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教导在福音书中没有明显的对应记载。
耶稣进一步将他的教导与摩西和旧约的教导联系起来,在此将其称为律法和先知。在耶稣时代,写成的只有旧约。前五卷书被认为是摩西所写,其它多数是由先知所写。
虽然耶稣的信息与当时的宗教领袖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教导系统大不相同,但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文士和法利赛人是公认的宗教领袖,他们创建了一长串要遵守的规条,教导人以此获义,而耶稣并没有真正地谈到其中的任何一条。所以,耶稣要向他的门徒解释自己的教导为何如此不同,是合理的。
耶稣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要成全。他不是在谈论遵守文士和法利赛人所制定的长长的规条;他的信息是有关如何成全律法的。所暗示的是:文士和法利赛人所提倡的方法并不奏效,也不会成就义。耶稣是在开辟一条新路,来成全律法和先知。法利赛人对律法着迷,但耶稣添加了先知,可能是因为先知们经常谈论他 (弥赛亚) 是成就所有义的道路。
耶稣来是要用三种方式来成全律法和先知。
第一,耶稣是律法和先知中所应许的弥赛亚,"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 (马太福音 1:21)。我们已经在马太福音的叙述中看到耶稣成就旧约预言的数个例证,在此,耶稣就他如何成全有关自己的预言,做了一个一般性陈述。
第二,耶稣完美地遵守 (成全) 了律法和其诫命。他毫无瑕疵,完全无罪。甚至他的对手—无论是他的敌人 (约翰福音 8:46),出卖他的人 (马太福音 27:4),控告他的人 (马可福音 14:55-59),审判他的人 (路加福音 23:4) —都在他身上找不出过失。
第三,耶稣来是要在门徒的心里成全律法。摩西的律法告诉人如何生活,但他们却没有能力如此行。耶稣来,不仅要告诉我们,向我们展示如何公义地生活 (与他和谐一致),也要给我们一颗新心和圣灵的能力,好使我们像他希望我们的那样生活。
罗马书 10:4 说,"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罗马书 8:4 说,在耶稣里的信徒,在靠圣灵行事,而非按肉体行事时,就成就了律法。在给加拉太人的信中,保罗提出了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靠信心行事带领信徒成长为儿子和后嗣。保罗也说: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 '爱人如己' 这一句话之内了" (加拉太书 5:14)。
保罗继续将靠圣灵行事描述为成全律法的途径。所有的这些都与耶稣的登山宝训一致。耶稣在教导他的门徒要靠信心行事,顺从律法背后的精意,关注心里的内在态度,依靠神行事,并服侍他人。
在确认他对律法和先知的支持后,耶稣在下个陈述中给出了一个惊人的宣告: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耶稣是在说,写在律法和先知书上的一切都会发生,这是 100% 确定的。所有的,甚至没有一点一画不被成全的。当下宇宙的存在是肯定的,直到神完全彻底地成就祂在经上所写的一切。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大胆地以自己的权柄宣称,我实在告诉你们。
在拉比的传统中,一位教师的思想没有他的权柄大。拉比会经常提供冗长的拉比家谱来支持自己的教导,"这是某某拉比教导的,他是某某拉比的学生,某某拉比又是某某拉比的学生 ……" 等等。但是,耶稣的教导并未采用这种形式;他并不遵循或诉诸一种拉比传统,也不在宣告中诉诸任何高于自己的权威。他不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没有比耶稣更高的权柄。作为神,没有任何名字高于他的名。
纵观福音书,许多遇到耶稣的人都想知道他权柄的来源 (路加福音 4:31-32;马可福音 2:6-11;约翰福音 8:13-14;马太福音 21:23)。在犹太人的思想中,没有人的权柄能超过摩西的权柄,因为摩西曾面对面见神,并领受了神的律法,之后将其传递给以色列民族。但是,耶稣是神。正如约翰福音 1:17所说,"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字面意思是 '存在或成立')。"作为创造天地和写律法给摩西的神,耶稣是律法和最终权柄的源头。
因此,耶稣并不需要像文士和法利赛人那样教导;他可以满脸严肃地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而且他也这么做了 (耶稣在登山宝训中使用我实在告诉你们的次数不少于十四次),但这很可能使他的门徒或听他教导的人群感到震惊。当耶稣结束教训时,我们可以从他门徒的反应中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众人都希奇他的教训;因为他教训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他们的文士" (马太福音 7:28-29)。
为了证明律法的重要性,耶稣显明了它的持续性。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 (指的是希腊字母中最小的字母 "iota")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天地会先废去。换言之,律法会受到尊重和维护,其果效会持续,直到它成全其所有的目的。耶稣的话呼应了以赛亚书 40:8, "草必枯干,花必凋残,惟有我们神的话必永远立定。" 耶稣之后在马太福音 24:35 评论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 当我们把这三段经文放在一起考虑时,结论就是:耶稣是神,是将律法的一笔一画赐给摩西的神。这是有道理的,因为使徒约翰清楚地说道,耶稣是神活泼的道 (约翰福音 1:1-5)。
耶稣之后给出了遵行律法和不遵行律法的后果。无论何人试图废掉或重写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或教训人任何一条诫命不重要,那人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值得指出的是,耶稣并没有说,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会从天国中被赶出,只是说他要在天国里被称为最小的。这里最小的可能指最不尊贵或最不突出的,在天国中有最小权柄的人。这是使神律法失效的后果。
任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的,其结果是赏赐。这赏赐是那人在天国要称为大的。他们的被尊为大可能指的是他们在天国里的影响,权柄和声望。
耶稣以另一个惊人的陈述来结束他对门徒有关天国和其政策原则的初步评论。他告诉他的门徒,他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在耶稣门徒和他们犹太社区的眼中,可能没有人比法利赛人更公义了;没有人比他们更明白律法了;没有人比他们更关注于遵行律法了;没有人比法利赛人更会教导律法和其应用了。
当提到律法之下的义时,法利赛人通常被视为文化英雄。这一点可以从马太福音 15:12 中看出,那时门徒告诉耶稣,法利赛人被他的话所冒犯。他们具有公信力,所以你通常想要认真地思考他们的批评。他们在律法之下的义是值得追求的。这也可以从耶稣在马太福音 23 章对法利赛人的指责中看出。耶稣所指出的损害行为,比如,"侵吞寡妇的房屋"只有法利赛人在百姓中具有很高的公信力时才可能发生。每个人脑海中的即刻反应很可能是,"如果法利赛人都没有足够的义进入天国,那谁又能进去呢?"
那么,耶稣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耶稣所描述进入他国度的条件不是义的 '程度' 或 '数量',而是义的 '类别' 问题。什么类别的义允许一个人进入神的国呢?是律法主义的外在之义,还是从心流露的内在之义?
耶稣教导说是后者。进天国所要求的义来自内心。它不是用来炫耀的外在之义(是法利赛人充分拥有的类别),而是来自慈爱之神的内在之义。当我们思考紧随耶稣这话之后的教导时,这一点就变得更加明显了。
在接下来的教导中,耶稣描述了六个或更多的情况,对比外在遵行律法和内在遵行律法的区别 (杀人和怒气—马太福音 5:21-22;与神和好,却怨恨弟兄—马太福音 5:23-24;奸淫和淫念—马太福音 5:27-32;公开的誓言和直白的诚实—马太福音 5:34-37;回报和怜恤—马太福音 5:38-47;公开行善,祷告和禁食—马太福音 6:1-21)。
在每个例子中,耶稣都教导说,一个人的内在顺服至少和外在顺服一样重要。 这一区别经常被描述为遵守律法的字义 vs. 遵守律法的精意。耶稣教导说,我们应当二者都遵守。
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这个看似不可能之壮举的要点是:它实际上是非常具有可行性的。我们不是试图在外在表现上超过他们,这一点我们可能永远无法达成。但是,法利赛人的内在之义是极其匮乏的。耶稣讽刺他们说,"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马太福音 23:28)。若我们的义不超过假善和不法,就断不能进天国。
询问圣经说
马太福音 5:17-20 含义
这一教导在福音书中没有明显的对应记载。
耶稣进一步将他的教导与摩西和旧约的教导联系起来,在此将其称为律法和先知。在耶稣时代,写成的只有旧约。前五卷书被认为是摩西所写,其它多数是由先知所写。
虽然耶稣的信息与当时的宗教领袖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教导系统大不相同,但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文士和法利赛人是公认的宗教领袖,他们创建了一长串要遵守的规条,教导人以此获义,而耶稣并没有真正地谈到其中的任何一条。所以,耶稣要向他的门徒解释自己的教导为何如此不同,是合理的。
耶稣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要成全。他不是在谈论遵守文士和法利赛人所制定的长长的规条;他的信息是有关如何成全律法的。所暗示的是:文士和法利赛人所提倡的方法并不奏效,也不会成就义。耶稣是在开辟一条新路,来成全律法和先知。法利赛人对律法着迷,但耶稣添加了先知,可能是因为先知们经常谈论他 (弥赛亚) 是成就所有义的道路。
耶稣来是要用三种方式来成全律法和先知。
第一,耶稣是律法和先知中所应许的弥赛亚,"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 (马太福音 1:21)。我们已经在马太福音的叙述中看到耶稣成就旧约预言的数个例证,在此,耶稣就他如何成全有关自己的预言,做了一个一般性陈述。
第二,耶稣完美地遵守 (成全) 了律法和其诫命。他毫无瑕疵,完全无罪。甚至他的对手—无论是他的敌人 (约翰福音 8:46),出卖他的人 (马太福音 27:4),控告他的人 (马可福音 14:55-59),审判他的人 (路加福音 23:4) —都在他身上找不出过失。
第三,耶稣来是要在门徒的心里成全律法。摩西的律法告诉人如何生活,但他们却没有能力如此行。耶稣来,不仅要告诉我们,向我们展示如何公义地生活 (与他和谐一致),也要给我们一颗新心和圣灵的能力,好使我们像他希望我们的那样生活。
罗马书 10:4 说,"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罗马书 8:4 说,在耶稣里的信徒,在靠圣灵行事,而非按肉体行事时,就成就了律法。在给加拉太人的信中,保罗提出了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靠信心行事带领信徒成长为儿子和后嗣。保罗也说: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 '爱人如己' 这一句话之内了" (加拉太书 5:14)。
保罗继续将靠圣灵行事描述为成全律法的途径。所有的这些都与耶稣的登山宝训一致。耶稣在教导他的门徒要靠信心行事,顺从律法背后的精意,关注心里的内在态度,依靠神行事,并服侍他人。
在确认他对律法和先知的支持后,耶稣在下个陈述中给出了一个惊人的宣告: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耶稣是在说,写在律法和先知书上的一切都会发生,这是 100% 确定的。所有的,甚至没有一点一画不被成全的。当下宇宙的存在是肯定的,直到神完全彻底地成就祂在经上所写的一切。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大胆地以自己的权柄宣称,我实在告诉你们。
在拉比的传统中,一位教师的思想没有他的权柄大。拉比会经常提供冗长的拉比家谱来支持自己的教导,"这是某某拉比教导的,他是某某拉比的学生,某某拉比又是某某拉比的学生 ……" 等等。但是,耶稣的教导并未采用这种形式;他并不遵循或诉诸一种拉比传统,也不在宣告中诉诸任何高于自己的权威。他不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没有比耶稣更高的权柄。作为神,没有任何名字高于他的名。
纵观福音书,许多遇到耶稣的人都想知道他权柄的来源 (路加福音 4:31-32;马可福音 2:6-11;约翰福音 8:13-14;马太福音 21:23)。在犹太人的思想中,没有人的权柄能超过摩西的权柄,因为摩西曾面对面见神,并领受了神的律法,之后将其传递给以色列民族。但是,耶稣是神。正如约翰福音 1:17所说,"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字面意思是 '存在或成立')。"作为创造天地和写律法给摩西的神,耶稣是律法和最终权柄的源头。
因此,耶稣并不需要像文士和法利赛人那样教导;他可以满脸严肃地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而且他也这么做了 (耶稣在登山宝训中使用我实在告诉你们的次数不少于十四次),但这很可能使他的门徒或听他教导的人群感到震惊。当耶稣结束教训时,我们可以从他门徒的反应中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众人都希奇他的教训;因为他教训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他们的文士" (马太福音 7:28-29)。
为了证明律法的重要性,耶稣显明了它的持续性。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 (指的是希腊字母中最小的字母 "iota")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天地会先废去。换言之,律法会受到尊重和维护,其果效会持续,直到它成全其所有的目的。耶稣的话呼应了以赛亚书 40:8, "草必枯干,花必凋残,惟有我们神的话必永远立定。" 耶稣之后在马太福音 24:35 评论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 当我们把这三段经文放在一起考虑时,结论就是:耶稣是神,是将律法的一笔一画赐给摩西的神。这是有道理的,因为使徒约翰清楚地说道,耶稣是神活泼的道 (约翰福音 1:1-5)。
耶稣之后给出了遵行律法和不遵行律法的后果。无论何人试图废掉或重写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或教训人任何一条诫命不重要,那人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值得指出的是,耶稣并没有说,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会从天国中被赶出,只是说他要在天国里被称为最小的。这里最小的可能指最不尊贵或最不突出的,在天国中有最小权柄的人。这是使神律法失效的后果。
任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的,其结果是赏赐。这赏赐是那人在天国要称为大的。他们的被尊为大可能指的是他们在天国里的影响,权柄和声望。
耶稣以另一个惊人的陈述来结束他对门徒有关天国和其政策原则的初步评论。他告诉他的门徒,他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在耶稣门徒和他们犹太社区的眼中,可能没有人比法利赛人更公义了;没有人比他们更明白律法了;没有人比他们更关注于遵行律法了;没有人比法利赛人更会教导律法和其应用了。
当提到律法之下的义时,法利赛人通常被视为文化英雄。这一点可以从马太福音 15:12 中看出,那时门徒告诉耶稣,法利赛人被他的话所冒犯。他们具有公信力,所以你通常想要认真地思考他们的批评。他们在律法之下的义是值得追求的。这也可以从耶稣在马太福音 23 章对法利赛人的指责中看出。耶稣所指出的损害行为,比如,"侵吞寡妇的房屋"只有法利赛人在百姓中具有很高的公信力时才可能发生。每个人脑海中的即刻反应很可能是,"如果法利赛人都没有足够的义进入天国,那谁又能进去呢?"
那么,耶稣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耶稣所描述进入他国度的条件不是义的 '程度' 或 '数量',而是义的 '类别' 问题。什么类别的义允许一个人进入神的国呢?是律法主义的外在之义,还是从心流露的内在之义?
耶稣教导说是后者。进天国所要求的义来自内心。它不是用来炫耀的外在之义(是法利赛人充分拥有的类别),而是来自慈爱之神的内在之义。当我们思考紧随耶稣这话之后的教导时,这一点就变得更加明显了。
在接下来的教导中,耶稣描述了六个或更多的情况,对比外在遵行律法和内在遵行律法的区别 (杀人和怒气—马太福音 5:21-22;与神和好,却怨恨弟兄—马太福音 5:23-24;奸淫和淫念—马太福音 5:27-32;公开的誓言和直白的诚实—马太福音 5:34-37;回报和怜恤—马太福音 5:38-47;公开行善,祷告和禁食—马太福音 6:1-21)。
在每个例子中,耶稣都教导说,一个人的内在顺服至少和外在顺服一样重要。 这一区别经常被描述为遵守律法的字义 vs. 遵守律法的精意。耶稣教导说,我们应当二者都遵守。
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这个看似不可能之壮举的要点是:它实际上是非常具有可行性的。我们不是试图在外在表现上超过他们,这一点我们可能永远无法达成。但是,法利赛人的内在之义是极其匮乏的。耶稣讽刺他们说,"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马太福音 23:28)。若我们的义不超过假善和不法,就断不能进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