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刚刚问了这个问题,那么我的 奖赏? (第 18 节)并正在做出延伸回答。他最初的陈述表明他想提供福音 不收取任何费用来抑制自己的欲望。确保他不只是做最少的工作,而是从自愿(心甘情愿)的工作中获得最大的回报。
保罗现在补充了第二个原因,他传福音时不筹集资金——因为他认为这样做更有效。他说,虽然我 摆脱一切 男人,我已经让自己 作众人的奴仆,这样我就可以 赢得更多人。这句话与第 18 节相符,因为保罗放弃了自己的舒适,以提高他的事工效率。他放弃了个人的舒适,以便赢得更多人归向基督。他认为,他愿意自愿传道(第 17 节)将使福音传播得更有效率。而更有效率意味着更大的回报。
保罗告诉帖撒罗尼迦附近的信徒(他通过传福音将他们引向基督),他们是他未来奖赏的一部分。他相信,他们因信耶稣而得到奖赏,对他来说,这将是天堂的一大奖赏(帖撒罗尼迦前书 2:19-20)。带领更多人归向基督将为保罗带来更多机会,让他分享他所赢得之人的奖赏。
保罗传道不是因为对任何人负有任何义务。他声称自己不受任何人的约束。保罗对任何人都没有义务。但他放弃了自己的骄傲,自己的舒适和自己的权利,以便通过追求对基督的服从来获得最大的回报。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成为了所有人的奴隶。
成为众人的奴仆并不意味着保罗现在要听从别人的吩咐。这封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信明确表明情况并非如此;保罗声称自己是自由的。相反,他已经成为众人的奴仆,因为他的行为符合他的使命,以他人的最大利益为导向。他决心通过自力更生,赢得更多人信奉基督。
保罗继续阐述自愿成为所有人的奴隶的含义。他的主要策略似乎是直接与人们见面,这样他们才能最好地听到并认同耶稣的福音。保罗说,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这与他赢得更多人的目标一致。保罗当然是犹太人。他在整个传道生涯中一直践行犹太习俗(使徒行传 28:17)。这与这一理由一致。
保罗让提摩太接受割礼,以便赢得犹太人的支持,因为提摩太的母亲是犹太人。尽管他坚持认为外邦人不应该接受割礼,因为那将是试图通过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是正当的(加拉太书 2:17),但他还是这样做了。当保罗去一个新城市时,他通常在当地的犹太教堂讲道,那里是犹太人聚集礼拜的地方(使徒行传 13:14, 14:1, 17:1, 17:10, 17, 18:4, 19)。
保罗严格遵守犹太人的习俗,为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犹太人)树立榜样。保罗的行为就像在律法之下一样。 他遵守犹太人的习俗,遵守律法,尽管他知道在基督里这是不必要的。他认识到,在基督里,他是 不是他自己 律法。保罗认为犹太人的习俗只是习俗。习惯。它们与在上帝眼中称义无关。它们也不是获得正义生活的道路(罗马书 9:30-32)。然而,他的目标是赢得那些遵守律法的人。所以他去犹太人那里与他们见面。他不想制造绊脚石。他为了他人的利益而放弃了自己的舒适。
另一方面,对于外邦人,那些没有律法的人,保罗也同样在他们所在的地方与他们会面。他不要求他们在他所在的地方与他会面。保罗本人并不是没有上帝的律法。正如他刚才所说,他遵守了所有的犹太习俗。但保罗意识到,他要遵守比摩西律法更高的律法。保罗认识到他是 遵守基督的律法。耶稣为所有信他的人废除了律法(罗马书 10:4)。他差遣圣灵将律法写在所有信他的人的心里(希伯来书 8:10)。因此,现在,当信耶稣的人在圣灵中行走时,他们就履行了律法(罗马书 8:4)。
他以非犹太人自己的方式与非犹太人会面的目的是为了赢得那些没有律法的人,即非犹太人。保罗所指的“律法”是犹太律法,即《摩西五经》。保罗与非犹太人联系的主要方式可能是通过他的工作。在市场上与其他非犹太人罗马人交往。
保罗无论在哪里都与人建立联系。他说 软弱 我成了软弱的人,为要赢得软弱的人。也许他认为软弱就是选择通过工作来养活自己。翻译为软弱的词也可以翻译为“不起眼的”。保罗在城里和外邦人一起挣工资。他过着平民的生活。也许正是在工作场所,他才能够与人建立联系,从而有机会赢得他们。
保罗说我已经成为 对所有人而言都是一切, 这样我就可以拯救一些人。保罗仍在回答“我的赏赐是什么?”(第 18 节)这个问题。他将在下一段经文中谈到真正的赏赐(奖品)。在这段经文中,他一直在告诉哥林多教会他放弃作为福音传道人获得经济支持的权利的动机。他所寻求的赏赐使他放下了舒适,自我,骄傲和任何可能阻碍他的东西。他用一个概括性陈述总结了这一部分:
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
保罗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福音。值得注意的是,保罗对福音的观念是全面的。它包括重生,这是人们进入上帝家庭的方式。这是靠恩典,通过信仰,与行为无关(约翰福音 3:14-16;以弗所书 2:8-9)。
福音的意思是“好消息”。耶稣基督的“好消息”远不止让我们有机会出生在神的家庭中。神的家庭令人惊奇的现实是它是一个皇室家族,拥有皇室遗产。保罗为了福音而做一切事情,以便他能成为福音的共同参与者。通过带领其他人信奉基督,保罗为其他人带来了获得巨大祝福的机会。在本章的结尾,保罗将邀请哥林多人(以及所有后来的信徒)充分参与福音。
成为神家中的一员是一份免费的礼物,通过信仰无条件地赐予。但每个信徒也可以通过服从继承与基督一起统治他的王国。这是令人惊奇的好消息。这种奖励取决于是否顺服基督。保罗在罗马书 8:16-17 中清楚地阐述了这一原则: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 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 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 (罗马书 8:16-17)
请注意,成为“神的继承人”对于任何拥有神之灵的人来说都是无条件的事实。神的灵是在信徒最初的信仰中赐予的。神的接受是无条件的。
但成为“基督的同后嗣”是一种有条件的奖赏。上帝的认可取决于我们的行为。我们的天父只认可那些有益的事情。我们只有“如果我们确实与他一起受苦”,才能获得成为“基督的同后嗣”的奖赏。我们通过完全依赖地跟随耶稣,谦卑地服务他人,尽我们所能地寻求他人的利益,与耶稣一起受苦。这就是我们与耶稣一起“得荣耀”的方式,通过分享他作为“同后嗣”的奖赏,统治他的王国。保罗正在向哥林多人解释他如何将这一原则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
保罗正在折磨自己的肉体,以赢得这一巨大的奖励。保罗选择了更艰难的生活,而不是通过组建一个经济支持团队来寻求他可以得到的舒适。工作来支付自己的生活费用只是保罗选择的众多不太舒适的道路之一(哥林多后书 11:23-27)。在每一种情况下,保罗都在进行精明的投资计算。他试图放弃舒适的生活,以忍受基督的苦难,这样他才能赢得生命中最大的奖赏。这个奖赏就是取悦耶稣。按照他预先准备好的工作行事(以弗所书 2:10)。
接下来,保罗用运动类比来进一步阐述他的观点。他将在本章的最后几节中讨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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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圣经说
哥林多前书 9:19-23 含义
保罗刚刚问了这个问题,那么我的 奖赏? (第 18 节)并正在做出延伸回答。他最初的陈述表明他想提供福音 不收取任何费用来抑制自己的欲望。确保他不只是做最少的工作,而是从自愿(心甘情愿)的工作中获得最大的回报。
保罗现在补充了第二个原因,他传福音时不筹集资金——因为他认为这样做更有效。他说,虽然我 摆脱一切 男人,我已经让自己 作众人的奴仆,这样我就可以 赢得更多人。这句话与第 18 节相符,因为保罗放弃了自己的舒适,以提高他的事工效率。他放弃了个人的舒适,以便赢得更多人归向基督。他认为,他愿意自愿传道(第 17 节)将使福音传播得更有效率。而更有效率意味着更大的回报。
保罗告诉帖撒罗尼迦附近的信徒(他通过传福音将他们引向基督),他们是他未来奖赏的一部分。他相信,他们因信耶稣而得到奖赏,对他来说,这将是天堂的一大奖赏(帖撒罗尼迦前书 2:19-20)。带领更多人归向基督将为保罗带来更多机会,让他分享他所赢得之人的奖赏。
保罗传道不是因为对任何人负有任何义务。他声称自己不受任何人的约束。保罗对任何人都没有义务。但他放弃了自己的骄傲,自己的舒适和自己的权利,以便通过追求对基督的服从来获得最大的回报。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成为了所有人的奴隶。
成为众人的奴仆并不意味着保罗现在要听从别人的吩咐。这封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信明确表明情况并非如此;保罗声称自己是自由的。相反,他已经成为众人的奴仆,因为他的行为符合他的使命,以他人的最大利益为导向。他决心通过自力更生,赢得更多人信奉基督。
保罗继续阐述自愿成为所有人的奴隶的含义。他的主要策略似乎是直接与人们见面,这样他们才能最好地听到并认同耶稣的福音。保罗说,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这与他赢得更多人的目标一致。保罗当然是犹太人。他在整个传道生涯中一直践行犹太习俗(使徒行传 28:17)。这与这一理由一致。
保罗让提摩太接受割礼,以便赢得犹太人的支持,因为提摩太的母亲是犹太人。尽管他坚持认为外邦人不应该接受割礼,因为那将是试图通过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是正当的(加拉太书 2:17),但他还是这样做了。当保罗去一个新城市时,他通常在当地的犹太教堂讲道,那里是犹太人聚集礼拜的地方(使徒行传 13:14, 14:1, 17:1, 17:10, 17, 18:4, 19)。
保罗严格遵守犹太人的习俗,为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犹太人)树立榜样。保罗的行为就像在律法之下一样。 他遵守犹太人的习俗,遵守律法,尽管他知道在基督里这是不必要的。他认识到,在基督里,他是 不是他自己 律法。保罗认为犹太人的习俗只是习俗。习惯。它们与在上帝眼中称义无关。它们也不是获得正义生活的道路(罗马书 9:30-32)。然而,他的目标是赢得那些遵守律法的人。所以他去犹太人那里与他们见面。他不想制造绊脚石。他为了他人的利益而放弃了自己的舒适。
另一方面,对于外邦人,那些没有律法的人,保罗也同样在他们所在的地方与他们会面。他不要求他们在他所在的地方与他会面。保罗本人并不是没有上帝的律法。正如他刚才所说,他遵守了所有的犹太习俗。但保罗意识到,他要遵守比摩西律法更高的律法。保罗认识到他是 遵守基督的律法。耶稣为所有信他的人废除了律法(罗马书 10:4)。他差遣圣灵将律法写在所有信他的人的心里(希伯来书 8:10)。因此,现在,当信耶稣的人在圣灵中行走时,他们就履行了律法(罗马书 8:4)。
他以非犹太人自己的方式与非犹太人会面的目的是为了赢得那些没有律法的人,即非犹太人。保罗所指的“律法”是犹太律法,即《摩西五经》。保罗与非犹太人联系的主要方式可能是通过他的工作。在市场上与其他非犹太人罗马人交往。
保罗无论在哪里都与人建立联系。他说 软弱 我成了软弱的人,为要赢得软弱的人。也许他认为软弱就是选择通过工作来养活自己。翻译为软弱的词也可以翻译为“不起眼的”。保罗在城里和外邦人一起挣工资。他过着平民的生活。也许正是在工作场所,他才能够与人建立联系,从而有机会赢得他们。
保罗说我已经成为 对所有人而言都是一切, 这样我就可以拯救一些人。保罗仍在回答“我的赏赐是什么?”(第 18 节)这个问题。他将在下一段经文中谈到真正的赏赐(奖品)。在这段经文中,他一直在告诉哥林多教会他放弃作为福音传道人获得经济支持的权利的动机。他所寻求的赏赐使他放下了舒适,自我,骄傲和任何可能阻碍他的东西。他用一个概括性陈述总结了这一部分:
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
保罗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福音。值得注意的是,保罗对福音的观念是全面的。它包括重生,这是人们进入上帝家庭的方式。这是靠恩典,通过信仰,与行为无关(约翰福音 3:14-16;以弗所书 2:8-9)。
福音的意思是“好消息”。耶稣基督的“好消息”远不止让我们有机会出生在神的家庭中。神的家庭令人惊奇的现实是它是一个皇室家族,拥有皇室遗产。保罗为了福音而做一切事情,以便他能成为福音的共同参与者。通过带领其他人信奉基督,保罗为其他人带来了获得巨大祝福的机会。在本章的结尾,保罗将邀请哥林多人(以及所有后来的信徒)充分参与福音。
成为神家中的一员是一份免费的礼物,通过信仰无条件地赐予。但每个信徒也可以通过服从继承与基督一起统治他的王国。这是令人惊奇的好消息。这种奖励取决于是否顺服基督。保罗在罗马书 8:16-17 中清楚地阐述了这一原则: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 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 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
(罗马书 8:16-17)
请注意,成为“神的继承人”对于任何拥有神之灵的人来说都是无条件的事实。神的灵是在信徒最初的信仰中赐予的。神的接受是无条件的。
但成为“基督的同后嗣”是一种有条件的奖赏。上帝的认可取决于我们的行为。我们的天父只认可那些有益的事情。我们只有“如果我们确实与他一起受苦”,才能获得成为“基督的同后嗣”的奖赏。我们通过完全依赖地跟随耶稣,谦卑地服务他人,尽我们所能地寻求他人的利益,与耶稣一起受苦。这就是我们与耶稣一起“得荣耀”的方式,通过分享他作为“同后嗣”的奖赏,统治他的王国。保罗正在向哥林多人解释他如何将这一原则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
保罗正在折磨自己的肉体,以赢得这一巨大的奖励。保罗选择了更艰难的生活,而不是通过组建一个经济支持团队来寻求他可以得到的舒适。工作来支付自己的生活费用只是保罗选择的众多不太舒适的道路之一(哥林多后书 11:23-27)。在每一种情况下,保罗都在进行精明的投资计算。他试图放弃舒适的生活,以忍受基督的苦难,这样他才能赢得生命中最大的奖赏。这个奖赏就是取悦耶稣。按照他预先准备好的工作行事(以弗所书 2:10)。
接下来,保罗用运动类比来进一步阐述他的观点。他将在本章的最后几节中讨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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