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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4 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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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4:1-3 含义
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认为,我们必须尽自己的一份力,好在神面前称义。保罗现在要用亚伯拉罕来证明称义是因着信,而非因我们所做的事。
罗马书 4:9-11 含义
无论受割礼或未受割礼,罪可得赦免的祝福向所有人开放。受割礼或行善并不能使我们在神面前称义。保罗所说的是,亚伯拉罕被称为义是在受割礼之前,这表明割礼与他在神面前站立并无关系。
罗马书 4:12 含义
保罗强调亚伯拉罕是所有相信之人的父,无论是受割礼还是未受割礼之人。
罗马书 4:13-15 含义
律法是因基督废去的,所以若应许是藉着律法而设的,那么神就违背了祂对亚伯拉罕的应许。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与律法无关:乃是因着信。
罗马书 4:16-17 含义
没有人能达到神的标准;我们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在各国中,凡相信的人都是亚伯拉罕家里的成员,是亚伯拉罕产业的一部分,因为亚伯拉罕是所有相信之人的父。
罗马书 4:18-21 含义
按照人类的标准,亚伯拉罕和撒拉不可能有孩子,但亚伯拉罕还是相信神的应许。虽然亚伯拉罕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它确信神会成就祂所应许的。
罗马书 4:22 含义
亚伯拉罕相信神时,他就在神眼中算为义。我们也是如此,当我们相信神时,我们就算为义。
罗马书 4:23-25 含义
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我们若信基督替我们的罪而死,并从死里复活,仅此就可以使我们在神面前称义,那我们也可算为义。