回忆”。这里的意思是,献祭是为了让主想起罪孽,以便他审判罪孽。

由谷歌翻译自动从英语翻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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