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的作者加倍强调了律法的不足。律法被描述为未来更伟大事物的影子:律法只是将来美好事物的影子,不是事物的真形,所以总不能靠着年复一年不断献上的祭物,叫那些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第 1 节) 。
根据律法所作的献祭包括宰杀动物,这实际上并不能消除罪孽,以色列人民每年都要进行献祭。根据律法所作的献祭在本质上是不充分的(是未来美好事物的影子),因为需要重复献祭(年复一年),而且献祭所用的材料(公牛和山羊)也不充分。
保罗的作者问道,如果这些基于旧约律法的献祭真的足够了,为什么还要继续献祭呢?否则,难道献祭不会停止吗?因为敬拜的人一旦被洁净,就不再有罪孽的意识了。 (第 2 节)如果献祭足以使那些接近上帝的人变得完美,以色列人就不会再献祭了。他们就不会有罪孽的意识了。
保罗书信的作者并不是说律法不好或愚蠢(律法是上帝颁布的,命令人们遵守)。他说律法表明了罪,但并没有消除罪:但那些献祭却年复一年地提醒人们罪孽(第 3 节) 。基督的献祭是优越的,因为他的献祭消除了罪孽。律法下的献祭指向完美献祭——基督的到来。动物献祭提醒人们罪孽,每年告诉以色列人,“你们是不圣洁的,你们是有罪的,但上帝是圣洁的。”
保罗书信作者指出动物献祭的低劣性,其根本原因是为了让收到这封信的犹太信徒明白,他们的宗教活动只是他们已经拥有的东西的象征。宗教活动不是可以依赖的东西。它指向基督的现实。由于基督是永远完美的赎罪祭品,因此没有必要继续进行动物献祭。然而,也没有禁止。
我们看到,即使在弥赛亚王国,当基督统治地球时,动物献祭仍将存在(以西结书 43:18-27)。甚至保罗也继续遵循犹太人的习俗。在使徒行传 28:17 中,当保罗到达罗马,他将在那里殉道时,他告诉犹太人的领袖,他从未做过任何违反祖先习俗的事情,这意味着他遵循了犹太人的仪式。
在使徒行传 21:22-26 中,保罗与耶路撒冷教会的犹太长老互动,他们邀请保罗履行犹太习俗,即发誓以表明他仍然遵守律法。保罗遵从了,以表明他支持犹太人遵守礼仪律法。然而,这段经文还强调,教会长老承认使徒行传第 15 章会议的决定,即外邦人不受犹太习俗的约束。因此,他们同意使徒行传 15:11 中的关键结论,即所有人都因恩典而得救,犹太人和外邦人都一样。
希伯来书是一封警告信,主要问题似乎是犹太信徒偏离了福音的纯洁性,凭着对复活耶稣的信心行事。相反,他们开始依赖犹太人的习俗。但宗教习俗是不够的。依赖宗教习俗会使耶稣处于次要地位。凭信心行事意味着在复活的基督的力量中行事,而不是依靠我们自己对宗教习俗的遵守: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不可能除罪(第 4 节) 。
保罗书信的作者写道,律法永远不能……使那些接近的人变得完美。使我们变得完美或使我们的信仰变得完美的这种想法在希伯来书中随处可见。希腊语中表示完美的单词是“teleiosi”,意思是“完成,结束或实现某事”。早些时候,保罗书信的作者宣称基督拯救我们的目的是要“使许多儿子得荣耀” (希伯来书 2:10)。他恢复了我们与上帝的关系,以便我们能够变得神圣,成熟,并分享他对未来王国统治的奖励。
这是我们得救的完善(或完成);这是我们得救的应验。我们得救后不再与上帝分离,而是与上帝恢复了关系,我们将顺服地侍奉他(也经历苦难,就像基督一样)。这就是信徒的生活。律法无法以这种方式使任何人变得完美。只有信仰的服从才能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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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圣经说
希伯来书 10:1-4 含义
保罗的作者加倍强调了律法的不足。律法被描述为未来更伟大事物的影子:律法只是将来美好事物的影子,不是事物的真形,所以总不能靠着年复一年不断献上的祭物,叫那些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第 1 节) 。
根据律法所作的献祭包括宰杀动物,这实际上并不能消除罪孽,以色列人民每年都要进行献祭。根据律法所作的献祭在本质上是不充分的(是未来美好事物的影子),因为需要重复献祭(年复一年),而且献祭所用的材料(公牛和山羊)也不充分。
保罗的作者问道,如果这些基于旧约律法的献祭真的足够了,为什么还要继续献祭呢?否则,难道献祭不会停止吗?因为敬拜的人一旦被洁净,就不再有罪孽的意识了。 (第 2 节)如果献祭足以使那些接近上帝的人变得完美,以色列人就不会再献祭了。他们就不会有罪孽的意识了。
保罗书信的作者并不是说律法不好或愚蠢(律法是上帝颁布的,命令人们遵守)。他说律法表明了罪,但并没有消除罪:但那些献祭却年复一年地提醒人们罪孽(第 3 节) 。基督的献祭是优越的,因为他的献祭消除了罪孽。律法下的献祭指向完美献祭——基督的到来。动物献祭提醒人们罪孽,每年告诉以色列人,“你们是不圣洁的,你们是有罪的,但上帝是圣洁的。”
保罗书信作者指出动物献祭的低劣性,其根本原因是为了让收到这封信的犹太信徒明白,他们的宗教活动只是他们已经拥有的东西的象征。宗教活动不是可以依赖的东西。它指向基督的现实。由于基督是永远完美的赎罪祭品,因此没有必要继续进行动物献祭。然而,也没有禁止。
我们看到,即使在弥赛亚王国,当基督统治地球时,动物献祭仍将存在(以西结书 43:18-27)。甚至保罗也继续遵循犹太人的习俗。在使徒行传 28:17 中,当保罗到达罗马,他将在那里殉道时,他告诉犹太人的领袖,他从未做过任何违反祖先习俗的事情,这意味着他遵循了犹太人的仪式。
在使徒行传 21:22-26 中,保罗与耶路撒冷教会的犹太长老互动,他们邀请保罗履行犹太习俗,即发誓以表明他仍然遵守律法。保罗遵从了,以表明他支持犹太人遵守礼仪律法。然而,这段经文还强调,教会长老承认使徒行传第 15 章会议的决定,即外邦人不受犹太习俗的约束。因此,他们同意使徒行传 15:11 中的关键结论,即所有人都因恩典而得救,犹太人和外邦人都一样。
希伯来书是一封警告信,主要问题似乎是犹太信徒偏离了福音的纯洁性,凭着对复活耶稣的信心行事。相反,他们开始依赖犹太人的习俗。但宗教习俗是不够的。依赖宗教习俗会使耶稣处于次要地位。凭信心行事意味着在复活的基督的力量中行事,而不是依靠我们自己对宗教习俗的遵守: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不可能除罪(第 4 节) 。
保罗书信的作者写道,律法永远不能……使那些接近的人变得完美。使我们变得完美或使我们的信仰变得完美的这种想法在希伯来书中随处可见。希腊语中表示完美的单词是“teleiosi”,意思是“完成,结束或实现某事”。早些时候,保罗书信的作者宣称基督拯救我们的目的是要“使许多儿子得荣耀” (希伯来书 2:10)。他恢复了我们与上帝的关系,以便我们能够变得神圣,成熟,并分享他对未来王国统治的奖励。
这是我们得救的完善(或完成);这是我们得救的应验。我们得救后不再与上帝分离,而是与上帝恢复了关系,我们将顺服地侍奉他(也经历苦难,就像基督一样)。这就是信徒的生活。律法无法以这种方式使任何人变得完美。只有信仰的服从才能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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