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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4:22 含义

亚伯拉罕相信神时,他就在神眼中算为义。我们也是如此,当我们相信神时,我们就算为义。

亚伯拉罕相信神能做成在人不可能做到的事。亚伯拉罕相信这些,因为他相信神是神,而且神对自己所说的话,是信实的和真实的。这正是亚伯拉罕的信心被算为义的原因。译为 "" 的希腊文单词意指推理和决定某事。保罗已经宣称,圣经清楚地说道,没有一个人可以因自己的功绩而称义,甚至保罗也不能 (罗马书 3:9-18)。神所做的是在我们相信祂的应许时,决定我们为义。有些人认为自己太坏了,以致神不会赦免他们,但亚伯拉罕的例子应当显明,神正在做我们认为不可能的事情。

我们相信之后,就会问,"但是我们怎么能确定神已经算我们为义了呢?" 保罗所给的答案是,"像亚伯拉罕一样:要相信神是神,祂必忠于自己的应许。" 比起信心,我们人类更喜欢有形的东西。在保罗写给罗马人的书信中,我们很容易屈服于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的辩论,相信只要我们遵行宗教条例,就可以给我们在神面前称义的确信。这有很多作用,其中包括让我们感觉自己在控制,给我们一个将自己与他人比较的基础,并判断他人不如自己。这是我们喜爱的,但遵守律法并不能使我们在神面前称义。事实上,这一行为可能会使我们在自己眼中称义,但它不会永远愚弄所有人。在神面前称义的唯一答案是相信神,在地上荣耀神的唯一方式是凭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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